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6無牌車、「套照車」駕駛員打人被查處

李雙江兒子李天一開的這輛寶馬車還沒有牌照。

事發時李天一開寶馬車及同伴所駕套牌晉0?00888奧迪車。北京海淀警方通報:李雙江之子已被刑拘

正義網北京9月8日電(見習記者楊柳)據北京電視台特別關注欄目中午12點53分報道,海淀警方今日發來最新消息稱,打人的蘇某和李某已經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拘。此前,媒體稱李某為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

報道稱2011年9月6日21時許,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稱,在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有人被打,接警後,分局民警立即前往處置,並將打人者帶回審查,經民警連夜工作,查明:蘇某,男,1993年7月出生,本市人,某校高三學生;李某,男,1996年4月出生,本市人,學生,對他人進行毆打併損壞他人機動車的犯罪事實,蘇某、李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另經民警工作查明,案發時,蘇某駕駛的奧迪車懸掛車牌號碼系山西省某司法機關一車輛所有,案發時,該車及該車牌均在山西,可以認定的是,蘇某車牌號系偽造,從李某駕駛車輛起獲的槍狀物,經鑒定為塑料玩具槍。

北京市公安機關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北京是首善之區,更需要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法律的尊嚴,任何人違法犯罪均要追究責任。

山西警方通報:在京肇事奧迪車駕駛者系商人之子

新華網太原9月9日電(記者胡靖國、王寧)記者9日從山西省公安廳獲悉,經調查後發現,9月6日在北京海淀區滋事打人、懸掛晉O-00888號牌的奧迪車是假號牌,網議該車與山西省國稅局、太原市公安局有牽連不符合實情。

9月6日21時許,北京市海淀區發生一起治安事件,一輛懸掛晉O-00888號牌的奧迪車車主和一輛無牌照寶馬車車主因瑣事與一對夫婦發生爭執,並對其進行暴力毆打。事發後,北京市公安局將肇事者和車輛扣留。

此事引起山西省高度重視,山西省委領導做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速查並及時向社會通報情況。經公安部門調查,晉O-00888車牌2004年8月前為山西省國稅局使用,2004年8月已上交山西省交管機關。晉O-00888黑色奧迪車是山西省國稅局局長用車的消息與事實不符。

晉O-00888號車現為白色豐田牌CA6520UE4(越野車),所有人為山西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而且註冊登記以來未補領過號牌。該車為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領導下鄉使用的公務車,無出車任務時停放在太原市新東汽車修理廠車庫(山西省勞教局定點修理廠)。在9月7日下午,該車仍然停放在太原市新東汽車修理廠車庫(車牌也掛在車上)。經山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牌照所鑒定,該車懸掛的號牌真實有效。據此可以確定,北京市公安局所扣查的晉O-00888號車牌是假號牌。該奧迪車駕駛者戶口所在地為北京房山區,其父親是山西某商貿集團董事長,現在北京經營一家汽車貿易公司。李雙江之子免遭刑事處罰已被釋放 警方稱此事已結案2011年09月10日 03:49來源:新快報

李天一打人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據悉,李天一駕駛事發寶馬車被曝有32次交通違法,而在事發過程中發現的衝鋒玩具槍,被曝有殺傷力。此外,李天一因未滿16歲,不構成刑事處罰,因此拘留時間並未超過15個小時即被釋放,警方稱此事已結案,已轉交交警大隊調查。

6日晚,北京一對業主夫妻在開車剛要拐入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時,遭到兩位分別駕駛寶馬和奧迪的年輕司機毆打。經核實寶馬司機名叫李天一,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事後業主報警處理此事,打人者被帶到警局接受調查。

寶馬車違反交通規則32次

據悉,李雙江之子李天一事發時駕駛的寶馬車自今年1月至今,共有32起非現場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罰。該寶馬車的違法行為多為「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和「違反規定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分別違法10次和6次。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和超速的行為也分別有4次。其中超速非法行為多發生在夜間和凌晨。

寶馬車的32起非現場違法行為中,大都發生在朝陽、海淀和東城區,其中朝陽區最多,有16起,佔了一半。其次是海淀7起、東城6起。另外,這些違法行為中,將近一半發生在15時-18時左右,發生在凌晨的還有4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計算下來,該車輛車主或管理人將面臨扣9分及5700元罰款。令據山西警方公布,奧迪車駕駛者戶口所在地為北京房山區,其父親是山西某商貿集團董事長,現在北京經營一家汽車貿易公司。

玩具槍被查具有殺傷力

在事發過程中,有人拍到其車內藏有一把「衝鋒槍」,後經北京市警方調查,得出的結論為塑料材質玩具槍。對此,有網友指出該槍應為型號M4SS的電動模擬槍,稍加改裝其威力即可殺人,並貼出網路購買的網址。登錄該名為「暴雨戶外」的網站,其標明主要是出售各類防身、戶外娛樂物品,而廠家為金弓的M4SS正在其網站中銷售。

根據該網站介紹,這把型號為M4SS的模擬槍按1:1的比例放置,以電機驅動,總重量為5千克,槍長77-85厘米,如使用0.2克BB彈,其初速可達130米/秒左右,連發頻率可達800-1000發/分鐘。130米/秒的出膛速度,到底有多大的殺傷力,通過視頻可稍有了解,視頻中一槍可以擊穿一個易拉罐的兩壁,在多發連續射擊下,塑料子彈輕鬆將易拉罐擊癟,罐體呈蜂窩狀。

根據公安部在2007年出台的《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使用其提供的槍彈彈丸槍口比動能公式,由BB彈質量及槍口初速度可計算出這款M4SS的模擬槍彈丸槍口比動能5.915焦/平方厘米,遠超公安部《模擬槍認定標準》中的小於1.8焦耳/平方厘米這一標準,甚至達到了《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中認定為槍支的標準。(綜合新華、《法制晚報》、中評社等)

律師說法

不追刑責僅作經濟賠償

李雙江兒子今年15歲,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許昔龍表示,首先要看其行為給對方造成什麼程度的傷害,輕傷還是重傷?這需要通過司法鑒定作出結論。如果造成對方重傷的後果,則要承擔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未達到重傷的後果,則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但從現在公布的消息看,傷者達到重傷的可能性不大,可能不會追究李天一的刑事責任。但要作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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