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

行政區劃

百科名片

行政區劃就是國家為了進行分級管理而實行的國土和政治、行政權力的劃分。一般說來,行政區劃是以在不同區域內,為全面實現地方國家機構能順利實現各種職能而建立的不同級別政權機構作為標誌。行政區劃的層級與一個國家的中央地方關係模式、國土面積的大小、政府與公眾的關係狀況等因素有關。

中文名: 行政區劃
審批機關: 全國人大、國務院等
名稱: 省、自治區、市、特別行政區等
政府機關名稱: 省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等

目錄

概述
中國概況

  1. 起源
  2. 行政區劃演變
  3. 中華民國時期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行政區劃體系

  1. 1審批機關
  2. 2行政區劃名稱
  3. 3區劃機關名稱
  4. 4單位數量
  5. 區劃排序
分區

  1. 區劃地名詩
  2. 數字記憶法
  3. 重大區劃調整
劃分原則

  1. 區劃特點
  2. 世界區劃體制
展開
概述
中國概況

  1. 起源
  2. 行政區劃演變
  3. 中華民國時期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行政區劃體系

  1. 1審批機關
  2. 2行政區劃名稱
  3. 3區劃機關名稱
  4. 4單位數量
  5. 區劃排序
分區

  1. 區劃地名詩
  2. 數字記憶法
  3. 重大區劃調整
劃分原則

  1. 區劃特點
  2. 世界區劃體制
展開

編輯本段概述行政區劃(administrative divisions)就

中國的行政區劃[1]

是國家根據政治和行政管理的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充分考慮經濟聯繫、地理條件、氣候條件》民族分布、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地區差異、人口密度等客觀因素,將全國的地域劃分為若干層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區域,設置相應的地方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政區劃以國家或次級地方在特定的區域內建立一定形式、具有層次唯一性的政權機關為標誌。行政區劃因不同的國家結構形式而不同。編輯本段中國概況起源在原始社會,人們以原始群、血緣公社、氏族、部落、部落聯盟等組織為單位,進行生產、生活,沒有地域區劃的概念,即所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禮記。禮運篇》)。簡單地說,人既是自然的人,又是社會的人,需要在一定的地域空間上生存生活,並要與其他人打交道,為了能使大家平等和諧地共同生存下去,就需要遵守一定的規則和約束,而且還需要有人來執行這些規則和約束,即管理者。人類出現伊始,形成氏族社會,是按部落實行管理的,有親緣關係的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也就是說,有一群人,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遵循一定的規則進行活動,有些人由於有身體或經驗方面的優勢而成為頭領。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剩餘產品日益增多,逐漸有了分工,分配也變得複雜起來,需要有人專門進行管理工作,這時人、地、管理者及規則已具備,開始有了行政區劃的雛形。隨著國家的產生,行政區劃漸漸明確和固定下來。行政區劃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按地域劃分行政區而不依氏族劃分部落,這是國家區別於氏族組織的一個基本特點。不論何種類型的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總要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同時顧及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地理、人口、國防、歷史傳統等多方面的因素。隨著現代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經濟因素起著重要的作用。在資本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是為了鞏固資產階級的政權,便於統治勞動人民,分化少數民族。社會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主要根據以下原則:①政治原則。促使國家機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便利人民群眾管理國家,實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②經濟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③民族原則。根據少數民族的居住狀況和其他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繫、相互結合的。還要綜合考慮歷史傳統、人口分布、地理環境和國防需要等條件,科學地、合理地確定行政區劃,以利於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行政區劃雖因國家本質不同而具有鮮明的階級性,但也有一定的歷史延續性。中國從秦代(公元前 221~前 206)建立統一國家並實行郡縣制以來,歷代行政區劃雖有變更,但變化並不太大。英、法、美等國的行政區劃是從19世紀繼承發展下來的。另外,在同一個政權下,由於政治、經濟、民族等情況的變化,在不同時期的行政區劃也會有所調整和變更。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有人倡議改革行政區劃,提出了勻稱、精簡、協調等標準;有的還提出如何有利於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對公職人員進行管理等問題,但改革的實際措施很少。行政區劃演變各朝行政區劃單位表

朝代 新出現的行政單位 具體行政區劃設置(粗體為城區單位)
夏商周 州( 諸侯國)
春秋戰國 縣、郡 諸侯國、縣(郡、邑)
郡縣制 郡的名目 內史 郡、縣、鄉、亭(里)
郡(國)、縣(侯國、邑、道) 刺史部 《漢書 地理志》 《後漢書 郡國》 州、郡、縣、鄉、亭(里)
東漢末年、三國 開始州、郡、縣三級制 州、郡、縣、鄉、亭(里)
西晉 郡縣開始分等第 州、郡、縣、鄉、亭(里)
東晉、南北朝 僑置政區:僑州、僑郡、僑縣 州、郡、縣、鄉、亭(里)
開始州(郡)縣二級制 州(郡)、縣、鄉、亭(里)
郡的消失 道、府的出現 節度使轄區(鎮) 道、州(府)、縣、鄉、里(保、鄰、坊)
五代十國 軍 監 道、州(府)、縣、鄉、里(保、鄰、坊)
路、州(府)、縣、鄉、保(甲、坊)
遼、西夏、金
行省 行省、州(府、路)、縣、鄉、村(社、坊)
布政司 總督、巡撫轄區的出現 市(村級)《明史 地理志》 省、府(州)、縣、鄉、村(圖、鎮、市、都、廂)
省、府(州)、縣、鄉、保(甲、牌、圖、鎮、市、都、廂)
中華民國 北洋軍閥政府時期 國民政府時期 市 (鄉級以上) 省、縣、鄉(鎮、市、區)、保(甲、里)

美國行政區劃

行政區劃劃定了,需要進行管理,管理需要有人來執行,如何進行管理需要有規章或條文,這是兩個最重要的要素,即人和規章。秦始皇統一中國後,重要的一項管理工作就是設置36郡,對全國的行政區劃重新做了安排和部署,並且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如設置保甲制度,一人犯罪,數家連坐,收繳鐵器,幾家合用一把刀,實行了最嚴格最殘酷的管理。劉邦建立漢朝,在建立新的規章制度方面蕭何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常言說「蕭規曹隨」,就是說蕭何制定規章,曹參執政後不做改變。歷史上也有隻有佔領、沒有管理(或很少管理、很短暫的管理)的例子,如成吉思汗,其所建立的蒙古帝國橫跨歐亞大陸,疆域非常廣闊,但沒有設置官員(有也站不住腳)、也沒有穩定可行的規章制度。所掠奪之地如同露水掃過一樣,只使地皮濕了一下,無法實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一直到了他的孫子輩,吸納了漢族和其他民族的規制,組織了一批由各族人士組成的官員隊伍,才維持了元朝90年的統治。新中國成立後,對行政區劃做了全面考慮,中國《憲法》第3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一般劃分為三個層級:省、縣、鄉。但在實際操作上是四級,即省級、地級、縣級和鄉級,與憲法的要求是不一致的。中華民國時期民國初期,承襲清朝區劃制度,省、道、府、縣四級制,中期開始實行省、縣二級制,省縣之間存一名為行政督察區的准行政區,據此最多為三級行政區劃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直至1970年代,和民國時期的行政區劃體制基本一樣,但部分省會和工業中心等「較大的市」出現「市管縣」,這時全國以「三級行政區劃制度」為主,省、較大城市、縣、鄉並存的「四級行政區劃制度」;1975年隨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地區設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即是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同時又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至此從根本上作為準行政區的地區演變為行政區,省縣之間出現地級行政區,省、自治區全部演變為四級即省、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和鄉級行政區四個層次。隨1983年開始的地級行政區劃改革,「地區」改製為「市」,出現地級市,省轄市改稱為「地級市」,至此由之前的地管市、地管縣演變為「市管市」、「市管縣」;到2005年,除4個直轄市、海南省以及部分省實行局部的省直接管轄縣、縣級市以外,全境以「四級行政區劃制度」為主。編輯本段行政區劃體系1審批機關①全國人大審議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設立、撤銷、更名;②國務院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劃界線的變更,地區、盟、自治州、地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縣級市、市轄區、林區、特區的設立、撤銷、更名或者改變隸屬關係;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重要變更;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審批 縣級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鄉、民族鄉、鎮、街道、蘇木、民族蘇木的設立、撤銷、更名或變更行政區域界線;2行政區劃名稱(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名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名稱:地區、盟、自治州、(地級)市;(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名稱: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縣級)市、(市轄)區、林區、特區;(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名稱:鄉、民族鄉、鎮、街道、蘇木、民族蘇木、(鄉級)管理區、(縣轄)區、(縣轄)市(台灣省專設);(五級行政區)村級行政區名稱:村、社區、(村級)管理區;(六級行政區)組級行政區名稱:村民小組、社區居民小組。在中國省、縣、鄉三級為基本行政區。3區劃機關名稱(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省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直轄)市人民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劃區展示(8張)(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地區行政公署、盟行政公署、自治州人民政府、(地級)市人民政府;(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縣人民政府、自治縣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自治旗人民政府、(縣級)市人民政府、(市轄)區人民政府、林區人民政府、特區人民政府;(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鄉人民政府、民族鄉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蘇木人民政府、民族蘇木人民政府、(鄉級)管理區委員會、(縣轄)區公所、(縣轄)市政府(台灣省專設);(五級行政區)村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村級)管理區委員會;(六級行政區)組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村民小組委員會、社區居民小組委員會。在中國省、縣、鄉三級的政府機關為基本行政區政府機關。4單位數量(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共34個其中: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共332個其中:14個地區、3個盟、30個自治州、286個(地級)市;(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共2853個其中:1465個縣、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370個(縣級)市、913個(市轄)區、1個林區、1個特區;(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近40466個其中:近12395個鄉、1085個民族鄉、近19683個鎮、近7194個街道、106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2個(鄉級)管理區、近50個(縣轄)區、(縣轄)市(台灣省專設);(五級行政區)村級行政區共N個村、社區、(村級)管理區;(六級行政區)組級行政區共N個村民小組、社區居民小組。[1]區劃排序一、照顧到歷史習慣和分片匯總的需要,仍保留六個大區的概念,但大區不作為實體。二、大區內按直轄市在前,區內各省、區基本按現行習慣排列,以便使已經積累的經濟資料調整工作量減到最少限度。三、香港、澳門、台灣排在全國最後。按照上述原則,新的排列順序如下[2]

1 北京市 2 天津市
3 河北省 4 山西省
5 內蒙古自治區 6 遼寧省
7 吉林省 8 黑龍江省
9 上海市 10 江蘇省
11 浙江省 12 安徽省
13 福建省 14 江西省
15 山東省 16 河南省
17 湖北省 18 湖南省
19 廣東省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
21 海南省 22 重慶市
23 四川省 24 貴州省
25 雲南省 26 西藏自治區
27 陝西省 28 甘肅省
29 青海省 30 寧夏回族自治區
3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2 香港特別行政區
33 澳門特別行政區 34 台灣省

編輯本段分區1、按地理劃分:七大地理區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華南地區: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西北地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港澳台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省。註:華南地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香港、澳門等地,其中港澳兩地因特殊性常單獨列出為港澳台地區。2、按經濟劃分:三大經濟區東部地區:北京市(京)、天津市(津)、河北省(冀)、遼寧省(遼)、上海市(滬)、江蘇省(蘇)、浙江省(浙)、福建省(閩)、山東省(魯)、廣東省(粵)、海南省(瓊)、香港特別行政區(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台灣省(台),共14個省、市、區。中部地區: 山西省(晉)、吉林省(吉)、黑龍江省(黑)、安徽省(皖)、江西省(贛)、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共8個省、市、區。西部地區: 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廣西壯族自治區(桂)、重慶市(渝)、四川省(川或蜀)、貴州省(貴或黔)、雲南省(雲或滇)、西藏自治區(藏)、陝西省(陝或秦)、甘肅省(甘或隴)、青海省(青)、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共12個省、市、區。3、《中國統計年鑒》所涉及的區域劃分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海南省,共10省(市);中部地區: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共6省;西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共12省(區、市);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共3省。[3]區劃地名詩兩湖兩廣兩河山,五江雲貴福吉安。四西二寧青甘陝,還有內台北上天。釋義:周恩來總理曾機智巧妙地將我國當時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編成了一首28字的七言詩:「兩湖兩廣兩河山,五江雲貴福吉安。四西二寧青甘陝,還有內台北上天。」(註:第一句是指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河南、河北、山東、山西;第二句是指江西、江蘇、浙江、黑龍江、新疆(疆與江諧音)、雲南、貴州、福建、吉林、安徽;第三句是指四川、西藏、遼寧、寧夏、青海、甘肅、陝西;第四句是指內蒙古、台灣、北京、上海、天津。)隨著海南省、重慶市、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置,原詩已不能準確表述現時我國的行政區劃概況。為了便於記憶,本著與時俱進的精神,試把我國3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以詩的形式寫成一首祖國行政區劃地名歌訣:兩湖兩廣兩河山,五江雲貴福吉安。四西二寧海甘陝,港澳內台渝北天。基本沿用總理原詩,僅在第三句,將文中「青」改為「海」,指青海省、海南省、上海市,第四句「還有」,換成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簡稱:港澳;並用重慶(直轄)市的簡稱渝取代已有的「上」。除這些省份外,其餘行政區劃均保留原文,通俗自然,簡單有趣,並方便對總理原詩熟稔的老讀者。希望會得到更多讀者朋友的喜歡。還有一首新「中國」詩也很絕妙:三北兩廣兩寧山,五江川貴福吉安。四南藏蒙青甘陝,港澳重上天台灣。這首新「中國」詩同原「中國」詩相比,只更換了11個字,全面、簡明地概括了我國現有的34個省級行政區。第一句,三北:北京市、河北省、湖北省;兩廣: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兩寧山:遼寧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山東省、山西省。第三句,四南:河南省、湖南省、海南省、雲南省。第四句,重上天:重慶市、上海市、天津市。其它釋義見上兩首詩。數字記憶法可用於記憶中國省份大概地理方位。數字分為兩組:二三四五、二三四五六。前者為:二個特別行政區,東北三省,四個直轄市,五個自治區;後者為:西北二省(甘肅、青海),西南三省(雲南、貴州、四川),南方四省(廣東、海南、福建、台灣),黃河中下游五省(河南河北山東山西陝西),長江中下游六省(自西向東三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江蘇)。關於長江中下游六省,也可按長江南北分別排列為:湖北安徽江蘇,湖南江西浙江。重大區劃調整中國國內已有數個城市陸續進行了大手筆改革調整行政區劃,包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廈門、瀋陽等。此外,除上述直轄市、經濟特區、省會城市,部分大中城市也著手進行了行政區劃調整,或正醞釀調整。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焦洪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很多行政區劃的調整都是跟經濟發展關聯的,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要突破傳統行政區劃的界限,必然是要引起行政區劃的變化。「最近的調整非常大,有可能在中國形成一個趨勢」,焦洪昌教授分析指出,「或將形成某種示範效應。」1. 北京城區「四合二」 整合利用核心區資源2. 深圳特區範圍擴至全市 解決「一市兩法」3. 廈門特區獲批擴至全市 將建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4. 上海南匯併入浦東新區 新浦東「二次創業」5. 天津撤三區並為濱海新區行政架構精簡高效6. 重慶設中國內陸唯一國家級新區 西部大市場催生7. 瀋陽三區合署建大渾南 推進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8.2010年8月26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全市編輯本段劃分原則某些國家在一級政權內部,為了實現某一單項職能的管理而劃分的區域,作為一種行政區劃,如美國行政區域的數目很多,其中大部分是單職能的,包括學區、司

台灣地區的行政區劃

法區和其他各種專區如消防區、水土保護區、住宅區、公路區等。國家都是按地域劃分行政區。各國的行政區劃有不同的劃分和名稱。不論何種類型的國家,行政區劃的劃分總要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並考慮政治、經濟、民族、人口、國防、歷史傳統等各方面的因素。社會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通常根據以下原則:①政治原則。促使國家機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便利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②經濟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③民族原則。根據少數民族的居住狀況和其他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繫、相互結合的。此外,也顧及歷史傳統、人口分布、地理條件和國防需要等因素。區劃特點行政區劃雖因國家本質不同而有其明顯的階級性,但也有一定的歷史連續性。中國從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統一國家並施行郡縣制以來,歷代行政區劃雖有變更,但變化並不太大。英、法、美等國的行政區劃是從19世紀繼承發展下來的。另外,在同一個政權下,由於政治、經濟、民族等情況的變化,在不同時期的行政區劃也會有所調整和變更。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有些國家有人倡議改革行政區劃,提出了勻稱、精簡以及地理上的某些標準;有的還提出了如何有利於對公職人員進行管理等問題,但改革的實際措施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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