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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註疏,魏何晏注,宋邢昺疏-●卷三·八佾第三

●卷三·八佾第三

 

  [疏]○正義曰:前篇論為政。為政之善,莫善禮樂,禮以安上治民,樂以移風易俗,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故此篇論禮樂得失也。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馬曰:「孰,誰也。佾,列也。天子八佾,諸侯六,卿大夫四,士二。八人為列,八八六十四人。魯以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   [疏]「孔子」至「忍也」。   ○正義曰:此章論魯卿季氏僭用禮樂之事。「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者,謂者,評論之稱。季氏,魯卿,於時當桓子也。佾,列也。舞者八人為列,八八六十四人。桓子用此八佾舞於家廟之庭,故孔子評論而譏之。「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者,此孔子所譏之語也。孰,誰也。人之僭禮,皆當罪責,不可容忍。季氏以陪臣而僭天子,最難容忍,故曰:「若是可容忍,他人更誰不可忍也?」   ○注「馬曰」至「譏之」。   ○正義曰:「孰,誰」,《釋詁》文。「佾,列」,書傳通訓也。雲「天子八佾,諸侯六,大夫四,士二」者,隱五年《左傳》文也。雲「八人為列,八八六十四人」者,杜預、何休說如此。其諸侯用六者,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四四十六人。士二,二二四人。服虔以用六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為二八十六人。今以舞勢宜方,行列既減,即每行人數亦宜減,故同何、杜之說。天子所以八佾者,案隱五年《左傳》:「考仲子之宮將萬焉。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杜預云:「唯天子得盡物數,故以八為列,諸侯則不敢用八。」所謂八音者,金、石、土、革、絲、木、匏、竹也。鄭玄云:「金,鍾鎛也。石,磬也。土,塤也。革,鼓鞀也。絲,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簫也。」所謂八風者,服虔以為八卦之風:「乾音石,其風不周。坎音革,其風廣莫。艮音匏,其風融,震音竹,其風明庶。巽音木,其風清明。離音絲,其風景。坤音土,其風涼。兌音金,其風閶闔。」又《易緯·通卦驗》云:「立春調風至,春分明庶風至,立夏清明風至,夏至景風至,立秋涼風至,秋分閶闔風至,立冬不周風至,冬至廣莫風至。」是則天子之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八佾也。雲「魯以周公之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者,此釋季氏所以得僭之由,由魯得用之也。案《禮記·祭統》云:「昔者,周公且有勛勞於天下,成王、康王賜之以重祭,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重周公,故以賜魯。」又《明堂位》曰:「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是受王者禮樂也。然王者禮樂唯得於文王、周公廟用之,若用之他廟,亦為僭也,故昭二十五年《公羊傳》稱昭公謂子家駒曰:「吾何僭哉?」答曰:「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禮也。」是昭公之時,僭用他廟也。雲「季桓子僭於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者,案《經》但云季氏,知是桓子者,以孔子與桓子同時,親見其事而譏之,故知桓子也。何休云:「僭,齊也,下效上之辭。」季氏,陪臣也,而效君於上,故云僭也。大夫稱家。《祭法》:「大夫三廟。」此《經》又言「於庭」。魯之用樂,見於經傳者,皆據廟中祭祀時,知此亦僭於其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也。   三家者以《雍》徹。馬曰:「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雍》,《周頌·臣工》篇名。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今三家亦作此樂。」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包曰:「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而作之於堂邪?」   [疏]「三家」至「之堂」。   ○正義曰:此章譏三家之僭也。「三家者以《雍》徹」者,此弟子之言,將論夫子所譏之語,故先設此文以為首引。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雍》,《周頌·臣工》篇名。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今三家亦作此樂以徹祭,故夫子譏之。「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者,此夫子所譏之語也。先引《詩》文,後言其不可取之理也。「相維辟公,天子穆穆」者,此《雍》詩之文也。相,助也;維,辭也;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而作之於堂乎?   ○注「馬曰」至「此樂」。   ○正義曰:三孫同是魯桓公之後。桓公適子庄公為君,庶子公子慶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孫是慶父之後,叔孫是叔牙之後,季孫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孫皆以其仲、叔、季為氏,故有此氏。並是桓公子孫,故俱稱孫也。至仲孫氏後世改仲曰孟。孟者,庶長之稱也。言已是庶,不敢與庄公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長為始也。云:《雍》,《周頌·臣工》篇名」者,即《周頌·臣工之什》第七篇也。「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者,案《周禮·樂師》云:「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云:「徹者,歌《雍》。」又《小師》云:「徹歌。」鄭云:「於有司徹而歌《雍》。」是知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也。今三家亦作此樂,故夫子譏之也。   ○注「包曰」至「堂邪」。   ○正義曰:云:「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者,此與《毛傳》同。鄭玄以「闢為卿士,公謂諸侯」為異,餘亦同也。雲「穆穆,天子之容貌」者,《曲禮》云:「天子穆穆。」《爾雅·釋詁》云:「穆穆,美也。」是天子之容貌,穆穆然美也。雲「《雍》篇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者,將言無諸侯及二王之後助祭,則不可歌也。雲「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而作之於堂邪」者,卿大夫稱家。家臣,謂家相邑宰之屬來助祭耳,何取此《雍》詩之義而奏作於堂邪?邪,語辭。魯用天子禮樂以《雍》徹,由是三家僭之也。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包曰:「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禮樂。」   [疏]「子曰」至「樂何」。   ○正義曰:此章言禮樂資仁而行也。「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者,如,奈也。言人而不仁,奈此禮樂何?謂必不能行禮樂也。   林放問禮之本。鄭曰:「林放,魯人。」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包曰:「易,和易也。言禮之本意,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疏]「林放」至「寧戚」。   ○正義曰:此章明禮之本意也。「林放問禮之本」者,林放,魯人也。問於夫子,禮之本意如何?「子曰:大哉問」者,夫子將答禮本,先嘆美之也。禮之末節,人尚不知,林放能問其本,其意非小,故曰「大哉問」也。「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者,此夫子所答禮本也。奢,汰侈也。儉,約省也。易,和易也。戚,哀戚也。與,猶等也。奢與儉、易與戚等,俱不合禮,但禮不欲失於奢,寧失於儉;喪不欲失於易,寧失於戚。言禮之本意,禮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包曰:「諸夏,中國。亡,無也。」   [疏]「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正義曰:此章言中國禮義之盛,而夷狄無也。舉夷狄,則戎蠻可知。諸夏,中國也。亡,無也。言夷狄雖有君長而無禮義,中國雖偶無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禮義不廢,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注「包曰:諸夏,中國」。   ○正義曰:此及閔元年《左氏傳》皆言諸夏。襄四年《左傳》:「魏絳云:『諸夷必叛。』」華夏皆謂中國,而謂之華夏者,夏,大也。言有禮儀之大,有文章之華也。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馬曰:「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冉有,弟子冉求,時仕於季氏。救,猶止也。」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   [疏]「季氏」至「放乎」。   ○正義曰:此章譏季氏非禮祭泰山也。「季氏旅於泰山」者,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者,冉有,弟子冉求,時仕於季氏。救,猶止也。夫子見季氏非禮而祭泰山,故以言謂弟子冉有曰:「汝既臣於季氏,知其非禮,即合諫止。女豈不能諫止與?」與,語辭。「對曰:不能」者,言季氏僭濫,已不能諫止也。「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者,孔子嘆其失禮,故曰嗚呼。曾之言則也。夫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況泰山之神,豈反不如林放乎?而季氏欲誣罔而祭之也?言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則是不如林放也。   ○注「馬曰」至「止也」。   ○正義曰:云:「旅,祭名」者,《周禮·太宗伯職》云:「國有大故,明旅上帝及四望。」鄭注云:「故,謂凶烖。旅,陳也,陳其祭事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故知「旅,祭名」也。雲「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王制》雲「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也。雲「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者,陪,重也。諸侯既為天子之臣,故謂諸侯之臣為陪臣。泰山在魯封內,故魯得祭之。今季氏亦祭,故云非禮。雲「冉有,弟子冉求」者,《史記·弟子傳》云:「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鄭玄曰:「魯人。」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孔曰:「言於射而後有爭。」揖讓而升,下而飲。王曰:「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飲。」其爭也君子。」馬曰:「多筭飲少筭,君子之所爭。」   [疏]「子曰」至「君子」。   ○正義曰:此章言射禮有君子之風也。「君子無所爭」者,言君子之人,謙卑自牧,無所競爭也。「必也射乎」者,君子雖於他事無爭,其或有爭,必也於射禮乎!言於射而後有爭也。「揖讓而升,下而飲」者,射禮於堂,將射升堂,及射畢而下,勝飲不勝,其耦皆以禮相揖讓也。「其爭也君子」者,射者爭中正鵠而已,不同小人厲色援臂,故曰「其爭也君子」。   ○注「孔曰:言於射而後有爭」。   ○正義曰:鄭注《射義》云:「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勝者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而升飲。君子恥之,是以射則爭中。」是於射而後有爭。   ○注「王曰」至「相飲」。   ○正義曰:雲「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飲」者,《儀禮·大射》云:「耦進,上射在左並行,當階北面揖,及階揖,升堂揖,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射畢,北面揖,揖如升射。」是射時升降揖讓也。《大射》又云:「飲射爵之時,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遂以執弣,揖如始升射。及階,勝者先升,升堂少右,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立,卒觶,坐奠於豐下。興揖,不勝者先降。」是飲射爵之時揖讓升降也。   ○注「馬曰多」至「所爭」。   ○正義曰:云:「多筭飲少筭」者,筭,籌也。《鄉射記》曰「箭籌八十,長尺有握,握素」是也。多筭謂勝者,少筭謂不勝者,勝飲不勝而相揖讓,故曰君子之所爭也。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馬曰:「倩,笑貌。盼,動目貌。絢,文貌。此上二句在《衛風·碩人》之二章,其下一句逸也。」子曰:「繪事後素。」鄭曰:「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盼美質,亦須禮以成之。」曰:「禮後乎?」孔曰:「孔子言繪事後素,子夏聞而解,知以素喻禮,故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包曰:「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發明我意,可與共言《詩》。」   [疏]「子夏」至「《詩》己矣」。   ○正義曰:此章言成人須禮也。「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者,倩,笑貌;盼,動目貌;絢,文貌。此《衛風·碩人》之篇,閔庄姜美而不見答之詩也。言庄姜既有巧笑、美目、倩盼之容,又能以禮成文絢然。素,喻禮也。子夏讀《詩》,至此三句,不達其旨,故問夫子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者,孔子舉喻以答子夏也。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盼美質,亦須禮以成之也。「曰:禮後乎」者,此子夏語。子夏聞孔子言繪事後素,即解其旨,知以素喻禮,故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者,起,發也;予,我也;商,子夏名。孔子言,能發明我意者,是子夏也,始可與共言《詩》也。   ○注「馬曰」至「逸也」。   ○正義曰:云:「此上二句在《衛風·碩人》之二章」者,案今《毛詩·碩人》四章,章七句,其二章曰「手如柔荑,膚如凝脂,傾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是也。雲「其下一句逸」者,今《毛詩》無此一句,故曰逸,言亡逸也。   ○注「鄭曰」至「成之」。   ○正義曰:案《考工記》雲「畫繪之事,雜五色」,下云:「畫繢之事,後素功」,是知凡繪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章也。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包曰:「徵,成也。杞、宋,二國名,夏、殷之後。夏、殷之禮,吾能說之,杞、宋之君不足以成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鄭曰:「獻,猶賢也。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   [疏]「子曰」至「徵之矣」。   ○正義曰:此章言夏、商之後不能行先王之禮也。「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者,徵,成也。杞、宋二國,言夏、殷之後也。孔子言,夏、殷之禮,吾能說之,但以杞、宋之君暗弱,不足以成之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者,此又言不足徵之意。獻,賢也。孔子言,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   ○注「包曰」至「成也」。   ○正義曰:「徵,成」,《釋詁》文。雲「杞、宋二國名,夏、殷之後」者,《樂記》云:「武王克殷,下車而封夏後氏之後於杞,封殷之後於宋」是也。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孔曰:「禘祫之禮,為序昭穆,故毀廟之主及群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灌者,酌郁鬯灌於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矣。」   [疏]「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正義曰:此章言魯禘祭非禮之事。禘者,五年大祭之名。灌者,將祭,酌郁鬯於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孔子曰:「禘祭自既灌己往,吾則不欲觀之也。」   ○注「孔曰」至「觀之」。   ○正義曰:云:「禘祫之禮,為序昭穆,故毀廟之主及群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者,鄭玄曰:「魯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群廟。自爾之後五年而再殷祭,以遠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當與先君相接,故禮因是而為大祭,以審序昭穆,故謂之禘。禘者,諦也,言使昭穆之次審諦而不亂也。」祫者,合也。文二年《公羊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是也。雲「灌者,酌郁鬯灌於太祖,以降神」者,《郊特牲》云:「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鄭注云:「灌,謂以圭瓚酌鬯,始獻神也。」郁,鬱金草,釀秬為酒,煮鬱金草和之,其氣芬芳調暢,故曰郁鬯。言未殺牲,先酌郁鬯酒灌地,以求神於太祖廟也。雲「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者,言既灌地降神之後,始列木主,以尊卑陳列太祖前。太祖東鄉,昭南鄉,穆北鄉。其餘孫從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鄉明,穆取其北面尚敬。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所以異於禘者,毀廟之主,陳於太祖,與禘同;未毀廟之主,則各就其廟而祭也。雲「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者,《春秋》「文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公羊傳》曰:「躋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譏。何譏爾?逆祀也。」何休云:「升,謂西上禮。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與庄公當同南面西上,隱、桓與閔、僖亦當同北面西上,繼閔者在下。文公緣僖公於閔公為庶兄,置僖公於閔公上,失先後之義,故譏之。」是知當閔在僖上。今升僖先閔,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亂也。此注云「亂昭穆」,及《魯語》雲「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為宗伯,明者為昭,其次為穆,何常之有?』」如彼所言,又似閔、僖異昭穆者,位次之逆,如昭穆之亂,假昭穆以言之,非謂異昭穆也。若兄弟相代,即異昭穆,設今兄弟四人皆立為君,則祖父之廟即己從毀,知其理必不然,故先儒無作此說。以此逆祀失禮,故孔子不欲觀之也。   或問褅之說。子曰:「不知也。孔曰:「答以不知者,為魯諱。」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包曰:「孔子謂或人,言知褅禮之說者,於天下之事,如指示掌中之物,言其易了。」   [疏]「或問」至「其掌」。   ○正義曰:此章言諱國惡之禮也。「或問褅之說」者,或人問孔子,褅祭之禮其說何如?」子曰:不知也」者,孔子答言,不知褅禮之說。答以不知者,為魯諱。諱國惡,禮也。若其說之,當雲「褅之禮,序昭穆」。時魯躋僖公,亂昭穆,說之則彰國之惡,故但言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也」者,諸,於也;斯,此也。孔子既答或人以不知禮之說,若不更說,恐或人以為己實不知,無以明其諱國惡,且恐後世以為,褅祭之禮,聖人不知,而致廢絕,更為或人言此也。言我知褅禮之說者,於天下之事中,其如指示於此掌中之物。言其易了也。「指其掌」者,此句弟子作《論語》時言也。當時孔子舉一手伸掌,以一手指之,以示或人,曰:「其如示諸斯乎!」弟子等恐人不知示諸斯謂指示何等物,故著此一句,言是時夫子指其掌也。   祭如在,孔曰:「言事死如事生。」祭神如神在。孔曰:「謂祭百神。」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包曰:「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親祭,使攝者為之,不致肅敬於心,與不祭同。」   [疏]「祭如在」至「不祭」。   ○正義曰:此章言孔子重祭禮。「祭如在」者,謂祭宗廟必致其敬,如其親存。言事死如事生也。「祭神如神在」者,謂祭百神亦如神之存在而致敬也。「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者,孔子言,我若親行祭事,則必致其恭敬。我或出或病,而不自親祭,使人攝代己為之,不致肅敬於心,與不祭同。   ○注「謂祭百神」。   ○正義曰:百神謂宗廟之外皆是。言百神,舉成數。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孔曰:「王孫賈,衛大夫。奧,內也。以喻近臣。灶,以喻執政。賈,執政者,欲使孔子求昵之,微以世俗之言感動之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孔曰:「天,以喻君。孔子拒之曰:如獲罪於天,無所禱於眾神。」   [疏]「王孫」至「禱也」。   ○正義曰:此章言夫子守禮,不求媚於人也。「王孫賈」者,衛執政大夫也。「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者,媚,趣鄉也;奧,內也,謂室內西南隅也,以其隱奧,故尊者居之。其處雖尊,而閑靜無事,以喻近臣雖尊,不執政柄,無益於人也。灶者,飲食之所由,雖處卑褻,為家之急用,以喻國之執政,位雖卑下,而執賞罰之柄,有益於人也。此二句,世俗之言也。言與其趣於閑靜之處,寧若趣於急用之灶,以喻其求於無事之近臣,寧若求於用權之執政。王孫賈時執國政,舉於二句,佯若不達其理,問於孔子曰:「何謂也?」欲使孔子求媚親昵於己,故微以世俗之言感動之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者,孔子拒賈之辭也。然,如此也。言我則不如世俗之言也。天,以喻君。獲,猶得也。我道之行否,由於時君,無求於眾臣。如得罪於天,無所禱於眾神。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孔曰:「監,視也。言周文章備於二代,當從之。」   [疏]「子曰」至「從周」。   ○正義曰:此章言周之禮文猶備也。「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者,監,視也。二代,謂夏、商。鬱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禮法文章,回視夏、商二代,則周代鬱郁乎有文章哉。「吾從周」者,言周之文章備於二代,故從而行之也。子入太廟,包曰:「太廟,周公廟。孔子仕魯,魯祭周公而助祭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孔曰:「鄹,孔子父叔梁紇所治邑。時人多言孔子知禮,或人以為,知禮者不當復問。」子聞之,曰:「是禮也。」孔曰:「雖知之,當復問,慎之至也。」[疏]「子入」至「禮也」。   ○正義曰:此章言夫子慎禮也。「子入太廟」者,子,謂孔子。太廟,周公廟。孔子仕魯,魯祭周公而助祭,故得入之也。「每事問」者,言太廟之中,禮器之屬,每事輒問於令長也。「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者,孰,誰也。鄹人,魯鄹邑大夫孔子父叔梁紇也。或有人曰:「誰謂鄹大夫之子知禮者也?」時人多言孔子知禮,或人以為,知禮者不當復問,何為入太廟而每事問乎?意以為孔子不知禮。「子聞之,曰:是禮也」者,孔子聞或人之譏,乃言其問之意,以宗廟之禮當須重慎,不可輕言,雖已知之,更當復問,慎之至也。   ○注「包曰」至「助祭也」。   ○正義曰:雲「太廟,周公廟」者,文十三年《公羊傳》曰:「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群公稱宮。」故知「太廟,周公廟也」。雲「孔子仕魯」者,《史記·孔子世家》云:「孔子貧且賤。及長,嘗為季氏吏,料量平。嘗為司職吏而畜蕃息。由是為司空。其後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則之。由中都宰為司空,由司空為大司寇,攝相事。」是仕魯,由是故得與助祭也。   ○注「孔曰」至「復問」。   ○正義曰:雲「鄹,孔子父叔梁紇所治邑」者,古謂大夫守邑者,以邑冠之,呼為某人。孔子父,鄹邑大夫,《左傳》稱鄹人紇,故此謂孔子為鄹人之子也。《左傳》成二年云:「新築人仲叔於奚。」杜注云:「於奚守新築大夫。」即此類也。   子曰:「射不主皮,馬曰:「射有五善焉:一曰和志,體和。二曰和容,有容儀。三曰主皮,能中質。四曰和頌,合《雅》、《頌》。五曰興武,與舞同。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為之,言射者不但以中皮為善,亦兼取和容也。」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馬曰:「為力,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設三科焉,故曰不同科。」   [疏]「子曰」至「古之道也」。   ○正義曰:此章明古禮也。「射不主皮」者,言古者射禮,張布為侯,而棲熊虎豹之皮於中而射之。射有五善焉,不但以中皮為善,亦兼取禮樂容節也。周衰禮廢,射者無復禮容,但以主皮為善,故孔子抑之云:「古之射者不主皮也。」「為力不同科」者,言古者為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設三科焉。周衰政失,力役之事,貧富兼并,強弱無別,而同為一科,故孔子非之云:「古之為力役,不如今同科也。」「古之道也」者,結上二事,皆前古所行之道也。   ○注「馬曰」至「和容也」。   ○正義曰:云:「射有五善焉」者,言射禮有五種之善。下所引是也。雲「一曰和」至「五曰興舞」,皆《周禮·鄉大夫職》文也。雲「志體和」至「與舞同」,皆馬融辭義語。案彼云:「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注云「以,用也。行鄉射之禮,而以五物詢於眾民。鄭司農云:詢,謀也。問於眾庶,寧復有賢能者。和,謂閨門之內行也。容,謂容貌也。主皮,謂善射,射所以觀士也。故書舞為無。杜子春讀和容為和頌,謂能為樂也。無讀為舞,謂能為六舞。玄謂和載六德,容包六行也。庶民無射禮,因田獵分禽則有主皮者,張皮射之,無侯也。主皮、和容、興舞,則六藝之射與禮與樂」是也。今此注二曰和容,衍和字。五曰興武,武當為舞,聲之誤也。雲「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為之」者,《周禮·天官·司裘職》云:「王大射,則共熊侯、虎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注云:「大射者,為祭祀射。王將有郊廟之事,以射擇諸侯及群臣與邦國所貢之士可以與祭者。射者可以觀德行,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而中多者得與於祭。諸侯,謂三公及王子弟封於畿內者。卿大夫亦皆有采地焉。其將祀其先祖,亦與群臣射以擇之。凡大射各於其射宮。侯者,其所射也,以虎熊豹麋之皮飾其側,又方制之以為稾下為芋,謂之鵠,著於侯中,所謂皮侯。王之大射,虎侯,王所自射也;熊侯,諸侯所射;豹侯,卿大夫以下所射。諸侯之大射,熊侯,諸侯所自射;豹侯,群臣所射。卿大夫之大射,麋侯,君臣共射焉。凡此侯道,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國之諸侯大射,大侯亦九十,參七十,干五十,遠尊得伸可同耳。所射正謂之侯者,天子中之則能服諸侯,諸侯以下中之則得為諸侯。鄭司農云:『鵠,鵠毛也。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鵠,二尺曰正,四寸曰質。』玄謂侯中之大小,取數於侯道。《鄉射記》曰:『弓二寸以為侯中。』則九十弓者,侯中廣丈八尺;七十弓者,侯中廣丈四尺;五十弓者,侯中廣一丈。尊卑異等,此數明矣。《考工記》曰:『梓人為侯,廣與崇方,參分其廣,而鵠居一焉。』然則侯中丈八尺者鵠方六尺,侯中丈四尺者鵠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侯中一丈者鵠方三尺三寸少半寸。謂之鵠者,取名於鳱鵠,鳱鵠小鳥而難中,是以中之為雋。亦取鵠之言較,較者直也。射所以直己志。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討迷士惑者,射者大禮,故取義眾也。士大射,士無臣,祭無所擇也。」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鄭曰:「牲生曰餼。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始不視朔。子貢見其禮廢,故欲去其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包曰:「羊存猶以識其禮,羊亡禮遂廢。」   [疏]「子貢」至「其禮」。   ○正義曰:此章言孔子不欲廢禮也。「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者,牲生曰餼。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因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怠於政禮,始不視朔,廢朝享之祭。有司仍供備其羊。子貢見其禮廢,故欲並去其羊也。「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者,此孔子不許子貢之欲去羊,故呼其名而謂之曰:「賜也!爾以為既廢其禮,虛費其羊,故欲去之,是愛其羊也。我以為羊存猶以識其禮,羊亡禮遂廢,所以不去其羊,欲使後世見此告朔之羊,知有告朔之禮,庶或復行之,是愛其禮也。」   ○注「鄭曰」至「其羊」。   ○正義曰:雲「牲生曰餼」者,僖三十三年《左傳》曰:「餼牽竭矣。」餼與牽相對,牽是牲,可牽行,則餼是已殺,殺又非熟,故解者以為腥曰餼,謂生肉未煮者也。其實餼亦是生。哀二十四年《左傳》云:「晉師乃還。餼臧石牛。」是以生牛賜之也。此及《聘禮》注皆雲牲生曰餼,由不與牽相對,故為生也。雲「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有祭,謂之朝享」者,案《周禮》:「大史頒告朔於邦國。」鄭玄云:「天子頒朔於諸侯,諸侯藏之祖廟,至朔朝於廟,告而受行之。」此雲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是用生羊告於廟,謂之告朔,人君即以此日聽視此朔之政,謂之視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視朔」,僖五年《傳》曰「公既視朔」是也。視朔者,聽治此月之政,亦謂之聽朔。《玉藻》雲「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是也。其日又以禮祭於宗廟,謂之朝廟,《周禮》謂之朝享。《司尊彝》雲「追享朝享」是也。其歲首為之,則謂之朝正。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傳》曰「釋不朝正於廟」是也。告朔、視朔、聽朔、朝廟、朝享、朝正,二禮各有三名,同日而為之也。必於月朔為此告朔、聽朔之禮者,杜預《春秋釋例》曰:「人君者,設官分職以為民極,遠細事以全委任之責,縱諸下以盡知力之用,成敗以效能否,執八柄以明誅賞,故自非機事,皆委任焉。誠信足以相感,事實盡而不擁,故受位居職者思效忠善,日夜自進而無所顧忌也。天下之細事無數,一日二日萬端,人君之明有所不照,人君之力有所不堪,則不得不借問近習,有時而用之。如此,則六鄉六遂之長,雖躬履此事,躬造此官,當皆移聽於內官,回心於左右。政之秕亂,常必由此。聖人知其不可,故簡其節,敬其事,因月朔朝廟,遷坐正位,會群吏而聽大政,考其所行而決其煩疑,非徒議將然也。乃所以考已然,又惡其審聽之亂公也,故顯眾以斷之,是以上下交泰,官人以理,萬民以察,天下以治也。每月之朔,必朝於廟,因聽政事。事敬而禮成,以故告特羊。然則朝廟、朝正、告朔、視朔皆同日之事,所從言異耳。」是言聽朔朝廟之義也。《玉藻》說天子朝廟之禮云:「聽朔於南門之外。諸侯皮弁,聽朔於太廟。」鄭玄以為,明堂在國之陽。南門之外,謂明堂也。諸侯告朔以特羊,則天子以特牛與?天子用特牛告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諸侯用特羊告太祖而。已杜預以明堂與祖廟為一,但明堂是祭天之處。天子告朔,雖杜之義,亦應告人帝。朝享即月祭是也。《祭法》云:「王立七廟,曰考廟,王考廟,皇考廟,皆月祭之;二祧,享嘗乃止。諸侯立五廟,曰考廟,王考廟,皇考廟,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然則天子告朔於明堂,朝享於五廟;諸侯告朔於大廟,朝享自皇考以下三廟耳。皆先告朔,後朝廟,朝廟小於告朔。文公廢其大而行其小,故《春秋》文公六年經雲「閏月不告朔,猶朝於廟。」《公羊傳》曰:「猶者,可止之辭也。」天子玄冕以視朔,皮弁以日視朝;諸侯皮弁以聽朔,朝服以日視朝。其閏月則聽朔於明堂,闔門左扉,立於其中,聽政於路寢門,終月。故於文,王在門為閏。雲「魯自文公始不視朔」者,即文六年「閏月不告朔」是也。   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孔曰:「時事君者多無禮,故以有禮者為諂。」   [疏]「子曰」至「諂也」。   ○正義曰:此章疾時臣事君多無禮也。言若有人事君盡其臣禮,謂「將順其美」及「善則稱君」之類,而無禮之人反以為諂佞也。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曰:「定公,魯君謚。時臣失禮,定公患之,故問之。」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疏]「定公問」至「以忠」。   ○正義曰:此章明君臣之禮也。「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者,定公,魯君也。時臣失禮,君不能使,定公患之,故問於孔子曰:「君之使臣,及臣之事君,當如之何也?」「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者,言禮可以安國家,定社稷,止由君不用禮,則臣不竭忠,故對曰:「君之使臣以禮,則臣必事君以忠也。」   ○注「孔曰」至「問之」。   ○正義曰:雲「定公,魯君謚」者,《魯世家》云:「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以敬王十一年即位。」《謚法》:「安民大慮曰定。」   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孔曰:「樂不至淫,哀不至傷,言其和也。」   [疏]「子曰」至「不傷」。正義曰:此章言正樂之和也。「《關雎》」者,《詩·國風·周南》首篇名,興后妃之德也。《詩序》云:「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是樂而不淫也。「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是哀而不傷也。樂不至淫,哀不至傷,言其正樂之和也。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孔曰:「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宰我不本其意,妄為之說,因周用栗,便雲使民戰慄。」子聞之,曰:「成事不說,包曰:「事已成,不可復解說。」遂事不諫,包曰:「事已遂,不可復諫止。」既往不咎。」包曰:「事已往,不可復追咎。孔子非宰我,故歷言此三者,欲使慎其後。」   [疏]「哀公」至「不咎」。   ○正義曰:此章明立社所用木也。「哀公問社於宰我」者,哀公,魯君也;社,五土之神也。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哀公未知其禮,故問於弟子宰我也。「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者,三代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故宰我舉之以對哀公也。但宰我不本其土宜之意,因周用栗,便妄為之說,曰周人以栗者,欲使其民戰慄故也。「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者,孔子聞宰我對哀公使民戰慄,知其非妄,無如之何,故曰:事已成,不可復解說也;事已遂,不可復諫止也;事已往,不可復追咎也。歷言此三者,以非之,欲使慎其後也。注「孔曰」至「戰慄」。   ○正義曰:雲「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者,以社者,五土之總神,故凡建邦立國,必立社也。夏都安邑,宜松;殷都亳,宜柏;周都豐鎬,宜栗。是各以其土所宜木也。謂用其木以為社主。張、包、周本以為哀公問主於宰我,先儒或以為宗廟主者,杜元凱、何休用之以解《春秋》,以為宗廟主,今所不取。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儉乎?」包曰:「或人見孔子小之,以為謂之大儉。」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包曰:「三歸,娶三姓女。婦人謂嫁曰歸。攝,猶兼也。禮,國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備職,非為儉。」「然則管仲知禮乎?」包曰:「或人以儉問,故答以安得儉。或人聞不儉,便謂為得禮。」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鄭曰:「反坫,反爵之坫,在兩楹之間。人君別內外於門,樹屏以蔽之。若與鄰國為好會,其獻酢之禮更酌,酌畢則各反爵於坫上。今管仲皆僭為之,如是,是不知禮。」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疏]「子曰」至「之禮」。   ○正義曰:此章言管仲僭禮也。「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者,管仲,齊大夫管夷吾也。孔子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儉乎」者,或人見孔子言管仲器小,以為謂其大儉,故問曰:「管氏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者,孔子答或人以管仲不儉之事也。婦人謂嫁曰歸。攝,猶兼也。焉,猶安也。禮,大夫雖有妾媵,嫡妻唯娶一姓。今管仲娶三姓之女,故曰有三歸。禮,國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雖得有家臣,不得每事立官,當使一官兼攝餘事。今管仲家臣備職,奢豪若此,安得為儉也?「然則管仲知禮乎」者,或人聞孔子言管仲不儉,便謂為得禮,故又問曰:「然則管仲是知禮之人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者,此孔子又為或人說管仲不知禮之事也。邦君,諸侯也。屏,謂之樹。人君別內外於門,樹屏以蔽塞之。大夫當以簾蔽其位耳。今管仲亦如人君,樹屏以塞門也。反坫,反爵之坫,在兩楹之間。人君與鄰國為好會,其獻酢之禮更酌,酌畢則各反爵於坫上。大夫則無之。今管仲亦有反爵之坫。僭濫如此,是不知禮也。「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者,孔子舉其僭禮於上,而以此言非之。孰,誰也。言若謂管氏而為知禮,更誰為不知禮!言唯管氏不知禮也。   ○注「包曰」至「為儉」。   ○正義曰:雲「婦人謂嫁曰歸」者,隱二年《公羊傳》文。何休曰:「婦人生以父母為家,嫁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明有三歸之道也。」   ○注「鄭曰」至「知禮」。   ○正義曰:雲「反坫,反爵之坫,在兩楹之間」者,以鄉飲酒是鄉大夫之禮,於房戶間,燕禮是燕已之臣子,故尊於東楹之西。若兩君相敵,則尊於兩楹間,故其坫在兩楹間也。雲「人君別內外於門,樹屏以蔽之」者,《釋宮》云:「屏謂之樹。」郭璞曰:「小牆當門中。」《郊特牲》云:「台門而旅樹。」鄭玄云:「此皆諸侯之禮也。」旅,道也。屏,謂之樹,樹所以蔽行道。管氏樹塞門,塞猶蔽也。禮,「天子外屏,諸侯內屏,大夫以簾,士以帷」是也。云:「若與鄰國為好會,其獻酢之禮更酌,酌畢則各反爵於坫上」者,熊氏云:「主君獻賓。賓筵前受爵,飲畢,反坫虛爵於坫上,於西階上拜。主人於阼階上答拜,賓於坫取爵,洗爵,酌,以酢主人。主人受爵,飲畢,反此虛爵於坫上。主人阼階上拜,賓答拜。」是賓主飲畢,反爵於坫上也。而雲「酌畢,各反爵於坫上」者,文不具耳,其實當飲畢。   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大師,樂官名。五音始奏,翕如,盛。從之,純如也,從讀曰縱,言五音既發,放縱盡其音聲。純如,和諧也。   皦如也,言其音節明也。繹如也,以成。」縱之,以純如、皦如、繹如言。樂始作翕如,而成於三。   [疏]「子語」至「以成」。   ○正義曰:此章明樂。「子語魯大師樂」者,大師,樂官名,猶《周禮》之大司樂也。於時魯國禮樂崩壞,故孔子以正樂之法語之,使知也。「曰:樂其可知也」者,言五者翕然盛也。翕,盛貌。如,皆語辭。「從之,純如也」者,從讀曰縱,謂放縱也。純,和也,言五音既發,放縱盡其音聲,純純和諧也。「皦如也」者,   皦,明也,言其音節分明也。「繹如也」者,言其音落繹然相續不絕也。「以成」者,言樂始作翕如,又縱之以純如、皦如、繹如,則正樂以之而成也。   儀封人請見,鄭曰:「儀,蓋衛邑。封人,官名。」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從者見之。包曰:「從者,弟子隨孔子行者,通使得見。」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孔曰:「語諸弟子言,何患於夫子聖德之將喪亡邪?天下之無道已久矣,極衰必盛。」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孔曰:「木鐸,施政教時所振也。言天將命孔子製作法度,以號令於天下。」   [疏]「儀封」至「木鐸」。   ○正義曰:此章明夫子之德,天將命之使其定禮樂也。「儀封人請見」,衛國儀邑典封疆之人請告於孔子從者欲見孔子也。「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者,此所請辭也。嘗,曾也。言往者有德之君子至於我斯地也,吾嘗得見之,未曾有不得見者也。「從者見之」者,從者,謂弟子隨孔子行者。既見其請,故為之紹介通使得見也。「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者,儀封人既請見夫子,出門乃語諸弟子曰:「二三子何須憂患於夫子聖德之將喪亡乎?」「天下之無道也久矣」者,此封人又說孔子聖德不喪之由也。言事不常一,盛必有衰,衰極必盛。今天下之衰亂無道亦已久矣,言拯弱興衰屬在夫子。「天將以夫子為木鐸」者,木鐸,金鈴木舌,施政教時所振也。言天將命孔子製作法度,以號令於天下,如木鐸以振文教也。   ○注「鄭曰儀蓋」至「官名」。   ○正義曰:雲「儀,蓋衛邑」者,以《左傳》「衛侯入於夷儀」,疑與此是一,故云「蓋衛邑」也。雲「封人,官名」者,《周禮》:「封人掌為畿封而樹之。」鄭玄云:「畿上有封,若今時界也。天子封人職典封疆,則知諸侯封人亦然也。《左傳》言潁谷封人,祭仲足為祭封人,宋高哀為蕭封人,此雲儀封人,皆以地名。封人蓋職典封疆,居在邊邑,潁谷、儀、祭皆是國之邊邑也。   ○注「包曰」至「得見」。   ○正義曰:雲「通使得見」者,見,謂為之紹介,使之見也。若《左傳》雲「乃見鱄設諸焉」,「齊豹見宗魯於公孟」亦然。   ○注「孔曰」至「天下」。   ○正義曰:雲「木鐸,施政教時所振也」者,禮有金鐸、木鐸、鐸是鈴也,其體以金為之,明舌有金、木之異,知木鐸,是木舌也。《周禮》教鼓人「以金鐸通鼓」。《大司馬》:「教振旅,兩司馬執鐸。」《明堂位》云:「振木鐸於朝。」是武事振金鐸,文事振木鐸。此雲「木鐸,施政教時所振」者,所以振文教是也。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孔曰:「《韶》,舜樂名,謂以聖德受禪,故盡善。」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孔曰:「《武》,武王樂也。以征伐取天下,故未盡善。」   [疏]「子謂」至「善也」。   ○正義曰:此章論《韶》、《武》之樂。「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者,《韶》,舜樂名。韶,紹也,德能紹堯,故樂名《韶》。言《韶》樂其聲及舞極盡其美,揖讓受禪,其聖德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者,《武》,周武王樂,以武得民心,故名樂曰《武》。言《武》樂音曲及舞容則盡極美矣,然以征伐取天下,不若揖讓而得,故其德未盡善也。   ○注「孔曰」至「盡善」。   ○正義曰:雲「《韶》,舜樂名」者,《樂記》云:「《韶》,繼也。」注云:「韶,紹也,言舜之道德繼紹於堯也。」《元命包》曰:「舜之時,民樂紹堯業。」其《書·益稷》云:「《蕭韶》九成,鳳皇來儀。」是《韶》為舜樂名也。雲「謂以聖德受禪,故盡善」者,《書序》云:「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將遜於位,讓於虞舜。」孔安國云:「若使攝,遂禪之。」禪即讓也。是以聖德受禪也。   ○注「孔曰」至「未盡善」。   ○正義曰:雲「《武》,武王樂也」者,《禮器》云:「樂也者,樂其所自成。」注云:「作樂者,緣民所樂於已之功。」然則以武王用武除暴,為天下所樂,故謂其樂為《武》樂。《武》樂為一代大事,故歷代皆稱「大」也。雲「以征伐取天下,故未盡善」者,以臣代君,雖曰應天順人,不若揖讓而受,故未盡善也。   子曰:「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疏]「子曰: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正義曰:此章總言禮意。居上位者寬則得眾,不寬則失於苛刻。凡為禮事在於莊敬,不敬則失於傲惰。親臨死喪當致其哀,不哀則失於和易。凡此三失,皆非禮意。人或若此不足可觀,故曰:「吾何以觀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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