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發財 | 傳說中的尚方寶劍長什麼樣
尚方寶劍,是很多古裝戲裡的常見道具,這東西的來歷,是這樣的:
尚方是秦漢的官署名,就是給皇上做好玩東西的加工廠,這個部門生產出來的劍就叫「尚方劍」。「尚方」寫成「上方」也沒毛病,古籍里經常這樣寫,特供皇上玩的,肯定是上方。不過「上方寶劍」這詞我總是理解成:上面是方的,於是這寶劍在我腦袋裡的造型就是個鍋鏟。
秦的尚方寶劍只是皇帝玩物,並不下發給大臣。也沒有固定形制,只要出自尚方,哪怕像個鍋鏟子也可以叫尚方寶劍。能傷人的尚方劍出自漢朝,當時匈奴來襲,游牧民族的騎兵太猛,漢軍的小刀頂不住。皇家御用製造廠「尚方」開發出兩刃大刀加大刀柄專門砍馬的「斬馬劍」,用來應付。因為出自「尚方」,這種斬馬劍也叫「尚方寶劍」。
尚方寶劍下放給大臣,用來斬人,約開始於兩晉南北朝時期。但依舊沒有固定的形制。兩晉皇帝一般給大臣一把大斧,代表皇上去砍腦袋。到唐,改成授符節,把氂牛尾巴綁木棒上去殺人(派到外面去的軍區司令就拿這種東西,叫持符節的使節。也叫節度使)。大概到宋朝,開始用劍做代表。《武經總要》說「本朝之制,大將每出討皆給御劍自隨,有犯令者聽其專殺。」趙匡胤賜劍給曹彬時說「副將以下,不用命者得專戮之」。元朝又亂給東西,蒙古皇上給大臣「勢劍銅鍘」,「勢劍」是尚方寶劍,銅鍘也是。清朝有時會給地方總督一面藍色王命旗牌,上書銷金大字「令」,功效和尚方寶劍差不多。遇到緊急情況掏出這塊藍布掛起來,磕個頭後坐在藍布前辦公,意思是身後站著皇上。「有背景」一詞可能由此而來。
尚方寶劍出鏡總是自帶氣場
尚方寶劍真的如民間傳說逮誰殺誰,上宰昏君下宰貪官?關於尚方寶劍的許可權記載一直很模糊,到明朝清晰了點,明朝的尚方寶劍可以砍監司、副將以下的官員,但不能砍巡撫和總兵。就是說省長級別的官員不能動,「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在明朝,尚方寶劍和捲尺有些類似,砍人前需要測量等級高度,還有地域限制,它只能在本轄區和本職內發生效力,出了圈不能砍人。《明史·蔡復一傳》說:「時復一為總督,而朱燮元亦以尚書督四川、湖廣、陝西、諸軍,以故復一節制不行於境外。」
有沒有全國通行的?沒有,尚方劍全是地方糧票。
此外,尚方劍會隨著職務的變遷而變動,離職後須上繳。再外,微服私訪的大官嗖地抽出一把劍咔嚓砍了壞蛋腦袋,這種場景純屬民間意淫,歷史上幾乎沒有文臣使用尚方寶劍的記錄。「先斬後奏」是一種准軍事行為,凡能被授予尚方寶劍行使皇權的,只能是軍區司令員。
能把害蟲全部殺死的,只有正義的來福靈。
肩負重任的「寶劍」
尚方寶劍最出風頭的時刻是崇禎二年(1629)六月初五。明朝的尚方寶劍不能砍總兵,但東北戰場的督師袁崇煥不管這個,就在這一天他用崇禎賜予的尚方寶劍,把自己的同事、東江鎮總兵毛文龍給宰了。搞笑的是毛文龍自己也有一把尚方寶劍,而且資格比袁的老,天啟三年(1623)朱由校給的,算大哥劍。我一直琢磨毛文龍被殺時候若拎出尚方寶劍跟袁崇煥死磕,兩劍相碰會不會震裂出《九陰真經》《降龍十八掌》和《武穆遺書》?估計沒戲,這事得刀劍相撞,即便有刀,毛文龍也得死,那刀叫「屠龍」,名正言順地宰他。
計斬毛文龍
袁崇煥用尚方寶劍殺了毛文龍,是為數不多的尚方寶劍殺人事例。其後,袁崇煥也因濫用尚方寶劍被崇禎殺了。
韓非子在《二柄》中總結皇上權力只有兩個,一是賞,一是罰。這「二柄」必須死死抓在皇上手裡絕不能外放。尚方寶劍只是皇權部分下放的形式,皇帝絕不可能容忍大臣私人行使這個權力。將「罰」交出去,相當於自斷一臂,那變成楊過了。再將「獎」也交出去,維納斯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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