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談▕ 徐皓峰:劇作真相

電影製作流程中,有三處,不是電影效果——故事板、影片定剪、劇本定稿。九十年代的中國電影製作少有故事板,導演的分鏡頭少有畫面,鏡別大小、是否運動等畫面要素由文字標示。受好萊塢影響,我們也開始畫故事板——把整部電影畫成小人書。著名典故是,沃卓兄弟籌拍《駭客帝國》,沒人能聽得懂他倆說的故事梗概,於是請人畫成小人書,製片方看得高興:「故事很棒。你倆怎麼說不清楚?」於是投資。導演工作最重要的是鏡頭設計,體現風格,決定藝術成就,怎會委託給故事板畫家來完成?導演面對的是影院觀眾,故事板畫家面對的是資方和製片方。故事板的視覺邏輯是連環畫式的,雖然當今連環畫借用了許多電影手法,畢竟還不是電影。我上大二,高年級畢業,一師兄送我厚厚一摞《城市獵人》漫畫,說:「這樣設計鏡頭,你能勝過所有人。」看後,知道師兄走偏了。《城市獵人》的動漫與漫畫也不一樣,電影與連環畫不是一個視覺邏輯,一個是觀影一個是閱讀。故事板的最大功能是讓資方通順地理解故事,對項目有信心。故事板無法指導創作,不屬於導演,屬於製片。故事板,作為畫面太簡單,線描,稍微塗塗明暗。而現場拍攝,導演從監視器里看到的才是畫面,電影畫面是綜合性的,除了線條,還有色彩、情節細節、演員表演。電影表演是高度畫面化的,沒找准景別,好表演就顯得糟糕。導演也會畫電影畫面,即分鏡圖。即便是早年混畫家圈的希區柯克,所畫分鏡也是寥寥,構圖得現場確定,紙上沒法完成。黑澤明有「拍不成電影,我就先畫下來」的勵志名言,電影雜誌愛做黑澤明分鏡畫和成片畫面的對照,影迷們讚歎「完全一樣」。畫里有什麼,電影就拍了什麼,內容一樣——在外行人眼裡,就是完全一樣。從專業角度看,構圖不同,光影不同,就根本不一樣,對攝影沒指導意義啊。所以黑澤明的分鏡畫,只能叫氣氛圖。分鏡圖,即便是攝影師,也得邊看邊聽導演解釋,兩人在監視器上揣摩確定,況且還有這個畫面和下一個畫面的組合問題,為降低交流成本,老道的攝影師是先拍了再說,不跟導演糾纏。電影不是繪畫,導演是個現場藝術家,創作流動畫面的人。工作性質,決定了導演可以不看故事板、不畫分鏡圖,現場藝術家的意思是,像拳擊手上拳台,好壞是上台打得如何。現場構圖的能力,來自長期的畫面素質培養,而不是因為執行了畫草圖的程序。有人說,導演分兩種,一種是懂畫面的導演,一種是不懂畫面的導演,但憑著編劇功底或指導演員的經驗,在攝影師的輔助下也能完成電影。我說,世界上只有一種導演——懂畫面的,所謂第二種,就不是導演,是個票友。電影的世俗性太強,憑著專業之外的因素也能成功,世上有很多有名的票友。但票友就是票友,不能稱為「一種」。電影定剪,還不是電影,只是導演確定了畫面組結方式,沒有聲音,就還不是電影。

電影的節奏、氛圍很大比例是由聲音決定的。畫面是體格,聲音是氣質,杜琪鋒的《槍火》去掉音樂後是一部拖沓的電影,音樂讓它有了「調皮的認命者」的妙味。導演沒法對未做完的事負責,觀者也沒法對未做完的判斷。但人們喜歡看聲音缺欠的定剪,表示:「沒完成沒關係,我看過很多電影,可以自行補充。」不要信任這種許諾,與專業素質無關,生理決定的。看電影,是綜合印象,沒人能把自己的視覺和聽覺分軌。即便補上參考音樂和關鍵音效,也是螳臂擋車,無法避免他人對你電影的誤判。

因為觀感不良,人會有很多意見,提出重大的劇情修改。其實,源於某一個環境音令他不舒服,或一句台詞沒聽清,但作為生理的人,是總結不出來的,只會想「我為何不舒服?一定是劇情有問題。」組織人看定剪,現今是後期製作的重大步驟,讓資方驗收,讓宣發部門和一二影院經理「拯救這部電影」。原是導演工作中的一個可有可無的環節, 找幾個專業的熟人,幫忙檢查有無剪輯技術的紕漏,聽聽觀感,有助於導演的自我判斷。因為是熟人,導演了解每人的審美趣味,對他們的反應也有判斷,不會迷惑。這些談話,是秘而不宣的,是導演個人的事。現今請的看定剪者,多是導演不認識的人,審美習慣和思維方式莫測,他們會誤判,導演也會對他們的反應誤判。一些電影經過反覆論證修改,信心百倍地投放市場,不料觀眾反應天壤之別。說明程序不科學,以看定剪的觀感作為依據,便會怎麼改怎麼錯。好萊塢試映,請人看的是聲畫完備的成片。源自導演誓死抵抗製片方的修改意見,相持不下,便辦幾場試映,以觀眾反應為裁決,等於扔錢幣猜正反面,「別爭了,聽天由命」。試映觀眾不是少數幾個審美獨特的資深圈裡人,是常規影院人數,三四場,如法院陪審團一樣,經過挑選組合,保證觀影反應屬於常人。《教父1》《獵鹿人》《苔絲》便是這樣賭贏的。

好萊塢試映,保護了導演。世上很多人,都在寫劇本。編劇界,常聞拖稿逸事,理由無外乎電腦被竊、家人病危、自己摔傷,想像力之匱乏,令人為他們難過。偶有新招。某君在交稿日失蹤,三周後,夜敲導演家門,懷揣一支牙刷:「能否借宿一宿?」進門翻冰箱,幾日未食的餓容。告知真相,因一樁陳年情事,三周來遭仇家追殺------

導演不為所動:「我現在就殺了你。」拖稿,出於厭惡。敘事要遮遮掩掩、輕重緩急,劇本的靈魂是取捨,但編劇大多無權做這事,淪為素材提供者。劇作不等於見聞,劇本是深度而非廣度,但大家潛意識裡的理想劇本是晚報合訂本,應有盡有。選編劇,先要面談。拿下預付款的秘訣是,導演說個事,你能列舉出三件類似的,便會贏得信任。某君入行後沒寫成一個完整劇本,四處列舉,靠拿預付款,也買車了。橋段不能拼湊,一湊即死。三個好主意湊在一起,一定是壞主意。

古龍有本小說《那一劍的風情》,代筆之作,將古龍以往小說的橋段集中在了一起,看得人毛骨悚然。好橋段是在一個故事裡自然生出來的,有前因後果,如同腦袋長在身上。此小說,則是一堆腦袋簇著,無身無腳,狀如鬧鬼。沒人認為它是古龍最好的小說,但它是我們追求的劇本。觀眾常有疑問:「既然肯花上億元請明星、建場景,為何不花點錢請個好點的編劇?」其實花了,甚至價格不菲,但劇組高層一日有閑,上網觀片,學了個橋段,於是全毀。跟韓國電影人交流,他們熱愛金庸,告知我在九十年代之前,亞洲大部分國家都沒有版權這回事,金庸作品飛速翻譯成韓文,痛快了幾代人,造成韓國武俠小說特徵——俠客只在中國活動,如出現韓國地名,韓國讀者會很不習慣。當金庸在韓國能拿到錢了,我們仍習慣性地見不得他人的好,好就直接拿來。有人諮詢過:「稍作改變的偽裝都不做,一點剽竊的羞恥心都沒有么?」回答:「有。但怕改了就不好了,原樣保險。」器官移植,會產生抗體,況且是三個心臟、四隻眼的移植法。希區柯克告訴特呂弗:「我們行業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外行。」後來,特呂弗成了大導演,認為希區柯克的處境比他好,說少了。其實都懂行,只是不懂得尊重導演。特呂弗認為,好導演都有放棄署名的衝動,將導演一欄署上「所有人」。人們不會要求小說家、音樂家聽取所有人意見,但人們會這樣要求導演。導演是最不被信任的人,說導演壞話是劇組風俗,科波拉拍《教父1》、他女兒拍《迷失東京》,都是各部門小工起鬨,差點喪失了導演權。按佛家觀念,小說和電影創作都是「行門」,在行動中獲得正念,保證導演行為順暢,他才能達到思維準確。得容許導演做些無用功,浪費點錢,等他活動開。導演越犯低級錯誤,說明他想找的東西越好,起碼不同以往。科波拉父女同命,「找准」階段,一片「我們的導演不會拍電影」的喧囂。不要擔心導演浪費錢,過一段時間,他自己就能調整過來,精準了自然不浪費。對導演盯得過緊,導演束手束腳,遲遲進入不了精準階段,勢必越拍越多,每筆錢都省,但都花得不到位,總賬上反而浪費。電影前期策劃得越完美,前景越堪憂。討論得越充分,劇本越寫不好。集體討論,敲定一個主意後,勢必造成「這是共識」的心理,實寫時不敢超越。集思廣益,開闊思路,但沒有分寸感。藝術品質的高低不是思路廣,是分寸感,實寫實拍,才能獲得。常有人問:「寫作時的靈感和原始構思發生衝突時,該如何選擇?」——這是外行話,寫作者會毫不猶豫地拋棄原始構思,不存在糾結問題。因為寫作時思維程度深,構思階段思維程度淺。很多作家在生活里都是不動腦的人,生存技巧就是不說話,少惹事。看作家,只能看他的作品,他小說中的智商比他生活里高好幾倍。

編劇的痛苦在於,人人能看懂的好劇本,往往不是劇本,是一個像小說、素材、公告的怪物。比起詩歌小說,世上更多的文字是公告。《昭明太子文選》不單是文學名著,主要是官場必讀書,唐朝時,普及到日本、朝鮮的官場,因為總結出三十七種文體,大部分為政府公告體例,不熟悉沒法做官。寫詩歌小說,則要像防敵一樣,避免公告的概括性和邏輯性,支離破碎才是詩歌小說。斷處,讀者自會補上。概括性和完整性不能在文字上完成,應在讀者腦海中完成。指導小說初學者,幫他們刪就好,刪去五分之四,能有個直觀感受——噢,小說是這樣的。詩經楚辭那麼多感嘆詞,為時不時斷一下敘事,不讓人拘束在字里。文有虛詞,曲有韻——韻是暫停,曲子斷斷續續才好聽,不斷無名曲。但多數人用公告之法寫小說,以讀報的方式讀小說,常有「真棒,幾乎是報告文學!」的贊語。社會信息含量多,並不等於藝術價值高。小說的藝術價值在於洞察不同時代的人類處境——我們活在什麼局面里?局面就是命運,小說的美感是揭示命運,而非論證和評判。電影是具象畫面,但概括性驚人。小說寫一人經濟窘迫,幾個細節才能讓讀者有感受,讀到他襪子有洞、捨不得花錢洗澡、自卑的眼神,才能感受到窘迫的力度。電影拍一個細節,對觀眾就有力度了,另兩個細節便不用拍了。視覺的概括性大於文字,所以電影鏡頭要比小說詩歌更「斷斷續續」,四處留白,才有鏡頭美感。一覽無遺,觀眾會煩,總接受重複信息,誰受得了?快過觀眾腦子的,便是好剪輯。快,不是剪輯速度快,幾格一個鏡頭,一個撞車用了七個鏡頭,視覺上迅雷不及掩耳,但觀眾還會不耐煩,因為看一眼就明白了,不就是撞車么?觀眾以生活經驗看電影,良馬見鞭影而馳,眼睛看到一點,腦子就全明白了,所以不能按照生活邏輯剪輯,否則剪得再快也還是慢的,慢來慢去,觀眾就失去觀看興趣了,你的剪刀快不過人腦。電影要讓觀眾「追著看」,但電影劇本得迴避電影特性。讀者和觀眾是兩種人。電影劇本不是用電影手法寫的,是小說手法,甚至是文章手法,因為導演、製片不管多專業,看字就還是個讀者。況且劇本多是給外行人看的,用於「小心求證、博採眾長」,指望他人讀劇本時產生電影觀感,一定遭重創。按照電影手法寫,會被指責「沒寫完,沒力度,看不懂」,所以編劇要寫許多累贅重複的東西,賣好於常人的閱讀感。導演要知道編劇的苦衷,工作的第一步,是將劇本刪減得誰也看不懂,拍成了則會簡單易懂。許多電影讓人看不懂,因為畫面用的是文字邏輯,層層論證的方式。劇本能看懂,拍成電影反而看不懂,由於視覺強大的概括性,一下看懂了,可你還在論證補充,便信息混亂了。很多時候,觀眾不是沒看懂,而是給搞糊塗了。我是自己寫劇本自己拍,總給自己騙。寫出一場好戲的成就感,是文字快感,但我常忘了,以為就是電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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