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孩被室友群毆患抑鬱見人發抖...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欺凌?白岩松這樣說
△視頻:5月21日央視《新聞周刊》:「犯罪」未成年
近日,西安17歲女生小宜看到陌生人靠近,就會渾身發抖,蜷縮起來說「別打我」,而她這樣的反應,是因為連續兩次遭受同宿舍5名女孩的群毆。醫生對小宜進行精神檢查後,在病歷上寫著:意識清,表情獃滯,問話少答,提起事情經過全身震顫、哭泣,診斷為輕度抑鬱,建議住院進一步診治。目前,小宜所在學校對毆打者做出記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處理。
校園欺凌頻發 這是怎麼了?這兩年,發生在未成年人之間的暴力此起彼伏,由於很多未成年人出於羞辱對方的原因,將暴力視頻上傳網路,更讓我們看到了校園欺凌的嚴重程度。
△今年5月,山東省五蓮縣,身體強壯的男生因為懷疑這名身材瘦小的同學起外號、並向老師打小報告,就對他大大出手。
△今年4月,湖南數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視頻當中,打了另一個女生32巴掌。
△在山西,一名15歲少年在網吧被6名同學打了4個小時後死亡,這不是第一次被打,而是生前幾乎天天被打,甚至被打得逃出學校。這次被打僅僅是因為沒錢給打人者買水。國家重拳出擊 制止校園暴力不久前,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全國中小學校開展為期8個月的治理行動。這被認為從國家層面首次對校園欺凌進行治理。這次出台通知的「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層級比較高,主任是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副主任是包括教育部部長在內的一些人,由此可見對校園欺凌事態的重視。
但重視歸重視,現實中治理起來的困境與挑戰還不少。比如14歲以下的少年犯了什麼事都不承擔法律責任,16歲以下的少年只有涉及故意殺人等嚴重犯罪才會追究法律責任,由此可見,治理校園欺凌,大比例上看,法律是寬鬆而很難起到高壓作用的。可能也正是因為如此,有人認為法律太鬆了,應該嚴起來。可對於未成年人,法律該嚴起來嗎?嚴起來就管用了嗎?
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人也是受害者
在經常和未成年犯罪人員打交道的檢察人員看來,這些未成年人往往也都是受害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檢察官王晶說:「一個未成年人犯罪,責任不是他自己一個人的,家庭和社會也有責任。」對於司法機關來說,捕了、訟了、判了是最省事的做法,但是這樣的做法對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卻並成效不大,而且這些未成年人從監獄出來後往往重複犯罪的可能更大。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副檢查長潘度文表示:「這個人如果沒有改變的話,判完刑,服了刑,他出來以後,他還會重操舊業,所以要改變的是這個人。」社工團體應運而生 幫助犯錯的孩子
十五六歲的未成年人犯了事怎麼處理很麻煩,這個年齡正處於人生轉折點。再大一點就會進入成人世界,也該擔起法律的責任了;再小一點,14歲以下,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可十五六歲,在這兩者之間,如果把他提起公訴、判刑收監,將來的人生也就會帶著案底走;但是幫他一把,免予起訴,又得讓他知道錯在哪兒,真幫他明白錯誤不該再犯。在這個時候,專門幫助這些犯錯孩子的社工也就應運而生。比如,在上海,這樣的社工團體已發展了12年,他們要面對的,就是這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上海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閔行站社工張葉琳找未成年涉嫌犯罪的17歲男生面談了解他近期的生活。
未成年人犯罪 更應被糾錯的是其養育環境
無論是國家層面的重視還是社會團體的行動,都表明了一個現實,那就是校園欺凌甚至是更大概念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已經是不得不去解決的一個大問題,但心理專家卻告訴我們,孩子們的心理問題,要遠比我們所了解的複雜。在中國心理學會會員葉壯看來,社工服務目前最理想化的狀態,也只能是針對已經出現的校園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個案,這種亡羊補牢式的做法,無助於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而當孩子與父母這最基本的感情線都無法建立時,當孩子情感缺失到無法體會別人的痛苦時,他們又該怎麼融入這個社會。中國心理學會會員葉壯表示:「養育環境不安全不穩定,提供的關懷與呵護不夠充裕,是很容易導致孩子成為有暴力傾向的人。」所以在面對校園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時,更應該被糾錯的,是他們曾經的養育環境。
中國心理學會會員葉壯說:「在孩子還沒有產生這些類似的心理問題之前,給他們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養育環境,以及給他們的父母以及養育者、監護人正確的養育三觀這才是重要的。所有在這個養育環境裡面的個體都應該得到重新的教育、培養和對於自身教育觀念的梳理。」
減少校園欺凌 家庭與學校萬分重要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少年工作系宋雁慧副教授說: 「校園欺凌主要的問題根源於家庭,顯現於社會。那麼學校和家庭和社會,聯合起來一起來治理才有可能避免不應該發生的這些悲劇。」因此,想要制止、減少更多的校園欺凌,除去社工及社會的重視,家庭與學校兩個環節萬分重要。
很多學校對身邊的欺凌與暴力並不知情,一是不關心,二是不設立了解的渠道,或者處理生硬,讓被欺凌的孩子不敢張嘴告知學校。而很多學校即便知道了,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變相助長了暴力與欺凌事件的發生、發展。
而家庭不能總是把責任推給學校與社會,自己平時如何教育孩子,出現問題後,也許孩子因未成年而不被法律追究,但家庭與家長所承擔的民事責任卻不該躲,這一切都有可作為的空間。但願能一一落實,落地,讓更多的孩子免於暴力的陰影。
岩松評論
想要制止、減少更多的校園欺凌,除去社工及社會的重視,家庭與學校兩個環節萬分重要。很多學校對發生在身邊的欺凌與暴力事件並不知情,一是不關心,二是沒有設立了解的渠道,或者處理生硬,讓被欺凌的孩子不敢張嘴告知學校。而很多學校即便知道了,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變相助長了暴力與欺凌事件的發生、發展。而家庭不能總是把責任推給學校與社會,自己平時(要注重)教育孩子,出現問題後,也許孩子因未成年而不被法律追究,但家庭與家長所承擔的民事責任卻不該躲,這一切都有可作為的空間。但願能一一落實、落地,讓更多的孩子免於暴力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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