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漫想 走進愛與真愛
人與人之間有許多種情感,親情、愛情、友情、同情等等。而愛情,無疑是最令人醉生夢死、生死求索的一種。特別是在人們年輕的時候,這種感情更是經常會遠遠超過其它感情,成為人們內心最渴望、思考和投入最多的一種感情。然而,它卻遠非最忠貞可靠、深厚偉大的情感——這種感情是父母對兒女的那種親情,而絕非愛情。
我這麼說,有的浪漫主義者可能會抗議,可能有的人會以為,深厚到一定程度的愛情甚至可以超過親情。如果這樣,請看下面一則故事(記不太清了,大體敘述一下):
在某個大學的一堂課上,有個老師給每個學生髮了份問卷調查,題目如下:如果在未來的某一天,你突然失業了,而且負債纍纍,基本一輩子都要在辛苦奔波的還債中痛苦度日了(給女生的題目則好像是如果有一天你變得難看了,而且身患重病),那麼你覺得「他(她)」還會愛你嗎?一段時間後,老師將學生們的答案收了上來。只見選擇「會一如既往地愛我」的有之,選擇「不會了」的有之,更多的則是選擇「愛,但不會那麼深了」。接著,老師問學生們:「剛才你們做題目時,是不是都把題目中的那個『他(她)』假設成自己的情人了?」同學們說是的。聽到這裡,老師接著說:「那麼這次請把『他(她)當成是自己的父母,現在我把問捲髮下去,大家重新做一次。』」再次收到問卷的同學們都沉默了一會,然後堅定地在紙上勾選了自己認為的答案。結果,當這次調查結果收上來後,無一例外——100%的學生,都選擇了「會一如既往地愛」。僅這個故事,就能充分體現出「親情」遠勝於「愛情」的地方。親情,是希望自己關心的那個人能夠幸福、快樂,它是「無條件」的,無論那個人的處境相貌年齡身份如何變更,都會矢志不渝堅如磐石。而絕大多數「愛情」,則是希望通過跟自己喜歡的那個人生活在一起,從而實現自身的幸福——歸根到底是為自己著想。它是「有條件」的,很多基礎不牢固的愛情,當自己所「愛」的那個人發生了改變,如果此時的感情給予自己的是痛苦而不是快樂時,愛也就會被削弱甚至不復存在了。因此,雖然處於本性,人年輕時花在思考愛情上的時間可能遠超過花在親情上的時間,但我反對一切因為愛情去犧牲父母對於自己的親情的,本末倒置的行為,這是非常愚蠢和不負責任的——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會良心不安,連人都不算。一個連人都不算的人,又怎麼能厚顏無恥地尋找所謂屬於自己的「愛情」、「歸宿」?即使尋找到了,這種愛情的「歸宿」又怎麼能心安理得?
其實換個角度想,「愛情」應該像父母對子女的「親情」借鑒和學習,不要老是只顧著自己的感受,不要老想著從中獲取利益和舒適,不要老去在乎表面上那些輕浮的東西(愛侶間如果少了甜言蜜語和表面上「愛」的表達,就可能引起其間某一個的不滿與嗔怨,甚至引發感情淡化或誤解的危機,但親人間每天只是一起度過平淡的日子,口頭和表面行動上沒有過多「我愛你」之類的表示,彼此間卻心照不宣,羈絆亦是有增無減),而是去多顧及對方的感受和心情,多為對方的幸福和快樂著想,多想著去付出而不是去得到——如果可能的話,甚至於犧牲自己的利益也是在所不辭的。人類畢竟也是生物的一種,我們無法將「愛」與天性的「佔有慾」完全剝奪開來,但如果你能將這種類似於父母希望兒女幸福快樂的為對方著想之心,凌駕於「佔有慾」和「私心」之上,讓行動能共聽從「著想之心」的安排,那麼恭喜你,你或許還沒有收穫真愛,但你已經開始邁出超凡脫俗的第一步了。
愛情不如父母對子女那種親情可靠和偉大,難道這就是意味著,愛情在人生中的重要程度,沒有親情重要嗎?
不然。縱觀一個人的人生路上,許多的人,走了又來,來了又走。通常來說,一個人在自己生命中遇到的每一個人,都只是自己人生路上的一個旅伴而已,這個「旅伴」可以陪伴你走過某一段路程,卻很難陪你走過整個一生。在這些「旅伴」中,有個旅伴,他(她)會陪你上路,當你漸漸明確了自己的方向後,他們大功告成後卻力不從心,漸漸淡出了你的生活和視野,這個旅伴的名字是「父母」;還有個旅伴,會在你千萬里風雨飄搖一路走來後,慢慢融進你的生活,使你的生活重新充滿希望——這個旅伴有時很貼心,有時又會突然離開(因為他也有自己的路要走),雖然你很希望他能陪伴你,他卻滿心地不在乎或無奈,只能跟你時遠時近地看你走過後半段人生路,這個旅伴的名字叫「兒女」。而只有你的愛人——那個從你青年時期就彼此邂逅並最終結合的人——無論你後來對他(她)是否滿意——才是那個真正陪你一路走來的、風雨同舟的唯一同路人。
也就是說,愛情雖然很多方面不如親情牢靠,但它在大多數情況下,卻是陪伴一個人時間最長的情感——從成年不久到生命的結束,這個時間段遠超過父母陪伴一個人、或是一個人為子女所陪伴的時間。愛情由於其貫穿在一個人生命中的長度,以及其包涵的那種互相鼓勵互相扶持互相學習互相包容等可貴的精神,跟親情一樣,成為一個人人生中最為重要的情感。
說這麼熱鬧,究竟什麼樣的才是真正可貴的愛情?在我看來,愛情可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種即所謂的「一見鍾情」——這並不是狹隘地單指那種,第一眼見到對方就自以為被丘比特射中的感覺,而是指那種,自己被周圍某個異性的可戀品質(諸如男性的理性大方可靠帥氣,女性的溫柔漂亮活潑聰慧等)所吸引,從而產生的一種,喜歡對方,並希望跟對方在一起的感情。這種感情可以是純潔的精神戀愛,也可以是粗俗的純肉慾上的渴望和吸引,絕大多數這種感情,可以帶給人快樂,帶給人「我已有愛情」的錯覺。這種感情的特點是兩者相處時間較短,彼此了解不夠,只是因為彼此間有些默契或者可貴的品質而相互喜愛。事實上,這種脆弱的感情根本稱不上是愛情,因為它是建立在很膚淺的表面現象和單方理解上的,一旦這種薄弱的基礎被打破,所謂「愛情」必將煙消雲散。
我們回頭想想——當兩人剛剛邂逅的時候,那顆悸動的心不是飛速地開始運轉了么?那種熾熱的激情不是也燃燒了么?為何這麼快就會土崩瓦解?歸根結底,是因為這種感情,是建立在容易變化的表面現狀,以及單方面的片面認識上的,一旦這種脆弱的基礎瓦解,或者與自己的理想認識發生偏差,這種不是以理智分析而產生的感情肯定會飛速地流至於無。
所以說,「一見鍾情」絕不牢靠,它「鍾」的是只是一個軀殼或者自我想像中的人物—— 一個美好的表面,而不是一顆心,不是那個掩藏在表面外衣下的靈魂。描述這種感情只能用「喜歡」、「喜愛」,而絕不能用「愛」這個濃縮著深厚感情的字眼。
真正的愛情分兩種,一種是較為偉大的,可以成為「志同之情」——舉個庸俗些的例子吧:我們應該還都記得居里夫婦的故事吧?他們都是科學家,兩個人不僅彼此相愛走到一起,而且有著共同的事業愛好和追求。他們不僅是現實世界中一起生活的夥伴,更是思想和精神境界上的知己和密友。這種愛人間可以有相當多的共同語言、可以無話不談,而且在給自己帶來快樂的同時也造福了周圍的世界,這種感情是偉大的,愛人間從生活上到精神上,都是彼此的「同路人」。由於有著共同的志願。這種感情牢不可破,即使分離日久、即使相互間的容貌身份習慣等再如何改變,甚至生死相隔,都絲毫不會動搖。因為精神上的志同道合,這種愛情堅固到一定程度後,完全可以給之加以「永恆」的桂冠——因為這是真正意義上的精神和靈魂上的戀愛,而人的精神和靈魂是可以永生不滅的。
然而,這種偉大的「志同之情」是在是太少了,幾率比買彩票中大獎還要更低,而且可與而不可求,我們完全可以將這種愛戀想像成童話世界的,在現實中並不存在的夢幻情節。
偉大的愛情雖難,但真正的愛情,幾乎每個真心對待生活、並且懂得珍惜和知足的人卻都能夠收穫。
《金婚》是一部不錯的電視劇,有時候,看著佟志和文麗一對老夫老妻相扶走過,看著已經邁入中老年的文麗在抱怨著什麼生活瑣事,而佟志在一旁好言勸慰的時候,我會渾身一陣顫動,然後眼中就會在不知不覺間含起淚水。我很納悶,我並不是那種特別容易被感動的人啊,看過的催淚片子不少了也都沒有這樣,而《金婚》中所演的,只不過是非常平常的生活場景,我為什麼會無意識間受到影響呢?後來才恍然大悟,這種平凡的生活場景背後,蘊含和體現的卻是人類千百年來夢寐以求的愛之真諦。一個相扶漫步,幾十年的寒霜飄搖坎坎坷坷風雨同舟攜手共度,一句好言勸慰,數十載的相互包容相互勸慰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從他們這簡單的交流中,我看到了一對戀人幾十年的承諾、堅持、成長……他們只是由於相互「喜愛」而走到一起的,然而天長日久的共同生活經歷,教他們學會了珍惜彼此和同舟共濟,彼此間的羈絆,隨著相處時間的增加越發牢不可破,日久情更濃,終至一生廝守,終至《金婚》,終至真愛。
這就是真愛,沒有激情的燃燒,只有相守的承諾;沒有浪漫的綺遇,只有平淡的珍惜。
所以,我才會在不經意間匆匆瞟過一眼《金婚》,便在不知不覺間被感動得潸然落淚。
以上,說了愛情的三個層次——似愛非愛的、最常見的「一見鍾情」,最偉大卻可遇而不可求的「志同之情」,以及平凡的真愛「日久生情」。我很希望能夠澄清一下自己的意思:這三種感情雖說境界有高低之分,然而卻都是可愛的、美好的,我們不應只追求完美的「真愛」,而去鄙夷地對待「膚淺」的「一見鍾情」。相反地,一見鍾情可以帶來很美好很令人陶醉的戀愛感受和生活感受——世界上有一個這麼可戀的人,世界自然也是美好的,或者說是有美好存在的了——,更是每個正常人感情發展的必經之途。而且,更為重要的,在這個婚戀自由的年代,「一見鍾情」後彼此吸引,並慢慢生活到一起已經成為愛人結合的最主要途徑。也就是說,「一見鍾情」雖不是真愛,但卻經常是邁向日久生情的真愛的第一步。
人歸根到底是感性的生物,我們喜愛那種一見鍾情和被鍾情的感覺,只是不要把它看得太過崇高,不要對它抱有太多不切實際的幻想和希望。
——話雖如此,一見鍾情仍是值得讚美和研究的,它是每個人生命中最值得紀念和賞玩的回憶之一。它雖然不是崇高的,但卻可以是美好的;雖然不是理智的,但卻可以是快樂和值得回味的。每一個頭腦和興趣正常的人,都應在人生的某一階段,出現和享受過這種怦然心動的感覺,或者接受到一種如熱火般熾烈、卻又如清泉般純澈的目光。每一個堅硬理智著的心的深處,也必定曾有過被這種激情燃燒過的痕迹。在這種火熱的情感的炙烤下,人們才會漸漸成熟,學會如何接受愛、表達愛,學會如何愛與被愛。
因此,如果你在乎周圍的異性對你的態度的話,我們不妨用自己在喜歡一個人時的行為習慣,來揣摩周圍那些你所關心的人,對你的態度究竟如何。除了那些剛開始時只是普通朋友彼此都毫無感覺,卻在慢慢自然的相處中漸漸產生感情的情侶,大多數年輕的人在最初碰到自己喜歡的人時,還是會保留那種緊張的習慣,從而變得目光迷離、表情木訥、言行滑稽呆板(戀愛關係已挑明或確定後就會明顯減少乃至消失)。除了天生開朗過頭的那些人,大部分的人都會這樣。因此,如果你所關心的異性朋友在你面前談吐自若行動自如,大說大笑甚至絲毫不在乎自己的形象,而且會主動與你接近,能夠很隨意地跟你談天說地,或者眼睛可以長期跟你對視貌似飽含深情時,千萬不要自作多情地謝天謝地,以為他(她)對自己已經有了好感,相反,這恰恰是他(她)此時在感情層次上,對你毫不在意的表現。相反的,你從朋友口中聽說了對某某人的評價,說他(她)性格開朗言談幽默平易近人,但在與你的實際交往中,他(她)卻表現得呆板木訥或是顛三倒四;當你在做著或說著什麼事,總感覺他(她)的一雙眼睛在偷偷窺視著你,然而當真的四目相對時,他(她)的視線卻飛速地閃開了——如果確定這些不是你的錯覺,而且那個人沒有什麼毛病,也沒有偷你的錢或背地裡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的話,你就應該知道,關心則慌、欲蓋彌彰,那個人對你,很可能是有那麼點意思了。
在那些情竇初開的戀情里,我們連如何表達愛,以及如何在心愛的人面前保持自我都很難做到,更不用說是去給予愛、收穫愛了。這個時候,由於我們懂得太少,不善於經營自己的感情,往往最後會與喜愛的人擦肩而過,這實在是正常不過而且無法避免的現象。彼此尊重、喜愛和珍惜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先決條件,然而並不是說這樣,兩個互相戀著的人就會走到一起。愛情不是簡單的請客吃飯,愛情大廈需要有堅實的「地基」。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共同的生活基礎」。營造感情不能建築「空中樓閣」,除了某些那些充滿著無奈和悲劇的「快餐式婚姻」和「利益婚姻」以外,起碼在我身邊的絕大多數的戀人,沒有長時間、或者是特別深厚的共同生活基礎,沒有任何一對是可以最終走到一塊兒的。
就是這樣,可是我們在剛剛開始自己的感情時,根本不懂共同經歷之重要,也不懂那些維繫感情所必須的東西和技巧,因此,每個人的「初戀」和前幾次的感情,往往都會以失敗而告終——如果有誰的感情是一蹴而就的,那他在婚後肯定還要遭遇感情的危機,因為沒有從經歷過感情的失敗,並從中吸取經驗,那麼在婚後也就壓根不會懂得如何去愛與被愛,於是在複雜漫長的情感之路上犯錯就是必然的了。我們不能因此而失去自信,不能因此就對人生、對感情陷入一種絕望。要知道分開只是因為緣分不夠,只是因為「火候尚淺」。很多人的人生經歷都證明了,當一段曾經讓自己深陷其中無法自拔、撕心裂肺的感情破碎後,雖然短時間內很多人都會認為生已無趣,認為自己已經不會再去愛,但他們中所有堅持下來的人,都會找到新的——也是真正的歸宿。因此,我們雖然要投入感情轟轟烈烈地享受愛情,但同時應理智對待感情的聚合成敗。一扇窗戶閉合的同時,或許正是另一扇更為寬廣的大門開啟的時候。所以說,當我們尚年輕之時,對於感情,我們不應太看重「結果」,而更應享受「過程」,更應看重「積累」——積累青春的美好記憶,積累愛與被愛的寶貴經驗。當然,分離造成的暫時痛苦是必須的,該笑就笑該痛就痛的本色才是青春的色彩。我們可以被其刺痛,但絕不可以被刺死。只有享受過純真的戀情,並從青稚的戀情中不斷吸取經驗,我們才能無悔地度過自己的青蔥歲月,才能逐漸成熟,並最終收穫成熟的真情。
如果你對愛侶的心意足夠深、足夠真,那麼無論處於怎樣的驚濤駭浪,內心的感情之舟都不會被掀翻,而只會乘風前進、歷難彌堅。我們已經知道,通常情況下,只有在經歷了悲喜與共的長相廝守後,才能夠收穫真正的愛情。然而只要你的心足夠真誠,那麼當身邊出現合適的人後,你就可以提前將自己的「喜愛」升華到「真愛」,並體驗那種付出「真愛」所帶來的奇妙感覺。人與其它動物都會存在對異性的愛慕和渴望之心,人性本色,但如果僅僅是像其它物種那樣,想要通過跟可心的異性一起生活,來滿足自己的生活和生理需要,那這種感情就僅僅是「禽獸之愛」,遠稱不上真正的愛情。而如果佔有慾過強,想要將對方牢牢地掌握在自己嚴密的控制之下,將對方視作一個「物品」,不考慮對方的情感,也不允許對方的自由選擇,這種感情雖然強烈,但也僅是類似於對想要的物品的「佔有之欲」而已,亦絕非真正的愛情。人是有理性的,會思考的,在愛情中,我們在考慮自己的感受與想法的同時,也應該顧及到對方的感受和想法,並設身處地地為他(她)著想,學著以他(她)的快樂為快樂,並甘心為了他(她)的幸福快樂而付出。當自己的「佔有私慾」與對方的「幸福快樂」相衝突時,可以忍痛割愛,讓「佔有慾」服從「對方的幸福」,最終做出有利於對方的抉擇。http://blog.rayli.com.cn/html/98/2638398-1784163.html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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