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阿片類止痛藥治療成年患者的慢性癌症疼痛(一)
06-04
藥物治療是控制慢性癌症性疼痛的主要方法,正確的治療方法可以緩解95%患者的疼痛。在慢性癌症性疼痛患者,當疼痛進展到一定程度時,常需要使用阿片類止痛藥進行治療。WHO提出治療癌症性疼痛的階梯性用藥方案:最初使用非阿片類止痛藥(例如:非甾體類抗炎葯,對乙醯胺基酚,水楊酸鹽),可以同時使用或不使用佐劑;逐漸過渡到使用弱阿片類止痛藥緩解輕到中度疼痛;最後用強阿片類止痛藥治療中到重度疼痛。對於癌症性疼痛進展迅速的患者,早期甚至在藥物治療的最初階段就應該使用阿片類止痛藥。可待因或二氫可待因酮適用於輕到中度疼痛,而嗎啡、二氫嗎啡酮和芬太尼則適用於中到重度疼痛。羥考酮可用於治療所有程度的疼痛,取決於是否和非阿片類止痛藥(例如,對乙醯胺基酚)同時使用。嗎啡因其低廉的價格、劑型和劑量多樣以及大量的相關文獻,仍然是最常用的阿片類止痛藥。派替啶(度冷丁)和右丙氧芬因其毒性代謝產物能在體內累積,不適合於長期使用。而美沙酮儘管沒有度冷丁和丙氧芬的毒性,但可能因藥物的累積而導致極度鎮靜狀態, 也不適用於早期治療階段。在藥物治療之初,同一時間內最好只使用一種藥物。這樣既能避免混用藥物所引起的問題,又能提供最有效的劑量滴定以確定最佳劑量,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小副作用。起始治療適用於未服用過阿片類藥物的患者的推薦起始藥量見表1。表1 阿片類止痛藥的推薦起始劑量藥物輕到中度疼痛藥物劑量#中到重度疼痛藥物劑量#嗎啡不推薦15~30mg二氫嗎啡酮不推薦4~8mg可待因*30~60mg不推薦羥考酮+5mg5~30mg二氫可待因酮5~10mg不推薦芬太尼皮膚貼劑,不適用於未服用過嗎啡的患者#:所給劑量是即釋葯的劑量;大約每3到4小時服藥一次*:因有較大的胃腸道副作用,不推薦使用,尤其是老年患者+:許多藥物中含有非阿片類藥物成分,有劑量限制口服給葯應為首選給葯途徑,因其不僅給葯最方便,也能提供最大的藥物選擇範圍。即釋藥物應從表2中選取。即釋藥物的峰效時間大約為2 h,如果在服藥後2 h疼痛仍無緩解,建議合用其它藥物。一旦患者的疼痛開始穩定,就可估計出每日所需的劑量,即釋藥物的劑量可換算成控釋藥物的劑量。所有服用控釋藥物的患者出現臨時突發性疼痛時應加用即釋藥物。理想情況下,慢性疼痛患者所使用的控釋劑型和即釋劑型應是同一種藥物(例如,控釋嗎啡和即釋嗎啡),但臨床中不總是能達到這種情況(例如,二氫嗎啡酮是有效的即釋止痛藥,但卻沒有相應的控釋劑型)。此外,患者每日服用的即釋藥物劑量應等於控釋藥物的劑量。例如,如果一個患者每12 h服用30mg美施康定,每日的總量是60mg,那麼若出現臨時突發性疼痛,就應每4 h服用10mg即釋嗎啡(總量也是60mg)。當患者的疼痛治療穩定時,口服藥是最佳選擇;疼痛程度不穩定而需迅速改變劑量時,口服藥則顯得有些不合適。對這類患者,最好經胃腸外途徑給葯。靜脈給葯能迅速緩解疼痛,芬太尼能在給葯後立即起效,嗎啡在15~30 min內起效。皮下注射也能快速緩解疼痛,但不如靜脈給葯迅速,注射後約10~15 min 起效。由於局部不適和吸收度的不穩定性,不推薦使用肌肉注射途徑。較少用的三種給葯途徑是:經舌下、經直腸、經皮膚給葯。當病人確實不能口服時,可使用這三種途徑,並應儘可能優先於其它有創性經胃腸外給葯途徑。吞咽困難的患者可經舌下給葯。嗎啡溶液和可溶性片劑都可舌下含服。許多患者不願使用肛塞藥物,但此法最適合於不能口服藥物的患者。如果沒有肛塞藥物,可使用美施康定片劑替代。芬太尼製成的多瑞吉貼劑,每72h 使用一次,是目前僅有的皮膚貼劑類止痛藥物。用藥後大約12~14 h開始起效,因為藥物在皮下組織中貯存,所以在藥片去除後,藥物在24 h內逐漸分配到全身。由於這些獨特的藥物代謝動力性特點,多瑞吉不應用於疼痛穩定的患者,不應在治療的起始階段使用。當開始使用多瑞吉時,由於藥物在12~14 h後開始起效,應確保患者在這12~14 h得到充分的止痛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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