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傳道的特點 三:注重經歷實踐
注重經歷實踐
清教徒講道注重經歷性的實踐。他們講道時,解釋基督徒如何在自己的生命中經歷聖經真理。「經歷」的英文單詞experimental來自拉丁文experimentum,它由動詞而來,意思為「試試,驗證,證明,檢驗」。這同一個動詞還有「通過經歷而發現或認識」的意思,因此出現了experientia一詞,意為「試煉,經驗」和「通過實驗而得到的知識」。加爾文不加區別的使用這兩個單詞,因為從聖經傳講的角度來說,它們都指經歷中得到的知識,需要經過聖經這試金石的檢驗(賽 8:20)。
經歷性的講道,強調的是通過經歷認識上帝話語所啟示的真理。經歷性的講道,尋求的是根據聖經真理,解釋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事情的結局如何,應該如何做,目的是要將上帝的真理應用到信徒生活經歷的各個方面:與上帝同行的方面,也包括與家庭、教會以及周圍世界的關係。像這樣的傳講,我們可以從清教徒身上學到很多。正如保羅·海爾姆所寫:
處境要求我們的傳講要涵蓋基督徒經歷的所有方面,是一種發展的經歷性的神學。傳講應為基督徒的實際生活經歷提供指導和幫助。不要不現實,或把會眾看成生活在另外的世紀或完全不同的環境。這要求對處境有深刻的理解,並以同情的心態進入基督徒實際經歷的期望與恐懼中。
清教徒們經歷性講道的焦點就是傳講基督。正如聖經所表明的,傳福音必須為上帝所差的獨生子作見證(徒 2:30-36;5:42;8:35;羅 16:25;林前 2:2;加 3:1)。因此,清教徒教導:在任何講道中,如果基督沒有占突出的地位,就不是合法的經歷性講道。威廉·帕金斯認為,講道的核心就是:「通過基督傳講基督,以此來讚美基督」。托馬斯·亞當也說:「基督是全部聖經的總和,所預言的,所預表的,所表明的,所展現的,所證實的,在每一頁中,幾乎在每一行,聖經中的經文都如同嬰孩耶穌的襁褓」。以撒·安伯羅斯說:「一定要把耶穌視為全部聖經的本質、精髓和靈魂」。
在以基督為中心的情況下,清教徒傳福音的一個顯著特色,就是在真理的應用上,對不同的經歷加以區別。這種有區別性的傳講所注重的是界定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不同之處。對剛硬不信,拒不悔改的人,則宣告上帝的憤怒和永遠的審判;對那些因藉著真實的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和主的人,有赦罪的恩典和永遠的生命。這樣的講道教導我們,我們的宗教若不是經歷性的,我們就會滅亡-並不是因為經曆本身能夠拯救我們,而是因為每個人都必須對拯救罪人的基督有親身的經歷,我們永遠的盼望就建立在基督這永遠的磐石上(太 7:22-27;林前 1:30;2:2)。
清教徒們清楚地意識到人心的詭詐。因此,在分辨教會與世界、真信徒與僅僅口裡承認的信徒、得救的信心與暫時的信心上,清教徒傳道人經歷了很大的痛苦,才認清恩典的標記。托馬斯·赦帕的《十個童女》,馬太·邁德的《如何分辨差不多是基督徒但不是基督徒的人》,約拿單·愛德華的《論宗教情感》,還有其他許多清教徒,他們寫了幾十種著作,目的就是將假冒的人與真信徒分別出來。
這種有區別性的講道,在今日幾乎不見了。甚至在保守的福音派教會中,頭腦中對聖經真理的認識取代了心靈的經歷,這當然是不合乎聖經的;同樣,用心靈的經歷來代替頭腦中對聖經真理的認識,也是不合乎聖經的。經歷性的講道,既要有智力的認識,也要有心靈的經歷;其目的,按約翰·慕雷所說,就是「智慧的敬虔」。經歷性的講道,如羅伯特·波恩所言,就是「把基督教帶進人們的生活和工作中」,「經歷性宗教的基本要點就是:對於基督教,我們不但要認識,要理解,要相信,還要有感受,享受它,並在實際的生活中應用出來」。
與當今絕大多數人所傳的基督教相比,這樣的傳講是多麼的不同啊!今天,很多人傳講上帝的話語,所用的方式絕不會改變任何人,因為對任何人都沒有區別,更不講應用。講道退化為講座,一味迎合人的願望和需要。即使講經歷,也是偏離聖經的根基。這樣的傳講絕不能將聖經中,清教徒們所說的活的宗教表達出來。聖經中所啟示的這種充滿活力的宗教,使罪人剝去全部的自義,單單歸向基督尋求拯救,並在對基督的信靠和順服中找到喜樂,抵擋心中罪的瘟疫,與靈命萎縮爭戰,在基督里不斷得勝。
如果用這種經歷性的方式傳講上帝的話語,聖靈就會使用它改變個人的生命,乃至整個民族都發生改變。這樣的傳講有改變生命的能力,因為所對應的是上帝兒女活潑的經歷(羅 5:1-11),並清楚地解釋在信徒身上救贖恩典的標記(太 5:3-12;加 5:22-23),宣告信徒的最高呼召就是在這個世界上作上帝的僕人(太 5:13-16),說明信徒與非信徒最終永遠的結局(啟 21:1-9)。
此處,無法一一說明今日的福音傳講如何忽視屬靈經歷的各個階段。我們在此只集中看第一步-知罪。我們從使徒時代開始,考察歷史上的各個階段,福音在世界各處傳開,極其成功,信主的人數不斷加增,哪一項重要的因素在今日被忽視了呢?首先應當注意到的就是知罪。鍾馬田博士正確地指出,今日教會的最大問題就是太「健康」了。教會對人們屬靈的需要和沮喪毫無知覺。正如二十世紀的一位傳道人,自由長老會的辛克來爾所寫的那樣:
今日,許多所謂的歸正中缺少了對罪的意識。人們把歸正這種重要的改變歸結到一個範疇,就是決志信主。人們對歸正者的全部期待,就是他們宣告他們相信,並願意跟從基督。沒有任何話語提到對罪、墮落和無助的堅信。一個失喪的罪人,藉著耶穌基督向上帝乞求憐憫、寬恕和信心,但在得到來自上面的幫助和救贖之前,他還沒有開始他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他的相信和決志靠的都是自己原有的能力,並沒有任何良心的譴責,這就是現代人所常說的歸正信主。
在所有的屬靈復興和靈命高漲時期,也包括清教徒時期在內,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對罪的意識。在給約拿單·愛德華所著的《奇異歸正記》一書的序言中,以撒·瓦特寫到:「上帝在哪裡施行大能,感動人心,救贖世人,哪裡就會發現人們對罪的意識,發現人們認識到招惹上帝憤怒所導致的危險;哪裡就會發現人們認識到,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藉著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各樣恩典的運行,完全能夠把我們從各樣的屬靈饑渴和沮喪中釋放出來,使我們心滿意足。」
真正的復興總是伴隨著深刻的知罪感。這是由於聖靈先在罪人的心裡做工,使人知罪(約 16:8)。聖靈越是在人心中做工,他就越覺得自己在上帝面前的不配。聖靈感動人,使人對上帝有深刻的意識,使得罪人與先知以賽亞一同告白:「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 6:5)。也同使徒保羅一起告白:「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 7:24)。當代傳福音中知罪感的缺乏,是不是表明聖靈不在其中呢?只有聖靈作工,才能使人知罪悔改得救。
教會應當重新看待聖經、清教徒和教會歷史。無論是聖經,清教徒運動,還是教會歷史,都表明上帝願意藉著聖靈使人知罪。上帝所使用的就是那些他所破碎歸信基督的人,他們對那些還沒有歸信基督的罪人,充滿憐憫,因此去傳福音。用約翰·威爾遜的話來說,當上帝要拯救多人時,他就會興起「心胸開闊」的人。今天,我們所需要就是更多的忠於聖經,聖潔謙卑,懇切禱告,有天國志向的傳道人。我們固然需要很多卓越的辯論家和護道士,但更需要真正敬畏上帝,敬虔度日的人,只有他們才會把天國的氣氛帶到講台上來。
假如上帝要興起人,使用人,帶領別人知罪悔改,他們的講道就會有特別的地方。這種講道的目的就是使人知罪,不只是提醒,而是喚醒他們,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確實是罪人。這樣的講道正如帕金斯所言,尋求的是 「撕破人的良知」,放膽無懼地呼召罪人誠心悔改。聖靈一般都是使用這樣的講道,使聽眾認識到自己的罪。當施洗約翰以這種使人知罪的方式傳道的時候,人們為躲避上帝的烈怒,紛紛來到他的面前(太 3:1-12)。五旬節時,彼得也是用這種使人知罪的方式講道,至少有三千人感到扎心(徒 2:37)。
相比之下,現代的傳福音,從北美的查爾斯·芬尼開始,並不強調帶領罪人悔改。部分原因就在於受伯拉糾學說的影響,對人和罪的看法有缺陷。然而,人心中有各樣的罪孽、污穢和敗壞,這樣的教訓在聖經中不勝枚舉。改革宗信仰告白和清教徒神學,對這一主題也有豐富清楚的教導。但今天很多傳道人很少談罪,或許是因為他們自己對罪沒有感覺,或許是因為他們相信傳福音的首要任務,就是迎合人們的「感覺需要」,人們需要聽什麼就為他們講什麼,想方設法帶領他們作個決志的禱告,就算是贏得靈魂,為主結果子了。其實,人們真正的屬靈需要,是與罪有關的真理。
今天,有些傳道人傳講罪的過犯和罪得赦免的需要,但講得還遠遠不夠。他們並不教導「屬血氣的人」,亦即非基督徒,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弗 2:1-3),根本沒有能力尋求上帝和他的赦免(羅 3:9-18)。他們輕看這樣的經文,如《羅馬書》八章七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順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只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現代傳道人說,這樣的經文與傳福音沒有關係,因為「我們怎能講罪人的敗壞無能,然後請他回應福音呢?」
這種想法之所以錯誤,就在於其前提是不正確的。他們所假定的是:任何關於人類罪性的教導,都會攔阻人們接受福音。他們忘了只有上帝能使人從死里復活,並賜他們信心相信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他們忘記了上帝曾命令他的僕人向死谷枯骨傳福音(結 37:1-14),並祝福他話語的傳講,藉著他的聖靈,將生命之氣吹進枯骨,使他們重生。他們忘記了這種靈魂的內在改變,一般都是伴隨著因罪而起的心靈的掙扎和痛苦。
結果,現代的講台上缺乏罪的意識,給會眾帶來的後果是悲劇性的。沒有人指出未歸正的罪人處於罪和危險之中,也很少有人指導罪人藉著耶穌基督和他釘十字架,來逃避上帝的憤怒。有名無實的基督徒自以為得救了,在肉體的安全感中沉睡,無人喚醒。也沒有人督促基督徒天天悔改,治死罪身。
我們應該牢記,清教徒對知罪的強調,只是合乎聖經的、經歷性的、時間性的傳福音的起點。這樣傳講的最終目的,是要引領人,原原本本地按其罪性和需要,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只有他能救拔他們脫離永遠的審判,並把他們聖潔地呈現在天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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