政府干預市場的主要手段?
06-04
市場經濟下,提起政府干預經濟的理由,反映到人們腦海中的往往是壟斷、公共產品、外部經濟效果等市場失靈現象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問題。雖然人們都知道分配不公是市場經濟的一大弊端,然而卻很少有人意識到它並不是一種「效率」或 「經濟」方面的缺陷,而是一種與人類道德理想不相符合的道德缺陷。本文從道德的角度,論述了市場經濟下效率與人類道德理想之間的背離與親合,從而由市場經濟的道德缺陷引申出政府干預經濟的另一理由———道德理由。人類進步需要效率,但人類升華卻也不能放棄道德。 一、問題的提出 「我們不想生活在一個『公正的』社會中,在這個社會裡什麼也買不到;我們也不想生活在一個『有效率的富裕的』社會裡,這個社會把它的金錢用於道德上受到指責的目的。」這段話引自當代德國社會倫理學家犘·科斯洛夫斯基的著作———《資本主義的倫理學》。雖然這段話的語言淺顯、樸實,但它卻揭示出市場經濟下一個尖銳而且不容人們迴避的矛盾衝突,即:市場經濟下,市場自身會使道德(亦成公正)與效率兩者兼而俱得嗎?政府對市場經濟的干預,全都是基於政治或經濟或技術方面的考慮,有基於道德方面的理由或依據嗎? 二、市場經濟與道德的背離與親合 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性經濟,也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方式。在市場經濟下,供求機制、價格機制以及競爭機制三大機制通過優勝劣汰這種選擇性刺激手段激勵微觀主體提高效率,不斷創新,進而引導資源實現其最優配置。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們說市場經濟是一種效率經濟。然而這種效率經濟發生作用的機理,這種選擇性刺激手段正常運作的基礎卻是建立在經濟生活中人都是「經濟人」這個假設前提之下的。在這個前提下,人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生產廠家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消費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兩者的互動便造就了人類社會市場經濟這種資源配置方式中效率優勢的盡致發揮。正因為如此,我們說利益動機是市場經濟效率的前提,同時亦是市場經濟效率的保證。假設抽掉這一動機,人們能夠想像,市場經濟的效率優勢將同「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一樣失去生機。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之所以長期低效,缺乏「利益」這種激勵機制是其一大原因,這也是社會主義國家紛紛改行市場經濟體制的緣由之一。 理論的研究與歷史的實證都給出了這樣一種結論:市場經濟是一種迄今為止人類社會所實踐的具有較高效率的經濟運行形式。但是這種高效的市場經濟符合人類的道德理想嗎?對此,經典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給予的答案是否定的。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負面性給予了建立在嚴密理論分析基礎之上的深刻批判。馬克思嚴正指出,「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在論述資本主義積累的一般規律時,馬克思寫道「這一規律制約著同資本積累相適應的貧困積累。因此,在一極是財富的積累,同時在另一極,即在把自己的產品作為資本來生產的階級方面,是貧困、勞動折磨、受奴役、無知、粗野和道德墮落的積累」。在闡述資本對勞動者的剝削和壓迫時,馬克思又寫道「資本主義生產———……———通過延長工作日,不僅使人的勞動力由於被奪去了道德上和身體上的正常發展和活動的條件而處於萎縮狀態,而且使勞動力本身未老先衰和死亡」。這幾段論述將早期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負面性批判地淋漓盡致。時過境遷,進入20世紀中後期,隨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物質生產力的提高,象早期馬克思所敘述與批判的赤裸裸的壓榨與剝削已不常見,然而,市場經濟的道德負面性就此就消失了嗎?讓我們看看西方經濟學界幾位大師,包括自由主義經濟學派及保守主義經濟學派的大師是如何論述的。美國凱恩斯主義學派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指出,「有效率的市場制度可能產生極大的不平等」,而「這樣一種結果可能在政治上或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德國社會倫理學家科斯洛夫斯基強調,資本主義的社會哲學「必須謹防做出如下經濟主義的錯誤結論,即相信,一種在經濟上高效率的系統就已經是一個好的或有道德的社會了」。而公共選擇學派創始人布坎南也指出「如果人們要求市場產生出在道德上得到滿足的偏好,就是在給市場分配一項完全不適當的任務」。所有這一切所揭示的都是一個道理,即市場經濟,不必提早期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就是今天擁有高度物質文明的現代市場經濟依舊是與人類的道德理想擁有一段無法彌合的距離。 既然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創始人及西方一些經濟學大家都認為市場經濟與人類道德理想不相符合,那麼我們如何解釋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人們所普遍具有的一定層次的道德意識呢?解釋這個問題需要綜合考慮幾個因素。因為人類社會是一個多層次多側面的複合體,它既擁有時間上的延續性,又擁有層面上的多樣性。人類今天的生活絕非脫離過去的一個橫截面,而經濟生活亦絕非人類生活的全部。具體來說,筆者認為解釋該問題的理由有三第一,在市場經濟運行的幾百年間,西方國家基督教倡導的道德律令與源自蘇格拉底直到康德等哲學家所闡揚的「道義」道德觀一直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歷史積澱的作用。第二,經濟生活雖然是人類生活的一個最主要方面,但它決非人類生活的全部。來自精神、社會、政治等方方面面的影響對經濟生活中的「逐利」動機與行為起著牽制與制衡的作用。第三,隨著市場經濟制度的完善與成熟,逐利的個人在競爭性價格體系與市場自由選擇的特定機制下其行為被進行了有效匡正,欺詐攻訐、坑蒙拐騙等行為只能得利於一時,而不能受益於長遠。此亦即亞當·斯密「看不見的手」原理所闡述的現象,亦是完善的市場制度下只有「利他」才能「利己」的道德所產生的制度基礎。這點是市場經濟與人類道德相親合的一面。正由於這三個因素的綜合作用,目前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人們才普遍得以具有一定層次的道德意識。 三、市場經濟的道德缺陷 市場經濟存在著道德缺陷,這點是無庸置疑的。早期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種種殘忍、粗暴、掠奪、壓榨、貧困肆無忌憚,用馬克思的話來說,「這種剝奪的歷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載入人類編年史的」。進入20世紀中後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創造的物質財富日益豐裕,其制度建設日益完善,人們所受的教育程度日益提高,這一切使人們的自我權利意識空前高漲。在此情況下,赤裸裸的貧困與壓迫已沒有市場,但市場經濟的逐利行為動機並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否則市場經濟的效率優勢將不復存在。那麼,市場經濟下市場的道德缺陷具體有哪些呢?筆者認為缺陷有以下三個方面: 1背德行為。市場經濟下最大的動力機制是利益機制。在利益槓桿的驅動下,某些人傾向於自私自利,甚至會採取反社會的態度。坑蒙拐騙、損人利己、欺詐攻訐、假冒偽劣等等,是這種行為的典型概括。1998年年初,我國發生的山西省杏花村假酒致人死命案件,堪稱現代市場經濟中背德行為之最。 2分配不公。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經濟,而競爭經濟的效率是以優勝劣汰這種選擇性刺激手段的充分運用為前提的。由是,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馬太效應累積作用,以致造成人們在道德上所不能接受的市場結果。正如犘科斯洛夫斯基所言「完全接受來自市場的資本主義當中的原始分配就像專斷粗暴的重新分配一樣,是不可能有什麼『道德』的」。老人、殘疾者等脆弱集團在市場經濟中的劣勢,必須由政府予以扶持與幫助。 3「金錢暴君」。競爭的市場經濟不可避免地會造就財富的積聚,而「不受限制的私人財富的積聚從某種市場統治起達到了質的飛躍,達到了一種權力的問題」。比如壟斷造成了對消費者主權的侵蝕,造成了對消費者的控制,而且金錢暴君一旦有機會,可能會掃盡其他一切價值,可能會用來購買權利和權力,從而可能使某些人由於貧困而出賣自身的權利與尊嚴,而這是不符合道德的,也是不能被允許的。另外,還有一些人在市場上的需求「有時並不像甚至是最容忍和最利己主義的道德觀察家所解釋那樣反映了每個人的真正福利」。比如,吸毒者對海洛因的渴求。象這種有支付意願的需求雖不違背市場原則,但也決不能稱之為道德。故而,為了「保護公民免受他們自己的危害」,政府亦有必要介入市場經濟。 四、市場經濟下政府經濟職能存在的道德依據 市場經濟是一種經濟上高效率的經濟,然而,即使是成熟、完善的市場經濟,如果任由它自發運行,也會產生一些人們在道德上或政治上無法接受的市場結果。可是亞當·斯密後,尤其是自穆勒開始,一直到當代很多主流經濟學家如凱恩斯、弗里德曼等,基本都致力於研究經濟學的純效率與純技術問題而置「倫理道德」於經濟學研究的範疇以外。可「事實上經濟不是『脫離道德的』,經濟不僅僅受經濟規律的控制,而且也是由人來決定的」。每當我們遇到相互競爭的目標衝突時,「我們就必須放棄『科學的』經濟學等級而運用價值優先準則」。而這種價值優先準則的判別依靠的是道德或政治而決非市場或單純的「效率」。既然事實是這樣,那麼人類如何使自身孜孜以求的「效率」與無法放棄的「道德」保持協調,不致背離呢?對此,聰明的人類引入了政府。 1前人在論述政府經濟職能時有關道德問題的闡述。18世紀中後期,主張自由放任的古典經濟學大師亞當·斯密認為,市場經濟中,政府應盡到三種職能:一是保護社會,使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侵犯;二是儘可能保護社會上各個人,使不受社會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壓迫;三是建設並維持某些公共事業及某些公共設施。在這三種職能中,第二種無疑是出於維護公正及道德目的的。由此可見,即使是認為政府應當充當「守夜人」的亞當·斯密,也認為市場經濟的道德缺陷應由政府來修正。19世紀初,法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家西斯蒙第在其1819年出版的《政府經濟學新原理》中察覺到自由市場制度似乎存在二個方面的障礙:第一,分配不均衡;第二,孕育著生產過剩的危險。二個障礙中,第一個涉及的是人類的道德準則,西斯蒙第認為這應當由政府來承擔。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劍橋經濟學者犃犆庇古強調了反對自由放任的理由並贊成政府行動。他指出,在緩和不平等、抵消壟斷扭曲以及糾正外部經濟效果方面,政府是必要的。毫無疑問,庇古將緩和不平等這一道德缺陷的彌補任務給予了政府。20世紀8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在其著名的教科書《經濟學》(第12版)中指出,市場經濟理論有兩種限制:一是市場失靈,包括不完全競爭及外部性;二是無法接受的收入分配。為此,他將混合經濟中政府所應執行的四項經濟職能中的第四項:建立影響收入分配的方案這一職能賦予了政府。此外,制度主義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思亦認為,國家政權有責任明確一套能降低交易費用的道德與倫理行為規範。可見,制度經濟學派亦是將建立道德倫理規範的職責給予了政府。甚至連自由主義經濟學大師哈耶克也認為,政府有責任承擔基於道德準則之上的公共行動,他說:「凡是能夠減輕個人既無法防範、又不能對其後果預作準備的災禍的公共行動,都無疑是應當採取的。」綜上所述,在西方經濟學家中,無論是古典經濟學家還是現代經濟學家,無論是主張政府干預的經濟學家還是主張自由放任的經濟學家,都認為政府有責任與義務承擔出於彌補市場經濟道德缺陷而執行的經濟職能。 2政府彌補市場經濟道德缺陷所應採取的政策措施。前文已經論述,市場經濟的道德缺陷主要有三類:背德行為、分配不公以及「金錢暴君」。對於背德行為,政府應當大力完善與健全市場規則,明確界定產權,使背德行為的成本內在化,從而有效抑制人們背德的行為動機,這點對於我國市場經濟制度尚不完善的目前階段尤其重要。對於分配不公,政府可以採取累進所得稅,轉移支付以及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憑此可以既保證脆弱集團的基本生存,又保留市場經濟足夠的激勵機制。對於「金錢暴君」,政府應當一是建立詳盡的法律制度,嚴格限定金錢的活動領域,比如絕不允許用金錢購買法律賦予每個公民都擁有的基本人權;二是加強教育宣傳工作,大力提倡文明高尚的消費觀。 五、結論 市場經濟是一種相對來說高效率的經濟,但市場經濟本身並不完善。且不論由市場失靈導致的資源配置效率損失,單就市場經濟所存在的道德缺陷本身,也使經濟學家們認為政府有足夠的理由介入市場。市場經濟下,政府確實必須干預市場,確實必須承擔經濟職能。而政府之所以必須干預經濟,我們除了可以從政治、技術、經濟方面進行詮釋外,道德因素無疑亦是其依據之一。經濟學家薩繆爾森的一句話說得好:「理性將永遠不會理解心靈所把握的理由。然而,介於藝術和科學之間的經濟學可以把依據於證據的理性和來自於心靈的目的最好地結合起來。」人類進步需要效率,但人類升華卻也不能放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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