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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簡介佚名


商鞅(前395年-前338年),中國戰國時代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秦國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法家後學將商鞅言行與史載彙編成《商君書》。西漢的司馬遷著《史記》時,立商鞅的單獨傳記——《商君列傳》;另外王蘧常撰寫《秦史》時,將商鞅和其門客屍佼合立於《公孫鞅傳》。

生平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惠王認為公叔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於是皆不採納。公叔轉而告訴商鞅,並要他趕快離開魏國。商鞅明白魏王不採信老丞相用他之言也不會採信殺他之言,所以並沒有立刻離開魏國。 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帶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景監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後升大良造。

實施變法

徙木立信

秦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開始推行革新時,為了取信於民,他派人在城中豎立一木,並告知:「誰人能將之搬到城門,便賞賜十金。」秦民無人敢信,後加至五十金,於是有人扛起木頭搬到城門,果然獲賞五十金,從此宣示與開展孝公變法,史稱「徙木立信」。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稱讚商鞅的詩中以「一言為重百金輕」,來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刑上大夫

後來,太子犯法,商鞅認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劓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軍敗魏國公子卬將軍,魏割河西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於商十五邑。

連坐法

商君之法設連坐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資治通鑒》記載:「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論囚,渭水盡赤。為相十年,人多怨之。」秦國貴族多有怨言。

耕戰

商鞅在秦國建立了延續百餘年的國策——『耕戰』。商鞅告訴秦人,生活中只有最主要的兩件事:耕田和打仗。商鞅認為,只有強大的農業才能支持不斷擴大的戰爭。同時期的西方,亞歷山大大帝有5萬人的軍隊,羅馬軍團最為強盛的時候也不過幾十萬人,而秦國到了秦始皇時代,已經能夠負擔一百萬人的龐大軍隊[1]。《史記》上說,正是耕戰策略最終成就了秦國一統天下的抱負。

車裂處死

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應當「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君之出也,後車載甲,多力而駢協者為驂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商鞅不聽。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駟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顯示了商鞅立法之效果。

後來商鞅回到商邑,集聚邑兵攻鄭(今陝西華縣),秦王發兵討之,商鞅戰敗於澠池被斬于軍陣之中。商鞅的屍體被運回咸陽被秦惠文王在彤處以「車裂之刑」,滅商鞅之族。

評價

商鞅變法對秦的國勢強盛,進而統一六國,建立一統天下的秦王朝,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商鞅代表了當時新型地主階級的利益,他推行的變法遭到秦國老氏族的反對,最後被殘害。

但是,歷史上對於商鞅採用近乎「暴力」的手段進行快速改革,也頗多質疑。例如,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就曾指責商鞅說:「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

商鞅認為人性本惡,必須承認人之惡性,治理國家要以治惡來作為國家政策之根本,如《商君書》提到的「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強」《商君書·去強》、「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商君書·弱民》。

同時,商鞅貶斥儒學,強調法制平等和懲戒規範,而輕視對人民的恩賜,因為其認為法外無恩,任何的獎賞懲罰必依據於法律,歷來被主張「禮樂治國」、「綱常倫理」的儒家所非議。


分類:法家思想 書名:法家思想 作者:勸學網 前頁  目錄  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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