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後果自負
文/陸琪攝影/雅心
姑娘是個美人兒,出身貧苦家庭,性情功利得很。她從知道自己很受男人歡迎開始,就發誓一定要通過婚姻來改變自己的人生。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她都坦誠,自己婚姻的對象,一定是個有錢人,而除了有錢之外,其他條件都不重要。大學期間,她就不斷讓人給她介紹有錢人。
畢業後,她沒有找工作,順理成章地出嫁了,嫁給了一個內蒙古的礦老闆。
家裡很有錢,有錢到啥程度?家裡有兩部電梯,還有高爾夫球場。名車奢侈品更是以堆論。
她也不需要工作,有的是人伺候她,想要什麼只要張嘴就有,想去哪兒玩分分鐘就能成行。
這樣的日子,可以說滿足了她當時對於婚姻的全部想像,有過之而無不及。
但一年後,她離婚了。
離婚的原因很簡單,過不下去。
她和丈夫在一起的每一分鐘,對她來說都是煎熬。兩個人沒有共同話題,她甚至都不願意多看自己的丈夫一眼,她寧願丈夫可以天天上班,而不要與他面對面,她越來越覺得外在的物質是囚籠而不是幸福。
她倒是沒有出軌,但選擇了放棄這樣的生活。
她當時的原話是:「我要自由,要多看看像陸毅那樣帥哥的臉,那才是我真正會去愛的人的樣子。」
你以為你可以忍受只有金錢維繫的婚姻,到最後都是自欺欺人。
我對於婚姻的描述始終一樣,是基於愛情基礎上的契約關係。
契約重要嗎?隨時可以撕毀的契約一點都不重要。愛情才是一切的基礎。
你愛上一個人之後,可能嫁給他,可能不會,但至少,你是愉悅的,幸福的。
你嫁給一個人,卻不愛他,婚姻是有了,但不會有任何的愉悅和幸福。
這就是有愛和沒有愛的區別呀。
追求真愛,是一種順心意。你要逆自己的心意,又怎麼會開心呢?
出軌也能算是一種順心意,但若是心存惡念,又怎麼會過得好呢?
感情的事情很複雜,但到最後,都只有一句話:你可以做,但自擔後果。
責編/劉維笑
E-mail:blweix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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