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奇幻文學史

歐美奇幻文學史

馬季 著

第一部分:幻想文學

【A】幻想文學的四種類型

幻想文學,是以虛構的環境為背景,描寫人的經歷或思想的文學作品。所謂虛構的環境,可能是以真實生活(包括古代和現代)為基礎去推演,也可能是完全虛構,並不需要符合真實生活的規則與邏輯。或者說,幻想文學就是造出一個虛假的世界,再把人扔進去,看這人會遇上什麼事,會有什麼想法,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會如何行動,會達成何種目標。

這個被創造出來的虛構世界,因為不需要過多考慮真實,所以往往很怪異,卻很新奇。因此,幻想文學,天生就帶著精彩、刺激的特質。

然而,幻想文學,和其他所有文學樣式一樣,必定有人性存在其中。至少,要有某種「類人智慧思維」存在。否則,它就會陷入為虛構而虛構的臨空蹈虛之中,從而失去了它的藝術魅力。畢竟,小說屬於社會學體系,而不屬於自然科學範疇。寫月亮也好,寫昆蟲也好,總要加上人的思想感情。小說不是天體物理專著,不是數學論文,也不是生物學課本。小說是和人血肉相聯的文化形態。關注人的內心矛盾,關注人的喜怒哀樂,才是小說的根本原則。新奇的科學,華麗的魔法,都是為了加強這一原則,而不是背棄或淡化它。無視這一點,小說就絕不會成功。

另一方面,科學、魔法以及種種新鮮怪異的東西,不僅令小說更精彩,也令矛盾衝突更激烈。幻想文學中,人物所要面臨的考驗,往往比真實生活要嚴峻得多,也可怕得多。正因如此,人性就更為突出,歡樂、痛苦也更為強烈。

幻想文學中人物的經歷,是普通人不可能有機會體驗的。這也正是幻想文學的魅力所在。

既然幻想文學要創造一個虛構環境,那麼如何創造它?以什麼為基礎去創造?

幻想文學所包含的科幻、奇幻、魔幻、玄幻四種形式,在這一點上有著各自不同的表達方法,而這些不同方法也正是四類小說的區別所在。

實際上,許多幻想小說是很難歸類的,既與以上四類沾邊,又不適合完全歸在某一類中。退一步說,這四類小說自身也沒有足夠清晰的定義。這裡的所謂定義不過是對文本基本特徵的認定,跨文本作品在幻想小說中普遍存在。

一、科幻小說

主要以科學為基礎進行幻想的幻想小說。對虛構的事物,用科學理論去解釋其存在的合理性。至少,作者必須設想出某種科學理論或技術,使作品中的虛構世界有可能存在,既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科幻小說既然以科學為基礎,又不能拋開小說的人文特質,創作時就會出現兩種方式:一種是著重於描寫科學發展,描寫新技術所建構出的新世界、新事物,等等;另一種是著重於描寫科技對社會、對人的影響,描寫在新的科學時代中,人的道德原則、倫理觀念、生活目標和生存方式,等等。前一種,就是所謂「硬科幻」(如亞瑟·克拉克的《與拉瑪相會》),後一種則被稱為「軟科幻」(如考恩布魯斯的《鯊舟》)。當然,也有兩者兼顧的「中間」作品(如阿西莫夫的《鋼窟》)。

必須注意的是,這兩種方式絕不是割裂的,而是互相交融、密不可分的。區分科幻的硬與軟,只是由於寫作的側重點不同。如果只有「科」,單純描寫科學新技術,那就成了科普讀物或科學假想;而只有「人」……那也稱不上「科幻」了。

而硬科幻和軟科幻的區別,並不在於作品中「科」更多還是「幻」更多,而在於偏重「科」還是偏重「人」。不論是硬科幻還是軟科幻,「幻」都是必然存在而且一直存在的。「幻」並沒有多少之分,只有合理不合理之分。

另一方面,即使是軟科幻,也必須有能夠自圓其說的科學理論來支持。也就是說,科幻小說,必須具有科學上的合理性。

二、奇幻小說

奇幻小說的「奇」,或可解釋為「傳奇」。那麼,不妨可以把奇幻小說稱之為「在幻想世界中發生的傳奇故事」。

奇幻小說的本源,可上溯到古代神話和傳說。實際上,大部分奇幻小說都脫不開古代神話的影子。黑暗之神降下災禍,英雄挺身而出,解救世界,這種情節在奇幻小說中最為常見。

在奇幻小說中,人物經常要面對魔法、巫術,甚至與神力對抗;同時,又往往面臨著戰爭與和平、慾望與真情的痛苦選擇。人物自身多數懂得超凡的法術、戰技,或是擁有罕見的神器法物;有些奇幻小說的主角根本不是人類,而是吸血鬼、半龍半人、精靈族等等。

奇幻小說的這些設定,在令人物光華四射的同時,也把人物帶到激烈的矛盾糾纏中,甚至是不可避免的悲劇中。可以說,奇幻小說中的主角,幾乎都有著古典浪漫主義英雄氣質。

奇幻小說在四類幻想小說中源流最久。那些古代傳說、史詩,實際上已是奇幻小說的雛形。不管那種奇幻小說,都有著深厚的民族文化根源,這一點毋庸置疑。

其實,中國的《西遊記》、《封神演義》,都能稱得上奇幻小說的佳作。中國的《綠野仙蹤》也該納入此列。如此說來,《聊齋志異》就可算是出色的奇幻短篇小說集了。由此可見,奇幻小說在中國古代文學中是佔有相當地位的,倒是現當代尚無驚世之作。

目前常說的奇幻小說,大致可分為西式和日式兩類。

西式奇幻根源最深,除了取用遠古時代各民族精彩豐富的神話傳說之外,在精神上幾乎全然承襲了中古世紀的騎士文學,亦即所謂的「羅曼史」(Romance)。此處的羅曼史非指現代的愛情小說,而多半是經過長久歲月,在民間輾轉流傳、並且次第經過潤飾添加,逐漸行成雄偉複雜、曲折離奇的故事。這些傳奇故事成於何人之手往往已不可考,其中或有部分為吟遊詩人所作。這些故事多半以民族傳說或神話為素材,再添加部份虛構的幻想情節,構成英雄冒險事迹和浪漫愛情故事的傑作。其中著名的包括後來被華格納改編為曠世巨構歌劇的「尼布龍根之歌」、家喻戶曉的騎士文學經典「亞瑟王與圓桌武士」和「貝奧武夫」等等。這些故事之所以稱之為「Romance」,是因為他們皆是以「羅曼斯語」(Romance)寫成,羅曼斯語亦即中世紀學問語言拉丁文流入民間後的各種變形方言,後來又逐漸演變為義大利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等拉丁語系。

西式奇幻,通常分為「主流奇幻類」(HignFantasy)和「劍與魔法類」(Sword&Sorcery)兩種,前者比較注重文學性(如《魔戒之王》),後者則多偏重於冒險、戰鬥,更像是「動作片」。

現代西式奇幻的代表作品還有J·K·羅琳的《哈里·波特》系列;R。A。薩爾瓦多的《黑暗精靈》系列、《冰風谷》系列;瑪格麗特·魏絲與崔西·西克曼的《龍槍》系列;等等。

日式奇幻,實際上是西式奇幻和日本文化結合的產物,而日本文化中又有中國文化的血脈。因此,比起西式奇幻,日式奇幻更容易贏得中國讀者的親近。再加上精彩的動漫畫面的輔助推廣,日式奇幻很容易就在中國闖開了一條路。

日式奇幻,絕大部分是日本武士道精神、西式奇幻故事和中國謀略智慧的結合。文化根基較弱,但娛樂性強,人物塑造往往非常炫目。如水野良的《羅德島戰記》,就是這樣的典型作品。《羅德斯島戰記》是一個由作者水野良所主持的角色扮演遊戲聚會裡的冒險故事,再改寫成為小說的形式,是相當典型的Replay式作品(所謂Replay乃指將該次遊戲進行過程中玩者和主持人的對話錄音後寫下來的一種類似劇本的作品,歐美角色扮演遊戲玩者並沒有這種習慣,反而是由日本首開先例,某些著名團體甚至集結成書出版,再加上改寫的小說版本,是相當好的周邊產品行銷手法)。《羅德斯島戰記》的誕生其實和《龍槍編年史》相當類似,遊戲企畫的原案人安田均邀請水野良來執筆,根據紙上角色扮演遊戲的世界設定及其中遊戲劇情所撰寫小說。由此我們不難想見結合故事與遊戲設定的暢銷賣點所在:小說能夠深刻地刻畫出幾個重要人物的性格,並且藉此讓讀者與之產生感情,進而產生各種心理的認同和投射作用。在看完小說之後,讀者自然會想要進一步了解主角所置身的幻想世界,此時不論是多麼巨細無遺的相關設定資料他們都會願意、而且也有興趣接觸。否則倘若順序顛倒,一開始便強迫玩者熟記一大堆與自己毫不相干的專有名詞和各式地理歷史知識,除非是極為狂熱的玩者,不然恐怕很少有人不會知難而退。

一些恐怖小說,以現代生活為背景,加入吸血鬼、狼人、鬼魂等元素,勉強可歸入奇幻類,或歸入奇幻小說與恐怖小說交界的邊緣幻想類。

所謂「歷史架空」小說,通常是虛構出一個世界,或是一段歷史,然後以此為基礎創作傳奇故事,其中魔法、巫術、神怪內容並不多,基本採用歷史小說的手法來寫,人物能力也通常不超過正常人的極限。這類小說的「可能性」雖不大,「真實性」卻較強,算是奇幻小說與歷史小說的交叉類別。

三、魔幻小說

這是一個必須重點解釋的文學話題。因為普通讀者常常把「魔幻小說」和「魔法幻想類」小說混為一談,其實兩者大相徑庭,完全不是一回事,而是各有其完全不同的定義,相互之間相去甚遠。前者是所謂的「純文學」流派,而後者通常指的是奇幻小說。

魔幻小說,即特指「魔幻現實主義小說」,是主要出現在拉丁美洲的一種文學流派。這種流派的創作手法,把觸目驚心的現實和迷離恍惚的幻覺結合在一起,通過極端誇張和虛實交錯的藝術筆觸來網羅人事、編織情節,以圖描繪和反映錯綜複雜的歷史、社會和政治現象。

魔幻現實主義小說,往往採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變幻想為現實而又不失其真」的手法來表現生活。典型的魔幻小說,其顯著特點是:給現實生活變形;加入神秘、神奇甚至古怪詭異的內容;具有強烈的社會矛盾、政治鬥爭內涵。

如果說現實主義是社會的一面鏡子,那麼魔幻現實主義的手法以比喻為社會的一面哈哈鏡。雖然它蒙罩著一層神秘的外殼,但仍然是要描寫現實世界。只不過,它沒有採取寫實手法,而是採用誇張、諷喻的方式。

魔幻小說與其他三類幻想小說的最大區別就是,它必須以現實為基礎。它的「幻」是為了增加神秘氣氛、加強諷刺意味,內核仍然是真實生活。

例如,著名魔幻小說《百年孤獨》,在「幻」的外衣下,隱藏的是可以跟《悲慘世界》、《戰爭與和平》等偉大作品比肩的思想,其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因此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百年孤獨》在一開始就寫道,吉卜賽人抱著兩塊磁鐵「……挨家串戶地走著……鐵鍋、鐵盆、鐵鉗、小鐵爐紛紛從原地落下,木板因鐵釘和螺釘沒命地掙脫出來而嘎嘎作響……跟在那兩塊魔鐵的後面亂滾」;吉卜賽人帶來了磁鐵、望遠鏡和放大鏡等「新鮮玩意兒」,但是兩塊磁鐵要用一頭大騾子和一群山羊來換,放大鏡又要用兩塊磁鐵加上三塊金幣。為了看一下從未見過的冰塊,居民們每人要付五個里亞爾,摸一下價錢還要加倍。

看過全書,再回看這段情節,就能明白這根本不是在寫吉卜賽人某項活動,而是隱喻殖民者對貧苦人民的搜刮。《百年孤獨》中,這種帶有強烈諷喻意味的情節比比皆是。

因此,魔幻小說,根本不是娛樂性小說,而是外表誇張、內涵深刻嚴肅、反映社會問題的現實小說。

四、玄幻小說

玄幻小說,可以說是近年來才興起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幻想小說」。它的創作原則就是無原則,它的幻想基礎就是無基礎。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玄幻小說基本上是綜合了西式奇幻、中國武俠、日本動漫、科學技術的大雜燴。

中國文化包容性極強,任何外來事物都能溶進它的懷抱中,並衍生或變形出一些新事物。

玄幻小說正是如此。大多數玄幻小說,取了西方的魔法、中國的武術和謀略、日式的人物造型,再加上科幻,再加上神話(而且經常是中國、印度、希臘神話並存……),構建出神奇的世界,精彩的故事(如黃易的《尋秦記》、《大劍師》等)。

若論到虛構、幻想,玄幻小說是四類幻想小說中最自由的。它寫未來科技,卻不需要用科學理論驗證;它寫魔法,又不考證西方巫術學體系;它寫武術,卻比傳統武俠更神奇強大,經常超越人類生理極限……不論是虛擬世界架構,還是人物經歷,都是玄之又玄,天馬行空,自由無比。

玄幻小說經常遭人斥罵。科幻迷罵它「胡思亂想」,奇幻迷也罵它「胡思亂想」。殊不知,玄幻小說的特點就是胡思亂想,無原則,無基礎。但是,這種胡思亂想卻有自己的理論體系和設定,不管這體系能否經得起嚴謹考證。

玄幻小說,在表現手法上可以說是與魔幻現實主義小說完全對立。魔幻是以「幻」作為渲染,核心是表現現實事件;玄幻則是以現實事件作為情節表象,其核心是表現「幻」。

在四類幻想小說中,玄幻小說是最「幻」的一類。因為少了束縛,所以能夠揮灑自如,隨心所欲,讀起來往往痛快淋漓,十分刺激。因此,儘管「正統科幻」和「正統奇幻」都對玄幻大加貶斥,玄幻小說仍然擁有相當廣大的讀者隊伍。

玄幻小說之所以流行,恐怕是因為,玄幻小說中的人物往往能力超凡,擁有非常大的自由,想要什麼就有什麼。對於普通人來說,現代生活壓力很大,人們需要某種極大的快樂與放鬆——生活中最難受的就是不能隨心所欲——而玄幻小說恰恰給了讀者放鬆心靈、體驗自由的機會。因此,玄幻小說總是「讀起來很過癮」。

玄幻小說,由於其本身特徵,很難對它下個確切定義。特別是在中國台灣,很少聽到「奇幻」這個詞,而是以玄幻代稱。

我們所看到的許多「奇幻」、「科幻」甚至「武俠」小說,其實應該歸入玄幻類。而市面上所售的玄幻小說,其中有極少部分實際上是奇幻、科幻小說。

玄幻小說很難獲得成年讀者的青眯,卻往往受到青少年讀者狂熱喜愛。玄幻小說的作品數量最多,平均水平也最低,到處都是垃圾作品,因此往往令人產生「玄幻小說都很差勁」的印象。實際上,玄幻小說也有出色的精品。

對於「正統」的科幻迷、奇幻迷們來說,如果敞開心扉,不帶偏見地去評析,玄幻小說也算是有存在價值的專門類別,而且不會在短期內消失,甚至還會更為壯大。畢竟,存在即合理,玄幻小說的盛行,是有其社會心理根源的。公正地說,玄幻小說還是適應了時代的某種需求。

五、四類幻想小說特點的比較

在科幻、奇幻、魔幻、玄幻四類幻想小說中,科幻小說是最嚴謹的樣式,它有一條根插在科學中,因此一定要有科學性,並且要認真求證。閱讀它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科學知識。科幻小說通常是以未來為背景。

奇幻小說,人文色彩最濃。它講究文學性、藝術性,要求讀者對西方文化有相當的了解。奇幻小說通常是以中古或(類似中古)的時代為背景,科技水平不能太先進(否則魔法就失去價值了)。

魔幻小說,現實意義最強,諷喻色彩最濃,也最為深刻。它的價值,不在於「幻」,而在於「幻」背後的現實生活。魔幻小說通常是以近現代為背景。

玄幻小說,最為自由,娛樂性也最強。小說的背景幾乎不受限制。

在科幻、奇幻、魔幻、玄幻四類幻想小說中,科幻小說是最嚴謹的樣式,它有一條根插在科學中,因此一定要有科學性,並且要認真求證。閱讀它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科學知識。科幻小說通常是以未來為背景。

奇幻小說,人文色彩最濃。它講究文學性、藝術性,要求讀者對西方文化有相當的了解。奇幻小說通常是以中古或(類似中古)的時代為背景,科技水平不能太先進(否則魔法就失去價值了)。

【B】魔法的起飛地

一、女神與女巫以及巫術的力量

如果把西方的歷史看成是基督教文明的歷史,那麼基督教對巫術和女巫的強烈憎惡與殘酷迫害都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社會學家韋伯所說的「脫魅」,本來就指讓理性擺脫巫術和神話思維的控制,獲得至高無上的權威。理性權威的這種極度膨脹伴隨著近代科學與資本主義的興起,成為完全合法化的東西。可是20世紀的文化發展,撕破了理性獨尊獨大的假面,兩次世界大戰的腥風血雨和數千萬屍骨,終於讓世人對理性進步的幻想全然破滅。

正是在這樣的思想變遷的背景上,產生了《哈利?波特》這樣的為世界的「復魅」推波助瀾的作品。《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第2章寫巴西大蟒蛇逃離人工建造的動物園而重返自然的情節,第14章講到魔法部有一項工作是隱瞞野龍的存在,以免它們遭到麻瓜們的滅絕;同章還講到哈利建議把在學校里養大的挪威脊背龍送到羅馬尼亞的豢龍專家查里那裡照料,然後「把它放回野生環境里」。這都表明作者在自然觀與生態觀上認同後現代立場。既然理性的「祛魅」在科技進步的名義下張揚人類中心主義而破壞自然,滅絕生物,那麼借用魔法和非理性的「復魅」來恢復人與動物、人與自然的原始親緣關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從打開《哈利?波特》第一頁開始,讀者就會被神秘的氣氛所感染、所吸引。故事開始於一個陰暗的星期二,一個來源奇特的「大難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一歲時就失去父母被送入一個最平常的市民家庭。故事的開端講的是男主人公像灰姑娘一般的委屈身世,在姨父家被收養後,一直住在在位於樓梯口的一個碗櫥櫃里,與蜘蛛為伍。

哈利在姨父家飽受欺辱,度過十年痛苦的童年生涯。姨父母對他毫無愛心,他們被嬌慣壞了的兒子——肥胖、愚蠢而喜好欺負弱小的達力,經常對哈利又打又罵。十年來,從來沒有人為哈利過過生日。十一歲的哈利戴著眼鏡,身材瘦小,長相也不起眼。不過,他腦門上那一道如閃電的疤痕表明他不同尋常的身世。當哈利還在襁褓中,他的父母和名叫伏地魔的壞魔師展開一場震驚巫界的決鬥。這伏地魔功力非凡,巫界一般不敢叫他的名字,而以「你知道他是誰」(YouKnowWho)稱呼。父母在決鬥中雙雙喪生,哈利卻神奇地抵禦住最兇狠的攻擊而存活下來,被送到唯一的親人家裡。這一家是愚昧的「正常人」,對巫術又懼又怕。姨父母當年就嫌棄哈利的巫師父母,現在則極力隱瞞哈利的真實出身,千方百計地阻撓他和巫界的聯繫,只希望他呆在家裡充當義務童工。

哈利十一歲生日那天,他的生活出現了重大的轉機:信使貓頭鷹帶來了一封神秘的信,那是魔法學校的錄取通知。哈利從魔法學校的鑰匙保管人海格那裡第一次得知自己的真實身世。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里,哈利不僅有了朋友,和羅恩和荷米歐學會了各種魔術本領,還學會了空中飛行。他發現魔法世界裡的一切——從聽課學習、遊戲、運動,到吃飯到睡覺,都充滿了魅力和樂趣。他的被壓抑的天性在那裡得到舒展。

作品一開始,姨父一家所代表的資本主義社會的平庸市民形象就被作者塗上一層具有諷刺意味的灰色。那是令人生厭的、漫畫式的「麻瓜的世界」。從措辭和描寫的傾向性來看,作者針對現代性的批判旨意其實是很鮮明的。

基督教作為典型的父權制人為宗教,其排斥女神的思想傾向是盡人皆知的。著名的「三位一體說」教義建立在人間社會的父子關係模式上,並未給女性的神聖性留有餘地。而當代女性主義神話學啟發之下的聖經研究打破了這一性別禁忌,試圖在男性中心話語形成的背後去發現被埋沒的原始基督教的女神形象。

2001年各大英文書店都在顯赫位置推出弗雷克和甘第合寫的新著《基督與女神:原始基督教的秘傳教義》,認為羅馬教會全然掩蓋了原始基督教所信奉的女神。這部書啟發人們:現存的父權制文本中除了顯形的女神以外,還潛藏著一批有待我們發掘的隱形的女神。《哈利?波特》無形中為這種再發掘提供了線索示範。如果我們了解到,羅琳自上中學起就迷上了女性主義作家傑西卡.米特福德的自傳《榮譽與反抗》的話,那就不會懷疑《哈利?波特》或隱或顯地流露出的女性主義傾向了。

其一,女神隱形方式之一是命名中的原型意向。如格蘭芬多學院(Gryffindor)的名稱隱含了神話怪獸格萊芬(Gryphon),她又被認同為報應女神的化身。在西方異教傳統的神話怪物譜中,格萊芬是出現頻率僅次於人面獅身女妖斯芬克斯的一個。羅琳讓她鍾愛的男女主人公在這樣一所學院里學習,的確是耐人尋味的。她還給霍格沃茨學校的副校長取名叫麥格(McGonagall),這個名字影射著希臘的智慧女神雅典娜,其羅馬名為密涅瓦(Minerva)。

其二,女神隱形的另一種方式是化身為女巫。魔法世界與麻瓜世界的對立,如果從性別尺度去劃分,那麼魔法世界也就等同於女巫的世界,陰性的世界,而麻瓜們的世界則為陽性的世界。《哈利波特與魔法石》敘述魔法學校開學時,新同學互相介紹自己的家庭出身:

「我是一半一半。」西莫說,「爸爸是一個麻瓜,媽媽直到結婚以後才告訴爸爸自己是女巫。可把他嚇得不輕。」

大家都哈哈大笑。

「那你呢,納威?」羅恩問。

「哦,我是由奶奶帶大的,她是女巫。」納威說,「不過這麼多年來我們家一直把我當成麻瓜……」

少年主人公們逃離麻瓜世界來到女巫的世界,在象徵的意義上就是逃離了基督教的父權統治,重新回到女神的懷抱。霍格沃次學校中最典型的場景是學生們騎著掃帚飛行。熟悉西方巫術歷史的人一看就知道掃帚是古代女巫的標準坐騎。據女性主義的解釋,掃帚與女巫的特殊關係來自現實社會中婦女打掃的職業:家庭主婦常不離掃帚,那是父權社會的性別分工的產物。我們中國人在漢字「婦女」的「婦」字中,至今還可以直觀地看到一把掃帚!

二、埃及宗教與巫術

《哈利·波特》的主要衝突除了魔法世界與麻瓜世界的對立,還有魔法世界內部的善惡對立,而表現後一對立的原型是古埃及的鷹蛇之戰的傳統神話母題。伏地魔(Voldemort)代表蛇的一方,魔法學校代表鷹的一方。如前所述,哈利所在的學院「格蘭芬多」影射鷹頭獅身怪獸。由於獅子與老鷹分別是大地和天空的生物之王,所以鷹頭獅身的格萊芬成為陽界的主宰,統治力量與德行的象徵,成為陰暗與邪惡的蛇的對立面。在《哈利波特與火焰杯》中,作者告訴我們伏地魔是靠一條巨蛇的毒汁維持生命的。作為小說中頭號的惡魔,他同哈利的爭鬥再現了鷹蛇之戰的異教主題。除此之外,德拉科(Draco)這個詞在拉丁文中是龍或蛇的意思。德拉科·馬爾福作為壞人出現為哈利的對立面,也就不足為奇了。

伏地魔是人類慾望和貪慾的化身,其慾望的對象主要是長生不死。這從巴比倫史詩時代開始就一直是神話英雄們追求的理想。但是在今日的女作家羅林筆下,追求長生已經具有了人類罪惡的性質,因為它是違反自然的。是人類狂妄自大的一種表現。也是最大的物慾,最大的貪婪。在托爾金和羅琳看來,希望無限延長人體自身的物質存在,當然是一切物慾的終極目標。於是,必須動員人間的一切力量去戰勝我們每一個人內心深處的心魔,就像《指環王》(《魔戒》)的主人公竭力要銷毀那隻象徵無邊法力和長生不老的魔戒一樣。

龍(dragon)蛇不分,是東西方幻想文學共同的困惑。《新約》中上帝警告說:「我要把耶路撒冷變成廢墟和龍的窩穴。」龍的窩穴象徵魔鬼的老巢,而今天的魔幻作家卻對此情有獨鍾,《指環王》的作者托爾金說,因為龍代表著幻想的世界,因此我對龍有一種刻骨銘心的嚮往。就連羅琳對於《指環王》這部奇幻小說也有一種銘心刻骨的嚮往,她外出旅行時隨身帶的一本書就是《指環王》;她在改造埃及的鷹蛇之爭母題時融入某些英國式成分也是合情合理的。英國歷史上把入侵的北歐異族海盜加以醜化和妖魔化,表現為火龍,而代表正義的英雄聖喬治,他屠龍的故事則是古代英格蘭最流行的傳說。鄧布利多發現龍血的12種用途,是他巫師生涯的主要成就。這正像巴比倫創世神話中主神馬杜克用混沌惡龍提阿馬特的血創造人類一樣。

埃及作為古代魔法的一個重要發源地,對於巫術文學創作者來說具有無窮的吸引力。羅琳在《阿茲卡班的囚徒》中寫道:赫敏羨慕地對去埃及旅行的一家人說:「我真的妒忌啊——古埃及的巫師真令人著迷。」赫敏為什麼會這樣艷羨去埃及的人呢?理由是到埃及學習巫術-魔法具有真正的尋根索源的意義。英語中表示巫術-魔法的詞magic出自希臘文mageia。而希臘文的mageia則是埃及巫術神赫卡(Heka)傳到希臘後的稱謂變音的產物。《埃及巫術》一書的作者,大英博物館東方文物部的館員巴奇(SirWallisBudge)說:「從很早的時代起,埃及人就被認為是一個巫師和魔法師的民族。希伯來、希臘和羅馬的作家提到埃及人時稱之為神秘學的專家(expertsintheoccultsciences),或是那種根據情況變化能夠行善也能夠傷人的神秘力量的掌握者。」英國人的文化尋根想像鍾情於埃及的最新例證是:2001年問世的一部新書《方舟王國:古代不列顛人種是埃及法老後裔的驚人故事》,在最後一章用了「失落的殖民地」這樣的標題,把英倫三島的文化根脈追溯到古埃及的殖民遠航登陸所帶來的影響。這位名叫艾文絲的女作者,在魄力上可以說遠遠超出了為古希臘文明尋根的《黑色雅典娜》一書。《黑色雅典娜》的作者伯納爾爭辯古希臘可能做過埃及的殖民地;而艾文絲卻要論證英國人的若干祖先來自埃及。據說這是「一本讓傳統的專家們臉紅的書。」也不知是讓他們氣得臉紅,還是羞愧得臉紅。書的封底介紹說,這是一部修正歷史的新著,綜合了考古線索和發生學的證據,語言學與埃及學的知識,具有挑戰性地提出不列顛人種來源的真相。從體例上判斷,《方舟王國》顯然不是科幻小說,因為書後附有參考書目和引用文獻索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典型的學術書寫法。

在第十三章(末章)的敘述里,艾文絲生動描述了愛爾蘭如何成為埃及人登陸之島嶼,同時發問:這一重要歷史事件為什麼長期被學界所忽略呢?一個主要原因是,這樣的信息假如被人們接受,那麼學院派將很快重寫整個歷史,引起對傳統的「歷史事實」懷疑。重要的是要指出:許多學者的生涯就建立在這些「事實」之上。這樣就把知識人的既得利益與他們的學術假面之間的關聯和盤托出了。作者還舉出大英博物館的中世紀館中重要文物為證,試圖讓讀者相信她的書是有實證根據的,而不是異想天開。我想,有心的讀者如果能把學術書《方舟王國》和非學術的《哈利·波特》對照著看,一定會對西方民間的尋根與文化再認同問題有更加深入的體認。

三、希臘神話

影片《哈利?波特》發揮了小說所沒有的視聽技術手段,一開場就造成強烈視覺效果的場景:貓頭鷹送信的母題被表現為驚人誇張的神奇。德斯禮家滿屋子裡飄信的情形如同雪花漫天飛舞。對於習慣看基督教的教堂壁畫的信徒來說,這樣的異教景象是匪夷所思的。羅琳在這裡採用的貓頭鷹信使的母題直接來自希臘神話。本來,貓頭鷹在古埃及神話中是死亡和黑夜的象徵,它伴隨著死去的太陽在地平線下面的陰間世界運行。古希臘都城雅典的象徵就是一隻貓頭鷹。智慧女神的化身動物也是貓頭鷹。小說中後來出現的斯芬克斯怪獸、馬人(Centaurs)等也都脫胎於希臘神話。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占卜術課的教師名字叫西比爾(Sibyll),這顯然是希臘神話中著名的預言家西彼拉(Sibyl)的再生形象。而哈利的女同學郝敏(Hermione),從發音上就可以判斷是從希臘奧林帕斯山上著名的眾神使者赫爾墨斯(Hermes)的大名中化出來的。當今哲學領域流行的「解釋學」(hermeneutics)原來也脫胎於赫爾墨斯之名。難怪郝敏在小說中以機敏和智慧著稱,許多難解的啞謎一經她手立即迎刃而解。她不僅愛讀《古代魔文入門》一類偏門書,而且「一有疑問,就上圖書館」。不過,與希臘神話原型不同的是,郝敏在形象上更多地表現出女巫的特徵,批評家們一致認為這也是書中最能體現作者意圖的人物。這位曾經被牛津大學拒之門外的女作者,也許正因為沒有進那所古板的世界名校,才一直有幸保留著來自民間的神話想像力。

四、凱爾特文化

凱爾特文化是西方文化的一個重要源頭,它始終保留了原始宗教的神奇性,為魔法世界對現實世界的介入提供了直接的精神藍本。

凱爾特人是較早自歐洲大陸移居到英倫島嶼的種族。他們和後來入侵併且佔了上風的盎格魯-撒克遜人的文化之間長期處於對抗狀態。由於凱爾特人在人口和技術上處於劣勢,不得不退讓出英格蘭的較富庶而平坦的土地,據守在北部的島嶼和山地高原。這就是今日與英格蘭貌合神離的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的由來。當代西方的凱爾特文化復興運動對居住在蘇格蘭的羅琳產生了明顯的影響。該運動在學術上的表現是強調和重新發掘被壓抑的凱爾特文化傳統,甚至把凱爾特傳統抬升到足以同西方文明兩大源頭相提並論的高度去認識。簡·馬凱爾著《凱爾特人:重新發現西方文化的神話與歷史根源》一書認為,歷史學家把凱爾特人當成一個比羅馬人次要的民族,然而事實上,西方世界的薩滿的、神話的和精神的傳統卻植根於凱爾特文化。雖然史**載不詳,但通過詳盡地探討凱爾特人神話,進而揭示其所滋生的文化,就可以把凱爾特人作為從古歐洲先民到希臘羅馬統治的過渡,恢復凱爾特人文化在歐洲文明發展中的重要性。

與基督教文化不同的是,凱爾特文化的宗教傾向較為古樸,保留著很多原始宗教的特徵,尤其是在薩滿教和巫術傳統方面異常深厚。哈里·波特購買魔杖的那家奧利凡德商店,其金字招牌上就寫著「自公元前382年即製作精良魔杖」。這就明確提示出,魔法巫術傳統是比救世主基督耶穌的降生人世以來的歷史還要久遠得多。當然也要比給英倫帶來基督教的盎格魯人文化早得多。在凱爾特神話中,人變身為鹿、天鵝、野豬和渡鴉都是司空見慣的。

英國最早的巫師來源於凱爾特人,這可以從語源學方面得到清楚的證明:早期的巫師被稱為德魯伊特(Druid)。這個名字來自凱爾特語,意思是「知道橡樹」。而橡樹在印歐民族信仰中是一種神聖的樹。因為它常常是神聖的槲寄生德寄主,也就是人類學家弗雷澤名著《金枝》得名的那種聖樹枝。「古時候的巫師,異教的斯堪的那維亞人和凱爾特人都非常崇拜橡樹。」藉助於橡樹的威力,可以保護人不受魔法黑巫術的攻擊。古代的這些「知道橡樹」者,是英國和高盧(今天的法國)的一批有學識的人。德魯伊特一般擔任當地的祭司、教師和法官。《美國傳統辭典》的解釋是:「德魯伊特教的祭司,古代蓋爾或不列顛人中一個祭司品級的成員,他們在威爾士及愛爾蘭傳說中是預言家和巫師。」

小說中講到的「塞爾基」(Selkie)和「麥羅」(Merrow),前者為英國北部島嶼的海豹人,後者是愛爾蘭人魚。從地域劃分上看,都屬於古代凱爾特人地區。羅琳想像中的這些異教成分說明她在蘇格蘭生活的這些年歲中的確對凱爾特文化有所認同。凱爾特人在歷史上反抗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入侵,堅守英倫北部並竭力維護自己文化獨立性的精神,對於一向同情弱小的羅琳來說,顯然是會引起共鳴的。現代史上日爾曼人的德國威脅英國的情景,似乎又重新演繹了盎格魯-撒克遜人壓迫凱爾特人的古老原型。這個在英國人心目中揮之不去的種族文化衝突的歷史陰影,也以變相的形式出現在《哈利·波特》一書中:與學習黑巫術防禦術的霍格沃次學校形成對立的是,位於歐洲大陸的魔法學校德姆斯特朗,那裡以傳授邪惡的黑巫術而聞名。「不準泥巴種入學」的錄取禁規表明一種典型的種族主義傾向,那正是對納粹德國的日爾曼純種優越論意識形態的影射。戴維.科爾伯特把英國和歐陸的這兩所魔法學校的對立解說為是影射東西歐對立,這似乎顯得過於牽強。不過《火焰杯》結尾處,雙方為了共同的敵人而聯合起來的情節,則是意味深長的:莫非是回應亨廷頓文明衝突說,讓西方歷史上的種族矛盾得以化解,去共同對付新的敵人?

除了以上幾個主要的異教傳統,羅琳的神話想像取材於印度、北歐和阿拉伯等文化的內容還有不少。在某種意義上,可以把《哈利·波特》當作一部異教知識大全來看。

【C】「魔戒之王系列」文化溯源

一、《魔戒》並非空穴來風

1937年,英國作家J。R。R。托爾金出版了他的中古大地系列小說的第一部——《霍比特歷險記》(《TheHobbit》)——即魔戒之王的前傳。全文以類似童話的手法描述,故事內容也近似兒童書,因此常有人將它視作兒童故事而歸類於童話,如1996年出版的中譯本《小矮人歷險記》即歸在世界兒童經典中。

故事的主角眾所周知的是Bilbo,過著舒適生活的他不幸地被Gandolf挑上,迫不得已(加上內心小小的渴望),他們與13個侏儒展開了尋寶之旅,終點則是有最後一條龍之稱的Smaug所守護的孤山。途中遭遇了各種危險,也結識了許多朋友,Bilbo更因緣際會地得到了至尊魔戒(當然在本書中還沒有說到它是至尊魔戒)。最後Smaug陰錯陽差地死在人類弓箭手手中,但侏儒卻佔據寶山,並不惜與人類開戰。但在Bilbo和Gandolf斡旋及Goblin來襲下,人類與侏儒合作擊潰Goblin,但侏儒首領和幾個侏儒卻戰死。最後大家分了財寶,Bilbo在家鄉成了神秘致富的傳奇人物。

《霍比特歷險記》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傳奇故事,充滿了預言的色彩。書中主角比爾博·巴金斯原本是一個遠離塵囂的霍比特人,但卻在無意中發現了魔戒且經歷了他一生中永難忘懷的事件。

接著,作者便開始著手寫續集——魔戒之王,於是,霍比特歷險記成了魔戒之王的序曲。經過了11年的不懈努力,魔戒之王三部曲終於在1948年完成,1955年全部發行。在出版期間,魔戒之王系列便已頗受各界好評,《芝加哥論壇》曾評其為:「……總之,這是一個很棒的故事,不僅文字優美且創造了一個如幻似真的世界,一個作家最好的作品就是如此了。」但也有反對者指出奇幻文學中的致命弱點,他們說奇幻世界總是無法脫離那些領主、英雄和平民所造成的中世紀社會秩序的桎梏,作者選擇的精靈、矮人、巫師和其他生物也造成了這種效果,這只是大量針對反動奇幻文學的指控的一小部分。人們可以在托爾金的作品裡發現:對工業技術的懷疑,對文化和種族的困擾,以及對平安日子的渴望。但這都被他們稱作過時的古董了。

然而,認為奇幻故事過時的觀點終究無法解釋為什麼《魔戒》會受到反文化青年的歡迎。托爾金同他認真的後繼者們一樣,並不是簡單地將現代世界和它的麻煩搬到遠古的魔法幻境里。他們經常在巨大的變革時期描寫那些令人煩惱的問題。一個洛杉磯科幻奇幻社團的成員有一次在他們的俱樂部里說:「一定要記住,奇幻世界經常是不安靜的,在《魔戒》里,奇幻時代即將結束。精靈們都要離開了。第四紀元——人類與技術紀元即將到來。」這才是奇幻故事的中心——令人欣喜的多彩世界將不可避免地終結,美好的多元化必然會消失。這種曇花一現的美麗在奇幻支持者眼裡是一種非常現代,非常前衛的思想。但這些改變是令人不快的,不受歡迎的新時代的到來和對此的憂慮更加增添了故事的戲劇性。讀者如同那些憂鬱的英雄們一樣不希望看到舊日時光的消逝。從這種角度來說,現代奇幻同那些造就它,同時也阻礙了它的傳統藝術是一致的。

這種心情也使奇幻作品成為一條逃避這個也許是非常骯髒的21世紀的途徑,不過這種說法可能有些太過隨意。一位中世紀學家和托爾金學者最近受到榮格(1875-1961瑞士精神病學家,創建了分析心理學。在了解人類心智方面做出的貢獻是提出了外傾型和內傾型的概念以及集體無意識的概念)基金會的邀請,參與了一次關於《魔戒》作為一個虛構故事對「9?11」之後公眾影響的座談會。榮格基金會相信人們在夢中都會出現一些同樣的符號,這些出現在我們的潛意識中的原型同樣出現在大多數文學作品中。它們在《魔戒》中得到了完整的表現。榮格學說的支持者們對於能不能將托爾金的故事用於醫療很感興趣。

托爾金筆下的世界之所以能跨越了國界、語言和年齡的限制,引起全球讀者共鳴,也許在於它將人性的愛恨情仇載入於一個魔幻神奇的遙遠世界,並且以磅礴的氣勢描述出這個關於生存與勇氣、友誼與自我犧牲的故事。20世紀的100年中,從未有任何作家敢於撰寫這樣一部巨著,因此甚至可以說托爾金的《魔戒三部曲》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因為它所引起的風潮衍生出一種全新的文學類型:奇幻文學。此後,無數的小說、錄影帶、角色扮演遊戲、電玩、漫畫或是電影都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它的啟發,一個前所未有的蓬勃市場由此誕生。

托爾金喜愛語言,是一位語言學家,他將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對早期凱爾特語和英國方言的研究中。在牛津,托爾金關於盎格魯-薩克遜史詩《貝奧武夫》的課程非常有名,他用現代英語翻譯了它和《高文爵士》、《綠騎士》、《珍珠》等中世紀詩歌。托爾金有很多有趣的古怪行為至今還在牛津校園裡流傳,比如,他用哥特語、冰島語、中蘇格蘭語和盎格魯-撒克遜語寫成小調短歌,並把它們油印出來,分發給身邊的教授和學生,讓他們按譜歌唱。他還是Inklings(暗示)的中心成員之一,這是一個著名的牛津俱樂部,其成員還包括C。S。Lewis和CharlesWilliams,他們在牛津的酒吧里聚會,一同閱讀各種作品和詩歌,其中既有古籍,也有他們自己的創作。

不過,有誰能夠想到,這部讓全世界著迷的魔戒系列小說的創作靈感其實只是來源於一個床邊故事呢——在寫作《魔戒》前,托爾金曾經為了哄兒子睡覺,根據自己了解的歷史編了一個「霍比特人」(TheHobbit)的故事,隨著故事越講越多、越講越完整,《魔戒三部曲》的雛形就此產生。托爾金於是決定將其系統整理,在整理古籍的過程中,托爾金看過各種失落世代的偉大史詩。他相信,籍助閱讀,這些語言的結構和組織和它們所包含的世界都能得到復活。這種想法使他開始創造自己的著作,他想讓自己的史詩成為用神秘語言對失落傳奇的描述,為此,他創造了14種語言,用它們來充實他的中土世界。在他的故事成形之前,托爾金用很長時間進行語言創造。後來他寫道:「這些故事只是為我的語言提供一個能夠得以發展的世界。其實我更願意用精靈語寫作。」一部曠世巨著就這樣誕生了。

那麼,J。R。R。托爾金創造的奇幻世界裡的霍比特人究竟來自何方?他們真實生活又是怎樣的呢?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霍比特人」和「中土世界」是怎麼回事。

「中土世界」(MiddleEarth)處於我們人類所謂的中世紀,在這個世界中,生活著矮人、精靈、巫師、樹人、半獸人及其他各種奇奇怪怪的生物,而霍比特人也是這些族群里的一種。他們的外型跟人類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較矮小,一般只有4英尺左右,相當於我們人類普通兒童的身高。霍比特人人擁有一雙長滿捲毛的大腳和一對尖耳朵,喜歡品嘗美食、吸煙斗、講笑話和睡午覺。霍比特人習慣居住在裝飾精美的山洞裡,過著與世無爭的農耕生活。

比爾伯·巴金斯是位年事已高的霍比特人,在110歲生日那天,他決定離開故鄉,並將所有財產都移交給他的侄子弗羅多·巴金斯。不過,比爾伯唯一難捨的是一隻可以讓持有者隱身的魔戒,可據他說這只不過是個不值錢的小玩意。霍比特人的守護者——灰袍巫師甘道夫卻對這戒指起了疑心,他拚命研究大量的史冊,結果證實他最大的恐懼已經成真了。他把他的發現告訴了弗羅多:

數千年以前,黑暗魔君索倫打造了力量之戒。他將其中三枚戒指送給精靈王,七枚送給矮人貴族,九枚送給人類。而索倫在暗中更鑄造了一枚至尊魔戒,它擁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整整一個世紀的時間,全世界都籠罩在黑暗中。精靈人類聯盟向索倫以及他的半獸**軍宣戰。聯盟雖然犧牲慘重,但成功地將索倫趕回魔多,也就是他最後的根據地——末日山脈。困獸猶鬥的索倫被迫親自上陣,在戰場上殺死了人類皇帝伊蘭迪爾,並且粉碎了他的納希爾聖劍。繼而,伊蘭迪爾的王子埃西鐸拾起聖劍的碎片,用它砍斷了索倫的手指,將至尊魔戒奪走。失去力量的索倫當場灰飛湮滅,部隊也跟著四散奔逃。  戰鬥結束後,精靈王艾隆德建議埃西鐸將魔戒丟入末日山脈的烈焰中,將其徹底摧毀。但埃西鐸受到魔戒力量的蠱惑,決定留下魔戒。他很快的發現,這隻魔戒可以讓他獲得隱形的力量,但只要一脫下戒指,這種能力就會消失。半獸人部隊發現了解除隱形的他,趁機將他擊斃。魔戒隨之落入安都因河之底,在該處沈寂了數千年之久,直到格魯姆成為它的新主人。

和之前那些魔戒的持有者一樣,格魯姆同樣受到了魔戒力量的蠱惑。他原來是個外型和霍比特人類似的生物,但魔戒墮落的力量讓他的心智扭曲,身體變形。他最後躲進了迷霧山脈的半獸人巢穴中,直到巧遇比爾伯·巴金斯為止。他並不知道,全世界的命運就掌握在他手中。

在比爾伯的生日宴會之後,甘道夫告知弗羅多:黑暗魔君索倫已經知道他的魔戒落在霍比特人的手中。索倫正在重新建造要塞巴拉多,集結無數的半獸人,準備以大軍奪取魔戒,並且征服全世界。他還告訴弗羅多,魔戒的力量會讓持有者墮落,最後只有死路一條。要摧毀魔戒,一定要將它投入原先鑄造它的烈焰中;那也就是位於索倫老巢的末日山脈。

於是,弗羅多在忠實的夥伴山姆懷斯、梅利和皮平的陪伴下,踏上了毀滅魔戒的征程。一路上,他們不斷遇到索倫的爪牙——黑騎士(這些騎士也被稱為戒靈)的圍追堵截,還遇到了居心險惡的白袍巫師薩魯曼的囚禁和可怕的炎魔怪的襲擊。幸而有著俠客阿瑞剛、精靈公主愛雯、人類戰士伯羅邁爾、精靈女王格蘭瑞爾以及精靈萊古拉斯、矮人金利和甘道夫巫師等正義力量的保護和幫助,弗羅多他們的魔戒遠征隊才一次次地化險為夷。但是,真正能阻止弗羅多毀滅魔戒的,是魔戒本身:魔戒的鼓惑力量使弗羅多眾叛親離,同時也使弗羅多自己越陷越深……

那麼,《魔戒之王》中的事件是不是發生在另一個星球上?

可以肯定,托爾金描繪的中土世界就是人類世界,雖然他陳述這種想法的方法有些不同尋常:他所講述的故事發生在一個真實的地方(也就是我們的世界),但是在一個虛構的時間裡。在托爾金的往來書信中,他十分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在《魔戒之王》中,也有兩個地方有強烈的暗示,雖然這兩處都不是在正文中。

第一處是在序言里。是這樣說的:"那些日子,中土世界的第三紀,已成為久遠的歷史。滄海桑田,大地也都改變了形狀;但霍比特們曾經居住過的地方:大海之東,舊世界的西北方,毫無疑問仍然毫無改變。"(FR,11)。由於在序言和正文中沒有再提及這一段,所以大多數讀者都沒有留下什麼印象,但一旦被指出來,事情就很清楚了。

第二處是在附錄D,附錄D介紹了中土世界的曆法。這段討論以如下字句開始:

雪爾地方的曆法和我們相比很有些不同。一年的長短毫無疑問是相同的,因為那些現在以年和人的輩數來劃分的久遠的過去,對大地的記憶來說卻並不是那麼遙遠的事。

這段引言本身已經很清楚了,但在腳註中特別標明的一年的時間長短則非常精確地就是我們的年長,這足以解答任何疑問。

下面的摘錄引自三封討論這一問題的信件。

"順便說一下,"中土世界"並不是一個和我們居住的世界毫無關係的大陸的名字……雖然我無意將山脈的形狀和大地的特徵與地質學家可能會指出或是猜測這些過去的、虛構的"歷史"在我們這個星球上發生的地方聯繫起來。"

"我有一些歷史上的考慮。中土世界不是一個虛構的世界。……我的故事發生的舞台就是這個我們現在生活的地球,但那個歷史時期是虛構的。這樣做是為了讓這些地方(對西北歐的人們來說)感覺起來更親切些,甚至會因為這些時間上的隔絕而小小地引以為榮。"

"……我希望,在白蘭地莊園的秋天和我們真實的日子之間那顯然是非常長但又沒有明確指出的時間間隔足以造成"文學上可信"的程度,甚至對那些已經知道或是猜出這是"史前"的讀者也是如此。

我想我已經搭建出了一個虛構的時期,但地方的立足點卻是我們自己的星球。我同樣欣賞那些同時代在另一個空間尋找遙遠星球的模式。然而不管多麼新奇,它們總有些陌生感,沒有血脈相連的感覺。中土世界……不是我的獨創。它只是一個被現代人改造的……古老的辭彙。中,在古人們模糊的意識里,世界是在海洋的包圍里以及(在北歐人看來)在北方的冰雪和南方的火焰之間。而居然有如此多的評論家都把中土世界看成另外一個星球(真是咄咄怪事)!"

在最後一段引言的第一句中有一段腳註,提供了更精闢有趣的見解:

我想像這段時間大約是6000年:就是說,如果紀的長短仍和第二紀和第三紀一樣長的話,那我們現在是在第五紀的末期。但實際上時間的流動是在加速中的,每一紀的長度越來越短。所以我設想我們實際上是在第六紀的末期,或是在第七紀中。

最後一個需要指出的是,不但是我們所處的地方,而且居住在其上的人們也在精神上和體格上都是我們自己:

……我並沒有創造任何更「好」的人,不論是霍比特、羅海倫人,戴爾(Dale)或是貢多(Gondor)的人都不比人類更好。並不有一個「虛構」的世界,只是在中土世界上虛構了一段歷史時期,而那正是我們居住得地方。

具體的說,中土世界(Middle-earth)的西北部,也就是故事發生的地方,是否就是指的是歐洲?

是,但不全是。顯然當托爾金描述中土世界的地形、氣候、風景等等的時候是想到了西北歐的。對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尤其因為西北歐就是他生活居住的地方,所以他對這裡特別熟悉。另外也因為托爾金對"北方傳統"實在是非常著迷。就象他說過的:"歐洲的西北部,是我(和我先祖)生活居住的地方,就象一個人的家一樣,寄託著我的感情。我喜歡這裡的氣氛,比起其它地方來,我對它的歷史和語言也知道得更多……"。因此,在西北歐的居民看來,中土世界和他們居住的地方有頗多相似之處。

然而,地理上卻完全對不上。這並不完全是因為托爾金考慮不周,更多的是因為他寫作歷程上的問題:在他意識到這個問題之前,故事就已經走得太遠,使得很難再做太大的改動。

"……如果確實是"歷史",那麼不論是從考古學還是地理學上來說,它都同我們所住的這個歐洲不論遠近之處的山川、事件(或者"文化")匹配不上;雖然例如雪爾這種地方顯然就是位於這區域內。本來可以讓它們匹配得更象的,當在握髮覺這個問題之前,故事就已經走得太遠了。我在想如果那樣做了的話會不會更好些;……"

"……至於第三紀的世界,恐怕它更多的是想像出來的,而非出於地理上或是考古上的考慮。有時侯我的確想過在想像的地圖和真實的地理上製造一些相似之處。但那樣只會和人類的歷史混淆起來。"

隨著《魔戒之王》寫作的深入,至尊魔戒的作用改變了。它不再只是一件"方便的魔法工具",而成為了一個含有不可抵禦魔力的東西,於是咕嚕姆的作法變得無法解釋,事實上,根本解釋不通。在"過往的陰影"一章的草稿里,托爾金利用甘道夫之口費盡唇舌想補救這個破綻,但不是很成功。

托爾金最後只得重寫這一章來解決這個難題,咕嚕姆無論如何也不想放棄至尊魔戒,如果畢波迷路了,他寧願為他指路。而且,作為被至尊魔戒奴役折磨的人,咕嚕姆變得比原來要悲慘惡劣多了。同時,畢波對至尊魔戒的贏得也變得比較勉強。

在這最後一點上一定要注意。這裡涉及到了兩個問題,序言里歸納得很好:"最後一個問題到底是"問題"還是"謎題"……但公認的是,當咕嚕姆接受了這個問題並試著猜答案時,他就被自己的承諾束縛了"。因此,問題在於畢波是否贏得了賭賽。如果他贏了,他就獲得了老版本中的獎賞——至尊魔戒——雖然有些勉強。而在新版本中,畢波根本就沒有聲明對至尊魔戒的所有,因為魔戒本來也就不是謎賽的賭注。

現在我們知道,這一章存在兩個不同的版本。托爾金巧妙地將故事如此組織,即第一次畢波是在撒謊(在魔戒的影響下),以便為他所聲稱的對魔戒的所有權編織依據。(畢波將這種說法寫在了他的日記中,後來被托爾金"翻譯"過來並加以出版,成為了《霍比特歷險記》;因此這個早期版本中的錯誤,後來便"改正"了。)故事中這一連串新的事件在"獲得魔戒"(序言)中敘述得很清楚,因此也在後面的故事中作為正確的說法加以了引用(例如在"過往的陰影")。

《霍比特歷險記》的整個故事銜接得很好,雖然如此,托爾金還是因為寫作上的理由,將這整個事件中畢波不老實的行為排除了(這種完全與故事主線不相干的複雜旁支也許會讓整個故事結構失衡)。這整個一套返回去從全局角度來看問題的意圖因為畢波兩處的不誠實而變得更加棘手。

第一處比較清楚,是在他最初告訴甘道夫和矮人們這個故事的時候,並且說魔戒已經丟了——這毫無疑問是使甘道夫"從他那濃眉下奇怪地"看了畢波一眼的原因。後來,(在蜘蛛那一章之後)他發現魔戒還在,正是從此時起,他發明了他那個關於"贏得了一個禮物"(在當時情況下是個很奇怪的舉動)的謊言。然而,在這第二次的不誠實中,文中並無暗示之處。讀者因此在當"巴林(Balin)……堅持重複……咕嚕姆和魔戒的故事"時,並沒有意識到畢波其實並沒有回答第五章中所講的"真正"的故事。因此,序言中"獲得魔戒"的部分對於《魔戒之王》來說是非常必要的部分。因為他們是矮小的族類,比侏儒更小,而且他們沒那麼粗壯結實,所以就算實際上沒那麼矮,遠遠看去也不會多高。他們的高度不定,以現在的度量標準來說,大約在二尺到四尺之間。如今他們很少有人達到三尺,但是據他們說,他們是日漸變矮小的,古時候,他們比現在要高些。根據《紅冊》記載,班德布拉斯?圖克(咆牛),伊斯格林二世的兒子,有四尺五寸高,還可以騎馬。他打破了所有霍比特人的記錄,除了記載中兩個很久以前的人以外。這件不尋常的事情在這本書中也有所記述。

對於夏爾國的霍比特人來說,這些是有關於他們這個幸福民族的和平與繁榮時期的寓言故事。他們以色彩來裝扮自己,極為喜愛黃色和綠色。但是他們很少穿鞋子,因為他們有堅硬如皮革般的腳掌,上面並長有濃密捲曲的毛髮,看來很接近他們通常是棕色的頭髮。因此,做鞋子是他們之間惟一很少用到的技藝。但是,他們長而靈巧的手指能夠做許多其他實用、精緻的東西,他們長得並不漂亮,但是面目和善:有著寬廣的臉頰,明亮的眼睛,紅紅的雙頰,愛笑、愛吃的嘴巴。當他們吃喝的時候,總喜歡一邊說著簡單的笑話;一天吃六餐(如果有東西可吃的話)。他們是好客的,喜歡派對和禮物,到處送禮物,也很希望別人送禮物給自己。

二、關於霍比特人

霍比特人的故事最初源自一本叫《紅冊》的書。

比爾博(應該也是第一位聞名世界的霍比特人)在《去而復歸》一書中,記述了他來去東方的旅行。其中包括了所有和霍比特人有所關聯的大事件及故事。

霍比特人是一個很不起眼但是非常古老的民族,以前的總人數比今天多很多;他們原本就是愛好和平及閑靜的族類,有完善的規劃和良好開墾的鄉間是他們最喜愛的活動場所。他們不喜歡也不了解任何比融爐、風箱、水車磨坊、手動織布機更複雜的東西,雖然他們對於操作這些東西很有兩把刷子。在古代,他們如同律法規定一般,害怕見到「大種人」——他們這樣稱呼其他民族。現在他們也盡量避著世人,人們幾乎很難發現他們的蹤跡。他們的聽覺靈敏,眼光敏銳;雖然現在體型肥胖起來,但他們仍然保有敏捷而動作靈活的身手,非緊急狀況絕不匆忙。打從他們出現開始,他們就擁有迅速安靜地消失的絕技。當他們碰上了他們不想遇上的大種人族類時,就是施展身手的時刻。在人們看來,他們所發展出來的這種絕技是十分神奇的,但是霍比特人實際上未曾學過任何魔法,他們難以捉摸的絕技也僅只是來自天賦和練習的技巧、對環境長久以來的了解而發展出來的。這是其他較大且笨拙的族類所難及的秘訣。霍比特人的確是我們大家的親戚,雖然現在看來好像關係遙遠,但實際上是簡單明了的:他們比小精靈或者是侏儒和我們之間的關係要近得多了。很久很久以前他們也使用人類的語言,當然他們有自己時興的用法,也和一般人類一樣喜歡或討厭同樣的東西。但是兩個族類之間的明確關係已無法再尋回確切的證據了。霍比特人出現在更久遠以前,那些早已遺失及被遺忘的日子。只有小精靈族類仍然保有那些逝去時間的記錄,據說小精靈所保有的傳統就是他們歷史的呈現,那個人類幾乎尚未出現、霍比特人未曾被提及的時代。但顯而易見的,霍比特人在其他的部族察覺到他們的存在之前,已經安靜地住在中原很多很多年了。世界在這段時間中出現了不計其數的生物,相較起來這些小人似乎非常的微不足道。但是在比爾博的時代,他和他的繼承人弗羅多突然間變得非常重要且知名。這絕非他們自己情願,而且也帶給那些有智、有識的人許多困擾。

中原第三紀的日子已經過去很久了,所有陸地的形狀也都有所改變,但是霍比特人信仰的宗教卻無疑地一如往昔,信仰崇拜著舊世界的西北方,海之東。在比爾博記錄的時代里,霍比特人的家裡最初是不保留知識的,對學習的熱愛(族譜知識以外的學問)在他們之中是不尋常的,但是在較古老的家族中仍然有一些人在研讀他們家傳的書,甚至搜集古代的及來自鄰近島嶼、小精靈、侏儒、人類的手卷。他們自己的手卷記錄在遷徙到夏爾國來後才開始,他們最古老的傳說時間不會比他們那些四處遷徙的時間更早。由這些傳說,及他們使用特別的字句及風俗看來,如同其他許多部族一樣,霍比特人在很久很久以前是向西遷移的。這一點十分明顯而不容懷疑。他們最早的寓言故事似乎指向一段他們住在安傑因河谷上方,在大綠林附近和雲霧山之間的時間。為什麼他們後來自險峻危險的山脈交叉點進入埃里亞多,已經沒法確定了。他們自己的解釋認為,由於人類在這塊土地上繁殖,及投射在森林上的陰影的關係,所以那兒變暗了,因而更名為黑森林。

在抵達山脈的交叉點之前,霍比特人已經分成三支有些不同的血統的支族:哈爾富特人、斯托爾人和法洛海德人。哈爾富特人皮膚呈褐色,體型較小,較矮,他們無須且不穿鞋子;手腳十分整潔且敏捷,喜歡高地及山巒。斯托爾人的臉較寬,他們比較笨重,手腳較大,較偏愛平地及河岸邊。法洛海德人膚色及發色較淡,他們比起其他部族來較高也較纖瘦,他們愛好樹及樹林。

哈爾富特人跟侏儒在古代很有關係,久居在山腳下的丘陵一帶。他們早期向西方遷移,漫過了埃里亞多,達到氣象頂時,其他部族仍然在大荒野停留。他們是最標準、最具代表性的霍比特人的一支,而且是數目最多的。他們最傾向於集體搬遷到一個地方居住,保存他們傳統的生活習慣,居住在地道及地洞里的時間最長。

穿越(Travelling)

穿越是空間轉移的一種方式。

對於男性引導者而言,穿越就是在界模上打出一個通向目的地的洞。但這樣做的前提是他要對自己的出發點非常清楚。對於女性引導者而言,穿越則是令出發點和目的地在界模上重合到一起,她也必須對自己的出發點非常清楚。總體而言,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方法,雖然它們所能達成的效果是相同的。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話很恰當地形容了時空轉移:時間的漣漪。你可以想像空間轉移就是第五維。

雖然我們都很清楚三維,絕大多數人也清楚第四維,但我們還是一步一步來吧。

第一維是一條直線,兩點之間的直線。第二維是一個平面,三個點就能決定一個用長和寬來表示的平面。第三維是一個立方體,四個點能決定一個用長寬高來表示的立體。

用一隻眼睛,我們能感知二維物體;用兩隻眼睛,我們能感知三維物體。然而,想感知第四維——時間你也許就得需要點兒意識力了。第五維稍稍難懂些,讓我問你一個問題先: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是什麼?是直線嗎?

你也許會說是。但學過相對論的網友都知道,如果空間扭曲,兩點之間最短距離並不是直線,而是一條曲線。日本漫畫里經常有些用線條表示的空間扭曲的畫面,比如聖鬥士星矢(SaintSayor)里,回憶一下這些畫面也許有助於你想像一個扭曲的空間(抱歉出差在外不太方便找這樣的插圖),也就是超維空間。英國物理學家霍金有一個著名的蟲洞(wormhole)理論,如果看過他的《時間簡史》,那麼時光之輪中的空間轉移也就很好理解了。

滑越(Skimming)

滑越是另一種空間轉移的方式,但和穿越很不同。進行這種空間轉換的人並不需要非常清楚他的出發點和目的地。這實際上是一種抄近道的行為,通過令界模彎曲,來達到比普通旅行方式快的效果。打個比喻來說吧,穿越比較象是瞬間轉移,前一瞬間在這裡,一施法,咻地一下子就到達目的地了。滑越則象是定點跳傘,你在高空知道目的地就在下面某處,但跳下來卻並不能保證一定就落在定點跳傘的那個點上,不過不論你跳傘技術多麼差,只要跳下來了,比起不跳下來繼續留在機艙里,總要離目的地更近些。

可能的世界(theWorldsthatMightBe)

在時光之輪中,時間並不是一維的。也就是說,在同一時刻,是有著無數多個不同的世界存在的。比如這個瞬間你在上網看這篇文章,下一個瞬間你可能選擇繼續看下去,也可能不看改去做別的事,比如聯網對戰,或者QQ,或者關掉機器出門曬太陽去……而每一種可能性都會帶來不同的後果,產生一個完全不同的未來世界。每一瞬間都產生無數多個不同的世界,而這每一個不同的世界又都按照下一瞬間不同的可能呈幾何級數產生新的無數多個不同的世界。所有這些世界都是同時進行,同時衍變,同時發展的,這些都是"可能的世界(theWorldsthatMightBe)"。

這個概念很象科幻小說中平行世界的概念。有些科幻小說主張平行世界之間互不干擾,無主次之分。但時光之輪中卻不是這樣。和可能的世界相對應的就是真實的世界(RealWorld),也就是小說主人公們所活躍的世界。時光之輪中,真實的世界代表著種種可能的世界之中依據主觀和客觀條件而言最具可能性的世界。比如上一段中提到的下一瞬間的種種可能性,但如果你是一名對時光之輪小說很感興趣的奇幻愛好者,那麼你最有可能的舉動還是選擇繼續看下去。而這就是真實的世界。

現在,我們只需要知道,在所有這些世界中,只有真實的世界才是故事的主角蘭德(Rand)最有可能也是唯一有可能打敗暗黑之君的世界。引導者們可以通過穿越(travelling)到達這些可能的世界。

夢界(Tel"aran"rhiod)

夢界是夢的世界。它和"可能的世界"有些象。但每個人都可以去到夢界(夢遊);不象可能的世界,只有會空間轉移的引導者才能去。另外時光之輪中的夢界和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夢境不同,它是可以脫離當事人獨立存在的。也就是說,當你做夢時夢界在那兒,而當你醒來後夢界仍然在那裡。

還有就是一個人在夢界中受到的傷害是和現實世界緊密聯繫的。如果你在夢界中死翹翹了,那麼在真實世界中你也就掛了。還好這只是時光之輪中的設定,否則要是真是這樣那還了得。如果每個人都能去夢界,那麼大家豈不是都一樣,那我們的主角豈不是會在夢界中被隨便一個小角色扁?不過不用擔心,在時光之輪中,引導者在夢界中照樣可以使用至上之力。他們甚至還可以通過穿越(Travelling)使自己的肉體也進入夢界中——只不過每次這樣做,他們的人性都會受到損害,所以這樣做被認為是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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