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課 解釋先知的著作

3月7-13日

安息日下午 3月7日

  閱讀本周學課有關經文:賽65:17;可1:15;羅2:14-16;弗2:8,9;雅2:14-26;約壹5:12,13。

  存心節:「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7)

  作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信徒,我們相信懷愛倫有先知的恩賜。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我們怎樣解釋她的著作?

  雖然我們相信她的權威同舊約、新約先知不一樣,但蒙受默示的程度同他們卻是一樣的。所以當我們在解釋她的著作時,我們必須應用那解釋聖經的同樣原則。雖然聖經在權威上高過預言之靈,但解釋聖經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對懷著的解釋。拿美國的法律來打個比方吧:我們可以按照解釋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的原則,來解釋一個低階法院的判決,但最高法院具有終的判決權。

本周學課主題:

  解經式地運用聖經經文與說教式地運用聖經經文有什麼不同之處?為什麼經文的背景很重要?那些從來沒有聽過福音的人能得救嗎?上帝恩典的國與上帝榮耀的國有何不同之處?

  * 學習本周學課,為3月14日安息日做準備。

星期日 3月8日

解經

  解經關心的是經文本來的意思。它注重的是作者想要說的,以及當時的讀者對經文的理解。

  羅2:14-16原本的或解經式的意思是什麼?比較結3:17-19和羅10:12-17。

  毫無疑問,在天國里肯定有從來沒聽到過福音的人。「即使在異教徒中,也有仁慈為懷的人,在生命之道還沒有進入他們耳中之前,就已善待所遇到的傳教士,甚至冒生命危險去幫助他們。還有一些外邦人,他們在矇昧無知之中敬拜上帝。從來沒有人把真光傳給他們,但他們也不至滅亡。他們雖然不知曉上帝明文的律法,卻聽見上帝在大自然中向他們說話,而且照著律法的要求行事。他們的行為證明,聖靈已經感動他們的心,他們也就被承認為上帝的兒女。」──懷愛倫著,《歷代願望》648頁

  有時,上帝會在人間使者以外,親自將自己啟示給外邦的一些人以拯救他們。他們得救是因為聖靈感動了他們的心,並且他們也正確地對待了聖靈的工作,有他們自己的好行為為證據。他們得救,不是因為他們按照自己的良心行事的結果。假如是這樣的話,那他們就是靠守律法得救了。新約明確地否認了那種可能性(羅3:28;加2:16)。羅2:11-16討論的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問題,而不是他們的得救問題。保羅在羅2:12就說明上帝不偏待人這一事實(第11節):「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那些「沒有律法」的是外邦人,他們沒有像以色列人一樣,在西奈山有成文的律法頒布給他們。然而,他們也會滅亡,不是因為他們沒有成文的律法,而是因為他們是罪人,違背了那「刻在他們心裡」的律法(第15節)。

  在審判的時候,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要受審判,並按照他們各自的律法被定罪。猶太人因他們的成文律法被定罪,外邦人因那「刻在他們心裡的」律法而被定罪。在外邦人中,良心所起的作用,同猶太人的成文律法相同。聖經明確地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這就說明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樣是罪人,並且他們得救的方法都是一個,不是靠守律法,而是單靠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

  你的良心有多可靠?憑良心做事能夠經常保證你作正確的決定嗎?為你的答案提供論據。

星期一 3月9日

說教術

  說教術是證道的藝術。在說教術的課上,學生會學習怎樣準備講道稿,怎樣在證道的時候使用聖經。有時講道人為了要說明一個問題,或在講道的時候作呼召,會單單使用經文的語言,而毫不顧及它本來的意思,這樣使用聖經的方式就是說教式的。

  在可1:15中,耶穌所傳的天國是什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耶穌那時所傳的天國是恩典的國度,是祂第一次降臨時建立的。但這段經文也適用於我們今天的情形。一個講道人可以在安息日早上告訴他的會眾說:「聖經上一切有關時間的預言都已經應驗了,上帝的國近了。」而且,他還可能呼召他們說,今天我們就當悔改信福音。然而,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這位現代講道人所說的天國,已經不是恩典的國度了,而是基督榮耀的國度,在祂復臨時開創的國度。對可1:15的第一種解釋是解經式的,而第二種解釋就是說教式的。

  根據可1:17,有一天,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祂看到了西門和他兄弟安德烈,在海里撒網(他們是漁夫)。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立刻撇下了他們的魚網跟從了他。

  一位現代的講道人可以用可1:17來呼召教信徒們跟從耶穌,因為只有耶穌能讓我們成為得人的漁夫。從解經的角度講,這段經文講的是西門和安德烈,但是從說教的角度來講,它又可以用在任何一個基督徒的身上,因為耶穌希望我們所有的人都成為得人的漁夫(太28:19,20)。

  懷愛倫常常說教性地使用聖經。她深諳聖經的語言。每當她講道或寫作的時,她都使用聖經的語言和經文來傳達她從主那裡領受的信息。比如說,在《教育論》里,有一章是關於對生理學的研究的。在談到正確的姿勢時,她說:「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拘或坐或立都應有良好的姿勢。上帝所造的人是正直的;他不但要人在肉體方面得益,也要他在心智與道德上得益;溫雅、莊重與沉著、勇敢與自持,都是正直的姿勢大可促成的。」《教育論》178頁。「上帝造人原是正直」這句話是引用的傳7:29,但當所羅門在寫傳道書時,他所指的是道德上的正直,而不是姿勢上的。

星期二 3月10日

時間和地點

  解釋聖經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則就是要研究該經文的寫作時間,寫作的環境以及作者。

  耶利米在耶4:23-26中描述的是什麼?

  大多數的復臨信徒在讀這段經文時,他們所想到的就是千禧年。然而,耶利米寫這段經文的年代是公元前600年左右,而他所想到的卻不是什麼千禧年。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公元前586年時發生的耶路撒冷遭毀滅的事件。在第一節,上帝對以色列說:「你若回來歸向我,若從我眼前除掉你可憎的偶像,你就不被遷移。」換句話說,他們仍然有機會悔改。如果他們歸向主,他們就不會被擄到巴比倫了。

  借著耶利米,上帝呼喚祂的子民從惡道中迴轉,但他們卻置若罔聞。在耶4:23-26,先知在異象中看到他們背逆的後果。他用詩歌的語言描述了那即將臨到的毀壞和荒涼,因為以色列背棄了上帝。因此當我們解釋聖經的時候,要知道該經文的寫作時間,及其時代背景。

  公元前586年在猶大和耶路撒冷發生的事件,是將來臨到全世界之大災難的預表。當耶穌再來的時候,地球要被火潔凈。耶4:23-26所描寫的,正好是地球在千禧年時的狀況。因此,從解經的角度來說,耶4:23-26指的是耶路撒冷的毀滅。然而,它也象徵性的指示著千禧年時地球上的情形。因此懷愛倫引用了耶4章來描述地球在千禧年時的狀況。──《善惡之爭》681,682頁

  在讀懷著時,我們也需要考慮時間和環境。比如說,在1897年,懷師母寫道:「花在自行車、衣服和其它不必要事物上的金錢,必須有交代。」──《給傳道人的證言》398頁

  在十九世紀末,自行車不是一種便宜的交通工具,而是有錢人的玩偶。早期的自行車,最好的要賣$150,這個價格在當時,相當於我們今天買一輛昂貴汽車的價錢。為了要擁有這一在當時看來豪華的對象,人們提前好幾個月將他們的工資抵押出去。但在幾年後,自行車發展成了實用經濟的交通工具,因此她以後也就再沒有反對使用自行車了。

  她對自行車的政策是建立在基督徒應當作好管家的這一聖經原則上的。如果她今天還活著的話,她可能會將這個原則應用到其它導致人們揮霍錢財的物品上。

  時間和環境的重要性,不僅表現在解釋聖靈默示的著作上,還表現在生活的各方面。在對事實還沒有調查清楚的情況下,你會多迅速去論斷別人的行為?

星期三 3月11日

上下文背景

  讀賽65:17。以賽亞提到的新天新地是什麼?他指的是我們基督徒所期待將來的新天新地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賽65:17的上下文中有這樣一節經文:「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賽65:20)在新天新地里還有死亡?這絕對不是我們所盼望的千禧年以後的新天新地。那麼在賽65:17中的新天新地又是什麼呢?

  其實以賽亞在這段經文里所描述的「新天新地」是針對以色列說的。如果以色列在巴比倫被擄歸回之後,能對上帝保持忠心,實現上帝交託他們作世界之光的神聖使命(賽42:6)的話,那麼這段經文就能應驗在他們身上了。遺憾的是,以色列卻沒能做到這一點,因此這個條件性的預言也就無法應驗,這個「新天新地」也就從未實現過。但不管怎樣,經文的第二層意思卻指向未來,預報了那將在千禧年後開創的「新天新地」。那時,在得救之人中,將不會再有新生嬰兒出生(太22:30),也不會有悲傷和死亡(啟21:4)。所以我們需要謹慎,要注意不要讓我們的想像力超過經文所允許的範圍。

  在《天路》里,懷愛倫說,「凡接受救主的人,不論他們的悔改是多麼地誠懇,切不可教他們誇說或感覺他們是已經得救了。」123頁

  這是在說我們永不可能對自己的得救有把握嗎?約壹5:12,13。

  當我們讀這段話的上下文以後,我們就發現她討論的問題是,一個人在悔改信主以後是否有從恩典中墮落的可能性。在懷愛倫的時代,許多基督徒都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懷愛倫很明確地反對這一學說。她說:「我們永遠不能安然自信在自己或個人感覺上,認為我們尚未進入天國之前是經得起試探的。」──123頁

  所以看上下文,她的意思就很明確。她所針對的,是悔改信主之後,信徒的自信心與試探的問題。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永遠都會面臨被試探的危險,我們永遠都不能說:我們不可能犯罪,因為我們已經得救了,因此我們就在試探面前刀槍不入了。儘管如此,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耶穌里不能每天有得救的確據。

  如果你的得救在於耶穌為你所做的,你怎麼可能不擁有得救的把握呢?但如果你只看自己,你又怎能有得救的把握呢?

星期四 3月12日

更大的背景

  更大的背景指的是在該段經文的上下文以外的背景,它可以是該卷書里的其它章節,或整卷書,或整本聖經。

  我們得救是單憑信心呢,還是也需要好行為?(弗2:8,9;雅2:14-26)。在得救的問題上,保羅同雅各布有矛盾嗎?以下經文就得救的問題有些什麼說法?羅3:21-28;羅4:3;加3:6-12。

  當我們考查聖經的大背景,看還有哪些經文也論到這個問題時,我們就發現,其實雅各布並不是在爭辯,說好行為是得救的必要條件。相反,他所堅持的是有兩種信心存在,一個是有果效的,另一個是無果效的。保羅說的是有好行為生髮出來的、有果效的信心;而雅各布說的是那隻停留在知識層面上的、無果效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停留在智識的層次上;這種信心只是心理上贊同而已。

  保羅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來說明我們被稱義是憑著有果效的,或真實的信心。雅各布說明亞伯拉罕的信心是真實的,因為它產生了好行為(順從)。因此,在信心、有果效的信心之外,我們不需要憑任何東西得救,我們的行為,會顯明我們的信心是否是有果效。

  看懷著的時候,我們也需要看她著作的大背景,也即是,她就某個問題所寫的一切資料。我們不能只片面地強調她就某個問題所說的一、兩句話,並以它們為原則。比如說,在吃肉的問題上,她說過一些相當絕對的話,但她也說過許多比較柔和的話,因此在對待吃肉的問題上,我們應當同時考慮這兩方面的證言。

  比如說,在《論飲食》里,她說:「應當用蔬菜、水果和五穀來組成我們的食物,連一兩的肉食也不應讓其進入我們的胃中。我們現今要歸回到上帝在創造人類時的原始旨意中。」(287頁)任何一個人,在讀到這段話的時候,都會下結論說: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我們都不能吃肉。然而,就在幾頁之後,她又說了以下這段話:「肉類並不是最健康的食物,但我也不願意說,每一個人都當廢棄肉食。那些消化器官衰弱的人,在不能食用蔬菜、水果或粥類之時,是可以常用肉食的。」(300頁)也請參星期五的學課內容。)當我們看她就某個問題所發表的所有證言後,我們就能得到適合每個虔誠基督徒的平衡觀點。

  雖然我們不能把吃肉喝水當成我們信仰的一切,上帝卻已經給了我們良言忠告,為我們身體的健康提供了積極的指導作用。你在自己的飲食和生活習慣上有多謹慎?為什麼你非要等到疾病纏身才開始改良自己呢?

星期五 3月13日

  進修資料:讀懷愛倫著,《信心與行為》第三章,「基督是我們的義」;第四章,「懷愛倫劃清界線」;第五章,「信心與行為」。

  解釋默示書籍更多的指導方針:

  除了我們本課學習的那些原則以外,我們還需要(1)在學習上帝話語的時候求告聖靈的幫助;(2)一定要有一、兩本好的聖經譯本;(3)找那些通用的,適合於所有人,所有地方,所有時代的原則;(4)要願意順服我們發現的真理;(5)要有開放的頭腦,並願意放棄以前所持的觀點;(6)避免走極端;(7)找經驗豐富的人作參謀;(8)運用常識。

  懷愛倫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論點:

  「在上帝看來,再沒有比驕傲自負更可憎的;就人類而言,也再沒有比這更危險的了。在一切罪愆之中,這是最沒有希望的不治之症。彼得的跌倒並非偶然,乃是逐漸形成的。一種自恃之心使他相信自己已經得救了,於是他便一步一步地走著下坡路,直到他竟否認他的主。我們切不可安然自信,或在我們尚未進入天國之前感到自己是不怕受試探的。凡接受救主的人,不論他們的悔改是多麼地誠懇,切不可教他們誇說或感覺他們是已經得救了。這是導入歧途的。當教導各人懷抱希望和信心;但就是在我們將自己獻給基督,並且確知祂已經收納我們了,我們還不是在試探的範圍之外。」──懷愛倫著,《天路》123頁

問題討論

  1,研究懷愛倫以上這段話的整個背景。然後再讀一遍「我們不能誇說自己已經得救」的那句話。我們多麼容易犯一個錯誤,就是:斷章取義地理解一句話,使它完全違背了作者想要講的。為什麼我們必須常常小心不要斷章取義?你能從別人身上找到些什麼斷章取義的例子?為什麼人們如此容易地犯此等錯誤?  2,濫用懷著的方式還有哪些?有人會因為某些證言被濫用,而索性棄絕一切證言。對此,我們能做什麼,以避免陷入這同樣的錯誤?  3,想想上帝藉懷著給我們的健康改良信息。如果我們正確使用它的話,我們將從它獲得哪些大福份?我們必須注意避免什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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