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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徽|氣化感應與風水理論

氣化感應與風水理論

摘自《中國古典建築思想四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四章

陳徽(同濟人文學院教授,古典書院教師)

如果從戰國中期算起,風水觀念已存在了兩千多年。此間,它以豐富的相地實踐為基礎,廣泛地吸收、融匯了諸如陰陽五行、河圖洛書、天干地支、八卦、星象、生肖、符應等學說或數術,發展成為內容駁雜、流派眾多的數術體系。

不論表現為何種形式,屬於何種流派,本質上,各種風水理論關注的都是人與天地之氣的感應問題。天地之氣即本根之氣,此氣的本根性在於:世間萬物儘管紛紜流變,其實皆源於氣的運化聚散,是以「通天下一氣耳」(《莊子·知北游》)。「通天下一氣」還意味著:世間萬物是彼此作用、相互影響的,此之曰感應。感應雖因物之不同而表現各異,歸根結底皆屬於萬物與天地之氣的感應。在風水理論中,人與其居住空間的關係便是一種感應關係,且基於此感應而通於天地之氣運。

陰陽五行

居住空間有廣狹之分,狹者即宅舍,含陽宅與陰宅;廣者謂宅舍周邊的地理情狀乃至天體運行的狀態。與此相應,人與居住空間的感應亦分為兩個層面:一曰人與宅舍的感應;一曰人通過宅舍與周邊地理以及天體運行狀態的感應。兩種感應皆是人與天地之氣感應的表現,且皆以宅舍為「中介」或「樞紐」。因此,《宅經》曰:「夫宅者,乃是陰陽之樞紐、人倫之規模。」[1]又曰:「子夏云:『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2]此處所謂的「人宅相扶」,是就吉宅發論的。若為凶宅,則是人宅相傾。

宅舍之所以為「陰陽之樞紐」,在於它能凝聚氣,是氣的凝聚之所。此氣對人的影響或利或弊,基於利弊的不同,氣可分為吉氣與凶氣。氣的吉凶性展現了宅舍的吉凶性:吉宅即為凝聚吉氣之宅,凶宅則是凝聚凶氣之宅。宅舍凝聚之氣的吉凶與否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其一,宅舍本身的格局如方位、形制、院落的進深(對於樓房而言,則指樓層)等是否符合風水原理。符合則聚吉氣,否則即聚凶氣。其二,宅舍所處的時空環境如周邊地理、營建時間等美惡、適宜與否。若時空環境美且宜,則聚吉氣;否則即聚凶氣。

八卦

人與陽宅發生感應,甚易理解:居於此宅,自然易受其所聚之氣的影響,並因氣之吉凶而產生或吉或凶的結果。為何陰宅的吉凶也會影響宅主的子孫?畢竟,陰宅與宅主子孫之間是沒有直接聯繫的。對此,《葬書》曰:「葬者,乘生氣也。五氣行乎地中,發而生乎萬物。人受體於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內篇》)[3]元人劉則章注云:

父母骸骨,為子孫之本,子孫形體,乃父母之枝,一氣相萌,由本而達枝也。故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惡也。地美則神靈安,子孫盛。若培壅其根而枝葉茂,理固然也,惡則反是。蔡季通曰,生死殊途,情氣相感,自然默與之通。[4]

子孫受體於父母,亦即受氣於父母,父母之體與子孫之體之間乃本末關係。本者根也,末者生於本,本固則枝葉茂。父母雖逝,其魂魄之氣依然與子孫發生感應。陰宅若處美地,得五行之「生氣」(即吉氣),父母之「本骸」亦得此「生氣」。進而,此「生氣」又通過父母與子孫之間的感應而蔭及子孫(「遺體受蔭」)。反之,「死氣」(即凶氣)亦然。

故概括而言,風水術的主要功能是察氣或辨氣,其目的是覓氣或避氣。其所覓者,吉氣也;其所避者,凶氣也。欲營建宅舍,先需選址,《葬書》:「夫氣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勢,其聚也因勢之止。」(《內篇》)[5]氣的行、止(按:氣止則氣聚)皆因於地理之勢。在風水學上,選址被稱為「點穴」。「穴」乃吉氣的凝聚處,亦即適合宅舍之所址的「吉地」。宅舍營建於「穴」上,後者凝聚的吉氣便會充盈宅中。人居此宅,感此吉氣,便會生髮種種利好。「點」得「穴」後,尚需仔細規劃宅舍的空間布局,使之能聚吉氣、避(或化)凶氣;同時,宅舍的營建時間亦需適宜,以「遙感」於天地之氣運。

天干地支

關於感應,前文嘗有分類,提出了「正感」與「逆感」之說。此說亦可用於風水理論的考察。首先,就宅舍本身而言。若宅舍之址,或者宅舍(主要指陽宅)的方位、朝向、空間結構及其營造時日等時空情態有利於凝聚吉氣,則無論居於此宅還是眠於此宅,宅主或其子孫皆易與天地生氣相激蕩,此之曰「正感」。「正感」有助於宅主或其子孫生存狀況的良性化,如事順名顯、富貴財茂、子孫綿延等。相反,若宅舍之址不僅不利於凝聚吉氣,相反還是邪凶之氣的會聚處;或者,宅舍因其時空情態有憾而易於侵染或聚集凶氣,則宅主或其子孫因感應此氣而將災及其身、面臨厄運,此之曰「逆感」。其次,就人與宅舍的關係來看。有些風水理論(如福元法)還認為:宅舍(一般指陽宅)是否吉凶除了取決於其選址、布局、營造時日等時空情態,還取決於宅舍的卦象與宅主的命相是否相合。比如:東四命之人宜居於東四宅,西四命之人宜居於西四宅。符合此條件者為吉,否則為凶。以「正感」與「逆感」的角度視之,則人與宅相合為「正感」,其不合為「逆感」。

貫穿、統攝風水理論的有陰陽、五行與八卦三大學說。三說起源均甚早。龐朴認為:「五行、八卦、陰陽,本是三種不同的思想體系,它們分別起源於三種不同的占卜方法。」即:五行源於東方殷人龜卜,八卦源於西方周人蓍占,陰陽源於南方楚人枚占。龐氏還云:「從三種卜法發出三種不同文化」,在戰國後期發生融合,並「形成一種以陰陽五行為骨架、以中庸思想為內容、以倫理道德為特色的文化」[6]。若此說為是,三種文化與學說的融合也不是在短期內完成的。八卦本已含有陰陽思想,如各卦卦形即是由陰爻與陽爻排列而成,八卦說與陰陽說相融合,實為自然。而二者之合,實質是將八卦說予以陰陽化;至於《易傳》(「十翼」),更是處處言陰陽之理。是以《莊子·天下》賅《易》理,總之曰「以道陰陽」。但《周易》(合《易經》與《易傳》)尚未涉及五行,表明戰國晚期陰陽說與五行說是並行於世的;且諸子論其說,亦多取陰陽而罕言五行,如《管子》、荀子、韓非子等,皆是如此。

星象二十八宿

陰陽、五行與八卦的全面融合完成於西漢之世。元帝時(公元前49-前34年),易學的象數派大師京房以「八卦納甲及五行六位說」實現了《周易》的五行化,確立了後世流行的五行納干支之說。[7]伴隨著政治的大一統,西漢時也實現了思想文化的大一統,一切事物或現象均被納入了陰陽五行的解釋系統。即使是作為主導意識形態的儒學,也系統地對自己的倫理政治思想進行了陰陽五行化的重新詮釋。此風之肇,起於董仲舒,《漢書·五行志》曰:「漢興,承秦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自此而後,「陰陽五行,便是中國文化大一統過程中形成的統攝、規範諸文的大象大器」[8]。陰陽五行化的世界圖式或解釋框架為風水術的真正形成提供了可能:在陰陽五行說的統攝下,先前與風水有關卻彼此獨立的諸種數術(如形法、堪輿、建除、納甲等)得以相互融匯,逐漸發展成系統的風水術。論及陰陽五行說與中醫學的關係時,謝松齡認為:「陰陽五行之於中醫藥,不是『產生』,而是統攝、規範。」[9]這一論斷,也適用於風水術。

在陰陽五行化的世界圖式下,一切事物或現象均表現出相應的陰陽五行之性,陰陽平衡與五行生剋之理[10]也成為風水術考察事物關係的主要依據。在風水術中,無論是宅舍的卦象、周邊地理的形勢、日月星辰的本性還是人的命相,均具有陰陽五行之性(按:關於與風水有關的事物的陰陽、五行之性[11],參見表4-1與表4-2),彼此之間發生或和或乖、或生或克的感應。如就上文所論氣之吉凶與「正感」、「逆感」而言,吉氣是指陰陽和合或五行相生之氣,人感此氣,即為「正感」;凶氣是指陰陽失調或五行相剋(亦稱相勝或相衝)之氣,人感此氣,即為「逆感」。

十二生肖

[1]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華夏出版社,2006年,第4頁。

[2]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7頁。

[3]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13頁。

[4]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13頁。

[5]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16頁。

[6]轉引自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中央編譯出版社,2008年,第19-20頁。按:謝氏對於龐氏之說,頗為認同,他還論「五行」的起源曰:「五行源於龜卜,是個很好的假設。五行固然有『五』,但更重要的是『行』;行有變、化、流、動、運等諸義,這與《繫辭》所說『屢遷』,『變動不居』甚為相合……我認為,更原始的『行』,首先或是一種『流程』的表述,這個『流程』,便是龜卜的操作『程序』。」(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第20頁)在結合史料與考古發現「還原」古人龜卜程序,並指出它與水火木金土五種事物的密切關係後,謝氏又云:「由龜卜器具及操作程序直接生髮的水火木金土,遂為『五行』。這是『五行』的『行』之一義。『行』的另一義,可設想為龜兆的裂紋走向。」(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第21頁)謝氏之說殊可留意。

[7]參見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第54頁。

[8]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第2頁。

[9]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第134頁。

[10]五行生剋(勝)是指五行之間存在著相互生成和制勝的關係,其間的「生成」表現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制勝」則表現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11]相比之下,事物陰陽之性的確定比較簡單:先民將事物的一切諸如熱的、明亮的、向上的、剛勁的、向外的、動的、雄性的、單數的等勢用統歸為「陽」,而將諸如冷的、陰暗的、向下的、柔軟的、向內的、靜的、雌性的、雙數的等勢用統歸為「陰」。故就天干地支而言,序位為奇數的干支屬陽,序位為偶數的干支則屬陰。但事物五行之性的確定卻很複雜,如同樣就天干地支來說,據謝松齡的考證,《淮南子》中關於天干地支五行之性的配屬尚有前後不一之處,說明時人就此問題還未形成統一的看法。直到京房提出了「八卦納甲及五行六位說」,天干地支的五行之性才最終得以確定(參見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第53-54頁)。所以,事物五行之性的確定,本是先民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的結果。其中,不免存在主觀臆斷之嫌。而且,有些事物的五行之性還難以確定,如:「十干與十二支相配而成的『六十甲子』,卻與五行有著一個難以解決的矛盾。如甲子,甲為木,子為水,甲子究竟是木還是水?庚午,庚為金,午為火,庚午究竟是金還是火?後學的解釋,真可謂五花八門,莫衷一是了。」(謝松齡著:《陰陽五行與中醫學》,第54頁)

[12]按:關於八卦的陰陽之性的確定,除了乾、坤兩卦外,其他六卦皆根據其中的陰爻(--)、陽爻(―)的位置及其相互關係以定其性。具體表現為:乾為老父、震為老男、坎為中男、艮為少男。震、坎、艮三卦陰多而陽少,表示陰從陽,故為陽卦;坤為老母、巽為老女、離為中女、兌為少女。巽、離、兌三卦陽多而陰少,表示陽從陰,故為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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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河圖洛書(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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