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應該注意哪些素養和風度?
離婚時應該注意哪些素養和風度?
作者:賓靈
近些年來,筆者在辦理夫妻離婚案中發現了很多值得思考和研究的問題,其中最讓筆者難以釋懷的就是絕大多數離婚當事人在離婚程序中缺乏應有或者必要的素養和風度。
有人也許會說:夫妻倆都鬧到離婚這個地步了,誰還會去講個人的素養和風度呢?只要能為自己爭取到應有或者更多的權益,哪怕就是相互漫罵揭短甚至殺人放火,那也在所不惜了!
當然,也有人會這樣認為:既然夫妻緣分已盡,雙方最好還是好合好散互不傷害,尊重對方的一切,對方也會尊重自己的一切,那些不文明的言行,不但不利於解決離婚問題,反而證明了自己的無知與醜陋。
結婚,是一門學問,其實,離婚也是一門學問。作為每一對夫妻來說,離婚時所表現出來的素養與風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各自的付出與收穫,同時,它也稱量著當事人在社會體系中的正負評價。
夫妻離婚時,雙方應該具備哪些素養和風度才適中呢?說實話,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也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這都是一個沒有唯一標準答案的問題。筆者從業十餘年來,就這一問題總結出以下幾條不成熟經驗,可供讀者們斟酌參考:
一、互不打罵,和氣說事。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見到離婚夫妻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一方指責對方,說對方這不是那也不是,結果引來對方的當面駁斥;其次,當雙方話不投機時,一方就惱羞成怒揚起了拳頭踢出了腳掌;最後,造成哭的哭傷的傷誰也不能好收場。俗話說:好罵無好口,好打無好手。作為夫妻,相互之間應該是最親近的人,如果為了未成離婚之事相互打罵,這不僅不能緩和可能重歸於好的氣氛,還加速了對方決心與之離婚的步伐。離婚時,如果雙方都做到君子動好口絕不動粗手,並和和氣氣地說事情談過程,這不就體現出個人的素養和風度了么?!
二、就事論事,勿傷無辜。
婚姻,本來就是夫妻之間的私事,與他人他事無關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它往往還牽涉到家庭其他成員、親朋好友和陌生的人。當夫妻雙方鬧到離婚地步之後,他們從不就事論事保護他人,卻總愛把離婚的起因或者原委算到他人的頭上,輕則把別人說得一無是處甚至是罪魁禍首,重則找別人對質並惡言相向。這種無端將他人扯進局來的不妥做法,可以說在我們生活中比比皆是,只可憐了那些無辜的人。說白了,這就是沒有素養和風度的言行。
三、尊重對方,切莫揭短。
現實中,當夫妻之間撕破臉皮後,雙方的心裡都會拋棄尊重對方的概念。在他們的心裡,要把對方說得全身潰爛流毒為好,特別是要把對方那些見不得光的事全抖出來最為解恨。殊不知,人要臉皮樹要根,當事人相互這麼一掐,離婚的結果就是必然的了!尊重他人,是一種公德,更是一種素養和風度,如果夫妻之間只因離婚而失去它,那隻能說明當事人瘋透了。
四、保留異議,依法維權。
夫妻離婚時,多少都有些爭議,就算是再和善的當事人,也難免會產生不同的觀點和看法。俗話說,人都是自私的動物。因此,當離婚當事人站在自己的立場爭取利益時,都會與對方發生交錯的矛盾和衝突,特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婚姻家庭關係(比如雙方都想要孩子或都不想要孩子等等)。在異議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在公平公正和互諒互讓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如果窮盡心智仍無法協商解決,雙方最後還可以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因此,如果說保留異議是一種素養,那麼依法維權就是一種風度。
五、情斷事了,互留美好。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是不可逆轉的事情。同樣,當婚姻走到盡頭後,夫妻雙方的愛情也就斷了煩心事也就了了。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完全如此,有的離異夫妻在分手後還不斷騷擾對方,說什麼「我得不到你我也不會讓別人得到你」等等這類恐嚇的話。其實,這又何苦呢,這樣做不但不能讓內心得到平衡,還會加重自己的痛苦。我們常說:如果你愛一個人,你就給他自由;如果你恨一個人,你還給他自由。我們還常說:此生雖然不能再為夫妻,但是我們此生還是可以做朋友。是的,當夫妻雙方情斷事了後,應該相互留對方於心里一個美好印象,說不定,雙方還有破鏡重圓的那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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