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來涮火鍋的羊 在古代竟曾被奉為神明圖騰

圖騰神話發展至今,各民族也許不會有某種圖騰直接創世的傳說留存,但圖騰信仰依然會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出現,羊的獻祭、神判、引魂等神職能力就是一種變相的保留。

在傳統的自然崇拜中,動物通常佔有很重要的位置。它們往往因被認為具有溝通神靈、傳達神諭的功能而受到頂禮膜拜,羊即為一例。

作為動物界的一員,羊是普通的。但從一些以「羊」字命名的辭彙中,我們似乎又能感覺到它的不一般。例如,母體給予生命的最原始物質養料為「羊水」,白玉中的優質品種叫「羊脂白玉」,廣州又名「羊城」,以及舶來辭彙「替罪羊」,等等。從中可以看出,羊不僅具有世俗性,而且也有神聖性,是民間信仰中的一個重要象徵符號。

溝通神靈和祖先,祭羊就行?

歷史上,羊作為一種經濟和財富的衡量物,是游牧民族頗為珍視的家畜。而作為一種神物,羊的神聖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一是作為獻祭動物用於溝通神靈;二是作為一種圖騰崇拜物;三是作為一種引魂者。

雖然同為羊,但它的獻祭形象與圖騰形象、引魂者形象有著不小差別。獻祭羊是作為牲畜(角色如同牛、馬),通過供奉酬謝的形式去溝通神靈、告慰祖先,以圖禳解災禍、福佑生靈,屬於用禮品、犧牲、獻祭之類辦法去討好主宰自然之神或用巫術之類去制服;而後兩個形象是被神化了的、高於人的聖物,在人們的精神領域中扮演著主要角色。

羊作為獻給神靈的祭物,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從古代文獻到現今少數民族的相關節日儀式中均可見。

有考古學家論證,人類最早飼養的動物就是羊,其年代大約在公元前8000年至9000年,其他家畜如牛、馬、豬等均晚於羊。而且,亞洲是馴化羊最早的地區。在北伊拉克沙尼達附近、巴勒斯坦的愛南和耶利哥、約旦彼得拉附近都曾發現過羊的遺骸。

中國大約在8000年前的裴李崗文化時期就已經出現了陶塑羊的形象; 距今5000多年前出現綿羊,距今約3700年前出現山羊;在山西省侯馬市西高村發現的春秋晚期至戰國早期祭祀遺址祭坑中,埋牲以羊為主,次為馬,再次為牛。

可見,在家畜中,羊是最早和最普及的。我們自古也有「羊在六畜,主給膳也」之說。因此,在家畜種類有限的文明早期,為了表現對神的誠意,人們選擇他們認為最大、最好的家畜——羊,拿來敬獻給神,就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情了。

古人相信,神一旦享用了人們的祭祀物便會幫助人們解決困難,獻祭也就達到了最終的目的。而在選擇過程中,神是否滿意這一「犧牲」,還會通過羊的一些動作加以體現。例如,裕固族薩滿在祭天時,會先選一隻肥壯的公綿羊,然後把羊牽來放在氈子或毯子上。薩滿一邊念經,一邊給羊身上淋水,然後放開它,看它抖不抖身上的水。如果抖動,則說明天神滿意,否則就需另換一隻羊。羌族祭山神時,則會把酒灌入羊耳。羊抖,則表示神很開心,領了這份祭物。

三年未決的懸案,羊也能斷?

羊作為獻祭給神靈的食物,也許不算特殊。但羊的神性遠不止於此,據說它還會判案。

事實上,羊的神話傳說有很多。《山海經》等著作中,大量神獸都形似羊。在羌族、吐魯番族和藏族等游牧民族中,羊也一直是神聖的崇拜物,且在牧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羊肉、羊乳是主要食物,羊毛、羊皮可作衣物。「羌」字甚至直接透露了其與羊之間的密切聯繫。正是在提供生命養料的基礎上,牧民們對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情感。

普通動物一旦成為聖物便具有了神性、掌握了神權,進而成為公平公正的象徵,甚至能代替神來處理氏族首領或長老不能處理的事務。這時,就形成了所謂的圖騰判決,亦即「神的裁判」或「神判」。

「神判」作為社會人類學用語,采自條頓語。據說,古條頓人通過使被懷疑者經受一種肉體的考驗而決定他有罪或無罪的方式。例如,令其將手浸入沸水中,若不受傷,即認為這是神的開釋。在法律健全的當代社會,也許會認為這種方式頗為荒謬。然而,在初民的世界觀中,通過占卜、賭咒、立誓和神判等方式求助於超自然來確定案件事實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因為在所謂自然體制(氏族體制)中還沒有依法律去統治的民權民威,世人習慣於祈求神為案件的公道作見證。這種控訴和辯護,就形成了最初的「審判」。

《墨子》一書中也曾記載過「神羊決案」的故事。從前,有兩人爭訟三年而獄官不能判決。齊君想都殺掉他們,卻又擔心殺了無罪者;想釋放他們,卻又擔心放過了有罪者。於是,讓二人和一頭羊一起,在齊國的神社盟誓。同時,在神前挖一條小溝,殺羊並將血灑在裡面。讀一人的誓詞,讀完,沒事;讀另一人的誓詞不到一半,羊跳起來把這人的腳折斷了。

很久以來,中國古代神話中就有類似的故事情節。古籍中記載,有個長著一隻角的羊,能夠知道哪些人是有罪的。皋陶審理案件時,對那些懷疑有罪而難以推定的人,就會讓這隻羊去觸他。如果此人有罪,羊就會抵觸;如果沒有罪,羊就不會抵觸。這種獨角羊如此「善於」判斷疑案,所以皋陶對其很是敬重。

羊跟判官有關聯,其實這從「法」字的古代寫法上也能看出端倪。法,古作灋。《說文解字》的解釋是: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意思說的是,「灋」所體現的公平是「廌」將「不直者」觸走。這跟《墨子》里「羊起而觸之」的手法一致。「廌」是不是就是羊呢?文字學家的解釋是像鹿,也像羊,也像牛,是一種罕見的神獸。

但大部分情況下,廌都是被當成羊來看待。你看,野生的盤羊有著長長的螺旋形角,是不是可以看成山羊一樣的頭、鹿一般的身子。廌還被稱為「獬豸」,《後漢書·輿服志》認為獬豸就是神羊,能別曲直,楚王曾獲之,以它為冠。《晉書·輿服志》中也說獬豸就是神羊,能觸邪佞。因為獬豸的傳說,故歷代執法官吏都戴獬豸冠、著獬豸服。此外,灋的締造者蚩尤,據說也與羊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通往天堂的路上,有羊守護?

除了上述兩個功能外,羊還有一個特徵比較突出,即能夠引導亡靈通往「福樂之國」和「死神之地」。《遼史》記載,公主下嫁有一整套規模性儀式,其中就有一隻祭羊。這裡的「祭羊」不是一般的羊,而是「送終之具」。也就是說,這個羊是給公主送終所用,能夠將公主死後指引送至天國,是一種保護神。這一點正如美國學者魏特夫所言,契丹族死者靈魂通往靈山的最後旅程,只要獻上一隻劣等羊的供品就會變成坦途。

不光古時遼代契丹人有用羊送終的習俗,當今居住於雲南省的普米族中也流傳著類似為死者舉行送魂、引薦的宗教儀式,即所謂「給羊子」。舉行「給羊子」儀式時,遠近親友都會受到邀請,其中舅舅是不可缺少的上賓。晚上,舅甥坐在火塘邊對唱古老的歌,回顧祖先的游牧生活。「給羊子」就是用純白的綿羊作替身,讓它為死者帶路去陰間。巫師先在羊耳上撒酒和糌粑,死者家屬跪著請羊喝酒,並向它磕頭辭行。如羊身顫慄,則象徵死者領受孝子的心意。然後,巫師一刀刺入羊胸,取出羊心,獻上靈桌,供於骨灰罐前,並給死者念「開路經」。至第四天,將骨灰罐送往墳山,由巫師唱「開路歌」,送死者歸故土,葬禮結束。普米族人認為,通過「殺羊開路」儀式,可以將死者靈魂送歸「故土」,與祖宗團聚。此外,藏族苯教的喪葬儀式中也以羊為祭品,作為死者的引路者。

事實上,羊作為殉葬的例子,在考古發現中也確實存有很多。1998年,甘肅省高台縣博物館在駱駝城墓群西晉紀年墓考古發掘中,在棺木前左側出土一隻殉葬小羊。葬羊呈卧姿,兩前腿伸展,顯然系被殺死後殉葬。羊的這種引魂作用,反過來也說明了我們出生之時包裹的「羊水」之隱意。

總之,圖騰創生的神話是創世神話譜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圖騰神話發展至今,各民族也許不會有某種圖騰直接創世的傳說留存,但圖騰信仰依然會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出現,羊的獻祭、神判、引魂等神職能力就是一種變相的保留。因此,挖掘動物的神聖職能和多元屬性,有助於理解相關民俗行為與儀式崇拜,對於梳理創世神話譜系具有一定意義。

(作者單位: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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