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平:一個人主義與每個人主義
在漢語語境中,由「個人」一詞所構成的片語大多具有消極色彩。其中最常見的,當然是「個人主義」。一想到個人主義,我們腦海中浮現的意義往往是「自私自利」、「利己主義」和「損人利己」等詞語。除了「個人主義」之外,由「個人」構成的其他片語的貶義更加強烈,它們所代表的社會現象的社會後果也更加惡劣:個人獨裁和個人崇拜。由於詞根相同,人們往往認為,「個人主義」和「個人獨裁、個人崇拜」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因果關係,或者說,「個人主義」就是「個人獨裁、個人崇拜」的原因。本文將要闡明的是,此二者之間不僅僅沒有因果關係,反而恰恰是對立的關係。我們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很多問題,即是將這兩類看似相同、實則相反的詞語混為一談而造成的。 首先來看個人主義這個片語。「個人主義」的英文是「individualism」,它的意義是,把個人作為價值評價的單位,把個人行為作為道德評價的單位。也就是說,每個個人——而不是家庭、家族、黨派、國家等等集體——是價值評價的單位。每個個人的行為,而不是上述集體的行為,是道德評價的單位。根據個人主義,個人是社會生活的最終目的,所有的集體形式,如家庭、家族、黨派和國家,都是為了個人的福祉而存在的,而不是相反。另外,每個人的行為,而不是集體的行為,是道德判斷的對象。這就意味著,每個人都有行動的自主權利,但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意志和行為負責。如果個人是各種集體的存在目的,那麼,就不應該為了集體的利益而犧牲任何一個人的個人利益,除非這種犧牲是出於他的自願。如果每個人都有行為的自主權利且為自己的意志和行為負責,那麼就不應該有官位的世襲,不應該有株連九族等集體性的行為懲罰,也不應該有依靠父母養活的「啃老」現象。對於上述原則,中文中有其他的表述方式,如「自主」、「自立」等等。由於從字面上看,「自主」和「自立」與「個人主義」之間沒有語源學上的聯繫,很少有人意識到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繫。其實,自主和自立是個人主義的內在要求,或者可以說,自主和自立就是個人主義的簡明定義。 與此相反,「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與個人主義沒有任何關係。它恰恰是與個人主義的反面——集體主義——聯繫在一起的。歷史上出現的所有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想像,其意識形態起點都不是個人權利或個人主義。希特勒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的理由是「雅利安民族主義」,斯大林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的理由是要建立一個實現全人類幸福的「共產主義社會」。沒有一個獨裁者在宣揚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的時候,提出的理由是他自己的個人利益和幸福。即使是中國度古代的皇帝,他享受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的理由也是「天命」,而黎民百姓的福祉則繫於天命,所謂「安民則惠,黎民懷之」。因此我們看到,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的邏輯前提恰恰是各種形式的集體主義。中國人對這樣的現象是非常熟悉的,很多官員享受特權的官方理由就是「組織需要」或「集體需要」。也就是說,只有組織或者集體的需要,才能夠為某些人享受特權(包括利益特權和聲望特權)提供理由。那麼,上述現象背後的觀念邏輯是什麼呢?這就是本文下面要回答的問題。 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私的,雖然自私的層次是不一樣的。我們很多人都傾向於以最小的付出換取最大的回報。這就會導致自私自利和損人利己等想像的出現。但是我們必須意識到,損人利己只能是一種個人原則,而不能成為一種社會原則。因為你是一個個人,他人也是一個個人,如果每個人都損人利己,這樣的原則是無法實現的。因此,每個人的個人主義都必須有一個邊界,有清晰的個人權利和個人責任。只有這樣的個人主義才是可實現的。因此,真正的個人主義是「每個人主義」,而不是「一個人主義」。只有「每個人主義」的原則,才是能夠在社會生活中實施,卻又不會導致人際紛爭。而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的「一個人主義」,如果某些人把它作為自己人生準則,則只能為社會帶來紛爭。而且,如果每個人都信奉「一個人主義」,社會生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社會科學研究表明,每個社會中都有一些奉行「一個人主義」的個體,但在重複博弈的條件下,他們自私自利的行為會受到社會機制的抑制。因為重複實施損人利己行為的人,別人會拒絕與他交往。因此,「一個人主義」不可能成為普適性的行為準則。 但是,有一種意識形態會為「一個人主義」提供唯一的庇護,這種意識形態就是集體主義。有位思想家說,「集體主義是流氓最後的避難所」,誠哉斯言。集體主義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家庭主義、家族主義、民族主義、國家主義等等,不一而足。但所有的集體形式都有兩個特徵。一是,所有的集體都是等級制的,因為沒有等級制,這個集體就不會有集體行動的能力。任何集體行動都必須有計劃者、指揮者、資源控制者、行為督導者等角色來保證行動的成功。因此,不存在無等級但仍然具有集體行動之能力的集體。二是,任何集體所掌握的資源都是有限的。這種有限性意味著,不是每一個集體成員都能夠滿足自己的需求,有時甚至連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不能實現普遍的滿足。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主義」就趁虛而入了。憑心而論,集體成員的能力肯定是不平等的,在資源短缺的情況下,優先滿足集體的領導者的個人需求,確實是集體生存的需要。但是,集體的領袖往往有濫用這種特權的傾向。例如,誰都不可否認,皇帝對中國古代社會的重要。但是,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顯然不是皇帝履行自己的職責所必須的。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某個社會裡享受特權的人,並不是因為他的能力或才華,而是因為其他的因素,如血統、身份,或者他手中握有威脅他人的暴力。如果這種情況出現,這就從邏輯上完全顛覆了他享有特權的理由。但是,享有特權的人依然使用「組織需要」、「工作需要」等等理由為自己的特權進行辯護。因此我們看到,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是「集體主義」的必然邏輯結果。而那些內心秉持「一個人主義」的人們,恰恰是打著「集體主義」的旗號,來實現其「一個人主義」的。 「一個人主義」發展到極端,就是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但正如上文所述,沒有一個企圖實現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的人,舉的是個人主義或利己主義的旗幟。他們(以及他們那些心知肚明的打手和幫凶)會說,之所以要實施個人獨裁和個人崇拜,是為了實現集體的崇高目標,或者是為了所有集體成員的幸福。中國人對此最為熟悉,「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毛澤東。他為人民謀幸福,他是人民的大救星」。而個人主義恰恰是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的剋星。因為個人主義認為,集體是為了每一個集體成員而存在的,集體的領導人僅僅是所有人的公僕,如果他要享有某種特權的話,這特權也僅限於其行使職責之所需。個人主義的本質是「每個人主義」,而不是「一個人主義」。個人主義者要求集體成員的平等,除了職務的需要,每個集體成員都不應該享有額外的優待,不論是財富、權力還是聲望。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沒有在歷史上看到一個宣揚個人主義的獨裁者。在批判和打擊個人主義這件事情上,他們卻往往是不遺餘力。但是,他們的行為又是如何的呢?在大肆鼓吹集體主義的同時,他們的行為原則卻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義,也就是本文所說的「一個人主義」。我們現在知道,斯大林在全蘇聯有著無數的豪華別墅,在蘇聯人民饑寒交迫的時候,他和他的家人卻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因此,個人主義絕不是「一個人主義」,而且,奉行個人主義原則,恰恰能夠防止各種極端的「一個人主義」。相反,「一個人主義」只有在集體主義的名義下才能夠大行其道。因為個人主義的本質是「每個人主義」,而人人平等是「每個人主義」的本質,只有讓每個人都實現其個人主義,才是真正的個人主義。 那麼,集體主義為什麼會導致個人獨裁和個人崇拜呢?除了上文所闡述的理由之外,集體主義導致個人獨裁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集體主義往往會滑向功利主義。當某一個集體確立一個目標(不論這個目標是多麼偉大或多麼邪惡)之後,實現這一目標就成為了該集體的主要任務。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目標的實現常常會和社會良善價值發生衝突。例如,對很多革命團體來說,如何獲得革命經費就是一個經常要面對的問題。合法地獲得革命經費的途徑往往是有限的。這時,很多革命者就會傾向於通過非法途徑獲得革命經費。在這樣做的過程中,他們必然找出某種理由為這種非法謀財行為進行辯護。這種辯護往往是馬基雅維利主義的。對待集體領袖的態度,也有著同樣的馬基雅維利主義傾向。革命集體往往僅僅看重領袖的能力,而對他的道德污點視而不見。而在革命進程中,恰恰是那些道德虛無主義者能力最強。因為他們不顧及任何的道德約束,做事情不擇手段,他們反而更容易成功。集體對其邪惡領袖的容忍,往往為這個惡人實現其「一個人主義」提供了條件。而且集體往往還通過該集體內部的「亞文化」為領袖的各種特權行為或邪惡行為提供借口。在這些借口中,最容易找到的無疑就是「工作需要」。葉利欽曾經回憶說,當他當選政治局委員後第一次搬入政府配備的別墅時,他自己都因為其豪華而感到震驚。這些特權待遇,其冠冕堂皇的理由當然是「領導人的工作需要」。久而久之,甚至勃列日涅夫享受美女按摩師的性服務,也會成為一種「工作需要」。因此,無論是從邏輯上還是從實際需要上,集體主義都會滑向某種類型的功利主義和馬基雅維利主義。但個人主義則不同,因為這人主義的著眼點是個人的權利和責任,它的原則是每個人都不應該淪為實現他人目的的工具,它就不太容易淪入功利主義和馬基雅維利主義的泥淖。 時至今日,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個人主義仍然是一個貶義詞。這是數十年來調動各種意識形態宣傳手段大加鞭撻的結果。也就是說,我們對個人主義採取了各種「污名化」的措施。這些污名化措施中最重要的一種,就是把個人主義和「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等本質上的「一個人主義」原則畫上等號。豈不知,普通人即使信奉「一個人主義」的行事原則,他也是沒有條件實行這種原則的。我們把個人主義批判為「自私自利」和「損人利己」,也就給「個人主義」披上了邪惡的外衣。而真正的「一個人主義」,卻借著「集體主義」的大旗瞞天過海、大行其道。那些欲行其「一個人主義」的惡人們,內心非常清楚真正的個人主義即「每個人主義」對他們的威脅,因此必欲把「個人主義」屁臭而後快。其實,個人主義不僅僅有主張個人權利的一面,它還有更重要的一面,即承擔個人責任。我們目前社會中的醜惡現象,如「官二代」和「富二代」,恰恰是個人主義不彰的外在表現。「官二代」和「富二代」的共同特徵,是這些人逃避自己對自己的責任,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父母的辛勤努力或者是父母所佔有的公共資源之上。而假的個人主義,即「一個人主義」,恰恰是想方設法逃避自己的個人責任。斯大林對自己在蘇德戰爭初期的失敗的責任,根本就不予承認。還有很多的獨裁者犯下了累累罪行,但他們往往能逍遙法外。獨裁者的「一個人主義」才是真正的「自私自利」和「損人利己」,它和真正的個人主義即「每個人主義」,勢同水火。我們今天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高揚真正的個人主義,批判各種打著「集體主義」旗號的個人崇拜和個人獨裁。 我們在「集體優先」的教育中長大。在這樣的教育中,一個不把集體利益優先考慮的人,就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我們往往給這樣的人扣上「個人主義」的帽子。但是,這樣的體制在要求普通的社會成員為集體利益做出犧牲的同時,那些享有特權的社會成員卻利用普通成員的奉獻滿足他們的私慾。這些人享受其特權、實現他們的「個人利益」的理由,恰恰是形形色色的集體主義。這種現象背後的邏輯根源,其實就是現代政治學的核心問題,即個人和集體的關係問題。個人主義認為,集體是為了每個集體成員的福祉而存在的。因此,每個個體的權利都是不可侵犯的,集體領袖所擁有的權力,是每個集體成員授予的,他們沒有利用這種權力為自己謀私利的正當性。他們也沒有權力為了所謂的集體利益而犧牲任何一個成員的個人權利,除非他們自願。而集體主義者則認為,個體是為了集體而存在的。正像雷鋒日記里所寫的那樣,「永遠做一顆革命的螺絲釘」。在奉行這種原則的集體中,個體的權利是微不足道的,隨時可以為了集體的利益而被犧牲掉。可是,在這樣的集體中,由於其領袖或領導階層掌握了主導性的話語權,他們可以對所謂的「集體利益」進行對他們有利的解釋。普通成員的奉獻或犧牲是為了「集體利益」,領袖或領導層的特權也是為了所謂的「集體利益」。可是有誰知道,正是在這「集體主義」的旗號之下,他們在踐行著他們的「一個人主義」原則呢? 總之,真正的個人主義是「每個人主義」,而不是「一個人主義」。只有個人主義才能夠保護每個人的權利,同時又鼓勵每個人承擔自己的責任。在各種集體主義的外衣之下進行著的,恰恰是「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的勾當。只有打破各種集體主義堂皇外表,揭露其內在的醜惡本質,高揚真正意義上的個人主義即「每個人主義」,才能保證我們每個社會成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只有撕破集體主義這塊遮羞布,才能夠看清楚它背後所隱藏著的各種蠅營狗苟,才能夠實現人人平等的社會理想。 |
來源: 共識網 | 責任編輯:邵梓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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