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唐納<創世紀>注釋21~30章

馬唐納<創世紀>注釋21~30章

來源: 作者: 時間:2007-04-01 瀏覽次數:7197 小 中 大

第二一章

8.應許的兒子——以撒(二一)  二一1~10 亞伯拉罕和撒拉生了應許的兒子,這對欣喜若狂的父母按神的命令(一七19,21)給兒子起名叫以撒(意即「喜笑」的意思),正好表達二人和將聽聞此喜信的人的喜悅。誰會相信亞伯拉罕到一百歲,還能生孩子,並把他撫養成人呢?但做「不可能的事」是神每天的例行工作。當我們面對著大問題時,只要讓神來處理就易如反掌了。神作事有他的日期,日期一到,事就成了;我們若認識這一個原則,就不至於焦急了。凡不能等候神的人,他們所作的,只能生出一個以實瑪利,不能生出以撒,不但沒有益處,反而可能有害。  以撒大概在兩至五歲之間斷了奶。以實瑪利那時年約十三至十七歲。撒拉看見以實瑪利在以撒斷奶的席上嘲笑以撒,就要亞伯拉罕把夏甲和她兒子趕出去。保羅解釋這為律法迫害恩典,律法與恩典不能混為一談,人不能在律法的原則下得著屬靈的祝福。(加四29)這也不是撒拉嫉妒,加拉太書四章三十節給我們看見,這是神藉撒拉的口所說的話,「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以實瑪利是使女所生的兒子,是亞伯拉罕在信心道路上失足的果子。他的確必須趕出去,但並非就此離開神的面,再不受他的看顧和管理了。要知道,神的揀選,並非棄絕那些未蒙揀選的。神所以揀選人,乃是要他們去服事其他的人。當聖城建造完成的日子,列國都要在城的光中行走。因此,求主保守我們的心,使我們不至鄙視那些被目為「恩典以外的人」。  二一11~13 亞伯拉罕失去夏甲和以實瑪利,就很沮喪。神卻安撫他,應許以實瑪利必成為大國之祖。然而。神重申以撒才是實現所立之約的那位應許的兒子。  以實瑪利後來成為一個大族。他們是住在以色列以南的西奈和巴蘭曠野的游牧民族。以實瑪利的女兒嫁給了以掃(二八9)。聖經告訴我們以實瑪利人與以色列人為敵,也與神為敵(詩八三6)。  二一14~21 夏甲和她孩子差點兒在迦南以南的曠野上渴死,於是神讓他們找到一口井。好使他們省點力氣。當時以實瑪利正是少年時期。因此,第15節的意思是夏甲因兒子身體軟弱,就把他撇在小樹底下。以實瑪利一名意思是「神聽見」,在第17節出現了兩次——神聽見……神已經聽見。要鼓勵兒童和青年人多禱告,神必垂聽並應允!  二一22~34 第22節的亞比米勒跟第二十章的不一定是同一人。這個族長的僕人曾奪取亞伯拉罕僕人的水井。當亞比米勒和亞伯拉罕訂立友誼之約的時候,亞伯拉罕告訴亞比米勒他的井曾被霸佔。結果是二人立約,井歸還給亞伯拉罕。他立即給井起名叫別是巴(即盟誓的井的意思)。後來,這地方成為一個城市,成為以色列最南端的城市。「從但到別是巴」這句話,傳統上是指應許之地的全境(撒下一七11)。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作記念,別是巴也成了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家鄉。

第二二章

9.亞伯拉罕獻以撒(二二)  二二1~10 除了各各他山之外,聖經中沒有一幕比獻以撒更慘痛的了;也無人能更清楚預示神的獨生愛子釘死在十字架上了。神命令亞伯拉罕往摩利亞地去,把以撒獻為燔祭,是對亞伯拉罕信心的最嚴峻考驗。其實,神無意要亞伯拉罕真的殺死以撒,神一向都反對把人獻作燔祭。神只是要他在心中獻上以撒,以顯明亞伯拉罕愛神,多於愛神所應許的他期待已久的兒子。  並不是全知的神需要藉試驗才能得知亞伯拉罕的信心怎樣,而是藉此使受試驗的人顯出他實際的光景,因而能更深認識自己。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並不是要捉弄他,使他跌倒;而是要增強他對神的順服,建立他的品格。今天,神也在考驗我們,考驗的目的是要鍛煉我們的品格,正如用火把礦沙煉凈一樣,神常常藉著艱難的環境熬煉我們,幫助我們更順服神和他的安排。當我們受到試煉時,不要埋怨神,也許是他要鍛煉我們的品格。  摩利亞是一列山脈,耶路撒冷(代下三1)和各各地山也在其上。神說:「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這一定刺透了亞伯拉罕的心,象一個長遠深刻的傷口。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子,意思是神應許的獨生子——是獨一無二的,他的出生真是個奇蹟。  在聖經中用過一次的字詞,常是其中各經卷的使用樣本。「所愛的」(2節)和「敬拜」(5節)在這裡首次出現。亞伯拉罕對兒子的愛隱隱約約地勾畫出神對主耶穌的愛。獻以撒刻畫出至高無上的敬拜——救主親自犧牲,成就神的旨。」  二二11,12 聖經出現過十次重呼人的名字。「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是第一次。其中七次是神呼喚人(創二二11;四六2;出三4;撒上三10;路一O41;二二31;徒九4)。另外三次分別在馬太福音七章21至22節;二十三章37節;馬可福音十五章34節,用以介紹分外重要的事情。耶和華的使者(11節)正是神(12節)  二二13~15 獻以撒無疑是對亞伯拉罕信心的最嚴峻考驗。神曾應許借亞伯拉罕的兒子使亞伯拉罕成為多國之父。以撒當時最多只有二十五歲,未婚。亞伯拉罕若殺掉以撒,又怎能實現應許呢?根據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亞伯拉罕相信,即使他殺了兒子,神也可以使以撒從死里復活。這麼大的信心是罕獨有的,在那時候,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死人復活的事。注意亞伯拉罕的信心:「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二二5)亞伯拉罕相信獻上以撒之後,神能叫他復活(來十一17~19),所以他在這裡所說的話,是憑信說話,而不是敷衍僕人。亞伯拉罕首次因信心稱義(一五6);然後因行為稱義(證明無罪)(參看雅二21)。他的信心就是他得救的方法,他順服的行為正是真正信心的明證。  多年來他在艱苦的磨練中已學到順服神的重要;這次他對神的順服既迅速又完全。以撒問道:「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父親回答說:「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最終,不是由第13節的公羊應驗應許,而是由神的羔羊——主耶穌親自成就應許(約一29)經過這次艱難的體驗後,亞伯拉罕加強了對神的委身和順服,也認識到神供應的大能。  本章出現兩個象徵基督的獨特標記。一是以撒:那獨生子,父親疼愛的,願意遵行父親的心意,從死里失而復得的。二是公羊:代人贖罪的無辜受害者,流血並獻作燔祭,且要完全燒盡獻給神的。有人說,神預備公羊代替以撒:「神挪開傷透亞伯拉罕心頭的刺,卻不去挪開傷透自己心頭的刺。」神阻止亞伯拉罕殺他的兒子,卻不保留自己的獨生子耶穌,要他死在十字架上。若耶穌存活,則全人類都要死。神差獨生子為我們死,好使我們免受應得的永死,反得永生(約三16)。  正如在整本舊約中一樣,第11和15節提及的「耶和華的使者」解經家認為就是主耶穌基督。  亞伯拉罕給那地起名叫耶和華以勒(耶和華預備的意思)(14節)。舊約中有七個用來稱呼神的複合名,這是其中一個,其餘如下:  耶和華拉法——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一五26)  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出一七8~15)  耶和華沙龍——耶和華是平安(士六24)  耶和華路以——耶和華我牧者(詩二三1)  耶和華齊根努——耶和華我們的義(耶二三6)  耶和華沙瑪——耶和華所在(結四八35)  二二16~19 亞伯拉罕毫無保留地順服神,所以他得到神極多的祝福:  耶和華指著自己起誓,因為沒有比他自己更大的(來六13)。神借他的誓言落實這裡的應許:(1)神賜給他的後裔有勝過仇敵的能力;(2)神應許他的子孫要使全世界的人得福。世人認識他和他後裔的信仰,生命就會改變。在第17節下半節,神給本來已經很偉大的應許再加補充:亞伯拉罕的後裔必得著仇敵的城門,意思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必佔領、統治那些與他們為敵的人的地方。得著城門等於那城已經淪陷。  「你既行了這事……」神吩咐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這件事,從人的觀點來看,完全有背於神先前的應許,但亞伯拉罕順服神,他知道神的話絕不能廢去。因著他肯這樣作,使神能夠將他作成一個器皿,祝福萬國。「你既」原文作「因為」。這說出當我們敢信靠神的時候,神才有機會作事。  二二20~24 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了十二個兒子,亞伯拉罕卻只有兩個——以實瑪利和以撒,這正試驗亞伯拉罕對神應許他的後商如天上的星那樣眾多的信心!可能因為這個緣故,促使亞伯拉罕差遣以利以謝去為以撒娶妻回來(二十四章)。

第二三章

10.家族墓地(二三)  二三1~16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在聖經中,撒拉是惟一記載壽數的女人,表示她活著有意義,她一生的年日在神面前是有價值,是蒙神記念的。她死時亞伯拉罕跟西伯倫的居民赫人議價,想要買安比拉洞來作埋葬撒拉的墳地。這也是他漫長的人生中唯一購買的產業。經文沒有提到交易的實際價錢,這做法在東方一帶十分普遍。  「赫人」他們比亞伯拉罕較早定居於迦南地,故亞伯拉罕在他們中間算是寄居的(參4節);他們人多勢大,擁有大片土地(書一4)。初時,赫人建議亞伯拉罕在他們最好的墳地里埋葬撒拉。亞伯拉罕彬彬有禮地拒絕赫人的建議,堅持要以足價買入以弗倫的山洞。最初,建議中的以弗倫不單指著那個山洞,還把整塊田都給亞伯拉罕。作為一分完全的禮物。亞伯拉罕卻明白這只不過是體面的事,地主根本無意真的送地給他。亞伯拉罕反對,堅持要買入田地。  亞伯拉罕原來只想要買田頭上的麥比拉洞(9節),但地主以弗侖的話表面上要慷慨贈洞,實際上是要亞伯拉罕高價買下整塊田。這是古時中東人作買賣時婉轉、以退為進、逼使別人高價購買的手段。以弗侖的價錢是四百舍客勒銀子,象是一宗大轉讓。這其實是一個敲詐人的價錢。當時的習慣是討那塊地的雙倍價錢,等候顧客就地還價,把它減半。一般買主都要經過討價還價地,不過,亞伯拉罕沒有還價,所以當以弗侖的價錢一出,亞伯拉罕就立即成交,依赫人所開的價格付錢,人人都感到十分驚訝。雖然按照神的應許而言,所有的迦南地都是屬於亞伯拉罕的;但是,在神的時間未到以前,他定意不用不義的方法來獲得。亞伯拉罕不想欠下未信的人的債務,我們也當這樣。  二三17~20 後來,麥比拉田間的洞成為亞伯拉罕、以撒、利百加、雅各和利亞的墓地。這傳統之地現在是一所回教清真寺。

第二四章

11.以撒娶妻(二四)  二四1~9 亞伯拉罕要他家裡最老的僕人起誓,為以撒選娶一個妻子,他不容以撒娶迦南女子或住在米所波大米的女子為妻。由於迦南地各族人敬拜假神,亞伯拉罕不願其後裔被被誘轉離真神(王上十一2)。亞伯拉罕為以撒設下擇偶的第一個條件就是:不可娶外族女子,因此基督徒不宜在拜偶像的人中尋找婚配的對象。  亞伯拉罕定意不使他的後裔,有分於迦南人污穢,就打發僕人去他的本地、本族為他兒子娶妻。這乃是一件順服和信心的行動。這告訴我們,一個憑信而活的人,他所行的一切,必須照著信心與神合作同行。一個有信心的人,絕不會坐等說,神已應許過了,所以我不必作什麼。相反地,他是在神的應許上往前去。  第2至4和第9節說明古代立誓的形式。費察林說:根據聖經的諺語,兒女是從父親的「大腿」和「腰間」而來(比較創四六26)。把手放在大腿下表示,若有人違背誓言,已出生的兒女,或將來的兒女將要對不忠誠的一方作出報復。這稱為「借後裔發的誓」,尤其是在這裡的應用,因為僕人的使命是要確保以撒能給父親亞伯拉罕傳宗接代。  也有人認為:叫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說話或起誓,乃表示鄭重其事、信守承諾的意思(參創四十七29);手所接觸的部位靠近生殖器官,意味著若違背誓言,就會遭受絕後的報應。  二四10~14 僕人是天父差來之聖靈的預表(象徵),助這「屬天的以撒」——主耶穌——尋找新娘。經文一絲不苟地記錄預備旅程的細節;僕人帶備的賀禮,和識別主揀選的女子的記號。  甘莫道闡釋說:這個記號是經過精心計算的,用來闡明成為主人兒子的妻子當有的性情和氣質。他只要求那女子給他「一口」清水——希伯來字可以這樣譯。但神所揀選的女子,將要成為多國之母,也是耶穌基督的遠祖。她有慷慨的本性,願意服侍別人,不但讓他「一口」清水,而且讓他喝個夠。她還出乎意料之外地倒水給駱駝喝。現在,我們試想想那十頭駱駝,它們經過漫長艱苦的沙漠旅程,準備喝光至少四桶清水。僕人禱告中的女子自發地服侍僕人和動物,顯出仁愛大方的氣質和超然的性格。  古時打水相當吃力,而十匹駱駝(10節)的喝水量又很大,所以很少有女子願意如此善待陌生人,除非她是一位很有愛心的人。按當時接待客旅的習慣,井旁的婦人會打水給行路疲乏的人喝,而不是他們的牲畜。老僕人所以如此向神禱告,乃因他知道神必安排一位品格優越的女子給以撒作妻子。我們若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認定神,神也必定會指引我們當行的路(箴三6)。  二四15~52 能符合條件,接納僕人禮物的當然是可愛的利百加。當她帶亞伯拉罕的僕人返回父家,僕人就知道尋人的工作終告結束。利百加向哥哥拉班道明亞伯拉罕僕人的來意,他就彬彬有禮地歡迎隨從,再細聽僕人請求利百加下嫁以撒為妻。蒙神垂聽僕人的禱告,他與利百加奇妙地匯合相認,更使拉班和利百加的父親彼土利深信一切耶和華都安排好。  二四53~61 然後,僕人拿出禮物送給利百加。拉班和她母親批准婚約。大清早,利百加的家人希望拖延她起程的時間,但利百加願意及早起程,辦妥婚事。「利百加說,我去」這話表明她有決斷力。利百加雖未見過以撒,但她相信老僕人的話,內心起了嚮往,因此熱切地盼望「去」到他那裡。她離開的時候,家人都祝福她。  二四62~67 以撒經歷摩利亞山的事後。在這裡首次出現,出來迎接利百加。我們在救主死後被埋復活升天之後,首次與主相遇時,就是他再來迎娶他蒙揀選的新婦(帖前四13~18)。以撒和利百加的相會是微妙美麗的。以撒與利百加素未謀面,他就娶她為妻,並且愛她,證明利百加乃出於神的揀選。以撒跟其它先祖不同,只娶了利百加一個妻子。

第二五章

二·以撒(二五19~二六35)1.以撒的家族(二五19~34)  二五19~26 利百加結婚近二十年,仍不生育。其後,神垂所以撒的禱告,利百加就懷了孕。以撒懇求神賜他兒女,聖經也鼓勵我們為自己個人的事和重要的事向神懇求。神希望應我們所求,但神要我們向他祈求。不過有時神可能暫時不應允我們的禱告,目的是要:(1)使我們更認識自己真正的需要;(2)使我們更曉得感謝他;(3)使我們更加成熟,更有智慧運用他的賞賜。  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腹中的胎動非常厲害,使她感到痛苦難受,也感到困惑。她就去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對她說,兩敵國必從她腹中而生(以色列和以東)。雙生長子名叫以掃(有毛的意思),次子叫雅各(抓住的意思)。就算是出生,雅各也要佔哥哥的好處,手抓住以掃的腳跟而出!孿生子出生的時候,以撒正六十歲。  二五27~28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為人外向,善於打獵。相反,雅各為人安靜,性格內向,常住在帳棚里。以撒最愛以掃,利百加卻愛雅各,可能因為他是個離不開母親的孩子。  二五29~34 長子名分是給頭生兒子的特別尊榮,包括將來成為族長並承繼家族的雙份產業。以掃是長子,有權比其它兒子承繼父親雙倍的產業,也要成為一族之長或一家之主。按以掃的情況,繼承父親的產業可以包括成為彌賽亞的先祖。  有一天,以掃打獵後回家,看見雅各正在煮湯。他急想雅各給他紅湯喝(紅湯是用中東一種極便宜的扁豆和米混煮成紅色的稀粥),因而得別名「紅」(以東),深深影響他和他的後嗣以東人。雅各給以掃紅湯,要他以長子的名分交換,以掃無知地答應了。以掃為眼前的一點食物,而出賣他長子名分的永遠福分。這是衝動的行為,只為滿足暫時的慾望,而沒有考慮長遠的後果。我們也會跌入同樣的陷阱中。當我們看到某些渴望擁有的東西時,第一個衝動就是要得到它。開頭我們會感到滿足,有時甚至覺得自己滿有能力,因為我們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但即時的滿足往往叫我們失去長遠的眼光。不過,只要我們在行動之前比較一下短期的滿足感和它的長遠後果,我們就能避免重蹈以掃的覆轍。  「除了禁果之外,世上再無別的食物比這清湯更昂貴的了。」第23節的預言在第29至34節應驗了一部分。神沒有阻止雅各的機靈詭詐,但有一件事顯而易見,就是雅各看重長子的名分,以及在神的國里佔一位分;反觀以掃,他只體貼自己的食慾,輕看屬靈的祝福。信徒若為貪圖今世暫時的利益,而出賣了基督徒的名分,是一項無可彌補的損失。本章結尾一段強調以掃怎樣處理他長子的名分,反而沒有強調雅各如何對待他的兄長。以掃的後代成為以色列的死敵。俄巴底亞書宣判他們的結局。

第二六章

2.以撒和亞比米勒(二六)  二六1~6 以撒處理饑荒的手法與其父一樣(第十二及二十章)。他往南走,耶和華在基拉耳向他顯現,囑咐他不要往埃及去。基拉耳是往埃及的中途站。神叫以撒暫時留基拉耳,但以撒卻住在那裡。神也向他重申他與亞伯拉罕已經立了無條件的約。  二六7~11 以撒重蹈其父覆轍,反應害怕畏縮,向基拉耳的人偽稱妻子是他的妹子。父親的軟弱重現在兒子身上實在可悲。他從哪兒學到這樣的伎倆?或許他知道父親也曾這樣做。其實父母能透過教育子女、樹立他們的價值觀,來塑造未來的世界。要孩子過正直的生活,首先要父母生活正直。我們為下一代樹立了什麼榜樣呢?  當人揭發、責備以撒欺騙的行為時,他承認過犯。認罪帶來祝福。以撒在基拉耳成了大富戶,當時在位的亞比米勒因他過於強盛,便請他離開那地。於是,以撒就移到離基拉耳不遠的基拉耳谷。這個亞比米勒王跟亞伯拉罕曾遇上的亞比米勒(參22章)不是一人,他或者是那一位亞比米勒的兒孫。「亞比米勒」可能曾是非利士統治者的稱號。非利士人雖然善待以撒,但是到約書亞、士師和大衛的時代,曾率先攪擾以色列人。  二六12~25 荒涼的基拉耳位於沙漠的邊緣,水源就好像黃金一樣珍貴。人們掘井,是表明自己擁有這塊土地。非利士人已塞住亞伯拉罕所挖的水井,是一種不友善的行徑,表示他們不歡迎外來人。以撒把水井重新挖出來。神照著他的應許賜福給以撒,使他事事順利,非利士人就妒忌他,堵塞了他挖出來的井,為要趕走他。以撒的人與非利士人在埃色(相敵的意思)和西提拿(為敵的意思)互相鬥爭。最後,以撒遷離非利士人。今次,以撒再挖水井,他們不再為這井爭竟了,他就給這井起名叫利河伯(寬闊的意思)。以撒從那裡往別是巴去,耶和華又向他重申祝福的應許。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敬拜),又支搭帳棚(守約),並在那裡挖了一口井(恢復氣力的意思)。正如水是維持生命的基本需要,神的話是屬靈生命的水。  二六26~33 威廉斯就第26至31節有這樣的評說:「當以撒徹底離開基拉耳人之地後,他們就來向他求取神的祝福……基督徒應該在分別為聖的生活中幫助世人……」  以撒和亞比米勒定立和平契約的當天,以撒的僕人就得了水了。從前,亞伯拉罕給這井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與同時代的亞比米勒(一二31)立約。現在的情況與那時相似,以撒就給這井重新起名叫示巴或別是巴。  二六34~35 以掃娶了兩個異教女子——猶滴和巴實抹,使他的父母心裡愁煩。可能是因為她們熱衷於敬拜外邦偶像,致令以撒和利百加為兒子並後代的信仰而感不安。從那時開始,有很多不相配的婚姻出現,這就愈發顯出他不配得長於的名分。

第二七章

三·雅各(二七1~三六43)1.雅各騙以掃(二七)  二七1~22 本章發生的事與上一章相隔約三十七年。以撒這時一百三十七歲,老眼昏花,心想自己大概是時候離世了。可能是因為他的兄長以實瑪利也在這個年紀過世的(創二五17)。但他多享壽四十三年。  以撒貪愛以掃帶回來的野味,以祝福作酬,利百加便設計給她疼愛的雅各騙取丈夫的祝福。她的計謀其實多此一舉,因為神早已應許賜福給雅各(創二五17)。雖然神早已告訴她,雅各要成為族長(創二五23-26),但她還是要自己參與,用錯誤的方法來替神實現他的計劃。在利百加看來,只要目的正確,用什麼手段都不要緊。但是無論我們以為自己的目標是多麼的好,總不應使用錯誤的方法和手段去達成目標。  她把羊羔煮成美味,味似可口的野味,並把山羊羔的皮包在雅各手臂上。充當多毛的以掃。以撒錯在相信自己的感覺,那多毛的手臂「感覺」象以掃的手臂。我們不能憑感覺判斷屬靈的事。馬丁路德的觀察如下:「『感覺』來而又去、『感覺』是騙人的,唯有神的話是我們的保證,無別的值得我們相信。」  雖然騙局是由利百加策劃,卻不減輕雅各行騙的罪名,他自作自受。麥敬道觀察說:「……無論誰來看雅各騙取父親的祝福後,也會想到他的一生只享受了很少屬世的幸福。雅各計奪祝福後,他的兄長想要殺他。他逃避,逼於離開父家。他的舅父拉班欺騙他……便暗中離去……遭長子流便凌辱……西緬和利未在示劍人中間行了殘虐、詭作的事,令他甚憂愁。其後又感到喪失妻子之痛……使他為愛兒約瑟而悲痛。最後,地上的饑荒迫使他下到埃及,且死在異域……」  雅各雖然得到所渴望的祝福,其實卻得不償失:(1)他離開家鄉以後再也見不到慈母;(2)哥哥要殺他;(3)他被舅父拉班欺騙;(4)他的家庭分裂;(5)以掃成為敵族之祖;(6)他離家流亡多年。其實雅各遲早都會得到長子的名分和祝福(創二五23)。如果他和他的母親等候神按他的方法和時間來工作,情況就會截然不同了。  二七23~29 以撒祝福雅各兒孫滿堂。管治多國,常蒙眷佑。有趣的是,先祖的祝福屬預言性質,事情接續成就,因為事實上,他們是受感於聖靈而說的。  二七30~40 以掃打獵回來,知道被騙,號哭切求父親祝福他,但祝福已歸雅各,不能收回再給以掃。(來一二16~17)。因為在古時,人說的話、尤其是正式的誓言,具有約束力,與現代書面合約很相似。所以以撒不能收回給雅各的祝福。無論如何,以撒仍贈以掃一席話:「你必住在地上的肥土上,天上的甘露必降給你。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當你變得煩躁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39~40節;譯自莫法特譯本)這是指出,以東人將要寄居沙漠為戰士,受以色列人管轄。但終有一天他們要叛變,脫離以色列人q uan下。預言下半部分在猶大王約蘭在位期間應驗了(王下八20~22)。  七41~46 以掃計劃在父親死後,居喪的日子結束,就殺他的兄弟雅各。利百加知道了,便通知雅各起程逃到哈蘭,到她哥哥拉班家裡。她不但害怕以掃殺死雅各,還怕以掃一走了之,或在手足相殘中被殺。一瞬間,她便失去兩個愛兒。無論如何,她解釋她要雅各回到以撒那裡的原因,是因為怕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象以掃一樣。本來以為雅各很快會回來,但他一去便是二十多年。他的父親可能仍然活著,但母親卻已離世了。

第二八章

2.雅各逃到哈蘭(二八)  二八1~9 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叫他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巴旦亞蘭是米索波大米的地區,在那裡他可以娶與母親同族的女子為妻,而不娶迦南女子為妻。這事觸發以掃娶以實瑪利的女兒為妻,以為藉此可以重得父親的祝福(以掃娶了兩個異教女子為妻以後,希望從以實瑪利家中再娶一個女子,以討父母的歡心)。以掃自以為這樣作,就會討神的歡心,卻不知所作的乃是違反神旨意的事,這樣做是得罪神的(另娶一妻)。  二八10~19 伯特利在耶路撒冷以北大約十六公里、別是巴以北大約一百公里處(就在別是巴,雅各離家逃亡)。雅各在伯特利做了一個奇怪的夢,他看見有一把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表示「天與地,尤其是榮耀的神與孤零的人實在有不能分割的親密關係。」雅各在曠野無路可走,但神不絕人之路;世上的交通可以斷絕,天上的交通總是暢達。  主耶穌與拿但業會面時,清楚說明這件事,更把這事連繫到他的再來和千禧榮耀上(約一51)。但信徒現在甚至可以時時刻刻與主相交。此時,雅各內心可能百感交雜,對過往自己所作的感到悔疚,現在感到孤單,對將來的前路感到茫然。神恩待他,與他立約,正如他與亞伯拉罕和以撒立約一樣。13至15節神對雅各所說的話,乃是肯定第四節以撒對雅各的祝福。神的話中沒有半點責備,而是一連串的應許和祝福:從我是耶和華開始,他的應許從過去一直延展到遙遠的將來;從雅各現在所在之處開展到地的四方;更從他個人擴展到全人類。  注意神應許與雅各同在:「我也與你同在」;保護他:「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保佑你」;引導他:「領你歸回這地」;和個人的擔保:「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  雅各那一夜的經歷,使他認識了一個不變的事實,那就是耶和華的同在,是一直不變的,他一直都與我們親近。那些上去下來的使者,給他指出天和地永遠的親近,並且他所聽見神的聲音,正是那位恆久與他親近者的聲音。因此當他睡醒後,他認識了這寶貴的事實,把原先名為「路斯」(「分隔」的意思)的地起名叫「伯特利」,意思就是「神的家」。  雅各在伯特利遇見神,感到萬分驚喜,呆若木雞。但在此之前,他從未與神有過個人接觸,他得知的全只都是二手的聽聞;如今他親自與神面對面的遇見。遇見神,通常是信徒靈命長進的第一步。  二八20~22 隨後,雅各似乎要與神討價還價。其實,他向神討的比神應許賜他的還要少(14節)。雅各未能單信靠神的話,可見他的信心仍未堅固。他要與神達成協議,要神履行承諾,才作十分一奉獻。然而,也有另一個說法是「若」字只不過是希伯來誓言固有的一部分,雅各只想約束自己,無條件地作十分之一的奉獻(參看民二一2;士一一30,31;撒上一11記載類似的誓言)

第二九章

3.雅各與妻子及其後裔(二九1~三O24)  二九1~14 雅各離開別是巴往哈蘭時八十七歲。他要服事舅父拉班二十年,返回迦南三十三年,人生最後十七年卻留在埃及。他抵達巴旦亞蘭,就被領到田間,有從哈蘭來的牧人在那裡照料羊群。神安排的時間天衣無縫,正當雅各與牧人交談時,拉結就領著羊群來到這裡(女子放羊在中東是很普遍且平常之事)。雅各是個好牧人,就奇怪為什麼所有牧人在日間仍可餵羊的時候,守在井旁。他們解釋,必等羊群聚齊,才把井蓋打開。雅各遇見表妹拉結的這一刻,情感激蕩,稍後,拉班遇見外甥雅各的時候,也是一樣。  二九15~35 「你雖是我的骨肉,豈可白白的服事我;請告訴我,你要什麼為工價?」這話表面好聽得很,其實拉班的意思是說,你不應當白吃我的飯,應當給我作一點事情,我就給你一點錢。拉班不過用一句好聽的話來說出他的意思而已。從前雅各在家裡是作兒子,今天在這裡竟作了僱工,這是神在環境中給他的管教。  拉班答應雅各服事他七年,就可娶拉結為妻。雅各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人為了心裡所切望的東西,即使長時間工作也覺值得。我們事奉主也當如此。我們最著要和最有價值的目標,都值得我們付上代價,並專心等候。電視電影給我們一些錯覺:所有問題都要在一小時內解決,我們想要的東西要立刻得到。我們不要跌入這種思想的陷阱里,真正的生活並非如此。忍耐是我們最需要的,也是最難做到的事情,不過它又是達成目標的關鍵。  利亞雙眼無神(年青女子最能吸引異性的地方,就是眼目流露靈秀之氣),外表不甚吸引人。拉結卻生得美貌俊秀。按習俗,新婚當晚,新娘披著面紗進入新郎房間,也許房間還漆黑一片!你可以想像,雅各在第二天清早醒來,發覺新娘原來是利亞,可真怒髮衝冠!  拉班戲弄他,但借口說按當地習俗,長女要先出嫁。拉班又說:「你為這個滿了七日(即是說,他要完成與利亞的婚禮),我就把那個(拉結)也給你,你再為她服事我七年。」拉班的聰明在於知道雅各不會為利亞而服事他七年,所以藉這個手段再多利用他七年。拉班為兩個女兒只擺設了一次婚筵,這是他吝嗇的又一實例。七天的婚筵過後,雅各也娶了拉結為妻,再為她服事拉班多七年。  雅各欺騙過人,這時自作自受!拉班的頭腦其實和雅各一樣,也是一個作買賣的頭腦。脾氣急的人碰著脾氣急的人,鄙吝的人碰著鄙吝的人,驕傲的人碰著驕傲的人,喜歡佔便宜的人碰著喜歡佔便宜的人,這些都是神的磨練和對付。因著神的管教,把雅各放在拉班這樣的人那裡。「雅各」這名字,今天已成為刁滑聰明的代名詞,但神竟安排讓他遇見拉班,這真是夠他受的。今天,每一個雅各都會碰見拉班,被他用極端不公義的方法欺騙;但怎知這不也是神管治的手,要使我們得益處呢?  主看見利亞失寵(即是,雅各愛拉結勝似愛利亞),就賜她兒女作補償。神賜補償的這種法則歷世不衰:人失之在此,就使他得之在彼。從利亞給孩子起的名,可見她認識主(32,33和35節)。從她而出的有祭司(利未)王族(猶大),最後是基督。在本章,我們先看見雅各首四個兒子。雅各的兒子詳列如下。  利亞所生的:  流便——看見,有兒子的意思(二九32)  西緬——聽見的意思(二九33)  利未——聯合的意思(二九34)  猶大——讚美的意思(二九35)  以薩迦——價值的意思(三O18)  西布倫——同住的意思(三O20)  拉結使女辟拉所生的:  但——伸冤的意思(三O6)  拿弗他利——相爭的意思(三O8)  利亞使女悉帕所生的:  迦得——萬幸的意思(三O11)  亞沒——有福的意思(三O13)  拉結所生的:  約瑟——增添的意思(三O24)  便雅憫——右手之子的意思(三五18)

第三十章

4.雅各與拉班鬥智(三O25~43)  三O25~36 雅各告訴拉班,他想回迦南的家鄉。拉班就促請他仍住下。拉班說他憑經驗算定,耶和華賜福與他是因為雅各的緣故。他若留下,就會得著他的工價。雅各答應,拉班若肯把綿羊中凡有點的、有斑的和黑色的,並山羊中凡有斑的,有點的都給了雅各,他就留下繼續服事他。其餘的都歸給拉班。在正常情形下,中東地區的綿羊通常是純白色,山羊是純黑色(或純棕色),純黑的綿羊和有斑點的綿、山羊均為數極少。雅各的意思是先把那些少數的純黑色綿羊,和有斑點的綿羊、山羊,都挑出來另放一處,免得混雜;將來從純白色的綿羊和純黑色的山羊中,若生了純黑色的綿羊和有斑點的綿、山羊,那些才算是他的工價。按人的常理推論,這種或然率很低。  拉班接受協定,說:「好啊!我情願照著你的話行。」詭詐的拉班認為有利可圖,所以非常樂於採納雅各的建議。拉班把大部分指定要給雅各的牲畜都挑出來。交給他兒子們牧養。他深知羊群的下一代可能生有斑點,即帶有歸屬雅各標記的。然後,把自己無斑點的羊群交託給雅各,又使自己的兒子和雅各相離三天的路程,使拉班兒子牧養有斑點的羊群跟雅各替拉班牧養無斑點的羊群無法交配。  三O37~43 雅各把剝了皮的枝子,對著羊群插在飲羊的水溝里和水槽里。羊在吃草時不交配,只在去喝水的地方才交配,所以雅各將剝了皮露出白紋的樹枝插在這些地方。結果羊對著枝子配合,就生下有紋的、有點的、有斑的來。當然,它們通通歸雅各所有。剝了皮的枝子真的能使動物身上生有斑點嗎?這種方法有否科學根據還不得而知(新的基因證據顯示這種方法是有可能的)。羊群何以生得如雅各所願的有斑點的呢?首先,這可能是神跡(參看三一12)也可能是雅各想出來的妙計。文中暗示雅各曉得替羊群揀選交配的學問。只是他小心替它們交配,他不但使生出來的羊群如他所願的有斑點,還可使歸他的羊肥壯,伯拉班的瘦弱。或許,剝了皮的枝子只不過是雅各用來隱瞞配合秘方的技倆。不論解釋如何,雅各在服事拉班最後六年,家財倍增。  儘管拉班用詭計苛待雅各,雅各仍日漸昌大,甚至可以說,雅各的昌大發達,正是拉班多年用不公正的手段欺壓他的結果。雅各非常精明,極其幹練。也許他的精明和幹練,是基督徒的倫理所無法認可的。但我們得知拉班一再的欺詐,並未使他自己致富,反叫雅各極其發大。


推薦閱讀:

日落TVB(2):從《義不容情》到《創世紀》,深八「無反目不兄弟」的家族劇
悠悠萬古,人類幹了點啥?

TAG:世紀 | 注釋 | 創世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