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欠積極 未及早發展商業信託

港府欠積極 未及早發展商業信託

【明報專訊】和黃(0013)分拆港深碼頭業務在新加坡上市,集資額隨時超過460億元,有機會成為獅城歷來最大的新股集資活動,今年香港也未必有如此規模的IPO。和黃透露捨港取星的原因,是香港沒有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的上市形式。消息人士透露,原來香港數年前曾研究推出商業信託,但由於政府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最終不了了之。有金融界人士批評香港不進取,在信託基金產品方面遠遠落後新加坡。

和黃執行董事陸法蘭昨日在電話會議中直言,由於香港沒有商業信託相關證券的法規,所以選擇把資產分拆到新加坡上市,若果香港有的話會加以考慮。他又多次重申利用商業信託模式上市可取:「以商業信託形式分拆業務上市,有別於以公司形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黃毋須持有公司逾五成權益,仍然可以透過全資擁有的管理公司管理有關業務。」

新加坡2006年已推出

商業信託類似本港現有的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後者注入的業務是房地產,前者則注入有充裕現金流的非物業資產。公司把資產注入信託基金後,可以持有不足五成的非控股權益,但可以繼續由本身的管理公司經營有關資產(詳見另文)。

新加坡於2006年推出商業信託,截至去年中,已成立10個商業信託,涉及業務包括航運、污水處理、燃氣供應等。

至於香港,原來早在2007年,有投資銀行人士要建立商業信託,曾向證監會查詢在港推出的可行性,但得到回應是香港未有發行細則。後來在新加坡積極游說下,成功搶得這場「親事」。當時業界已認為,新加坡主動出擊找業務,香港較為被動。

事隔近4年,商業信託的蹤影仍未在港出現。有消息人士昨透露,證監會數年前曾經研究引進商業信託,並向政府提出建議。但必須修改法例,包括稅務及公司法例。政府考慮後,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最終不了了之。

港府多年前指沒需要 不了了之

證監會主席方正昨出席「亞洲金融論壇」時表示,本港暫時未有商業信託,他們會研究新加坡如何監管。金融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則批評政府「食老本」、找藉口,「如果修改法例,可以交給立法會處理,我們也經常審議法例。」他稱證監會對產品的要求是「披露為本」,只要達到這原則,也有機會在港出現。

證監會:須研究新加坡如何監管

摩根士丹利股票承銷部股票承銷部亞洲區主管賀則天(Justin Haik)昨於記者會上稱,若論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上市環境完善程度,亞洲區內首推新加坡交易所,REIT及商業信託均可謂該所著力發展、努力創新之成果,本港均有不及。但他又指,相較REIT而言,新交所在商業信託方面,尚未發展至登峰造極,香港仍有機會追上,而香港並不欠缺相關的條件。

賀又指,人民幣計價新股則是港交所的創新,相信今年上半年市場將可迎來首隻相關股份。他指,市場上有些項目正在籌備中,主要仍以房地產為主,其中包括REIT形式。欲以REIT形式來港掛牌的人民幣計價新股,他認為,應是看中了可爭取到更高的定價,甚至較已掛牌的同業能有溢價,而非折讓。

(明報記者陳健佳、蘆歡、毛婷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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