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陌生到冷漠,我們離冷血還有多遠?
人們往往把社會的冷漠、人與人間的互不關心,把悲劇面前人們的無動於衷,歸咎於社會風氣的敗壞,以及法律條文和相關案例的負面作用,這些並非沒有道理,但任何社會、任何風氣,都是從一個個「我」開始構建的,倘若每個人面臨類似情況時,都能首先要求「我」多一份熱誠,多一點關心,那麼即使社會風氣不能就此得到根本扭轉,體制弊端不能因此得到根本改變,也仍然會讓遺憾和悲劇少一點。
此事也讓我想起了多年前長輩們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做了沒良心的事情,會遭報應的。」千百年來,這個樸素的信念,引領著國人的道德自律。可最近幾十年來,在功利化的世界觀指導下,在極度自私的人際規範中,這個社會已經陷入了信仰淪喪、綱常失范、誠信缺失的扭曲狀態,這才是當前最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
究其癥結,不過是「行善有風險」,出手不得不謹慎。將道德流失歸咎於「世態使然」,是公眾一貫的邏輯轉化。你看,「彭宇案」殷鑒在前,「做好事遭惡報」,誰還敢冒險救人?理由看似鏗鏘,其實是偽命題——真正道德,理應跳出物化的代價考量。行善成本,不應是冷漠的通行證。 應如何阻止社會冷漠跌入冰點 我們應有起碼的自我反省 也許,在譴責他人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對「人性」有一個起碼的反省和拷問。每一個看到這則新聞並為之痛心、義憤的人,不妨放下報紙、走下道德審判之台,捫心自問——如果當時是我走過鮮血淋漓、慘不忍睹的小悅悅身旁,我會怎麼做?我真的不會同樣「理性」地做出與那些匆匆離開的路人們同樣的選擇嗎?我真的有勇氣像 那位值得尊敬的拾荒阿姨那樣下意識地趕快扶起重傷女童嗎……甚至於,我們還應該進一步捫心自問——如果,我是那名肇事司機,我真的一定就會義無反顧地立即 停車、採取救助措施嗎?我會不會在那電光火石的瞬間,也「理性」地做出逃逸、甚至「碾傷不如碾死」的「最優選擇」…… 其實,每一個「我」,都可能成為那7分鐘里冷漠走過血泊中的小悅悅身邊的「路人」;每一個「我」,恰恰隨機性地構成了那7分鐘裡面對一個亟須救助的幼小生命卻無所作為的「看客」!
我們都需要守候一顆平凡的良心
自古至今,都有道德聖人在、道德楷模在。儘管他們都具有別樣的感召力,都能帶動更多的人向善,但從整個社會來說,光靠這些聖人楷模是遠遠不夠的。一個社會裡,最需要的是平凡的良心,正是無數的平凡良心共同築起了社會道德的堤壩,共同營造起一個屬於文明社會的高貴的人的溫暖世界。而人的社會所以高貴,所以溫暖,就在於無數的平凡人都有其道德,都有其良心。這個道德,正是人世間最高貴的底線。這個良心,則是評價人性最基本的尺度。 因而,我們的社會裡,最需要的就是平凡良心的建樹,就是平凡人對良心的守候。而良心、道德感的生長,或有遺傳的因子在,但更多的則是靠社會的培育,靠從零開始的長成。良心生長得有多大,道德感生長得有多高,就看這培育力有多強。 其實,每一個「我」,都可能成為那7分鐘里冷漠走過的「路人」;每一個「我」,恰恰隨機性地構成了那7分鐘裡面對一個亟須救助的幼小生命的「看客」!
制度的補助不可或缺
但如何才能告別冷漠呢?如果滿天下儘是南京彭宇案的不公,見義勇為的英雄們常常流血又流淚,冷漠將只能像傳染菌一樣,越傳越大,越傳越危險。因此,我們不得不既叩問內心,也叩問制度。河北聶樹斌冤死16年了,真兇早已招認,可冤魂迄今得不到正式的平反,這是司法的冷漠;大街小巷裡串列的小販們被某些暴力城管極盡毆打之能事,這是公權力的冷漠……用放大鏡去觀察冷漠,去監督冷漠,讓冷漠越來越少,這個社會才能從整體環境上越來越溫暖。而當公共服務型政府建成的時候,當人們日益增多的公共服務品需求被滿足的時候,當老有所養、幼有所教、病有所醫的時候,人間不僅有自發的真情,亦有制度的補助,冷漠又豈會橫行?
法律應引導,不能再默然
當現有的道德調整力量,已經不足以引導社會風氣從善,法律就必須介入,幫殘存的道德力量一把。社會化立法過程一 再證明這一規律。法律是上升為法律條文的道德規範。法律與道德之間固有的關聯,決定在道德淪陷時法律可以大顯身手。「小悅悅」事件已經衝破了人類所能擁有 的道德和社會底線,唯有法律介入,方可藉助法律的引導、教育、懲戒、褒貶等功能,弘揚「見義勇為」美德。 例如,在「小悅悅」事件中,佔道商鋪是否沒有對行人盡到「照顧義務」,從而侵害了行人在人行道上安全通行的權利?「小悅悅」走上車行道,市政管理機構是否沒有盡到「照顧義務」,在可預知的風險面前沒有在人行道上設置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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