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正官
《三命》云:「正官者,乃甲見辛、乙見庚之例。陰陽配合,相制有用,成其道也。故正官為六格之首,止許一位,多則不宜。」
(解析:此是說正官是異性克我之物,如甲見辛、乙見庚之類,因為異性相配而成陰陽之道、夫婦之道,是相互間最為和諧、有用的一種關係,具備了這樣一種最「相制有用「的關係,則最容易體現自身的價值、最有助於達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目標等,所以這種「克」,是克治、修身、責任等層面的,是最有益於我的,是為「貴氣」,因此正官為六格之首,是諸格中的老大,單純的把官星之克理解成約束、限制是陝隘的。「止許一位,多則不宜」,指妙在精專,多了則分散貴氣,此論在理,但亦不可太過絕對,要具體對待,如劉中堂劉羅鍋造:甲子、丙寅、己丑、甲子;
己生寅月,正官格,見丙為印綬,官星配印,官旺印旺,雖官星兩位,亦不損大貴之氣,反增印綬之情。)
《子平真詮》論正官:
「官以克身,雖與七煞有別,終受彼制,何以切忌刑衝破害,尊之若是乎?豈知人生天地間,必無矯焉自尊之理,雖貴極天子,亦有天祖臨之。正官者分所當尊,如在國有君,在家有親,刑衝破害,以下犯上,烏乎可乎? 」
(解析:此從另一個角度解釋正官,雖亦有幾分道理,但顯然沒有「陰陽配合、相制有用」來得真切。如果明了了正官乃貴氣、乃合乎陰陽之道的「尊貴」之物,切忌刑衝破害之理就不言自明,一切珍貴的東西都是怕被破壞的,一個人如果知道了清明上河圖是價值連城的,那他會不知道這個好東西是不宜破壞、損壞的么?)
「正官先看月令,然後方看其餘。以五行之氣,惟月令當時為最,況四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時管五十後,失之太遲。故只此月令為正,余格例此。」
(解析:此道出了取格的方法,即從月令優先,然後再考慮年日時柱,道理很明顯「以五行之氣,惟月令當時為最」,只此一點足以說明,即如評價一個人,首先參考此人最主要的、「份量最重」的特點,再看其餘,即重輕分明,「從重論之」。)
「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為正氣。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謂之支藏干透,余位不宜再見,又須日主健旺,得財印兩扶,柱中不見傷煞,行運引至官鄉,大富大貴命也。」
(解析:此是說,正氣官星若得其所用,無破壞損傷,自是富貴中人,需要注意的是,此處是論正官,而非專指論正官格局,甲生酉月、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巳,自是取正官格,而乙生巳、辛生寅、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未必做正官格看了,若是官星透出發用,則以正官的喜忌來看待,如乙生巳月,是傷官格,再見印綬官星透出,這個透出的庚金依然按照官星的喜忌來分析即可,若成傷官去官、傷官見官等組合,喜忌則有不同,但無論如何,乙生巳月是不宜做「正官格」來分析的;主有納客之數,客無勝主之理,作客人家,就算你客人再「喧賓奪主」(透出等),那也還是主人的地盤,不會因此主權易手。生雜氣月則不相同,雜氣,顧名思義,雜而無主,先得著為「王」,重透干之物,無透則看刑沖之類,從重論之。)
「大忌刑衝破害、傷官七煞、貪合忘官、劫財分福,為破格。如甲生酉月,見卯為沖、酉為刑、午為破、戌為害、丙為合、乙為劫、丁為傷克、庚為混雜、須是官星純一,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論。」
(解析:甲生酉月,見卯沖、酉刑,見乙劫,未必就損了格局,需要參考別處才好判斷,午中有傷官,戌為傷官庫,丙是食,丁為傷官,庚為七殺等,作為忌處出現是很明顯的,喜制之去之。)
「若見前忌柱中,雖有物去之,亦不純粹,」
(解析:未必皆如此,宜具體對待,不可一概而論
如一造,己巳、辛未、壬午、乙巳
任鐵樵先生原注「經營發財巨萬」,乃雜氣正官,辛金正印透出,成官星配印,有傷官而不懼,所以格成、巨富。為何不發貴?時辰傷官之故,有辛而不懼傷,乃就成格而言,而傷官雖輕,時辰卻乃歸息之地,足可濁官星之清,符合「雖有物去之,亦不純粹」之說。
而宣參國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會木局,兩辛解之,是遇傷而佩印也。
此造亦有忌,亦去之,不失大貴。)
「若官星結局,又有財資扶,非行身旺地不發。官止一二,無財有印,身弱無妨,」
(解析:官星有財無印,喜身強,可納財官自如,無財有印,喜身弱,顯生氣印綬之情)
「若四柱皆歸背祿,宜推歲運向背,財官旺地何如。
若財官滿目,日主衰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運至財煞旺鄉,多染癆瘵,但有七煞行運復遇,便是徒流之命。」
(解析:自是從八字原局層次已定的角度論述歲運的喜忌,而不是在論影響一個八字高下的因素,個中區別當留意。後句前提是「日主衰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層次已然明了,見相應的歲運引發則不利,不可理解為大運影響了原局高下)
「又曰甲生酉月,辛金正祿,若見丁傷,支中無局,時引歸衰敗死絕之地,或有制合去之衰絕之火,豈能傷其旺祿。若時引官星臨衰敗死絕之位,反引丁火歸生旺之鄉或臨煞地,降官失職,禍生無疑。時為歸息之地,吉凶全在時消息。日主用神太盛,宜時以節制之;日主用神漸衰,宜時以補助之。柱中雖有凶神,時能節制,亦不能為禍。此看命之要法也。」
(解析:此強調時辰的重要性,傷害用神之字若得時辰制約則好,輔助用神之字若得時辰生扶或落在時辰字眼亦好,時辰是八字格局成敗的最後一筆、關鍵之處。)
(解析:官星最喜者無非財、印,其理甚明。
辛酉、庚子、丙寅、癸巳
丙生子月,正氣官星得遇財星,官旺身旺財旺,「詞林出身,仕至通政,一生無險,名利雙輝。」
若見傷官來破,則喜印綬:
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
乙生申月,正官格,見巳火傷官刑克官星,透印則喜,即去傷官之忌,又身輕生身有情,時辰正財不喜,有劫財去之,成全大格。
原解「壬印戊財,以乙隔之,水與土不相礙,故為大貴」,干為乾、陽、為行動之物,隔不作用本就不甚合理,以日主來「隔」,更是荒誕,日主為體,六神、格局皆為用,日主是被描述的對象、為被作用者、為靜物,如何也參予對自己的「評價」了?
若官星不透而透七殺,喜食神制之:
壬午 丙午 庚午 庚辰
官不透而七殺透,得食神制之為宜,故。「位至封疆」
壬子、壬子、丙戌、戊戌
同上造,仕至郡守。
壬申、丙午、庚午、丙戌
此亦一郡守造。
若殺眾則見印為上:
癸亥、癸亥、丁卯、癸卯
正官格,官不透而殺透,最喜卯木偏印化殺,「仕至觀察」。
官星見食神坐實,則為貪食忘貴,亦喜見印綬:
甲子、丙寅、己巳、辛未
正官格,時辰辛金坐實,是為貪食忘貴,見丙火印綬則無妨,反顯印綬有情,故「科甲連登,仕至極品」
若正官被破盡,用之七殺則宜
庚戌、乙酉、甲寅、庚午
正官格,得傷官局破盡官星,反用庚金七殺,「子運辰年大魁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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