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民國省主席8

行政區劃現狀

基於2010年修正的地方制度法,人口大於200萬的行政區可享有直轄市相關財稅與人事等規定,經由當地議會同意即可向中央申請升格為直轄市,如通過原鄉鎮市皆改為區,區長為官派,升格後原鄉鎮市民代表以一任官派區咨議員取代,期滿不再指派。

2009年6月經中央政府通過核准改制直轄市的行政區為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2010年12月25日將正式成為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原本已為直轄市與高雄縣合併),並與未變動的台北市成為「五都」,其它改制後的直轄市下轄的區也將整並調整。2010年7月行政院規劃桃園縣於2011年1月1日起准用直轄市編製。

2010年12月25日起,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劃分為2省5直轄市,其中虛級化的台灣省下轄3市12縣(含1準直轄市),虛級化的福建省下轄2縣。

第一級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台灣省與福建省兩省,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省劃分為縣、市」。在2000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後,實施省虛級化以減少行政層次。省政府由地方自治團體轉型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關,是為「凍省」。而後,行政院又設置「區域聯合服務中心」以利縣市與中央政府間事務的協調。

徽章

名稱

下轄區劃

政府所在地

面積

人口

省主席

台灣省

3市12縣

中興新村

26328.9960km2

9,265,538 人

林政則

福建省

2縣

金城鎮

182.66km2

105,074 人

薛承泰

直轄市

直轄市屬於地方自治團體,直接由行政院管轄。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在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目前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市以下分設區,區以下設里,里之下設有鄰。

徽章

名稱

下轄區劃

政府所在地

面積

人口

市長

台北市

12區

信義區

271.7997km2

2,603,651 人

郝龍斌

新北市

29區

板橋區

2052.5667km2

3,880,743 人

朱立倫

台中市

29區

西屯區

2214.8968km2

2,639,064 人

胡志強

台南市

37區

安平區新營區

2191.6531km2

1,875,014 人

賴清德

高雄市

38區

苓雅區鳳山區

2946.2671km2

2,771,177 人

陳菊

區域聯合服務中心

區域聯合服務中心是為相當於省級之非正規中央政府派出機關,由行政院各部會所派駐該區域的機關所組成,中心的名義上首長為主任(由行政院副院長、經建會主任委員或政務委員兼任),實際政務為中心的執行長負責,由行政院顧問或台灣省政府委員兼任。

區域聯合服務中心並非正規的行政區劃,其轄區設置依照《台灣地區國土綜合開發計劃》所劃訂的台灣本島四大區域——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區域,及由福建省金門、連江兩縣所組成的金馬區域;目前已成立南部服務中心、中部服務中心及東部服務中心。福建省政府曾經推動改製為金馬服務中心,目前未實現。

標誌

名稱

機關所在地

轄區

南部服務中心

高雄市前金區

2直轄市1市3縣

高雄市、台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

中部服務中心

台中市南屯區

1直轄市4縣

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東部服務中心

花蓮縣花蓮市

2縣

花蓮縣、台東縣。

第二級行政區劃

縣與準直轄市

精省前曾隸於省政府,現今則視業務,分受行政院各部會駐中部辦公室,或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管轄,直接受中央管轄,卻不是「直轄行政區」。惟金門連江兩縣仍受福建省政府管轄;以下再分設有鄉、鎮、縣轄市。鄉以下設有村,鎮、縣轄市下設有里。村裡之下設有鄰。

2007年《地方制度法》修訂,新增「在縣市人口達200萬人以上,未升格為直轄市前,准用直轄市相關制度與編製」之規定。台灣媒體以「準直轄市」俗稱之,但其實不是法律上的名稱,其亦仍為縣級地位。桃園縣於2011年准用直轄市編製。[1]

台灣省轄區:12個縣

福建省轄區:2個縣

徽章

名稱

下轄區劃

政府所在地

面積

人口

縣長

20px

桃園縣

5市1鎮7鄉

桃園市

1220.954km2

2,017,047人

吳志揚

新竹縣

1市3鎮9鄉

竹北市

1427.5369km2

512,147人

邱鏡淳

20px

苗栗縣

1市6鎮11鄉

苗栗市

1820.3149km2

561,392人

劉政鴻

彰化縣

1市7鎮18鄉

彰化市

1074.396km2

1,311,188人

卓伯源

南投縣

1市4鎮8鄉

南投市

4106.436km2

529,767人

李朝卿

雲林縣

1市5鎮14鄉

斗六市

1290.8326km2

721,121人

蘇治芬

嘉義縣

2市2鎮14鄉

太保市

1820.3149km2

546,386人

張花冠

20px

屏東縣

1市3鎮29鄉

屏東市

2775.6003km2

880,550人

曹啟鴻

宜蘭縣

1市3鎮8鄉

宜蘭市

2143.6251km2

461,592人

林聰賢

花蓮縣

1市2鎮10鄉

花蓮市

4628.5714km2

340,705人

傅崐萁

台東縣

1市2鎮13鄉

台東市

3515.2526km2

232,491 人

黃健庭

澎湖縣

1市5鄉

馬公市

141.052km2

96,455人

王干發

金門縣

3鎮3鄉

金城鎮

151.656km2

94,911人

李沃士

20px

連江縣

4鄉

南竿鄉

28.8km2

10,010人

楊綏生

與縣同級,舊稱省轄市,精省前曾隸於省政府,現今則視業務,分受行政院各部會駐中部辦公室,或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管轄,在現行法律中稱為「市」,直接受中央管轄,卻不是「直轄行政區」。人口聚居達50萬人以上未滿125萬人〈實質上基隆、新竹、嘉義均未達到50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市以下分設區,區以下設里,里之下設有鄰。

台灣省轄區:3個市

徽章

名稱

下轄區劃

政府所在地

面積

人口

市長

基隆市

7區

中正區

132.7589km2

387,207人

張通榮

20px

新竹市

3區

北區

104.1526km2

413,317人

許明財

嘉義市

2區

東區

60.0256km2

273,639人

黃敏惠

第三級行政區劃

參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鄉鎮市區列表

目前中華民國共有153鄉、41鎮、17市、157區。

鄉、鎮、縣轄市

鄉、鎮、市為縣下轄的行政單位,均設置公所及民代表會,其中市為縣轄市。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鄉鎮人口超過十五萬經核准得成立縣轄市。

區為直轄市與市(舊稱省轄市)下轄的行政單位,以公所為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地方制度中,區並非地方自治法人,不設民意機關。

第四級行政區劃

村、里為第四級行政單位,村為鄉的下轄行政單位,里則為鎮、縣轄市市及區的下轄行政單位。村、里再內編組為鄰。

行政區劃的修改

參見:2010年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

基於歷史因素,目前福建省與台灣省範圍有極大的差距,一個僅轄金馬地區,另一個佔全國極大比例。而且兩省都已虛級化,原由省政府負責的相關業務改由中央行政部門與區域聯合中心承接。由於資源大多分配於台灣南北兩端的台北市與高雄市,這樣不利於中部地區發展;而台北縣人口已達直轄市標準,也應該給予直轄市規格的資源。另外,由於縣市劃分過細,缺乏整體規劃。

關於行政區調整議題,不時有人提出,常見的有縣市合併升格、「三都十五縣」(馬英九提出)、「四省兩特區雙首都」(呂秀蓮提出)及「六星計劃」(謝長廷提出)。多數的議題都包含擴大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行政區以及台中市升格等訴求,惟行政區調整涉及各行政區重劃、預算分配、取消部份鄉鎮市選舉、地方性選舉選區調整等議題,影響層面過大,故多是雷聲大雨點小。但也反應出行政區劃欠佳的事實,不論藍綠陣營皆有探討此問題之聲浪。

2008年馬英九就任總統後,以所主張的三都十五縣計劃為藍圖,原期望至2014年達成,並以漸進的方式進行修改。[2]但要實現此計劃也有隱憂,例如市「降格」為縣轄市後所引起的不滿,資源可能過度集中三都。桃園縣、台南縣市亦接近200萬人口,不過台灣本島面積最大的花蓮縣卻僅34萬人。


推薦閱讀:

特朗普家宴招待習主席 不奢華但「很有美國味」
「毛主席好戰士」年四旺赴美打黑工
張宏良:毛主席終於回來了!
習主席的莫斯科時間
小結巴、玉瑩小主、愛美神、上市公司主席,其實黎姿最貼切的稱呼,是「姐姐」啊

TAG: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