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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的十條家規

周恩來的十條家規

在周恩來20多年的總理生涯中,周家逐漸形成了「十條家規」:

一、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順路時來看看;

二、來者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

三、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沒工作的由總理代付伙食費;

四、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卷;

五、不許請客送禮;

六、不許動用公家的汽車;

七、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別人代辦;

八、生活要艱苦樸素;

九、在任何場合都不要說出與總理的關係,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這十條家規是周恩來高尚人格的寫照,也展示了共產黨人處理家國關係的崇高境界。

周恩來本人以身作則,嚴格治家。他多次表示:「我的任何親屬來北京都不派車。」就連淮安老家唯一的長者八嬸母,解放初期兩次來京,周恩來也沒有派車接過。

周恩來的弟弟周恩壽,上世紀20年代參加過大革命,解放後在一個工業部門工作,後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被有關部門安排到內務部任參事。周恩來反對這樣安排,多次找到當時的內務部長提出意見,並在一次會上說:「周某人的弟弟在內務部做參事,不管是什麼原因去的,總沒有好影響。他在工業部時能夠工作,我不干涉,現在當參事等於拿乾薪,那就要考慮了。」 (摘自《決策與信息》)

2012.06.29《益壽文摘》 【天生逍遙·天生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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