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雙非兒童」的特殊教育與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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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管理

跨境「雙非兒童」的特殊教育與康復

劉玉瓊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香港999077)

[摘要]需要特殊教育的「雙非兒童」在以往有關跨境學童和家庭的研究中,一直備受忽略。以一項定性研究為基礎,通過對「雙非父母」的訪談,探討雙非兒童中患有自閉症、唐氏綜合症等發育障礙的特殊兒童跨境求學就醫所引發的個人和家庭適應問題。研究發現孩子在香港能獲得較有效和全面的訓練支持,環境對殘疾人的歧視也較低;另一方面,孩子跨境就醫求學,會對父母乃至整個家庭帶來很大壓力,甚至造成家庭兩地分居,還要面對香港社會的負面評論。建議內地與香港政府在政策及服務上攜手合作,協助這些家庭解決因特殊兒童引發的家庭適應問題和壓力,並促進兩地的特殊教育交流。

[關鍵詞]雙非兒童;特殊教育;特殊兒童;跨境生活;家庭為本;社會福利

Abstract:Thenon-nativechildrenwhoneedspecialeducationhavebeenneglectedinthepreviousresearchofcrossborderschoolchildrenandfamilies.Basedonaqualitativeresearchandinterviewswithnon-nativeparents,thepaperresearchesonsomeindividualandfamilialadaptingproblemscausedbythenon-nativechildrenwhosufferautismorDown』sSyndrome.ItisfoundthatchildrencanreceivemoreeffectiveandthoroughtreatmentandsupportinHK,anddiscriminationtowardsthemisless,andthatcrossbordereducationcanbringaboutgreatburdentothewholefamilyandevenfamilyseparationandnegativepublicvoice.TheauthorsuggeststhatMainlandandHKgovernmentcorporateinpolicymakingandserviceprovidinginordertocopewiththoseproblemsandpromoteeducationalexchangeontheissue.

Keywords:non-nativechildren;specialeducation;exceptionalchildren;crossborderlife;family-oriented;socialwelfare

「雙非兒童」是指內地孕婦在香港所生的孩子,而父母雙方皆非香港居民。「雙非兒童」的現象源於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裁定在港出生、而父母均為內地居民的庄豐源享有香港居留權[1]。自此,《基本法》第24條有關中國公民在港出生的子女享有永久居港權的規定,適用於非香港居民的中國公民在港所生子女。2003年推行的內地居民來港「自由行」政策,使得內地孕婦赴港產子更加方便,「雙非兒童」的數量也因此日益增加。2001至2011十年間,每年出生的「雙非嬰兒」數量從620名飆升至35736名[2],激增超過50倍,佔全港出生嬰兒數量的比例從1.3%上升至37.4%。赴港產子的內地孕婦來源也從廣東、福建等地擴展至北京、上海等距離香港較遠的城市[3]。

面對跨境產婦數量急升帶來的問題和本地社會的反對聲音,香港公立醫院曾多次暫停非本地婦女的產科預約,最終特區政府於2012年4月正式宣布,自2013年起香港醫院停止接受丈夫不是香港居民的非本地婦女的產科預約。縱覽2002—2012年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兒」數量,總數已超過20萬,佔香港整體出生人口26%,數據見表1,他們的成長適應問題不容忽視。

表1 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兒」數量

年份全港活產嬰兒數目(人)其中內地女性(其配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嬰兒數量(人)199852977458(0.8%)199951281559(1.1%)200054134709(1.3%)200148219620(1.3%)2002482091250(2.6%)2003469652070(4.4%)2004497964102(8.2%)2005570989273(16.2%)20066562616044(24.4%)20077087518816(26.5%)20087882225269(32.1%)20098209529766(36.3%)20108858432653(36.9%)20119545135736(37.4%)20129155826715(29.2%)201357084790(1.4%)201462305823(1.3%)總數1101079205653(18.7%)

說明:數據源來源於香港政府統計處[4]。

一、有關「雙非兒童」的研究

過往的研究大部分都將「雙非兒童」歸類到「跨境學童」「跨境家庭」或「內地孕婦在港所生子女之中」,這些「跨境學童和家庭」還包括了父親為香港居民的「單非兒童」[5-9]。研究發現不少學童自小學甚至幼兒園就已開始跨境上學;學童上學的交通時間一般都很長,因放學後要趕回內地,沒有太多機會參加課外活動[6]15,不少內地母親們為了照顧孩子而成為經常的跨境往返者[5]。研究顯示,大部分學童在香港就學的經驗大致正面,無論父母及學童都欣賞香港的教育制度和質量,學童在學校也很少受到歧視[6]13。但他們對香港的認識僅限於過境和在學校的感受,缺乏整體性的香港實際生活的經驗[8]160。加之對繁體字不熟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學童的學習經歷[7]。除此之外,跨境學童亦面臨雙重身份認同和兩地歸屬感的問題[8]165。

針對「雙非兒童」,研究發現來港產子的內地父母大部分為高學歷、高職位的人士,屬於城市中等或以上階層居民,來港產子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規避中國的生育政策[10-11]。有內地學者引用「家庭策略」的概念,指出內地孕婦赴港產子是因兩地福利資源有差異,為了謀求家庭的最大利益而作出的選擇,但卻可能導致家庭成員因持有不同的居民身份和社會地位,而使家庭關係變得更為複雜[10]。

也有學者從政策及資源爭奪的角度,剖析了兩地政府排外性的人口政策令這些兒童及家庭處於夾縫之中。首先,香港特區政府以高消費水平向內地家庭輸出醫療產業和居港權,但卻未有就這些兒童回港及其衍生的影響做出具體規劃,從而使「雙非兒童」無端陷入與本港兒童的資源爭奪之中,成為不受歡迎的入侵者。而內地實施單一戶籍制度,兒童一旦擁有居港權,即會喪失在內地享有的社會及政治權利,兒童須以港澳居民的身份去購買服務,教育方面亦與港澳學生等同[12]。自2012年9月起,深圳市政府實行公立小學不收港澳生的政策,「雙非兒童」自此失去合法在內地公立學校上學的選擇,不得不加入到私立學校激烈的學位競爭之中。由此可見,無論在香港或是內地,這些兒童都被置於一個「他者」或「非本地人」的身份[13]。

以上文獻回顧顯示專門針對「雙非兒童」的研究和分析並不多,更是從未探討過其中患有自閉症、唐氏綜合症等發育障礙的特殊兒童的境況,除了一般「跨境家庭」的適應事項之外,這些特殊兒童和他們的家庭需要面對哪些困難和挑戰?以下會根據一項定性研究的結果進行討論。

二、研究方法及受訪者背景資料

研究是以個別的深入訪談搜集相關數據,受訪對象是「特殊雙非兒童」的父母,招募方法是通過為這些兒童提供訓練的社會服務機構及幼兒學校的轉介,由老師或社工向合適的父母介紹有關研究,在獲得父母書面同意後,進行錄音訪問,然後再將錄音轉譯為文字記錄以作分析及報告之用,為保護受訪者隱私,所有文字記錄和報告,均以數字替代父母名字。

訪談在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期間進行,共有18位雙非父母參加,當中只有一位父親,其餘都是母親;有一位母親在港出生的兩個兒子都是特殊兒童;只有一名特殊雙非兒童是女孩,其他全部是男孩。孩子的年齡由2歲至7歲半,患有自閉症及發展遲緩的各6位、患有唐氏綜合症(內地稱為21三體綜合症)的5位、患有腦癱瘓或大腦麻痹的2位、肢體傷殘的1位。其中有11位為第2胎、6位為第1胎、另外2位為第3胎,這些家庭大部分來自深圳。有關數據請參考表2。

表2 受訪父母背景資料

父母編號受訪父母特殊兒童基本情況特殊兒童在家排行及兄弟姐妹基本情況常住地區01母親男/自閉症、5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兒子,已17歲)深圳02母親男/唐氏綜合症、6歲半第一胎(已向政府登記,可生第二胎)深圳03母親男/腦癱瘓、6歲第一胎深圳

續表2

父母編號受訪父母特殊兒童基本情況特殊兒童在家排行及兄弟姐妹基本情況常住地區04父親男/自閉症、4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兒,農村戶籍,如果孩子相隔五年可以再生一個)福建05母親男/發展遲緩、4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兒、初三)深圳06母親男/唐氏綜合症、2歲第一胎(非婚生子)深圳07母親男/唐氏綜合症、4歲半第二胎(第一胎是兒子、17歲高一)清遠08母親男/唐氏綜合症+神經腦細胞瘤、7歲半第一胎福建19母親男/發展遲緩、4歲半第一胎深圳10母親男/發展遲緩、5歲半男/肢體傷殘、2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兒子、13歲)第三胎福建11母親男/發展遲緩、4歲半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兒、7歲)深圳12母親男/發展遲緩、3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兒、5歲)深圳13母親男/自閉症、5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兒、12歲)深圳14母親男/自閉症、7歲第三胎(第二、四、五胎都在香港生)汕尾15母親男/大腦麻痹、5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兒、15歲)深圳16母親男/發展遲緩、4歲半第二胎(第一胎是兒子、13歲)深圳17母親男/自閉症、5歲第一胎(不會再生,因心力交瘁)深圳18母親女/自閉症、6歲第二胎(第一胎是兒子、11歲)深圳

三、研究結果與發現

(一)來港產子的原因

與以往的研究結果一致,大部分的父母都是為了規避內地的生育政策,其中包括非婚生子和超生的情況,也有不少父母選擇第一胎就赴港產子。一旦有子女在香港出生,其餘的孩子也都會在香港出生,有父母表示這是對子女的公平。除了教育及醫療質量、方便出國這些誘因之外,也有受風氣的影響,在香港鄰近地區,赴港產子在當時已被普遍仿效。此外,有直系親屬在香港,方便孩子赴港後的照顧,也是一種誘因。

「丈夫的媽媽和自己媽媽都建議我來香港生孩子……05年那時,很多人到香港生孩子,我伯父的大女兒和3個兒子全都在香港出生。」(母親08)

「懷上孩子就已經決定到香港來生了,也是一種趨勢吧……就是有一種環境、身邊有一種趨勢這樣去選擇……說實話沒有考慮太多。」(母親11)

「孩子的祖父母在香港,他們建議到香港這邊生……最初的打算是有祖父祖母可以照顧。」(母親09)

「因為有親戚在香港,當初是因這想法才會過來香港生孩子。」(母親16)

對內地一些社會情況的不滿:包括受訪者認為內地有貪污的情況和太靠關係而導致的不公平等,也是推動因素。

「首先,(我)不認同內地貪污狀況…很腐敗,我很不認同。」(母親02)

「最主要是不公平,即很多事情都要靠關係,入大學、找工作等。」(母親17)

(二)赴港生育特殊兒童:既是不幸也是幸運

與一般特殊兒童的父母一樣,起初大部分受訪者對孩子的特殊狀況難以接受,雖然無奈,但都表示一步一步慢慢接受,並沒有因此而離棄孩子。

「當時我不想去(為特殊兒童專設的服務機構)……心裡好像不太舒服,是否要帶他去這些地方,這是一個很長的心路歷程。」(母親05)

「其實說實話也是一步一步地在……在承受……(從)過去的一種不懂,到慢慢地懂和接受……生活也是慢慢地去接受和變化……所以我就覺得心情還是以一種平穩的態度去接受了。」(母親11)

特殊兒童雖然不幸,但不少父母都慶幸孩子是在香港出生,可以使用香港的服務。相比之下,內地的支持服務仍未成熟,而且費用高昂;同時對這些兒童的歧視也很嚴重。

「如果生在內地就死定了,因為找不到需要的資源和支持去幫他。那如果你自己有錢,可以找私家學校私家老師來幫他,但你如果是窮人(就不同了)。很慶幸他們兩個是生在香港,真幸運。」(母親10)

「特殊學校都是香港好些,內地的……仍未夠成熟……這邊教學肯定比內地好。」(母親14)

「這類小孩在大陸幼兒園是不被接受的……老師是顧全局的,你在那裡發脾氣,那就帶你到別的房間……老師要先教其他大眾學生,而忽略了你,你是永遠學不到東西的。」(母親18)

「香港的歧視少一些……在內地會被人歧視。」(母親08)

(三)跨境生活之苦

雖然孩子能夠在香港得到更好的支持和訓練,但他們的特殊情況卻也給父母帶來特殊的壓力。首先孩子的情況打亂了家庭原本的計劃,就算孩子仍未入學,也需要不斷赴港接受各種評估和治療。

「以前……打算讓他在大陸讀書,待他長大……我們包一部車,一個月五百塊錢……會送你到學校……可以到香港讀一年級。」(父親04)

「本來打算一家人可以一起,在深圳讀書沒有那麼累人……但是現在沒有可能,為了兩個孩子。小兒子是肢體傷殘,都不知道是否可以和哥哥同校。」(母親10)

「沒有辦法……如果他是正常小朋友呢,我並不打算送他過來香港」(母親13)

特殊兒童難以與其他跨境學童一起自行排隊過關,需要專人照顧,因此校車不肯接載這些孩子。因為只有直系親屬才可陪孩子過關,很難找人幫忙,所以受訪父母要和孩子一起兩地往返,不單孩子飽受舟車之苦,父母也同樣覺得身心疲累。

「一般學校都有校車接送,可以(接送)去到關口,那些公司(不為我們提供關口接送服務)可能是覺得做不過(做不了)……聽聞有家長請人接送孩子過關,但親戚都是要直屬的,堂親也不可以。」(母親12)

「(由)清遠(出發),過廣州就(一)個多鐘頭車程,過羅湖再搭火車到香港,到羅湖已要三個多小時,帶著孩子再加三小時車程,其實真的很累人。」(母親07)

他們特別提到過關難的問題,因內地關口無障礙通道設施不足,而香港過關的要求嚴格,要有足夠的證明文件才可以走港人通道,而且一個孩子只能帶一個成人通過,否則父母只能用內地居民通道,輪候時間很長,一旦超越孩子的耐性,容易出亂子。此外,非深圳戶藉居民要三個月續證一次,也帶來不便。

「我是在默林關關口,很大很闊,我每一次都要罵,因為我每次過都要抬嬰兒車,為什不可以加建一道小陡梯(無障礙通道)讓我把嬰兒車推上去,方便我們一下?」(母親12)

「我背著他過關很辛苦,因為內地沒有輪椅車給你上(用)」(母親15)

「要出示什麼什麼證件,才讓你通過,未能出示有關證件便要排隊。」(母親02)

「過關試過有一次孩子不見了,他撞倒人,給人家責罵,又爬欄杆又亂搞大門。」(母親05)

「每三個月要回鄉下一次,要帶著孩子回鄉辦理證件,每次要請十幾天假才可以,很麻煩。」(母親09)

因路程太遠,父母把孩子送到學校之後,會留在香港等孩子下課,然後一同回家。在本研究中,這些等候的全都是母親,她們共同的感受是:「沒有私人時間,時間都給了孩子」。因為不是香港居民,她們不可以在港工作,也沒資格參與社區活動或興趣班,除了參與孩子的訓練之外,其他時間只能在公園或商場遊盪。

「有六七個小時在香港,大家無事可做。」(母親07)

「他上課時間,(我)沒有什麼可做,感覺自己能力被廢掉了。」(母親11)

(四)孩子跨境就學就醫對家庭的影響

父母陪伴孩子跨境就學就醫,也影響了家人相聚的時間,以及對其他家人的照顧。

「大家溝通的時間都減少了,辛苦又會容易有脾氣,爸爸又覺得壓力好大,每日都要幫忙買菜煮飯。」(母親16)

「大兒子寄宿,沒法照顧他……我來了香港,爺爺奶奶一樣沒有人照顧。」(母親07)

「老人家都會有病痛,仍要他兼顧孩子的照顧,心裡很不舒服。」(母親13)

有兩位受訪母親為免孩子疲累之苦,在香港租房居住,而另外兩位亦有此打算。家人分兩地居住既要忍受分離之苦,又要面對語言不通和對陌生環境的不適應。

「他逢生病就很想念爸爸,很可憐,他有時會問,為什麼只得(只有)我們兩個在這裡?為什麼不和哥哥、弟弟一起?」(母親10)

「來到這裡離家那麼遠,又不懂得聽又不懂得說,孩子又要去不同地方複診……到哪裡坐公交車也不知道……精神壓力很大,晚上不能入睡。」(母親08)

無論是天天跨境還是移居香港,不少母親都得放棄工作,使家庭減少一份收入,再加上兩地往返和在香港的開銷,都對家庭經濟造成了壓力。

「我以前有做工,因為孩子的問題不得不放棄工作……家庭的經濟負擔也是存在的。」(母親11)

「全家的支出只靠我先生一個,其他治療,加上針灸治療,加起來也很多。」(母親13)

(五)香港社會對「雙非兒童」的負面評論

根據大部分受訪父母的經驗,他們和孩子在醫療、學校和社會服務系統中都能感受到友好的氛圍,但同時,他們也意識到香港社會對「雙非兒童」搶奪港人資源的負面評價。有受訪父母對此表達不滿,有父母特彆強調內地的生活和退休福利已很到位,他們無須依賴香港福利,但也有受訪父母表示歉疚。

「醫生護士應該沒有因我們是『雙非』而態度不好,但公眾場合肯定會有,有一定的無理指責……(我們)用了香港的資源……是你允許我才來生孩子,你現在反而要抗議。」(母親18)

「我們本身有退休金,所以不要覺得我們內地人,好像什麼都要依賴香港政府,是有這種人,但不是所有內地人都想去領福利,沒有,我完全沒有這動機。」(母親05)

「多多少少心裡也有愧疚,畢竟對香港社會沒有任何付出……父母在這邊有身份證的話,你需要工作和繳稅、履行一些社會義務,我們是沒有的。就算是正常孩子來這裡讀書,說實話,多多少少也是分了人家的東西。」(母親11)

(六)孩子的未來計劃

對於孩子未來的安排,父母有不同的打算,有超過半數的父母希望孩子在香港長大,具體的安排包括為孩子申請宿舍、家長來港照顧孩子直到孩子有獨立能力;也有少數父母打算移民香港,其中包括公公婆婆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那位母親,她的丈夫正根據香港永久性居民成年子女的身份申請移民香港。而其他希望移民到香港的受訪父母對申請赴港的具體規定並不甚了解,以為孩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便可申請家庭團聚。

「大埔墟那所寄宿學校條件非常好,就覺得很放心。完整的訓練,教她自己照顧自己,覺得到那裡面可以放心。」(母親06)

「打算讓他在香港生活,他已經適應了香港……到他(能)處理到自己的問題時,我們都會回深圳居住。」(母親05)

「因為覺得他有進步,所以我有動力繼續送他來香港上學,無論多辛苦都要撐下去……最希望可以全家來香港團聚。」(母親16)

「我想孩子是香港人,遲些就可以申請父母到香港團聚……申請到宿舍,兒子就可能可以留在香港……如果兒子留港的話,我都要留在香港……來港生他的原因是希望他在香港發展。」(母親07)

「如果我可以在香港定居,我送完他上學之後,我可以找工作做。」(母親17)

若父母需要留港生活,住房和經濟能力是最大考慮,有能力的父母會在香港買房子,也有父母打算與人合租以減輕負擔,另外有些父母表示,是否能獲得公共房屋(即福利房),是他們是否在港居住的因素,最後有父母表示若負擔不起,唯有在內地居住,繼續跨境生活。

「有一些有經濟條件的在這裡買房子,有一些就經濟差一點,有幾個媽媽在這裡買了房子,就為了小孩子。」(母親18)

「初步打算可能和另外一個家庭合租一個單位,起碼節省了一半錢。」(母親17)

「覺得小朋友應該是跟爸媽一起生活會好些,所以我們就考慮辛苦一些也不要緊,我們會接他回深圳住(即繼續跨境生活),如果以後有公屋的話,我們都會再考慮。」(母親09)

「經濟負擔得來就會留在香港,如果經濟無法負擔,只有回大陸居住。」(母親08)

也有父母打算在孩子的能力恢復到可與一般孩子一同就學時,或待孩子完成學業之後,讓孩子回內地生活。

「他體力上和智力上都有很好的改善,如果小孩子慢慢追上同齡人的水平,為家庭生活著想,乾脆帶他回到深圳念書。」(母親11)

「長遠計,讀完書,我無打算留兒子在香港就業……香港不是一個工業地區,香港是一個商業地區,內地機遇會多些。」(母親02)

有經濟能力的父母會為孩子尋求更多的出路,例如有三位父母就通過繳納社會撫養費或不合法的途徑為孩子買一個戶籍,方便孩子留在內地生活。

「用不合法途徑去買一個戶籍……找相識的人去當地政府部門或者婦聯辦,去開一張出生證明,去申請多一個戶籍。」(母親02)

「用另外一個名字,為他申請了一戶藉。」(父親04)

也有父母表示會尊重孩子的選擇,但他們自己不會選擇移居香港,因香港的生活節奏太急促、太緊張。

「再大一些就讓他自己選擇……這裡的節奏好快……(自己)都不會考慮(來港居住)。」(母親14)

「他長大之後,喜歡在哪裡工作、哪裡住就在哪裡,如果他不想在香港住時,可以回深圳和我們住。」(母親16)

無論受訪父母對孩子的未來有何打算,孩子仍然年幼需要繼續在港接受訓練,有些父母就此表達隱憂,包括了服務需求過大以致輪候需時,擔心未能適時銜接,也不知孩子何時才可以跟上正常孩子的能力,以及香港政府對自由行政策的轉變。

「香港本身宿位不夠,要等一段時間。」(母親08)

「就算申請到也要銜接得到,即小學、中學都要寄宿,才可以銜接得到。」(母親07)

「真是不知道訓練到什麼時候才可以讓他跟正常小朋友一起上小學。」(母親14)

「最擔心就是香港政府收窄自由行,擔心簽證突然之間有變化。」(母親13)

四、討論及建議

因研究方法的限制,以上的發現並不代表全體特殊雙非兒童和他們父母的情況,但綜合受訪父母的經驗,不少家庭正面臨兩難抉擇。一方面,孩子在香港能獲得較有效和全面的訓練支持,殘疾人被歧視的程度也較低,因此不少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在港長大。另一方面,孩子跨境就醫就學,給父母乃至整個家庭都會帶來很大壓力,甚至造成兩地分居,還要面對香港社會的負面評價,而孩子要留港定居,住所安排是最大的困難。研究還發現,有少數父母並不了解孩子縱然有居港權,父母要來港定居並不容易,父母要年滿65歲而且老無可依,才可申請赴港。因此在港團聚、來港就業、及獲得公共房屋的期望大致會落空。

通過對特殊的雙非兒童和父母處境的研究,希望能把這些兒童和家庭的需要反映出來,引起政府關注,便於兩地協調,在證件和過關安排上為這些兒童及父母提供方便,也應檢視現有的入境政策、《往來港澳通行證》(慣稱雙程證)及《前往港澳通行證》(慣稱單程證)的審批資格是否有助保持家庭的完整和功能。對於為這些兒童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在支持這些家庭時,應採用「家庭為本」的理念,把服務延展至其父母,例如以孩子的名義接收父母成為家長資源中心的會員,讓父母在港時能使用中心的服務和接受對孩子有益的訓練。而有受訪父母建議可以讓她們參與志願工作,使她們的生活更有意義,回饋香港社會,而非只享用香港的資源,有助改變有關「雙非兒童」的評價,也值得有關服務機構考慮。另外,有受訪父母建議內地政府與香港政府合作,讓香港政府派專員到內地開辦特殊學校並提供服務,此舉亦可以促進特殊教育的兩地交流。事實上,有特殊需要「雙非兒童」的家庭既有內地居民也有香港居民,從「家庭為本」的角度出發,照顧和協助這些家庭處理與孩子有關的壓力和適應事項,應當成為兩地政府共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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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佩丹]

DOI:10.14132/j.2095-7963.2016.02.003

[中圖分類號]C91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7963(2016)02-0023-09

[作者簡介]劉玉瓊(1963-),女,香港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業顧問,社會福利博士,研究方向:家庭社會工作、跨境家庭、家庭與工作的互動、家庭影響評估、家庭為本實務。

[基金項目]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學生校園培訓及服務獎勵計劃2012-13」資助(項目編號:48)

[收稿日期]2016-02-12;

[修訂日期]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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