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陸羽茶室: 曼哈頓愛情故事(1):怎麼開始,才是愛 第一篇「愛情」故事要從上海說起。Dawn在大... - 雪球

第一篇「愛情」故事要從上海說起。Dawn在大學的時候就是個可人兒,身材高挑,該有的地方也都有了。大家都說她嘴唇生得性感,她卻偏執地喜歡自己嬌俏的鼻子——雖然她也喜歡在讀義大利語的時候微微嘟起的唇。她考的是這個學校的數學系,後來轉入了幾年前還沒有現在那麼緊俏的金融系。畢業後過五關斬六將,進入了頂級投行,從此過上了同學們都豔羨不已的生活。Dawn每天都很忙碌,在人人網上很少的更新中可以看到她坐著商務艙飛來飛去,從背景中也可以辨識出入是豪華五星級酒店。她從一個項目奔赴下一個項目,一個城市奔赴另一個城市——連軸轉的日子對她來說也越來越熟悉了。Dawn覺得日子變得漫無目的起來,看不到盡頭,現在是Analyst,之後Associate,SA再到VP;她想到「放下一切去旅行」或者只是休息一段時間也好,可是這份「金領」光鮮的工作被多少人圈外人赤裸裸地盯著。算了,這樣也挺好的,Dawn想。Dawn業餘唯一的愛好是去音樂會,或者在自己租的家中放上自己喜歡的CD,貝多芬,莫札特,巴赫——其實蕭邦是她的最愛,可是被人一下子猜中少女心跡是一件容易讓她害羞的事情,於是她會告訴別人,她喜歡熱鬧的四重奏八重奏交響樂多於安靜的solo,她喜歡那些激昂亢奮的革命主題音樂多於小家碧玉的兒女情長。當然,Dawn也喜歡花,特別是玫瑰;可是說自己喜歡玫瑰怕是顯得太普通了,所以她說自己喜歡睡蓮,百合還有牡丹。她大學生活豐富多彩,學校大型晚會,社團,系裏的活動紛紛都能看到她活躍俏麗的身影。可是她對於外面的世界來說,完全是一片白紙。在一次歸國留學生派對上,陪著朋友去的Dawn認識了Joseph,他是Dawn見過把白襯衫和花褲子穿的最有型的男人。Joseph喜歡Dawn腳踝上的黑色玫瑰花小紋身。Joseph問Dawn,「不喜歡紋紅玫瑰麼,還是去做紋身怕疼只紋了素色?」Dawn有些嗔了,不過她確實怕疼,打耳洞的時候就已經嗷嗷了,她說,「我偏不喜歡紅玫瑰。」那天晚上,借著月色,伴著酒勁,他們兩個很自然地發生了。第二天半晌,Dawn才起床,赤著腳繞著房間走了一圈沒有看到Joseph。她苦笑,大學時候正經談個戀愛都沒有那麼輕易把自己交出去,現在倒好。Dawn覺得餓了,起身想打電話要brunch客房服務的時候聽到門「滴滴」一響,Joseph進來了,臂彎裏還有一捧紅得發黑的玫瑰——就像昨晚抱著她的時候那樣。Dawn一下子沒憋住,說,「還有這種玫瑰!我以為玫瑰大部分都是紅色和白色的。」Joseph說,「紅絲絨,你叫它月季也行,但是看看這花瓣多厚,花開的多大,跟其他男人送你的不一樣吧!」Joseph笑起來很好看,好看的讓Dawn差一點忘了,這是ONS,是不會有結果的......衝動。Dawn和Joseph也變成了「速食伴侶」,只是Joseph每一次都會記得給Dawn帶一支或幾支紅絲絨,每一次都會讓Dawn心裡有了幾圈漣漪,然後她就要忍著心裡的疼,等著這幾圈漣漪慢慢地散去。紅絲絨花期很長,華麗的氣勢也讓它看上去像是永生花一樣不會凋謝。但是每次紅絲絨花瓣開始焦得真的發黑的時候,Dawn會暴怒,恨不得把花都剝下來。閨蜜說,Dawn肯定是把自己當做花了。Dawn不這樣想,如果要比做花,她也更希望自己是繡球:嬌嫩,吸不飽水就會凋謝——即使這種花也是Joseph讓她認識的。Dawn開始去訂制西裝,買尖頭200px的高跟鞋,佩戴一整套細巧的金色飾物。她看上去成熟有風韻了,追求者也越來越多。她習慣於搖晃著香檳杯在精英男士身邊而從不隨意留情。她也會借著酒精,給Joseph打電話,本來想說,「我想你了」,一張口便成了,「我想要你了。」接著又是一番期待的雲雨。Dawn會想,Joseph是不是愛自己。想到這裡她便覺得自己很輕賤,怎麼會奢望愛情。但是她又想,至少Joseph在意自己,否則為什麼每次打電話讓他來他就會出現呢,而且至少也是用心的,否則他怎麼會給自己帶專屬給自己的玫瑰,否則他怎麼會給自己分享最愛的Rachmaninoff還有Schumann.這個時候Dawn正好有調到紐約的工作機會,她也想離開了這個有Joseph的地方——有他在,方寸就亂了。臨走之前她在右大腿根部紋上了一隻鳳凰,phoenix.她把房子租到了downtown,一切落定之後,生活依舊忙碌的連花錢的時間都沒有。好難得的一個周日上午,她在Cafe Sabarsky吃brunch,突然接到一個unknown來電。接起電話,那熟悉的聲音怎麼可能難辨識?但是Joseph為什麼知道自己的美國號碼又要來找自己?Joseph說,「我到紐約,估計這幾年都會在,你要搬過來麼?」這個決定彷彿也像在魔都時候深夜的一個電話一樣,簡潔,明瞭。他們在紐約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也是在Cafe Sabarsky,Dawn說自己很熟悉這裡了,不想換其他地方。Joseph在Dawn看菜單的時候點了goatcheese salad. Dawn愣了一秒,說,「你以前一直在紐約?」Joseph輕輕嗯了一聲。這時候Dawn才發現對於這個男人除了床第風範以及深淺以外一概不知。但是想到要跟他住到一起了,她才問,「你來紐約幹什麼?」他說,「讀書。」Dawn一臉詫異,「讀書?MBA還是.......難道想做金融?不對,你不是最看不起金融了從業者了?」Joseph颳了她鼻子一下,Dawn有些抗拒地往後移了一點點,Joseph看出來了笑了一下,緩解尷尬氣氛,「我在Juilliard學鋼琴。」Dawn說,「你會彈鋼琴?」Joseph又笑了一下,陽光從玻璃上透進來,把他分明的臉照得很好看。想像中會更浮華流光溢彩的紐約卻成了兩個人的福地。Dawn搬進了Joseph在ParkAvenue上的房子,她心裡想,到底是租的還是買的。Joseph看出了她狡黠的眼神裏的疑惑,又颳了下鼻子,說,「小寶貝,以後的日子就可以給你做飯吃。」Dawn說,「我可是高中的時候翻了好多天字典才查到Dawn的,『小寶貝』好俗。」Joseph笑著說,「Ferragamo就不俗了?」Dawn說,「上班只能穿這個,豔壓上司可不好。」Joseph突然很有興致,說,「陪你去買鞋子吧。」Dawn說,「好小氣,不應該給我買包麼。」兩人看著對方,都開始笑了。(Ksenia/Chicnewyork)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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