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06-04
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衛辦醫發〔2009〕38號)及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衛辦醫發〔2011〕56號)精神,醫療機構必須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級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許可權。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大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並經主治及以上醫師同意並簽字方可使用。(三)「特殊使用」(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葯菌或新上市抗菌葯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委員會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並由醫院葯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定通過,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並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葯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感染。 三、督導、考核辦法 (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委員會、藥劑科及醫務科定期開展抗菌藥物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葯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1)抗菌藥物開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換品種和超越說明書範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理由,並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2)抗菌藥物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當越級使用時,是否按照規定時間使用或履行相應的手續,並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並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葯敏試驗,並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對於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許可權,直至停止處方權。 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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