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服飾外表來看一個人——著裝的原則
從服飾外表來看一個人
——著裝的原則
美國的一位總統禮儀顧問威廉·索爾比曾這樣說,當你走進某個房間,即使房間里的人並不認識你,但從你的服飾外表,他們也可以做出至少10個方面的判斷:經濟狀況、受教育程度、可信任程度、社會地位、成熟度、家族經濟狀況、家族社會地位、家庭教養背景、是否成功人士以及品行。
這話言簡意賅地說,就是你服裝上的LOGO幾乎濃縮了你全部的人生和一切內涵,甚至定義了你本身。這是多麼物化的一個世界!
服飾對人的美化作用是無可置疑的,那麼是不是說任何服飾在任何人身上都能產生美感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當你要穿某套衣服時,需要首先考慮,穿著它要到什麼地方去?要與誰見面?如穿的衣服不得當,旅遊時你穿旗袍、高跟鞋;到高級酒店你穿休閑裝、腳穿旅遊鞋……即便你非常漂亮、美麗,也難完美地表達出你的氣質和風度。事實證明,服飾只有與穿著者的氣質、個性、身份、年齡、職業以及穿戴的環境、時間協調一致時,才能真正達到美的境界。那麼,我們怎樣穿才能產生良好的效果呢?下面的服飾穿戴基本原則也許會使你從中得到某種啟示。
(一)「TPO」原則:「TPO」原則,是國際服裝界公認的衣著標準,是在1963年由日本男用時裝協會提出的。「T」是英文Time的縮寫,指時間,泛指時代、年份、季節、時辰等;「P」是英文Place的縮寫,代表地方、場所、職位、地位等;「O」是英文Object的縮寫,是目的、目標、對象。「TPO」原則要求人們的衣著考慮時間的變化,順應自然;要根據不同的場所、各自的身份地位;更要與所參加的活動內容、目的相吻合來設計穿著。
(二)整潔大方原則:服飾必須整潔,不能沾有污漬,衣領袖口處需格外注意。一件衣服即使很漂亮、很合身、很昂貴,若上面有污漬的話,就會破壞著裝人的形象。著裝要符合本國的道德傳統和常規做法。在正式場合,忌諱穿過露、過透、過短、過緊的服裝。身體部位的過分暴露,不但有失自己的身份,而且是對別人的不尊重,又使別人感到難堪。
(三)搭配得體原則:要求著裝的各個部位、環節要精心搭配,相互呼應,注意髮型、膚色、上裝、下裝、襪子、鞋子、帽子、腰帶、圍巾、首飾、提包之間的搭配,儘可能做到在整體上的完美、和諧,展現著裝的整體之美。
(四)個性特徵原則:要適應自己的體形特點。服飾的美是以人體的美為基礎的。服飾的款式結構,必須要符合由骨骼和肌肉組成的人體自然生理結構。一般來講,理想的體形結構,每個人往往難以十全十美,或多或少都存在著形體上不完美的部分。若能了解自己的體形缺陷,根據體形特點選擇、設計自己的服裝,就能揚長避短掩蓋體形的不足。著裝必須適合自己的體型、膚色、年齡、職業的特點,揚長避短,並在此基礎上創造和保持自己穿著的獨特風格。把「自我」穿出來。比如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在衣著上有自己的獨特見解,她說:「我必須體現出職業特點和活力。」她認為女性過分化妝,容易給人以男性的玩物和花瓶之類的淺薄感。為此,她喜歡穿深色衣服,追求高雅、莊重,不喜歡太鮮艷,以表現作為女首相的個性風度和氣質。
(五)把握色彩原則:在國際上,人們往往用是否遵守「三一律」的色彩原則,來評價一位男士的著裝品位,即是否使自己的公文包、皮鞋、腰帶色彩相同。不管男士或女士,在正式場合的著裝必須遵守「三色原則」,即指著裝人的全身上下的衣著,原則上應當控制在三種色彩之內。
(六)著裝三要素原則:色彩、款式、面的。
(七)注意細節原則:著裝的任何一個細枝末節都要注意,否則會很狼狽。出門前要檢查衣著是否熨燙平整,有沒有污漬、油膩,扣子是否牢靠,襪子是否抽絲或有破洞,衣領、褲口是否平整等,這樣才能得體地出席任何交際活動場所,並使自己煥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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