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體語言在偵查訊問中的運用

肢體語言在偵查訊問中的運用

2008-8-28 9:49 來源:法律教育網  【大 中 小】【我要糾錯】

  偵查訊問工作是一門充滿藝術的綜合科學,其技能的運用多種多樣,肢體語言就是諸多訊問技巧中的一點。所謂的肢體語言是指人通過喜、怒、哀、樂、舉手、投足等等肢體動作自覺與不自覺地表現內心世界的一種語言形式,也就是一個人的心理變化在肢體上的外在表現。訊問犯罪嫌疑人的過程,訊問雙方的心理變化都會自覺與不自覺地通過肢體語言表現出來。我們偵查人員在進行訊問的時候正好可以充分利用這一點,為我們的訊問工作服務。下面就肢體語言在訊問過程中的運用,談談本人的一點看法。

  一、震懾作用是肢體語言運用之關鍵

  震懾的作用在於建立起審訊人員與犯罪嫌疑人的對話基礎。訊問人員依靠法律武器所形成的威懾力,適當的運用好肢體語言,是營造使犯罪嫌疑人供述、認罪的對話基礎的前提。

  1、眼神是洞悉犯罪嫌疑人的閃電。犯罪嫌疑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精神高度的緊張,雖說他們對案發被抓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但當他踏進訊問室的那一段時間裡,仍處於一種驚魂未定的狀態,再加上對事態的發展不明,更加重了他的恐慌心理,其肢體上就會不自覺地表現出渾身哆嗦、手足無措、心跳快、呼吸氣重、雙眼處於一種遊離狀態、注意力高度集中、同時又盡量控制自己。有的裝著可憐相,以博取訊問人員的同情心,削弱訊問人員的鬥志;有的則裝出無辜狀,以打亂訊問人員的方寸,降低訊問人員的自信心。但總的來講犯罪嫌疑人都在不停地觀察我們訊問人員的一舉一動,聽取我們每一個人的每一句話,以便獲取更多的有用的信息來決定下一步的去向。此時的訊問工作,應當首先考慮到的是肢體語言的運用。特別是對眼神這一獨有的肢體語言的運用:俯視,即雙目向下注視對方;凝視,即集中目光看對方,目光可控制於對方的前額到雙眼區域;逼視,雙目射出威嚴激忿的眼光,不偏不倚,直視對方;虛視,即注視對方時視線遊離,並未定焦在某一點上,就是似視非視。在這一階段對眼神的運用其目的不是為了觀察,而是為了讓對手觀察到自己目光中所顯露出來的威懾、堅定、不滿、懷疑及冷淡。

  2、手勢是滌盪犯罪嫌疑人的驟雨。手是肢體語言表達最豐富的部位。手勢也是除語言外人們表達內心最常用的方式。當一個人在說某事時,如果語言不能完全表達他的想法,那麼手便會做出不同的動作以更準確的表達情緒。手勢所表達就是一種比較強烈的情緒,手勢說明著說話人的態度。在訊問中,獲得信息的主要方式就是問答式,所以當訊問人員面對被訊問人時,我們理應適時、有度地使用肢體語言中的手勢來表達自己的情緒,向犯罪嫌疑人傳達一種信息。我們可以用雙指併攏指點的方式傳達我們已經掌握犯罪嫌疑人大量犯罪證據的信息;我們可以用單掌下壓的手勢來告訴犯罪嫌疑人,我們有著排除一切困難和干擾對案件一查到底的決心和魄力;我們可以用以指頭叩擊桌面來打破正面交鋒前的寂靜,以無語的聲音敲響對犯罪嫌疑人的警鐘。

  3、踱步是震驚犯罪嫌疑人的雷霆。訊問是一項艱巨的工作,長時間保持同一姿勢的訊問對訊問人員來說是一件難受的事。適時的運用踱步這種肢體語言,一方面可以巧妙地緩解訊問人員身體上的疲勞,另一方面也能在心理上給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定的壓力。具體到訊問前期階段,訊問人員以犯罪嫌疑人為中心做繞圈式的踱步,加上雙手環抱胸前或交叉放於背後的姿勢,既便於訊問人員暗中觀察犯罪嫌疑人的表情,了解其心理動態,也有助於營造出一種緊張的氣氛。同時,訊問人員在踱步中所發出的沉穩的腳步聲,這無疑如同是雷霆之音,震驚著犯罪嫌疑人,擾亂、撕裂著犯罪嫌疑人正在構建之中的防禦線。突然走到犯罪嫌疑人身後與其進行交流,也必然會給犯罪嫌疑人產生某種恐懼感。

  二、感化作用是肢體語言運用之追求

  兵法中有:「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此道用在審訊中也是名言良策,謀略之策在於攻心,攻心莫過於動「情」。而適當的肢體語言運用對拉近審訊人員與犯罪嫌疑人的距離,營造濃烈的情感氛圍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審訊人員在捕捉到內心膽怯、不敢正視審訊人員的犯罪嫌疑人在猶豫不決、矛盾鬥爭這個信號時,就應該主動與其保持接觸,做出期待、鼓勵與希望的肢體語言,穩定其情緒,讓其有準備說、想說、不說不行、願意說的心理。

  1、眼神是消除對立,化解僵局的暖日。眼神是無聲的語言,訊問人員可以通過它向犯罪嫌疑人傳遞各種各樣的信息。訊問人員當掌握到犯罪嫌疑人正在心理動搖階段的關口時,不失時機地用眼神去消除其對立心理,化解僵局,這不失為一上策。雙手平放於桌上,眼睛平視,目光平和,我們可以用這種姿勢向犯罪嫌疑人傳遞表示接受、讚賞對方的信息。上身微微前傾,專註卻微帶笑意的看著犯罪嫌疑人,我們在告訴犯罪嫌疑人我們在鼓勵他、我們願意信任他、我們也在期待他能把握我們所給他的機會。

  2、手勢是轉化消極,排除障礙的春風。人在幼年時,每當哭鬧、驚恐,父母多是以拍背、撫摩頭等動作使幼兒安靜下來的。當人到成年後,每當情緒不穩定,也希望有這樣一隻手來撫摸自己。訊問人員在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正在被摧垮、猶豫不決、矛盾鬥爭時,恰當的手勢會起到父母安慰孩子般的作用。我們可以輕拍犯罪嫌疑的肩膀,以示肯定。可以拉過椅子與其促膝談心時拍拍他的腿,告訴他我們的同情。我們還可以在一個階段的訊問工作結束後,朋友式的與犯罪嫌疑人握握手,用手來告訴他,儘管我們是辦案人員,但我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我們願意下次的訊問能以聊天的方式來完成。

  3、坐姿是雙向溝通,構建共識的彩虹。坐姿也是信息傳達的一種方式。訊問人員走下高高的審訊工作台,坐於犯罪嫌疑人正面,表示在傾聽他的訴說,這是幫助犯罪嫌疑人解脫心理壓力而又拉近自己與犯罪嫌疑人距離的一種方法。側坐於犯罪嫌疑人身邊,根據犯罪嫌疑人年齡的不同,視情況將手放在其肩上進行交流以示親近。

  三、迷惑作用是肢體語言運用之需要

  利用虛假的方法迷惑對手,使之產生錯誤的認識和判斷從而作出錯誤行動,露出破綻而為我所用。「惑」也是隱藏自己的最好方法,深蔽自己的訊問方向、目的,厚積薄發,一舉突破犯罪嫌疑人的有效手段。適當的肢體語言的運用,對迷惑犯罪嫌疑人有著非常的作用。

  1、眼神是製造迷惑的最佳武器。訊問人員的喜怒哀樂都會對犯罪嫌疑人產生影響。飄離的眼神是隱蔽自己的最佳方式。死盯著犯罪嫌疑人是讓其感到訊問人員已經掌握大量證據,只等著自己老實交待的表達。微閉雙眼是在告訴犯罪嫌疑人訊問人員對其交待的部分犯罪事實早已掌握、對目前的交待情況並不滿意的態度。猛睜雙眼是對犯罪嫌疑人的一種警告。

  2、坐姿是製造迷惑的心理設置。雙臂環抱靠著椅背坐是對犯罪嫌疑人狡辯的揶揄。斜坐是配合聲東擊西訊問方式,造成犯罪嫌疑人精神麻痹鬆懈的方法。端坐並配以翻閱材料是告訴犯罪嫌疑人證據已經到位、我們胸有成竹。

  3、踱步是製造迷惑的有效暗示。抱臂踱步是思考的標誌,是讓犯罪嫌疑人錯誤地斷定訊問人員已經聽信其謊言的方法。踱步走出訊問室,有意在室外交談片刻是讓犯罪嫌疑人誤以為新的情況、證據正在源源不斷補充進來的手段。背手在犯罪嫌疑人跟前直線踱步,之後突然停在其正面緊盯其雙眼,給其造成偽裝已被識破的恐慌。

  四、牽引作用是肢體語言運用之核心

  在偵查訊問工作中,訊問人員如果能夠時刻牽著犯罪嫌疑人的思維,搭脈犯罪嫌疑人的脈搏,聽診犯罪嫌疑人的心跳,審時度勢,指揮若定,讓其按照我們的思路回答問題,這絕對是偵查訊問的最高境界了。不能掌握高超的訊問技巧是不可能做到牽引犯罪嫌疑人的思維的。肢體語言的運用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夠起到牽引犯罪嫌疑人思維的作用的。

  1、眼神是牽引犯罪嫌疑人思維的磁石。迫使犯罪嫌疑人與自己對視,洞悉其心理,適時地阻止其編造謊言,牽著犯罪嫌疑人的思維,讓其順著訊問人員的思路回答問題,是眼神之外其它肢體語言所難以替代的技法。有心理素質較好,職位較高,具有一定反偵查能力者,在訊問人員注視他時,他有強烈的防禦心理,積極予以反擊,保持與訊問人員的目光接觸。一旦形成雙方相互對視局面時,誰堅持的時間長,誰就能在氣勢上佔優勢,這時訊問人員就可採用虛與實的目光交替,在氣勢上嚇退對手的攻擊又不易暴露自己的內心想法,讓對手琢磨不透。同時向對方表示了自己的不屑,巧妙地作到「目中無人,心中有人」。使對方的思維始終被訊問人員所牽引。

  2、手勢是牽引犯罪嫌疑人思維的定針。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當中,訊問人員經常遇到犯罪嫌疑人詭供、避供、擾供這些情況。針對上述情況,手勢便如同「硬」和「軟」的兩支利劍,能及時糾正犯罪嫌疑人偏離訊問人員預設的思維軌道,順利在按照訊問人員的意願展開訊問。下按、推擋式的手勢是對犯罪嫌疑人胡攪蠻纏的詭供的及時制止。指點式的手勢是對犯罪嫌疑人擾亂破壞正常的偵查訊問秩序而擾供的警告和制止。而擊打桌面式的手勢是對企圖避重就輕的避供態度的提醒和施壓。

  3、表情是牽引犯罪嫌疑人思維的韁繩。訊問人員的面部表情,時刻在透露出訊問人員心理信息,能夠左右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大多數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訊問的過程當中都在不停地觀察訊問人員的言行舉止,以便獲取更多有用的信息來決定下一步的去向。準確地運用面部表情對牽引犯罪嫌疑人的思維有著重要的意義。在訊問初期,訊問人員運用表情肢體語言必須堅持三個原則:一是不能急燥,要心平氣和,面部顯示出應有的溫和態度,表現出應有的親和力,以降低其恐懼心理,為其適當減壓。二是適度顯示自我,避免正面交鋒,始終給對方保持一種神秘感。這個時期是一個相互了解的過程,首先是通過訊問人員自身的面部表情、行為、語言表現自己講話的權威性,例如示意助審人員為犯罪嫌疑人解除械具、安排茶水、讓閑雜人員離開等等,以保證訊問場所有一種威嚴而神秘的感覺。其次是我們訊問人員要通過適當的面部表情有目的向對方顯示真誠,充分向其暗示自己是可以值得信賴的,是朋友而不是敵人,我雖是訊問人員,但是是來幫助他的而不是來害他的,和訊問人員合作是他唯一的出路。三是聲色厲荏,先聲奪人,為下一步的工作作鋪墊。我們已掌握他的全部犯罪事實,他講不講我們都無所謂。無論是從語言還是表情上我們訊問人員都要明示或暗示出來。

  偵查訊問工作是一項滿是智慧和藝術的工作,在偵查訊問中,訊問人員所能、所需運用的技能是各種各樣的,肢體語言的運用只是這些技能中的一個方面。加之由於犯罪嫌疑人各人的社會閱歷,文化層次等各方面都不盡相同,所以對其運用的肢體語言的外在的表現也應該是千變萬化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微妙的肢體語言的運用,能幫助我們訊問人員傳情達意,作用於犯罪嫌疑人,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善於使用肢體語言,能於小事物上體現大智謀;重視使用肢體語言,會在很大程度幫助我們爭取審訊的主動權,奪取審訊工作的最後勝利。

  李筱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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