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5-林夕寫給告別演唱會的三篇文章

(一)風不繼續吹 因為他在一生人最後-場演唱會上,唱到『風繼續吹』才終於忍不住眼淚,我便十分相信,這首歌和那段日子對他的意義和感情,是其他度身訂造的自傳式歌曲無法比擬的。 『風繼續吹』是張國榮第一隻廣受好評和注意的歌,然而磨劍多年應該及鋒而試破關了,卻竟然在十大中排第十一,當時落空的心情,不難想像他唱了『風繼續吹』。大紅曙光初現,然而或許正因他有過『風繼續吹』前前後後的經歷,特別認識到站在舞台上射燈下卻沒有人看見的苦楚,所以要在大紅的光芒中引退。 他在紅館所流的淚,成份複雜得難以形容,論理不可能不傷感,但這又是他自深思熟慮的決定。傷感之餘,卻又絕對美麗的。因為他以身作則,示範了見好則收的知足姿態,證明做公眾人物固然風光,但風光以外,做一些私下喜歡做的事,也是十分重要的。 那麼又應該值得高興才是。然而,肯走,因為看得通透,卻是悲壯而諷刺的行動,特別對娛樂中人來說。 正如他說:我如今走了,有一大班人陪我一同難過,我不想唱到有朝一日,走了也只得自己-個難過。 他不知道,這番話,令所有浮沉掙扎或紅或紫或黑的人一齊難過,因為,一語中的。 (二)哭 許多榮迷,或非榮迷都關心張國榮在告別演唱會上會不會哭?如果哭,又會在那首歌缺堤? 站在紅磡體育館中央,被一萬個自願購票入場的各路人馬包圍著,原先是陌生人,一下子像多了許多許多朋友,實在是眼淺的人難以抵擋的事。所以很多歌星首次開演唱會都會在最感動的剎那,流下淚來。後來的形勢,淚水積聚到洶湧的程度,有些人開始沒頂。疑心:咦,會不會故意?因為一哭定江山大有先例可援。 然而我又十分相信,假笑,是可以的。唱歌中途假哭嗚咽,難度卻此較高。有些演技會特別好,但頂多是對自己的情緒下意識不加抑制而已,或者,唱此歌此惰而想起彼物彼景,出動私伙感情經驗搭夠,即使如此,也不可以說是假哭。 至於張國榮告別演唱會,哭的理由更充份。不是第一次,是最後一次。真是新歡舊愛一次過。 事前我們兜口兜面問他:『你會忍得住不哭嗎?』他還很優悠地說:『忍得住,告別是我計劃已久的打算,是好事呀。』因為有卅三場的關係,如果眼淚延綿一個月,便又會有人說他假。說張國榮假,卻又很令人難以置信的,只嫌他太真太直。果然他是真的哭了。據考察所知,他在頭一段真有忍不住的時候,但後來便漸漸適應了那種氣氛那種情緒,淚也疏落了。 真是真。如果他一滴淚也流不出來,實是過於冷漠無情,如果他哭得機械化過份準確呢?又過於濫情。如今,大家看得出他也盡了力不讓自己哭,表現恰如其實,正如他在過場時所說的話。 而且,最後那晚,他唱哭了的歌,是『風繼續吹』,他最初成名的歌。 (三)熒光威力 其實無需要太多特別設計安悱,張國榮告別演唱會已經有足夠的內容讓人回味。因為那是真正的告別,不開口說話,單是那批歌的名單,由起步唱到起飛唱到最後絕後的一首,是一個藝人各階段各種風格最完整的檢閱。也不計這點了,提到設計花巧,什麼叫花巧呢?意指唱以外的吸引點吧?和唱片的分別吧?單單張國榮本人的舞姿,便已看得人目力透支,因充血過久原故,故也無需要太多其他花巧。問題是張國榮一心追求完美,少出一分力一點心都不自在,燈光效果非親臨現場者所能體會,有兩度驚喜倒可以寫出來。 1. 一曲既罷,忽見夜空(體育館天花)灑下萬點綠光,飄在身上,原來提得住的,是-支支微型犀利光哩。 2. 『明星』前奏一向,夜空果然隨現萬點星塵,原來是頂早布好了無數小小燈泡,為這首本來感染力極高的歌,打了-個殺死人的場景。 倒是張國榮在最後一場所說的話,比想像中少,原以為他會有很多很多故事要說。幸而這樣,不然又另外有人有話要說了,乘機曬命或看不開或宣傳綽頭之類。或許因為他有著水晶般明亮通透的眼光,一身高貴的傲氣,故特別易招風雨閑言。所以我在他唱完三十三場後才放心寫這些東西,不再怕有錦上添花搏兜生意的嫌疑,因為他真的從此告別樂壇了

1、忘不了 (1987)

第一次上張國榮家,他問我『無需要太多』唱得怎樣?

我說,當然好,氣若柔絲。高音一段激而沒有銳角。

你知道唱歌要有如柔絲效果,比吶喊更要氣力嗎?

在錄音室,他在錄一句超難度的高音,一take OK,他卻從錄音房喊出來,剛才是試咪而已,現在來個真的給你們吧。

出來的效果,讓我領會到吶喊與高昂而溫婉有甚麼分別。

『金枝玉葉』的『追』拿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主題曲,我在後台被問及對張國榮演繹的看法。

我回答四個字:舉重若輕。

此後,舉重若輕成為我創作、做人的座右銘。

一次我煞有介事問他:『我』國語版的闊字發音不太理想呀,怎辦?

當時碟已發,他只說:好,我改。

事後我不知道他用了甚麼辦法經過了甚麼困難可以令得新-批的版本改善了那闊字。

每個人都說他是完美主義者,沒有人知道個中的代價。

跟我商量『我』這首歌的時候,他只說,用一部電影中的對白:I am what I am來開場就可以了。他再問我:你知道我想寫甚麼?我說:知道。

就這樣,一字不易,有了我們的『我』。一首最張國榮的歌。

『我』是一個例外,其實我們從來沒有討論過每首歌該寫什麼,我覺得他可以蜻蜒就蜻蜓,左右手就左右手,兩個放任的人在一起,其實靠默契,不如說是心靈相通的同道人。

詞是寫給他,但詞中有他也有我。那的確是他的經歷與情感,但我的生命也好像已經連體,並非發生了甚麼事情所能分割。

我賠上過眼淚,但終於打敗了時間。

林夕在Cash頒獎禮上關於哥哥的致辭 林夕: Leslie是造物者的光榮,我覺得也是創作者的光榮。他是一個很執著但同時很包容的人。他令我覺得身為一個幫人度身訂造的裁縫原來可以 是很有滿足感的。因為與他合作,寫東西要很小心,但同時也很放心,因為只要想到一些想寫的題材,你就可以很放手地去寫,是Leslie告訴我什麼是信任的寶貴,是Leslie告訴我什麼叫人歌合一。在他的歌里我們可以發現原來聲音也可以有演技的。他可以是寧采臣,可以是程蝶衣,也可以是穿著高跟鞋、超長頭髮的一個中性的形象。也是Leslie告訴我原來做一個創作人最高的境界是性別是不存在的。只有達到雌雄同體的境界時,才能寫出一個比較寬廣和有血有肉的世界。也是Leslie告訴我在創作的溝通上,原來最好的狀態是無限高的要求但是零壓力,因為你可以隨心所欲地在歌詞的世界裡飛翔。有人說藝術的極致是音樂。Leslie告訴我們原來他的造手、造型,他的個人的學養,他的舉手投足都可以是音樂。因為我們在唱片里可以清清楚楚找到張國榮三個字。你不會認錯人,只此一家,別無分店。我想這也是所有歌手所有創作人一個終極的夢想。最後,Leslie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事物可以消失,但是事件,只有事件才可以永遠存在。他在流行音樂界留下了很多財富給我們。我相信是可以戰勝時間的。說到這裡,我覺得作為一個創作人僥倖的是我們也都同時可以在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有價值的東西。我想這也是我們需要寫得更好和視創作為我們的第二生命的唯一原因。我們多謝Leslie!把哀傷留給自己。林夕:十仔、十二少、旭仔、寧采臣、程蝶衣、何寶榮、哥哥、萬人迷、明星、風繼續吹的百領巾、紅色高跟鞋、探戈舞、自信、可親、酷、友善、傲、體 貼、細膩、狂野、纏綿、妖魅、磊落、精緻、憂鬱、柔情、瀟洒、執迷、隨和、理智、沉溺、直率、內向、飛揚、寵愛、紅、大熱、傳奇。文字已不足已表達我們這個品牌。 我們聽見的,我們看見的,我們一位的,我們認識的,我們幻想的,都已成為永恆的集體回憶。 這個孤獨少年成長的故事,力爭上遊的故事,鋒芒閃耀的故事,選擇平淡的生活或天生我才不忍浪費的故事。 如露如電如幻如花的張國榮在萬人注目下一直流動如風,他在萬人寵愛下乘風而去。散聚有時,風光無限。 感激完美主義者哥哥為我們吹遍千嬌百媚的風潮。 有空氣,就有風,風會繼續吹。

林夕眼裡的張國榮 有誰共鳴——以歌傳情

香港商業電台叱咤903何利利:有些感情,或許真的好像玻璃那麼容易破碎;但是,一直見證著八十年代影藝圈的輝煌,看著張國榮的努力和堅持的一群觀眾、樂迷,對這位聲色藝俱佳,敬業效業的藝人,投射的感情就一點都不脆弱,除了欣賞還有一種深切的懷念,他的歌聲到今天仍然陪伴著我們。林夕是哥哥生前的其中一位知己,今天他會在這裡和我們一起懷緬哥哥留在他回憶中的一些片斷,也和他說一聲happy birthday! 今天是9月12日,我是林夕,我想先祝哥哥生日快樂!我記得哥哥每年生日呢,說起來都好厲害的,有點大老倌的氣概,專門在一間超級豪華的酒店的一個宴會廳,鐵定的了,會把他所有的好朋友都請去。那時候的我比現在害羞,那些人除了牌搭子以外我又不是很認識,所以我一定要搜尋到一隻艇才可以。因為你知道啦,哥哥是萬人迷來的,那他生日很多人圍著他的。我這樣的小孩後輩,(沒資格/不能)走近他,只能是說聲生日快樂。 但哥哥是會照顧到每一桌的,所以後來多去幾次,我發現不用害怕的,遲早都會輪到我的。走過來和你聊一下天,很開心的!我記得有一年,他喝醉了。哇,整個人所說的話好刺激的,論盡這個樂壇和媒體的不好處。不過這些我不敢再複述,不敢代為複述。他這個人真是大膽到什麼都敢說出來的。我當時就勸他:「哇,你在這裡說好了,你喝多了說說就算了,千萬不要率性而為,小心啊!」

哥哥說:「我還有什麼要怕,要小心的?!」

那時他是喝醉了,當然說不用怕不小心。這個世界,真的是要小心的。你醉酒清醒過來的時候,出去對付那些記者的時候,不用太大膽啊。

生日會是沒有dress coat的,不過我知道那是哥哥的生日會,我就盡量尊重他和我的交情,所以我沒有穿得特別漂亮地去。至於哥哥自己呢,就穿得漂亮得不行。如果他不穿成這樣,可能會更加漂亮呢!

我第一次認識哥哥,很多謝倪震做的介紹——所以我才跟倪震這麼好,主要目的是為了張國榮。 那時反而不是我去他家拜侯他(哥哥),因為他不是老人家,我才是老人家,他來拜侯我的。當時我在屋子裡迎接他,那天是星期天下午,我這裡不是在誇張。大家在戲裡看得多了這樣的鏡頭,他的戲看得多了,類似的那些姿勢,原來真的象真人一樣:一部紅色的BENZ跑車,敞蓬的,他一個人開,fung的一聲就停在樓下。這個鏡頭,我這輩子都記得,太帥了,竟帥成這個樣子。上樓進到我的屋子裡,看見就說「嘩,你的屋子這麼「小」,我說「小是小點」,他就說「不對,房子小成這個樣子,怎麼住啊」。那個時候我才覺得房子小,所以我有點怨恨他,為什麼你要提醒我呢,房子真的是很小,很難放得下東西,可能那個時候我還沒有那麼多東西。

然後我去了他家,就發現,嘩,好大啊!他的那個房子,現在不怕說(地址)了,在淺水灣保華大廈,是一個三複式,覺得好大啊!其實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發覺有一件事很好笑。就是看樓盤是我的習慣,這個習慣都是因為張國榮(的緣故)養成的。回頭看保華大廈,其實是為了什麼呢?其實是為了去住一住哥哥住過的大廈,其實是有那麼一點……。之後我再去看保華大廈,又覺得不是很大的樣子,證明人是會長大的。

其實我對於屋子環境要漂亮,或者家私,對生活的要求,一切美藝的培養,好多都是從哥哥那裡來的。

我第一首幫哥哥填的歌是《妄想》。現在回來聽,不如不要聽,因為填得實在太差了,但那時我很開心,很儘力,當時我實在未成熟,不懂得如何寫一首可以叫喊的歌,不懂得哪裡要跳出來,尤其是快歌,「太妄想」這樣,我現在有的知識知道,那個「妄」字的鼻音是不適合去叫喊的,但當時聽又不覺得,唱得很好啊,「太妄想」這樣。他第一首找我的就是這一首,不記得是歐丁玉還是他早我寫,我不知道為什麼,《妄想》寫得這麼不理想,真的是我的妄想來的,但為什麼他會再找我寫第二首歌《無需要太多》,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

第二首就成熟了點,那年已經是1987年年底,《無需要太多》,我覺得自己成熟了點,可能那時的我已經了解真正的感情是什麼。

我很記得有一個訪問,就是當年《追》獲得香港金像獎最佳電影主題曲,接受訪問,有記者問我:「覺得哥哥唱得怎麼樣?」我不知道,也沒有想過,我這個人平時不怎麼想東西,我就說,突然就說四個字,這四個字真是天賜,就是「舉重若輕」。許多年之後,在另一篇文章寫過,「唱歌若唱到舉重若輕是非常難的」。「舉重若輕」是說你要很用力去做一樣事情,但你卻能讓別人覺得你沒有用力,這是最難的。在唱歌方面也是一樣,其實沒有多少人知道,唱氣音比唱真聲叫喊出來的效果還要消耗氣力。「無需要太多」凡是高音位都是氣若柔絲,氣若柔絲得來又不是完全軟綿綿的,我由此認識到吶喊與激昂的分別,激昂不一定需要叫啊喊啊的唱。

《無需要太多》之後,我就覺得張國榮會充分信任我了,因為他說很喜歡,既然很喜歡就行了,又可以去拜訪他的淺水灣豪宅,所以我就開始很放肆,我這個人有個很「衰」的地方,一放肆,就會為所欲為,可以交出最好的作品。

但其實很可惜,《無需要太多》合作之後,跟著下來,同他合作已經到了《側面》,寫完《側面》,收到一個消息,讓我很不開心,就是他要退休了,更不開心的是:你要退休都不告訴我,是怎麼把我當朋友的呢?

我在他的退休演唱會,聽到他唱《明星》的時候,就哭得很厲害,我哭的時候是覺得為什麼無端端好好的,這麼年輕,33歲,33場,為什麼要砌到這麼齊整整的,我覺得不需要這樣,既然唱得這麼好,為什麼要這麼做(退休)呢

倪震開車接我離開,在車裡,他說「別哭啦,別哭啦!」但倪震還在車裡還播著他退休之前翻唱別人的歌那張唱片(SALUTE大碟)里的《明星》,明擺著是捉弄我嘛!

其實我在那個時候都很明白一個人要在他最高峰的時候how to step down beautifully,是很艱難的決定,我一直都知道他想做出一個山口百惠的決定,但對我來說,我是不同意的。

幸而哥哥是一個藝術家,其實也不是沒有人叫我不如封筆不要寫詞了,下台下得漂亮,趁最高峰的時候下去。我的反駁是,作為一個藝術家,他一定會做到死為止的,或做到連自己都覺得沒能力為止。

幸而哥哥真的是一個藝術家,他真的喜歡唱歌,他真的喜歡舞台,所以他不介意再出來唱歌。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說他「姣婆唔守得寡(耐不住寂寞)」,如果我知道是誰講的,我會一輩子追殺他,因為他完全不明白什麼是藝術。

張國榮是一個完美主義者,做每一件事都一絲不苟,為了拍好一個MV,帶了30多套衣服去試造型,為了對藝術的堅持,有一次更加因為一些傳媒的井底之蛙態度而大發雷霆。

選一個形容詞形容哥哥,我同大家一樣,一定跳不開(那些詞),因為真人都是一樣:「公子哥兒」,「十二少」!

我見他有一次真是很生氣,生氣到……啊,「公子哥兒」又不會憤怒成那個樣子,他做大熱演唱會的時候,我覺得他的大熱演唱會,是一個劃時代的演唱會,他披很長的頭髮,紅色高跟鞋(林夕可能混淆了97、2000兩個演唱會),唱大熱的時候,下邊有一大大的風扇,將頭髮吹起,他生氣在大多數傳媒的評語都是衣服「妖」。「妖」那時已經不是一個罪來的,說他太過什麼了。他在心裡憋了很久,終於有一次在我面前發了出來,「這些這樣的媒體……」,他罵得很厲害,後來終於接受了我建議的另一本比較中肯的雜誌的訪問,然後他說:「如果再這樣搞下去,香港不會懂得欣賞一些藝人做的東西,我自己不要緊,我今天做的東西,能有多大膽,我請了一個外國的名設計師來,你來這麼寫,弄得那位名設計師放話說以後不幫香港藝人設計啦!其實是香港的損失。」媒體只會破壞,不懂得欣賞的時候,只懂得阻止我們的進步,或甚至會出現一個流行音樂界的梅蘭芳(的可能)。

當時做《紅》這張碟的時候,我是完全沒有意識過,有首歌,原來是哥哥的歌迷很喜歡的。在卡拉OK很多人唱的,我認識的一個朋友每次去都要唱這首歌,都不是不煩的,就是《怪你過分美麗》。為什麼我要填這個題目呢,就是到我寫個hood line哆哆 哆啦 哆啦,我已經想到這幾個字,因為我實在是真心的,真的怪他過分美麗,哪裡有人這麼漂亮的,黃霑贊張國榮「眉目如畫」,黃霑的朋友,所謂「贊人無一漏網」的倪匡,同樣贊他「眉目如畫」,兩大高人都贊他「眉目如畫」,我怎麼就不能寫一個更加厲害的《怪你過分美麗》?

香港的人口據聞有百分之一是同性戀,但是有幾個藝人明說自己是同性戀?我問過哥哥為什麼你不勇敢地走出來,外國的Elton John都這樣啦,還很風騷地帶很多不同顏色的眼鏡,比蘇永康還多,但他回答我:「我不喜歡在記者逼問之下說出來,我自有我的分寸!」我有次看他的演唱會,他公開送《月亮代表我的心》給Daffy,我真是又看到哭起來,雖然要我哭其實不難,但是我的眼淚其實就不是那麼廉價,但是那次呢,哭得比我想像只中更厲害。

我覺得一個藝人從衣櫃里走出來,在香港有沒有勇氣呢?有,更從衣櫃走出來的市民或普羅百姓,那當然有啦!問題是,哥哥由衣櫃走出來,拖著Daffy的手走出來,其實他已經示範了一對最完美的情人。能得到大家都祝福的,是很少有的,而事後得到的反應,是很多歌迷都祝福他們,甚至普通市民,我不知道他們對性趨向的看法如何,但是他們都祝福的時候,我覺得哥哥這個勇敢的行為,其實可能間接造就了很多gay couple有膽量面對群眾,同有膽量面對家人。

我曾經試過同張國榮錄音,他錄了兩三次之後就說可以了,當時我沒有什麼經驗,其實是有,有一點,但沒試過同張國榮這樣的巨星,以前多數同那些不是很懂唱歌的人錄,他錄了兩三次就說可以了,這麼快就收工,很難下台的!(既然)已經訂了(錄音室),我就說不如試一下有沒有其他的方式,他就說「這個就是好的啦,再錄下去,就不同啦,你要多少都有」,因為他已經做過功課了。

另外有一次,Alvin(應該是梁榮峻)幫他錄音,我就去看他錄音,有一句很高音,真是很高音,我記得是高音「so」來的,要喊的,Alvin就說要轉一下key,結果他進去說試一下,一聲,Alvin就很開心,嘩,可以喔,甚至這個就已經可以用了!他(哥哥)走出來就說「這個當然不行啦,試的又怎麼可以呢,這次來個真的給你看一下啦!」然後他又進去再試,果然那句又真的能喊出來,到了那個音,的確效果對比很明顯。那首歌叫做《Dreaming》。 我這輩子最光榮的一件事是幫張國榮寫了一首割,名字叫《我》,有廣東版,有國語版,國語版還可以傳到內地呢。這首歌很好笑的,這首歌只有一個交代:「喂,你有沒有看過一齣戲,叫作《假鳳虛凰》沒有?」我說看過,怎麼?「意思就是"I am what I am』」。我說「這樣啊,好,你等我來啦」「你知不知道寫什麼啊?」「哦,你想寫gay吖嘛!知道你威風,很驕傲的!行,象你一樣驕傲!」寫完之後,他很喜歡,很喜歡!我不是有自卑感的人,但是他實在是一個太巨的星了。後來有個訪問中他講收到我的歌詞,很開心。他覺得很光榮,這一輩子認識到我這個知心的朋友,我看完,那個時候他已經走了,我看完之後,我那個時候才很有把握,他的確當我是一個朋友!

在這裡, 我要同大家分享我為leslie 做的最後一件事。就系再寫下一些文字: 「文字已不足表達我們這個名牌, 我們聽見的, 我們看見的, 我們認識的, 我們以為的, 我們幻想的, 都已經成為永恆的集體回憶. 這是一個孤獨少年成長的故事, 力爭上遊的故事, 鋒芒閃耀的故事,選擇平靜生活或天生我才不忍浪費的矛盾故事。如露如電、如幻如花的張國榮,在萬人注目下一直流動如風。散聚有時,風光無限。感激完美主義者哥哥為我們吹遍千嬌百媚的風潮。有空氣就會有風,風會繼續吹。」   此時此刻, 有誰共鳴!

  4月1日之後-2003.4.22發表於南方都市報  十幾年來,我都活在負債的狀態中,總是欠欠欠,欠這個那個歌手的歌詞。   多慶幸這次沒有。在張國榮最後一張專輯灌錄過程中,分給我的詞,我都寫完了。從1995年他復出樂壇開始,我替他打造了大量不同風格的歌詞,飛揚、纏綿、妖媚、憂鬱、沉溺、喜悅、悲傷,轉眼8年,至此畫上了句號。   可遺憾的是,在最後的五首歌的歌詞里,我依然按以往路線在感情世界中唱遊,並沒有寫下一些心靈雞湯式的歌詞。監製曾經提醒我,別寫太悲的東西,我也沒特別放在心上,忽略了當時他心境上的需要。   我忽然很內疚,寫下了那麼多勾引聽眾眼淚的歌詞,究竟對這個世界有什麼意義?   羅蘭巴特在「戀人絮語」的名句:「眼淚的存在,是為了證明悲傷不是一場幻覺。」但讓我證明了失戀的真實,對聽眾又有沒有幫助?如果發泄真有療效,我更希望將來可以將功補過,在每首傷感的情歌升華出快樂的力量。這是4月1日後我最大的啟悟。   物件會消失,事件卻永存。特別是音樂,特別是歌詞,母帶完成,發片之後,要修改已來不及。   我會警惕自己,往後無論如何匆忙,都不可以寫下讓自己事後後悔的歌詞。因為生命無常,音樂的生命卻無限。我們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流動中的片段成為定格,只能重溫,不容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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