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記者 孫蓓蓓
從2009年9月正式向美國移民局遞交文件的那一刻起,到今年6月獲得50萬美金投資本金的全額返還,鄭明(化名)一家的美國投資移民之路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在移民前,鄭明在杭州經營一家紡織型企業,移民的動機很簡單,讓子女接受更好的國際化教育,將來能就讀美國名校。
由於是最早幾批辦理美國投資移民,鄭明的I-526有條件綠卡獲批只用了3個月時間,相比現在美國移民局公布的平均14個月的周期,算得上是火箭速度。很快,兩年後的2011年,全家通過面試獲得2年期有條件綠卡,再兩年,解除條件全家拿到無條件的10年期美國永久綠卡。而在今年6月,50萬美元投資本金到位。鄭明一家的美國EB-5之路,很順利,也很順暢。
「美國投資移民說難不難,說簡單也不簡單,首先要找到一個靠譜的EB-5項目。」浙旅美通移民總監陳偉召是鄭明一家的移民顧問,她參與了其整個移民規劃,「選中的EB-5是華納影業項目第一期,項目方勢力雄厚,我們也從各種維度對其進行了考察,無論從資金結構,還款保證,還是風險把握等各個方面都進行了把關,綜合考量後覺得可行。」
陳偉召接觸不少的案例,有著充足的EB-5甄選經驗,也見識過各式各樣的投資人群和投資心態,在她看來,「目前的美國EB-5投資移民,96%以上都能得拿到綠卡,更大的問題在於個人資金安全,也就是說,5年後能不能拿到本金。」
因此,從EB-5選擇以及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形度,陳偉召給出一些切實有效的建議。
能否全額還款 同樣是考核投資項目的一項標準
美國EB-5投資移民,這個看上去很深奧的計劃,陳偉召為記者簡單地梳理了一下。
需要申請人投資最低50萬美金到美國的商業項目中,為美國創造就業,符合美國移民局規定,全家就能獲得綠卡,按借款協議規定,到期後歸還投資本金50萬美金。這也是EB-5的通行做法。對申請人來說:綠卡和還款是衡量美國EB-5投資移民的兩大重要指標。EB-5的完美之路就是綠卡和投資本金的全額返還。
「美國投資移民要通過兩個步驟,一是I-526申請,也就是申請二年綠卡,二是I-829申請,也就是二年綠卡轉十年綠卡。但這只是申請綠卡的成功率,絕大多數的投資者還是要考慮投資的風險,也就是說,錢能不能拿回來、能拿回來多少的問題。」陳偉召表示,50萬美元的本金能否順利返還,這就要看項目方是否有準確的還款計劃,用什麼來還錢。如果該項目通過後期營業產生的收入來還,有一個問題就必須考慮到,任何項目前幾年是很難盈利的,又何來巨大收益來償還EB-5投資人呢。也有些項目是通過後期再融資來還款保證,這就要看清楚,項目方到底拿什麼來融資,並用何種方式去融資,這點十分關鍵。
項目開發商和基金公司的最好不要有所屬關係
通常,在衡量一個EB-5項目時,最需要注意考察的是,項目開發商(借貸方)和投資移民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基金公司)的實力。
比較理想的項目開發商(借貸方),應該有著豐富的經營經驗,能對項目運作進行有效的管理。項目開發商(借貸方)的實力越雄厚,相應的,投資者的風險就越小。
另一方面,基金公司的實力也得好好考察一番,比如背景歷史如何,是否是一個可靠的基金公司,之前是否有成功經營EB-5資金的經驗及成功案例。這些是甄別EB-5項目是否安全可靠的最基本的要求。
比如佛羅里達州高鐵項目二期,該項目將建成美國佛羅里達州第一條高速鐵路,意義重大:把佛州人口最稠密、遊客最多的中部和南部地區連接起來。
「其項目開發商(借貸方)是美國成立超過100年的鐵路運營公司,而投資移民基金公司美國CanAm公司曾成功操作過近50個EB-5項目,1200多個成功還款案例,在操作上相當有經驗,這樣的EB-5項目相對安全係數更大。」陳偉召說,雖然高鐵項目方資金實力很強,但為了確保EB-5資金返還的切身利益,除了對方提供一個高達EB-5借款額兩倍以上的擔保抵押外,還邀請高鐵公司要提供一個本票,做一個擔保抵押,包括做一個還款的強制執行的憑證,這一點,加上抵押,是為了確保投資人順利拿回50萬的還款。
不僅是實力,還要看兩者是否具體從屬關係。如果項目開發商(借貸方)和基金公司存在所屬關係,這很可能會存在資金安全的監管問題。「陳偉召解釋說,以借貸類投資移民項目為例,一旦項目成立,就有美國區域中心或者基金公司,來幫客人甄選管理和運作項目,如果項目開發商(借貸方)和基金管理公司同一家,對於投資者來說,這就意味你的風險就增加了。」比如以芝加哥會議中心,按正常操作,投資者50萬本金加上5萬美金的發行費,應該匯到同一個監管銀行。但該項目在操作時,50萬本金在監控銀行,發行費則匯入項目管理方的賬號。因此最後項目破產,這筆發行費就無法被追回。"
項目風險、具體組成、投資保障 項目機密信息備忘錄的重要信息要看清楚
雖然在目前美國移民投資類別項目中,EB-5投資移民屬於投資金額和條件要求較低的一類,但也需要一個家庭幾年內對50萬美金的投資金額感覺真正無負擔才適合做。
楊星(化名)一家在決定要辦理移民後,便開始多次親自赴美考察EB-5項目及實際環境。作為過來人,她的建議是:「盡量選擇有投資經驗,且一定具有不動產開發、銷售以及危機處理方面經驗的區域中心。」
確定在洛杉磯安家後,楊星便開始搜索加州地區的區域中心和律師樓,開始奔赴每一個工地現場,但結果卻大失所望,「在我所挑選的項目中,多數還未開工,有一個項目已獲得各種階段性的批准,而且在開工,確實是材料中的開發商和建築商在負責,但更多重要且具體的信息,我完全沒法得到,更別說去考察直接和間接產生就業人數了,就連項目是否真的使用了或將使用EB-5資金也無從明確。」
陳偉召支持像楊星這樣的投資者去進行實地考察,但她也提了另一種更為簡單有效的鑒別依據,就是項目的機密信息備忘錄。
「每一個區域中心項目,在美國移民局都備有PPM(即機密發行備忘錄),其中記載著項目簡介,可供人查詢。即使有些區域中心的介紹十分模糊,或者是過度包裝,但只要去查看項目文件,就能了解到真實信息。」陳偉召說,該備忘錄中,會將項目的風險、具體組成、投資保障等都寫得很清楚。越成熟的項目,備忘錄越詳細。
這些專業的法律文件,要怎麼看懂?「首先要看有風險提示,哪些是可以解決的。還要看還款的條款,一個常見的陷阱是,借錢期限是5年,但另外表明,項目開發商(借貸方)有權決定是否延期還款,顯然,這是損害投資者利益的。」
此外,如果借款方涉及重大訴訟,也會危及項目的開發。「有些項目開發商(借貸方)很可能在本國有過欺詐或者商業方面不良的名譽,但為了來中國市場募集EB-5資金,做了改頭換面的包裝。所以,對於借款方的實力及背景,也是需要特別關注的地方。」美國移民律師周正濤表示,在未來,美國移民局對於區域中心,會有更加嚴格的監督和管理。這對於投資者來說,也是可以期待的好消息。
過高的回報利息不可信
一種業內比較普遍認同的說法是,比較安全的EB-5融資項目里符合條件的個體投資人總共資金比例要在項目總投資額的50%以下(越低越好)。
凡是要求投資人資金佔到項目50%以上,比如80%、甚至100%的項目,不管項目外衣如何漂亮,都不必考慮去投資。
原因很簡單,凡是取得這種投資額度的項目開發商(借貸方)的實力都非常弱,一旦項目出現困難,所有風險和壓力都轉接到投資人身上。一旦這種情況發生,EB-5投資人的利益將無從保障。
但這也絕不意味說,項目要求的投資人越少,則越安全。關鍵是看項目資金的總體構成是否合理和科學。比如EB-5投資人資金佔總投資的比例較小,但有一定的銀行貸款和政府支持。
陳偉召強調,投資者在看待項目開發商(借貸方)所出示的資金結構圖時,還要學會理性判斷。「一種比較常見的案例是,有些項目在造價中會摻雜水分,特別是建築類。這樣一來,對EB-5投資者來說,所需要承受的壓力和風險也會更大。」
「還有一種情況也值得特別注意,如果項目的回報利息特別高,很可能也是個陷阱。」陳偉召解釋說,一個具有吸引力的,真正好的項目,就算回報利息低,照樣能夠招募到更多的投資基金。按正常情況,大多數項目的回報利息在2%到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