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你老公的女人,是我!」
一個家庭
只有一個女主人
昨晚接到朋友電話,她在那頭泣不成聲。
「大路給我煎了個雞蛋,婆婆本來都睡了,一聽到廚房有動靜,就急急忙忙跑出來,指著鼻子來罵我。」
大路是朋友的丈夫。朋友懷著孕,每到深夜就肚子餓得慌,大路疼老婆,偶爾會親自下廚給她做宵夜,但沒想到這個舉動,引發了劇烈的婆媳矛盾。
「這都幾點了,還給不給人睡覺?哪有那麼嬌氣,大半夜地吃什麼雞蛋?」婆婆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數落完朋友就開始數落大路:「我都跟你說了多少次了,男人不能下廚房的,會晦氣的。」
朋友一下就懵住了,別說她還懷著孕,就是沒懷孕,叫丈夫煎個雞蛋怎麼了?自己兒子下一次廚就晦氣,那她天天下廚呢?
她實在委屈不過,就申辯了兩句:「我今天胎動得厲害,讓他下廚怎麼了?」
婆婆更來氣了,站起來就往她跟前湊。
大路一看架勢不對,趕緊攔在中間:「媽,你們都是我的親人,何必這樣為難我?」
誰知婆婆直接嚷了起來:「她算什麼你的親人?我才是最愛你的人,這個女人才來家裡幾年啊,你給她臉幹什麼?」
這也不是朋友第一次跟婆婆爆發矛盾。
有一回,大路從外地出差回來,給她和婆婆各帶了一條項鏈,婆婆一問價錢,原本還笑意盈盈的臉,一下子拉得老長,把首飾盒往桌上一砸:「怪不得人家說娶了媳婦忘了娘!」
大路給妻子買的項鏈,一千多,給媽媽買的項鏈,八百多。同一家店,同一個品牌,只是年輕人的款式比較花哨,工藝費貴了幾百塊。
朋友說:「她就是見不得大路對我好,變著法的要在兒子跟前爭寵。」
事實上,見不得兒子對媳婦好,是很大一部分中國式母親的通病。
母親們往往分不清親子關係的界限在哪,習慣於把孩子當做自己的私有財產,小時候偷看孩子的日記,不允許孩子有隱私,等孩子長大了,就橫加干涉孩子的婚姻,就連說辭都一模一樣:「我是你媽,怎麼就不能為你做主了?」
我是你媽,怎麼就不能為你做主了?
那個學校離家近,你不喜歡也得去。
那個女人我看不順眼,你再喜歡也不能要。
那份工作在外地,你走了我怎麼辦?
她們的一生,都如同一隻鬥雞,時刻豎起翎毛來,一見到方圓五里內出現危機,就要揮舞著翅膀衝上去,把對方咬得頭破血流。
「我還不是為你好?」所有母親都這麼說。
可是,真的是為你好嗎?
我認識一個哥們,談了三個女朋友,都被母親趕跑了,最牛逼的一次,因為兒子商量著跟女友搬出去,搬起凳子就往女孩子頭上砸去。
如今這哥們三十幾歲了,也不敢再找女朋友了,脾氣變得越來越怪癖,動不動就跟人吵架。
所以,為你好,就是毀掉你的愛好,毀掉你的事業,毀掉你的婚姻,再毀掉你的人生嗎?
武志紅老師說:「父母對孩子的強烈需求,特別是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共生需求,會導致孩子的生命力被絞殺。」
一個母親自私的控制欲,破壞力到底有多大?
就像我的朋友,她跟丈夫原本可以擁有幸福的生活,可是婆婆這麼一鬧,她有了怨言,丈夫做著夾心餅乾,婆媳動不動就吵得不可開交,家裡永遠瀰漫著硝煙……
再往壞了講,假設朋友和丈夫的婚姻真的出現了裂痕,婆婆一定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才是最愛你的人。」不,如果你真的愛他,不會讓他夾在兩個女人中間,做受氣包,做夾心餅,做吃力不討好的和事佬。
如果這就是愛,那你的愛未免太自私,自私得不允許你最愛的人擁有幸福。
而妻子是什麼?
妻子是伴侶,是法定意義上與一個男人終生為伴的人。
我登記領證的那天,曾跟老梁開玩笑:「從今往後,我就是你生命中第二重要的女人了。」
老梁花言巧語道:「不,你是最重要的女人。」
雖然我知道,我和他媽一起掉進水裡,他還是會義無反顧地先救他媽。但是他拎得清,以後要跟他朝夕相處、生兒育女的人,只能是我。
而不管是他,還是我婆婆,都非常明確家庭生活的界限和各自扮演的角色。婆婆從不曾干涉過我們的家庭生活,大到買車買房,小到買菜做飯。
我當著她的面罵過老梁,也經常使喚老梁幹活,她從來都是站在我這邊,以至於老梁無時無刻不在挑破離間,生怕我們聯合起來對抗他。
一個拎得清的長輩會懂得,從我們結婚的那天起,就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我才是這個家庭唯一的女主人。
正因為她對我的尊重,我才愈發地尊重她,打心眼裡叫她一聲「媽」。
你看,人和人的交往,從來都是以心換心。
沒有人搶了你兒子,是別人家的女兒,給你做了女兒。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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