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前國安官員:斯諾登若返美 會被刑訊逼供甚至處決

美前國安官員:斯諾登若返美 會被刑訊逼供甚至處決

2013年06月20日 02:30來源:新京報 作者:韓旭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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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埃爾斯博格,1971年泄露美軍對越南軍事干預報告;被判入獄105年,隨後法院撤銷指控。

「深喉」馬克·費爾特,1972年揭秘尼克松水門事件;2005年承認身份,2008年去世,享年95歲。

佛雷德里克·懷特赫斯特,1997年揭秘FBI犯罪實驗室調查過程;FBI支付他110萬美元作為提前退休補償。

喬·達比,2004年揭秘美軍在伊拉克虐囚醜聞;離開預備役部隊,被視為軍人「背叛者」。

布拉德利·曼寧,2010年向維基解密泄露70多萬份情報;面臨21項指控,包括通敵罪,最高可判無期。

原標題:奧巴馬暗示引渡 泄密者求冰島庇護

據英國媒體18日報道,美國「稜鏡」泄密者斯諾登已非正式地向冰島提出庇護請求。冰島政府證實收到請求,但未透露是否庇護。

通過中間人傳話求庇護

著名泄密網站維基解密發言人拉弗森透露,一名自稱代表斯諾登的中間人請他轉告冰島政府斯諾登尋求庇護。拉弗森沒有透露中間人的姓名

冰島政府證實,已收到請求,但拒絕透露是否提供庇護。一名冰島政府發言人表示,拉弗森是通過非正式渠道和政府部門聯繫,因此並非正式請求。

斯諾登仍身處中國香港,據媒體此前報道,斯諾登曾將冰島列為「退路」之一,因為冰島在保護網路自由方面「享有盛譽」。但斯諾登也表示,自己也害怕冰島政府會迫於美國壓力,將其引渡回美國。在回答網民問題時,斯諾登表示,現在已無須擔心這個問題。

奧巴馬首次回應稜鏡

據美國福克斯新聞18日報道,正在英國北愛參加G8峰會的奧巴馬在訪談節目中首次正面回應「稜鏡」事件。他首先為「稜鏡」辯護,稱國家安全局獲取信息渠道是透明的,美國民眾沒看到全部事實。「稜鏡」只限用於反恐、武器擴散、網路黑客或網路攻擊,監範圍有限制,需法庭批准,民眾可向網路服務商詢問是否將個人信息告知國家安全局,並且會成立監督委員會,調查可能侵犯隱私的情況。

奧巴馬錶示,不會對斯諾登所面臨任何潛在指控發表評論,但也暗示,美國將從香港引渡斯諾登回美國。「案件已經送交司法部進行調查,可能會引渡。將由司法部回答相關問題。」

若回國將被刑訊逼供?

斯諾登前途未卜,據美國媒體18日報道,3名前美國國家安全局官員接受採訪時確認斯諾登所泄露的情報內容屬實,報道稱他們本身也是泄密者,促使他們轉變的原因是「一手打造的信息收集系統竟然被用於搜集自己國民的信息」,他們認為美國政府的這種做法是對公眾隱私的侵犯。

其中一名官員威廉姆·賓尼表示,若斯諾登被引渡回美國,等待他的將是拷打,然後是移交並繼續被監禁、審判、拷打,甚至被處決。

四問斯諾登命運

斯諾登向冰島提出庇護請求,冰島會准許請求嗎,他在香港會面臨被引渡嗎,他還有第三條路可走嗎,記者就這些問題採訪了國際公法專家,解釋斯諾登案疑點。 新京報記者儲信艷

1問:香港和美國有引渡協定,如美提出引渡,香港會否同意?

罪行決定引渡與否

北師大國際公法專家邢鋼副教授認為,根據《美國-香港引渡協定》,在國家層面,涉及國防外交須由中央政府處理。如不涉及國家層面,是否引渡取決於對斯諾登行為的定性。若斯諾登實施的是普通犯罪,例如非法使用計算機,美國如提出請求,香港應准許引渡,但如果是與政治以及重大公眾利益相關的犯罪,俗稱政治犯,香港就可不引渡。北京理工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楊成銘教授還指出,歐美國家一般不向他國引渡死刑犯,引渡必須是兩個國家都認可的犯罪行為,美國若要從香港引渡斯諾登還有一段路要走。

2問:斯諾登身在香港,卻向冰島尋求庇護,能成功嗎?

庇護基於本國領土

一直以來,冰島享有樂於提供庇護的聲譽,曾為美國通緝犯、國際象棋世界冠軍博比·菲舍爾提供庇護。但分析人士稱,剛當選的冰島總理古恩勞格松比前任更親美,而且沒興趣維護冰島「網路天堂」的美譽。

邢鋼副教授認為,斯諾登去冰島尋求庇護實際操作起來比較困難,因為斯諾登身處香港,即使冰島給予其庇護,從香港到冰島是有相當長一段距離的。國際法的基本理論認為,庇護是基於領土的行為,而域外庇護沒有一般國際法根據,除非國家之間達成協議。

3問:冰島與美國簽有引渡條約,這適用於受政治庇護的人嗎?

政治犯可不引渡

對於斯諾登提出的非正式庇護請求,楊成銘教授指出,一般情況下,如果冰島接受了斯諾登的庇護,基本意味著斯諾登不會被引渡到美國。

邢鋼副教授解釋說,「政治犯罪不引渡」是大多數引渡條約的規定。政治犯不引渡原則中,關鍵是對政治犯罪性質的認定問題。認定權屬於被請求國,因此,冰島雖與美國簽署引渡條約,但政治犯是不引渡的,因此是可以進行政治庇護的。

4問:如果斯諾登去和美國無引渡條約的國家會否安全些?

可據互惠原則引渡

楊成銘教授說,斯諾登若前往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相對安全一些,但是並非絕對。兩國通過刑事或者司法協作,有些情況下即使沒有引渡條約,也有可能將犯罪嫌疑人交由他國審理。邢鋼副教授也指出,如果沒有簽訂引渡協定,依據互惠原則也可進行引渡,引渡的條件和手續依據被請求國法律。

除了引渡條約,美國的影響力不可忽視,避難法專家馬薩羅認為,如果是美國想得到的人,哪個國家敢冒如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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