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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爭論述評

「七月流火」出自《詩經?豳風?七月》,本來是一句非常普通的話。國內某著名大學校長在歡迎台灣貴賓時說:「七月流火,但充滿熱情的豈止是天氣。」此話一出,即刻引起軒然大波,國人紛紛指責該校長用詞不當。此後,我國著名畫家范曾站出來為該校長的「七月流火」正名,說是「詩無達詁,人各有會,對『七月流火』的理解,不必刻舟求劍。」據公開媒體報道,范曾說,有關《詩經》「七月流火」一語,孔穎達《十三經註疏》中已有確解:「七月流火」者極言溽夏炎蒸也。流者,下注也;火者,狀其熾燃也。又據郭沫若先生之考,七月指周正七月,實為農曆五月,天氣轉熱,而非變涼。至於有人以「火」為星辰之名,謂「流火」為節候轉涼,范曾認為這是「膠柱而鼓瑟之談」。他說:「『豳風』出自奴隸之口唱,必使奴隸而述天象,不亦謬乎?要之,詩無達詁,人各有會,其間理解之齟齬,唯不離本文之主旨,正不必刻舟求劍,定向而解。」如此看來,「七月流火」看似簡單,但要明白其準確含義,卻非易事。本人沒有能力斷言其中的是非真假,只能將學術界的爭論要點做一簡要述評。

第一部分:傳統解釋

一、何為「七月」?

欲明辨「七月流火」之準確含義,必先明白何為「七月」?這

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實際上非常複雜。在漢代,準確地說是在漢武帝之前,我國關於如何「紀年」的曆法中,存在著四種不同的方法。具體而言,這四種不同的紀年方法的主要區別在於歲首的月建不同,夏曆以建寅之月(即後世通常所說的陰曆正月)為歲首;殷歷以建丑之月(即夏曆十二月)為歲首;周曆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建子之月(即夏曆十一月)為歲首;秦歷以建亥之月(即夏曆十月)為歲首。漢代初年仍依照秦曆紀年,到漢武帝始改革曆法,即漢武帝元封7年,也就是公元前104年,恢復夏曆紀年,直到今天依然如此,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所說的農曆或陰曆,實際上就是夏曆。此外,相傳中國古代有六種曆法,稱作「古六歷」,即黃帝歷、顓頊歷、夏曆、殷歷、周曆、魯歷。這六種曆法均以365.25日為一個回歸年,以29.53日為一個朔望月。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這只是一種傳說,如黃帝歷、顓頊歷、夏曆等系後人托古偽造。人們關於「七月流火」的爭論,僅與夏曆和周曆相關,所以對於其他曆法,存而不論。

《詩經》是西周時期的作品,當然不可能與秦歷有關。那麼,「七月流火」這句詩中所說的「七月」是指夏曆?還是指周曆或殷歷?范曾說郭沫若考證「七月指周正七月,實為農曆五月」。郭沫若的考證一點沒錯,周正七月就是夏正五月,這一點根據我們在上文交代的夏商周三代的不同紀年方法可以推論出來。所以,問題的核心在於:《詩經》中的「七月流火」之「七月」是否是指「周正七月」?據有關天文學專家考證,西周及春秋戰國時期,不同地區使用不同的紀年方法,所以先秦文獻中,紀年、紀月、紀日的制度各不相同,《孟子》與《春秋》中多用「周曆」;《楚辭》和《呂氏春秋》多用「夏曆」;而《詩經》來自彙編,不同詩篇出自不同地區,所以其中所用的曆法非常複雜,只有就具體詩篇逐一分析,方可得出較為準確的結論。具體到《豳風?七月》一篇,專家普遍認為這裡的「七月」是指夏曆七月,否則「七月流火」將無法解釋,後面談到「火」的含義時將作進一步的說明。

二、何為「火」?

「七月流火」這句詩中的「火」具體何指?是否象范曾先生所說:「『豳風』出自奴隸之口唱,必使奴隸而述天象,不亦謬乎?」這首詩是否「出自奴隸之口唱」,可以不必爭論,即便事實果真如此,也不能得出奴隸不知天象的結論。說中國古代奴隸不知天象,等於說今天的農民不知四時。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就認為:「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農夫之辭也。『三星在戶』,婦人之語也。『月離於畢』,戍卒之作也。???後世文人學士,有問之而茫然不知者矣。」顧炎武的這番說法是對范曾所謂「必使奴隸而述天象,不亦謬乎」的最好回答。

「七月流火」句中之「火」,有人以為是指太陽系裡的「火星」,此解大謬。如將「火」釋為火星,則為何偏偏「七月流火」?事實上,如果這裡的「火」是指火星,則每天都會「流火」,而不必非要等到七月才「流火」。為了說明「七月流火」之「火」究竟何指,有必要簡單介紹一點中國古代天文學的常識。我們知道,中國古人紀年最先考慮的是地球與月球的關係,月球繞地球完成十二個塑望月,即354天為一年。但是,由於這種紀年方法沒有考慮地球與太陽的關係,而「萬物生長靠太陽」,所以中國古代的紀年,即陰曆無法用來指導農業生產。於是,中國人發明了除陰曆紀年以外的另一種「紀歲」方法,即按照「歲星」,實際上就是把今人所說的「木星」繞天一周的十二分之一作為一歲。中國古人認為木星,即歲星十二年繞天一周,每年行徑一個特定的星空區域,為此,古人便將一周天按照自西向東的方向分為十二等分,叫做十二次。我國古代創立的十二次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陽曆」,一歲為365天,後來又發明了二十四節氣與太陽曆相配合以指導農事。十二次的主要作用有二:(1)用來指示一年四季太陽所在的位置;(2)用來說明歲星每年運行所到的位置,並據以紀歲,如說某年「歲在星紀」等等。據此還可以知道,中國古人所說的「年」和「歲」是不同的概念,年是指陰曆而言,歲是就陽曆而言,所以中國的曆法屬於「陰陽曆」,而並非僅僅是「陰曆」。但是,由於一年是354天,而一歲是365天,古人為了彌合年與歲之間的差別,逐步發明了「閏月」。閏月有兩個必須解決的問題:一是多長時間安排一個閏月;二是閏月的具體月份如何確定。針對第一個問題,古人最先採取的辦法是3年一閏,後來發現這樣「年」還是趕不上「歲」,於是改為5年兩閏,即《易傳》所謂「五歲再閏」,《說文》所謂「五年再閏」,但是這樣「年」又跑到「歲」前邊去了,還是不行。經過長期觀察和實踐,人們發現19年7閏可使年與歲保持一致,這種方法直到今天依然有效。針對第二個問題,最初古人把閏月設在年末,如商代時置閏均在年末,故殷墟卜辭屢言十三月可證。也有一年兩閏的情況發生,這樣一年就成了14個月。漢初時有所謂九月後置閏。再後來則改為按照24節氣來置閏,即如果某年的某個月里只有一個節氣,或者叫做該月只有「節氣」,而沒有「中氣」,則該月結束後再重複一次,謂之「閏月」。這就是所謂「無中置閏」的來歷。如2012年閏四月就是這樣確定的。總之,通過「置閏」,中國的「紀年」和「紀歲」得到了有效的統一,至今依然如此。

古人之所以採用上述方法來紀年或紀歲,是由於他們觀測日月五星(古人認為太陽系裡只有五大行星,分別命名為金、木、水、火、土)的運行是以恆星為背景的,而之所以如此,則是因為古人覺得恆星相互間的位置恆久不變,以它們為標誌,可以說明日月五星運行所到的具體位置。所以,古人紀歲以及確定季節變動是以「恆星」為背景和坐標,通過觀察「行星」在這個背景和坐標上的具體位置來實現的。經過長期觀測,古人先後選擇黃道和赤道附近的二十八個星宿作為「坐標」,稱為「二十八星宿」。後人進一步將其形象化為四種動物,把二十八星宿分為四個「七宿」,即東方「蒼龍」,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二十八宿的具體內容是,東方蒼龍七宿:角亢氐房心尾萁;西方白虎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北方玄武七宿:鬥牛女虛危室壁。前述「十二次」是把一周天自西向東劃分為十二等分,這是一種人為的做法,與天體本身無關,所以可以任意劃分,只是由於古人認為「歲星」運行一個完整的周天大約為12年,所以劃分為十二等分。但是,二十八星宿是客觀存在的天體,它們在天空中所處的位置本來如此,不可能人為地劃分為二十八個等分,所以二十八宿將一周天按照自西向東的方向劃分,就成了二十八個不等分。把十二次與二十八宿相結合,可以完成紀歲和確定季節變化兩大任務。具體而言,紀歲主要靠十二次,而確定季節變化和具體月份則主要靠二十八星宿。如初昏時參宿在正南方就是春季正月,心宿在正南方就是夏季五月,如此等等。同時,十二次中的每一次都有二十八星宿中的某些星宿作為標誌,如十二次中的「星紀」有鬥牛兩宿。除此之外,「北斗星」也是中國古人用來辨方向,定季節的重要工具。此與本文無關,故不贅述。

由此可知,「七月流火」之「火」如果與天象有關,那麼這裡的「火」不可能是指太陽系了的「行星」,而只能是指「恆星」。具體到中國古人用來確定季節和月度的二十八宿,「七月流火」之「火」就是二十八宿中東方蒼龍七宿的心宿。「心宿」本身有三顆星,分別為心宿一、心宿二、心宿三。這三顆星相連成一線,中央的心宿二是全天最亮的一等星之一,是一顆紅巨星,心宿一、心宿三則較暗。七月流火中的「火」是指「心宿二」,中國人又叫「大火」,也就是西方人所說的天蠍座α星。

從恆星周天視運動的角度看,二十八宿中的「心宿」每年夏曆五月黃昏時出現於南方,方向最正,位置最高;過了六月,就漸漸偏西。所以,「七月流火」之七月,指夏曆或農曆七月;「流」,移動、下落之意。「七月流火」乃指每年六月以後,心宿二,即「大火」偏西向下降行,夏季已過,秋天到來,天氣開始逐漸轉涼。

三、歷代學者釋「七月流火」

上述對於「七月」和「火」的解釋,多立足於古代天文學。換一個角度,我們來看看歷代大師對於「七月流火」又是如何註解的?《毛傳》:「火,大火也;流,下也。」鄭玄箋:「大火者,寒暑之候也。火星中而寒,暑退。」孔穎達疏:「於七月之中有西流者,是火之星也,知是將寒之漸。」朱熹《詩集傳》、陳奐《詩毛氏傳疏》、方玉潤《詩經原始》等後世解詩的名著,皆遵其說而發揮之。近人余冠英謂:「火(古讀如毀),或稱大火,星名,即心宿」,對「七月流火」的注釋為「七月火星向西沉」。周振甫《詩經譯註》把「七月流火」釋為:「七月里火星流向下。」他們所言「火星」,系指恆星「心宿」,而不是指行星中的「火星」。朱東潤謂:「火,東方心星,大火星。流,下。流火,火星漸向西下,是暑退將寒的時候。」著名學者高亨解釋「七月流火」之含義也作如是觀。一言以蔽之,從毛傳、鄭箋始,直到今天絕大多數以研究詩經而聞名的大師級的學者,幾乎異口同聲地認為,《詩經?豳風?七月》中「七月流火」的含義,就是農曆七月,大火星西下,天氣轉涼。

第二部分:新的解釋

一、「七月流火」之「七月」乃農曆五月

在本文的開頭部分,引范曾的話說:「有關《詩經》『七月流火』一語,孔穎達《十三經註疏》中已有確解:『七月流火』者極言溽夏炎蒸也。流者,下注也;火者,狀其熾燃也。又據郭沫若先生之考,七月指周正七月,實為農曆五月,天氣轉熱,而非變涼。」對於范曾的這段話,有三個問題應當澄清。

第一,所謂「孔穎達《十三經註疏》」云云,出自范曾這樣的大師之口,我一開始感到匪夷所思。眾所周知,十三經的形成有個歷史過程,簡單地說,戰國時有所謂「六經」說;西漢時有所謂「五經」說;東漢時有所謂「七經」說;唐代時有所謂「九經」、「十二經」說;《孟子》一書在宋代以前從未被列入儒家經典。所以,唐代時根本不存在「十三經」一說,作為唐人的孔穎達怎麼可能弄出個《十三經註疏》呢?在《十三經註疏》中,關於《詩經》的註疏,叫做《毛詩正義》,內容包括《毛傳》、《鄭箋》和《孔疏》三部分,這是個常識問題,我覺得以范曾先生的博學多識,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所以我寧願相信,或許范曾先生一時口誤或筆誤,把《毛詩正義》說成了《十三經註疏》。這樣的錯誤誰都難免,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所謂「孔穎達《十三經註疏》中已有確解:『七月流火』者極言溽夏炎蒸也。流者,下注也;火者,狀其熾燃也」云云,就有點讓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本人不曾專門研究過《詩經》,但曾讀過《毛詩正義》中的有關篇章,就《豳風?七月》的註疏而言,也曾瀏覽,卻從未見過范曾先生的這種說法。《豳風?七月》一詩,共分八章,其中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的第一句均為「七月流火」,孔穎達的《毛詩正義?疏》對此均有解釋。對於第一章的「七月流火」,孔穎達疏云:「於七月之中,有西流者,是火之星也,知是將寒之漸。」對於第二章的「七月流火」,孔穎達疏云:「七月之中,有流下者,火星也。民知將寒之候。」對於第三章的「七月流火」,孔穎達疏云:「言七月流下者,火星也,民知將寒之候。」很顯然,何為「七月流火」,孔穎達的解釋幾乎等於重複了三次,意思也完全一樣,絕然沒有范曾先生所謂「極言溽夏炎蒸也。流者,下注也;火者,狀其熾燃也」的意思。也有好事者為此專門查詢了《十三經註疏》原文,找不到范曾說的這段話,於是認為這段話是范曾杜撰出來的。對於這種說法,我以為尚有商榷的餘地。本人讀書不多,不知道範曾先生這番宏論的出處,所以只能做如下大膽假設:應當有出處,但不在《毛詩正義》里,范曾先生閱讀廣泛,記錯了出處,以至於把不知何人說的話套在了孔穎達的頭上。

第三,所謂「據郭沫若先生之考,七月指周正七月,實為農曆五月,天氣轉熱,而非變涼」,則確有其事。所以,我們重點談談郭沫若是如何論證「七月流火」的。

應當說,在近代大學者中,郭沫若是第一個對「七月流火」的傳統解釋提出挑戰的人。1944年2月,郭沫若寫了一篇名為《由周代農事論到周代社會》的文章(見《青銅時代》第72—94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其中專門談到《豳風?七月》這首詩。郭沫若認為:「詩中的物候與時令是所謂『周正』,比舊時的農曆,所謂『夏正』,要早兩個月。」以郭沫若的見解,詩中所謂「七月」,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農曆五月」。郭沫若的這種觀點有何依據呢?細讀原文方知,郭沫若的觀點來自一個名叫新城新藏的日本人所寫的兩篇文章,即《東洋天文學研究》和《中國上古天文學》。這個被郭沫若稱作「新城博士」的日本人經過研究得出的結論是:「關於三正論(指夏正、殷正、周正,主要是指夏商周三代的不同曆法---引者注)之文獻,由來頗古。然由研究春秋長曆之結果,可知其斷非春秋以前歷史上之事實。」意思是說,中國春秋以前,根本沒有什麼「三正」一說,所謂夏曆、殷歷、周曆的月建不同,即夏建寅殷建丑,周建子等等,都是後人杜撰出來的。對於這種說法,郭沫若認為:「他這個發現,是根據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的三十七次日蝕(其中有四次應系訛誤),用現代較精確的天文學知識所逆推出來的,我們不能不認為很有科學的根據。他根據這個發現推論到三正論的問題。」根據這個日本人的觀點來看《豳風?七月》這首詩,郭沫若得出了他的兩個新結論,其一:「所謂三正論系出於後人捏造,毫無疑問,唯造此說之時代不當在戰國中葉,而當在春秋末年。」其二:「知道了中國古代並無所謂三正交替的事實,而自春秋中葉至戰國中葉所實施的曆法即是所謂『周正』,那麼合於周正時令的《七月》一詩是作於春秋中葉以後,可以說是毫無問題的了。」據此,郭沫若把《豳風?七月》這首詩中的「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翻譯成了這樣的白話文:「五月里,大火星在天上流;七月里應該發下寒衣了。」這樣一來,《豳風?七月》中的七月變成了後人所謂的農曆五月,同理,九月變成了七月。我們在上文已經交代過,農曆五月的時候,心宿黃昏時處在南方中天,這時季節正處仲夏,當然酷熱難擋。若以此說,「七月流火」的意思就成了「天氣炎熱」而不是「天氣轉涼」了。在郭沫若看來,雖然「七月流火」的「七月」是指農曆五月,但其中的「火」還是指「大火星」,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後來有人則更進一步,以為這首詩中的「火」只是「熱」的意思,根本與天象無關。

二、「七月流火」僅指天氣炎熱,與天象無關

有人專門從《詩經?七月》的具體內容入手,從而證明不僅「七月流火」的「七月」是指農曆五月,而且「七月流火」的「火」也不是指什麼天上的「大火星」或「心宿」,而只是意味著天氣很熱。關於「七月」,其觀點與郭沫若相同,此不贅述。我們主要看看「火」為什麼與天象無關。為了說明問題,我們不妨將這首詩中凡言月份的句子全部摘錄出來,並按其在詩中出現的先後順序排列(為了便於理解,我們加上周振甫的白話譯文):

1、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七月里火星流向下,九月里官家發寒衣。)

2、七月流火,八月萑葦。(七月里火星流向下,八月里蘆葦長成罷。)

3、七月鳴鶪,八月載績。(七月里聽伯勞鳥叫,八月里紡織麻布料。)

4、四月秀葽,五月鳴蜩。八月其獲,十月隕萚。(四月里遠志結子,五月里蟬嘈不止。八月里早稻收穫,十月里葉子掉落。)

5、五月斯螽動股,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五月里斯螽振動雙股,六月里織布娘振動雙翅聲。七月里在野地,八月里在屋子,九月里在門內,十月里蟋蟀入我床底。)

6、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獲稻。(六月吃李和葡萄,七月煮豆和葵苗。八月打棗,十月收稻。)

7、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七月吃瓜,八月割斷葫蘆,九月揀起麻子啰。)

8、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九月修築打穀場,十月把禾稼收藏。)

9、九月肅霜,十月滌場。(九月里降下霜,十月里清掃打穀場。)

應當說明的是,周振甫的譯文中,對於「七月在野,八月在宇,

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的解釋可能存在意思不夠明確的問題。關於這幾句詩的含義,鄭玄箋云:「自七月在野,至十月入我床下,皆謂蟋蟀也。」孔穎達疏云:「蟋蟀之蟲,六月居壁中,至七月則在野田之中,八月在堂宇之下,九月則在室戶之內,至於十月,則蟋蟀之蟲入於我之床下。」也就是說,這幾句詩都是言說蟋蟀在不同月份的行為的。

根據詩中的具體描寫,有人認為詩中「萑葦」、「載績」、「其獲」、「隕萚」、「剝棗」、「獲稻」、「築場圃」、「納禾稼」、「滌場」等為農事;「鳴鶪」、「鳴蜩」、「斯螽動股」、「莎雞振羽」、「蟋蟀」、「在野」、「在宇」、「在戶」和「入我床下」以及「食郁及薁」、「亨葵及菽」、「食瓜」、「斷壺」、「叔苴」等為物候;「肅霜」為天氣。對於「肅霜」,採用王國維的觀點。王國維曾說:「肅霜猶言肅爽」,「九月肅霜,為九月之氣清高顥白而已。」即認為是肅爽氣清的天氣。郭沫若也贊同王國維的這一說法。這與傳統觀點把「九月肅霜」解釋為「九月里下了霜」是完全不同的。經過這樣一番分析,得出的結論是:詩中的物象沒有一個與天象有關。如果將「七月流火」單獨例外地解作大火西下的天象,則顯得殊不通情理。所以,與「九月肅霜」應視為一種涼爽的天氣一樣,「七月流火」應該是為炎熱的天氣為宜。這樣才能與整首詩的體例和意義相稱。這樣一來,不僅詩中的「七月」不是農曆七月,而是農曆五月,而且詩中的「火」根本與天象無關,僅表示天氣炎熱。

在我看來,詩中用了如此眾多與植物、動物以及物候及天氣相關的資料,描寫農民的生活又是如此豐富多彩,我們不禁要問,這些現象到底發生在什麼地方或區域呢?《七月》屬於《詩經?豳風》中的一篇。據專家考證,豳,國名,在《禹貢》雍州岐山之北。這個所謂的「豳國」在今天的什麼地方呢?蓋有兩說,一說古代豳國位於今甘肅省慶陽市慶城縣城東南3里處,涇河支流流經處,董志塬北端,其北為狄,其南為戎;一說古代豳國在今陝西境內,具體說就是在今陝西省西部,寶雞市境東北部。詩中所描寫景象會發生在這樣的地方或區域嗎?20世紀師從王國維、梁啟超的著名學者徐中舒先生通過對詩中涉及到的中國古代文化、居室樣式、農作物等的分析和研究後認為,《七月》所詠,可斷言非豳地之土風,而應是春秋時期東方魯國之詩。如詩中說「十月獲稻」,徐先生就指出:「稻非雍州所產。???雖秦漢以來,賴鄭、白渠之灌溉,關中號稱沃野,然其事原非前代所有。」如是,《豳風?七月》所描寫的是什麼地方的狀況,也成為一個難以考證的事件。

第三部分我的一點看法

一、我對「七月」的一點看法

郭沫若先生關於《豳風?七月》一詩中的「七月」乃周曆七月,實為農曆五月的觀點能否成立,我覺得應當結合詩中所描寫的具體內容來下判斷,而不能僅僅根據一個日本人的天文學考證來作結論。

欲知詩中所描寫的農作物生長、收穫以及某些動物行為變化的月份到底是周曆還是夏曆,至少應當考慮三個因素:一是事件發生的空間或區域,二是事件發生的時間或時期,三是事件發生時的氣候狀況。就空間因素來說,無論這首詩所描寫的物候和內容是當時處於今天陝西或甘肅的豳國的情況,還是如徐中舒先生所說是春秋時魯國的情形,詩中所述的情形和事件的發生地點或區域屬於黃河流域應當是不會有疑問的。就時間因素來說,多數專家認為《豳風?七月》所描寫的事件發生在西周初期;徐中舒認為是春秋時期;郭沫若認為作於春秋中期以後。就當時的氣候而言,實際狀況遠比後世注釋《詩經》的人所知道的情形要複雜得多。換言之,20世紀30年代以前,諸如漢之鄭玄、唐之孔穎達、宋之朱熹、清之方玉潤這些歷史上注釋《詩經》的名家都不曾關注西周和春秋時期中國兩河流域的具體氣候情況。當然,我們不能苛責古人,在他們的時代還不具備完整的氣象資料,尤其缺乏科學的氣象分析手段。據當代氣象學專家考證,近3500年來中國歷史上曾經歷過三個氣候溫暖濕潤時期和三次大規模的變冷。大量自然科學、考古學、歷史文獻的證據表明,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1000年(即武王伐紂,商周交替時期),黃河流域的平均氣溫比現在高大約3攝氏度,與現在長江流域的亞熱帶氣候相當。而當時長江流域的氣候則與現在珠江流域的氣候相當,為熱帶雨林所覆蓋。此後不久,也就是西周中期,氣候發生驟變,溫度下降,第一次大規模變冷。據《竹書紀年》記載,公元前903年,長江、漢江出現結冰。但是這次氣溫下降所持續的時間很短,在春秋以前已經恢復到「現代年平均氣溫基準線」以上,比近幾十年來所謂地球變暖後的氣溫還要高出很多。直到唐代以前,現今的河西走廊戈壁灘都還有茂密的原始森林。如是,無論《豳風?七月》描繪的景象和事件屬於西周初期還是春秋時期,也無論發生在當時的豳國,還是魯國,詩中所謂「八月剝棗」、「十月獲稻」的景象以及蟋蟀「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入我床下」的行為,若以夏曆觀之則為是;若以周曆觀之則為非。因為依照郭沫若的「周正說」,不僅詩中「八月剝棗、十月獲稻」變成了夏曆或農曆的「六月剝棗,八月獲稻」,而且蟋蟀也變成了夏曆或農曆「五月在野,六月在宇,七月在戶,八月入我床下」,這樣的情形,無論是在西周初期,還是在春秋中葉以後,發生在當時氣候條件下的黃河流域都是令人難以想像的。更直接的證據是,如上文所言,郭沫若把「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按照他的觀點翻譯成了「五月里,大火星在天上流;七月里應該發下寒衣了。」我們說過,郭沫若認為《豳風?七月》作於春秋中葉以後,那時黃河流域的氣溫比現在高得多,而郭沫若卻說「七月里應該發下寒衣了」,是否郭沫若翻譯這句詩的時候是在冬天(郭沫若自己說寫作此文的時間為1944年2月),穿著寒衣,以至於產生了錯覺呢?因此我認為,郭沫若先生關於「夏商周『三正論』是後人捏造」的觀點應當可以成立,但由此得出《豳風?七月》中的「七月」即「農曆五月」的結論則缺乏天文、曆法、地下出土文物等方面的證據,因為這二者之間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聯繫。換言之,由夏建寅、商建丑、周建子的「三正論」屬於後人捏造,並不能合邏輯地推導出「自春秋中葉至戰國中葉所實施的曆法即是所謂『周正』」的結果,更不能得出「《七月》一詩是作於春秋中葉以後」的結論。正是基於這種理由,郭沫若關於《豳風?七月》的看法始終沒有得到學術界主流觀點的認同。

二、夏朝和夏曆及我的看法

通過上述介紹,我們可以知道,「七月流火」這樣一句詩,看似普通,卻又不易理解,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國古代曆法的混亂,我想這可能與秦始皇之前中國從未有過真正的統一有關。「七月流火」涉及到周曆和夏曆,夏曆者,夏代曆法也。但是,中國歷史上是否真的存在過一個「夏朝」,至今無法證明,而遑論「夏代曆法」呢?今人所謂「夏曆」,來源於《夏小正》,其成書時間,據專家考證,大約在戰國時代,至漢代才收入《大戴禮記》中。據傳夏曆是根據堯舜時代「觀象授時」的原則,在觀察天象的基礎上形成的。對於這種堯舜時代已有後世所謂「夏曆」的說法,余意以為屬於傳說,不能當真。有人說「夏曆」出於殷人捏造;郭沫若則乾脆說春秋中葉以前根本不存在什麼「夏曆」。在我看來,說「夏曆」是「夏朝的曆法」沒有確證,但說類似的曆法在春秋中期以前不存在更是毫無憑據。所以,我們必須把「夏曆」與「夏朝」區別開來,「夏曆」者,後人尊古,為之命名而已,並不表明中國歷史上真的有一個所謂的「夏朝」存在。

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初,由一大批歷史學家、考古學家、碳14專家、天文學家組成的專家組(共分9個課題,44個專題,直接參与的專家學者達200餘人)耗巨資進行「夏商周斷代工程」,力圖證明中國確實擁有5000年的文明史。該工程作為「九五」國家重點科技攻關項目於1996年5月16日正式啟動,到2000年9月15日通過國家驗收。2000年11月9日夏商周斷代工程正式公布了《夏商周年表》。《夏商周年表》定夏朝約開始於公元前2070年,夏商分界大約在公元前1600年,盤庚遷都約在公元前1300年,商周分界(武王伐紂之年)定為公元前1046年。依據武王伐紂之年和懿王元年的確立,建立了商王武丁以來的年表和西周諸王年表。但是,按照我所閱讀過的相關文獻資料,該項目的許多結論都無法令人信服。為了說明問題,這裡舉三個例子。

第一,關於碳14方法的選擇問題。夏商周斷代工程所使用的碳14測年方法的置信度為68.2%,這種過低的置信度就不能不使人懷疑其結論的準確性。問題很明顯,碳14方法的置信度越高,所得結論就越寬泛,這與專家們企圖得出年代範圍越窄越好的結果的初衷不符,所以他們寧願選擇置信度較低的方法。比如,如果採用置信度較高的碳14測年方法,就不可能把武王克商的年代範圍收斂到公元前1050年至前1020年的區間以內。他們這樣做,其首要目的就是要把此前關於武王克商年代的44種不同說法的大部分排除出去。針對這種方法,甚至有人不無諷刺地說:「假如現在在北京某地挖出一個沙鍋,在沒有文字等資料的情況下,我們能否斷定這個沙鍋是2002年生產的或者2003年生產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工程》既然叫《夏商周斷代工程》,就需要把夏和商、商和周從時間上斷開。令人吃驚的是,《工程》就是按斷沙鍋的思路確立夏-商界標、商-周界標的。」

第二,關於武王克商的準確時間問題。要得出武王克商的準確時間,需要分兩步走,首先通過碳14進行測年,把武王克商的時間鎖定在一定的年代範圍內,如上所述,《工程》運用該辦法把武王克商的年代確定在了公元前1050年至前1020年的區間以內;然後再根據這個區間內的干支紀日並結合古代「月相」文獻資料進行分析和驗證,以確定武王克商的準確時間。《工程》斷定武王伐紂發生在公元前1046年,其實這個結論在上個世紀80年代美國人已經得出了。更讓人疑惑不解的是,江曉原作為該工程中《武王伐紂時的天象研究》和《三代大火星象》兩個專題的負責人,得出的武王克商的時間是公元前1044年1月9日。對於這一結果,有人認為「其推算結果是收斂、唯一的」,(王力主編:《中國古代文化常識》,第40頁,世界圖書出版社,2008年),而當《工程》委託陝西的一位天文學家劉次沅進行驗算時,得到的結果卻是1046年1月20日。《夏商周年表》正式公布時,武王克商的時間定在了公元前1046年。據說,結論不同的原因在於兩位專家對金文月相詞「既生霸」「既死霸」「旁生霸」、「旁死霸」、「方死霸」、「哉生霸」、「既旁生霸」中的「霸」字的理解不同。這個字在西漢時其本意就已失傳。後人對此作了大量研究,有人認為「霸」指的是月亮發光(當然是指藉助太陽)的部分,有人認為是指不發光的部分,以前一直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據說金文學家已根據最新發現的幾個青銅器銘文,找到確切證據,說明這個「霸」字確是指月亮的光面。更加重要的是,「霸」字作為月相術語,還有「月相四分說」與「月相定點說」之爭,江曉原關於武王克商時間是公元前1044年1月9日的結論是採用劉歆的「月相定點說」得出的,他之所以採用「月相定點說」而不採用「月相四分說」,按照江曉原本人的說法,是由於「多年以來『定點』、『四分』等說聚訟紛紜,迄無定論。去歲李學勤先生髮表論文,證明在《武成》、《丗俘》等篇中,依文義月相只能取定點說,一言九鼎,使武王伐紂之年研究中的一個死結得以解開」。而當劉次沅進行驗算時,他既不同意劉歆的「月相定點說」,也不同意王國維的「月相四分說」,而是採用了第三種假設:以初見月亮的一二天為「生霸」,以望月後月面開始虧損的一二天為「死霸」,從而得出武王克商的時間為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的結論。如此看來,武王克商之準確日期的考訂最終變成了一個「語言學」的訓詁問題。《工程》在確立武王克商的日期,即商周分界線而根據月相進行分析、推算時,沒有採用被史學界公認的王國維的「月相四分說」,遭到很多專家的質疑。事實說明,關於武王克商的具體時間,也就是商朝與周朝的界標,《工程》內部專家最終並未達成一致意見。

第三,關於「天再旦」的問題。二千多年以來,史學界公認的中國最早的紀年,是司馬遷在《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中給出的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也就是說,中國歷史在此之前無「紀年」。據說,此次《工程》的一個重要貢獻就是把司馬遷的紀年向前推進了48年,即「懿王元年」,也就是公元前899年。專家是如何斷定懿王元年就是公元前899年的呢?依據就來自《竹書紀年》里的一句話:「懿王元年天再旦於鄭。」意思是懿王元年的某一天,「鄭」(位於今陝西省境內)這個地方天亮了兩次。專家們認為這裡的「天再旦」是指懿王元年的某一天發生了一次「日食」,從而經過推算而斷定懿王元年就是公元前899年。其實,早在1975年,韓國學者已經得出與此相同的結論。對於這個結論,有兩種反對意見:其一,公元前899年4月21日早晨確實發生過一次日食(這一點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可以準確推算出來,時間甚至可以精確到「秒」),但這次日食帶的西端在山東省,當時處在今天陝西省境內的「鄭人」根本不可能看到這次日食。有專家認為,如果「天再旦」確指日食,那麼與公元前899年最為接近且在「鄭」這個地方可以看見的日食是公元前871年10月6日早晨的那次日食。其二,有人指出,古人記載「日食」,從來不說「天再旦」,而是記為「日有食」或「日有食之」。如在《左傳》中,凡言日食,均記為「日有食」或「日有食之」。從未出現「天再旦」這樣的表述;《詩經》、《後漢書》等古書,都曾提到「日有食之」。可以說,在表述日食的時候,古代文獻習慣於用「日有食之」的說法。況且,《竹書紀年》里也有一次「日有食之」的記載,但不說「天再旦」,把「天再旦」解釋為「日食」並沒有確鑿的證據。所以,「天再旦」的含義是否就是「日食」尚待進一步研究。因為即便沒有發生「日食」,也可以發生「天再旦」,比如在凌晨如果發生嚴重的霧霾或沙塵暴,都可以造成「天再旦」的現象。

夏商周三代的分界,特別是西周諸王年表的建立,甚至商王武丁以來年代的建立,主要是基於武王伐紂之年(即西周之元年)和懿王元年的確立,其他的年代均依據這兩個年代進行安排和調整。所以,如果關於這兩個年代的結論有問題,則其他的年代均會有誤,這就是《工程》特彆強調這兩個年代的理由。

應當指出,上述關於夏商周斷代工程有關情況的介紹,是本人將平日閱讀的文獻資料進行了整理並轉述於此,其中的是非曲直,絕非本人的知識和能力可以判斷,望讀者明察。

上述三個例子雖然不是具體針對「夏朝」的有無而發,但卻表明《工程》的結論不是沒有疑問的。夏代以後的商周尚且如此,那夏代本身就成了更加無法確認的事了。因此,夏朝是否存在,目前只能以疑存疑。

總之,《工程》最終並沒有拿出不可辨駁的證據以證明夏朝確實存在過,所以「夏曆」之說更無從談起。再退一步說,即使果如《工程》的結論所言,中國歷史上確實存在「夏朝」,那也無法得出「夏建寅」的結論。換句話說,夏朝可能存在,但不表明當時已經有紀日、紀月、特別是紀年的完善曆法,比如,按照《夏小正》記載,夏代已經開始使用「干支」紀日,更有人說黃帝時期已經有了「干支」紀日,殷墟考古發現可以證明商代已有干支紀日,但說商代以前已有干支紀日,至今沒有得到任何地下出土文物的支持。因此,按照王國維創立並為後人所堅持的「二重證據法」,夏代干支紀日的說法不能憑信。此外,即便是以「超越疑古」相標榜的夏商周斷代工程的專家們在研究武王伐紂的具體年份時,也只是「假定干支紀日從商、周時代直至今日始終連續,且無錯亂」。很顯然,在公元前2000多年以前,古人是不可能創造出如後人所言的「夏曆」的。今天曆法中經常提到的「干支紀年」、「二十四節氣」、「19年7閏」等,都是後起的。以「干支紀年」為例,有人以為始於漢代初年,也有人以為始於東漢,具體說,干支紀年是自東漢元和二年(公元85年)採用政府命令的形式在全國範圍內開始實行的。可以肯定地說,一般歷史年表所記的西漢以前的逐年干支,是後人逆推加上去的。再以「二十四節氣」為例,直到《呂氏春秋》才有四個節氣: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也有人認為《呂氏春秋》「十二紀」中,已經有了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個節氣名稱。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因為《呂氏春秋》里並沒有出現「春分、夏至、秋分、冬至」這樣的名稱,當然也不能否認其中有過類似的描述。真正與今天完全一樣的二十四節氣的概念,至西漢的《淮南子?天文訓》才告完備。客觀地說,中國古代曆法到漢代才較為完善和統一,其標誌就是劉歆所創立的《三統曆》。這個事實說明,春秋戰國時期以及西周時期我國存在著多種曆法,而不是只有「周曆」這一種曆法。郭沫若認定《豳風?七月》中的「七月流火」之「七月」是指「周正七月」而不是「農曆七月」的說法缺乏堅實的證據,但願未來的考古發現能夠最終解開中國古代曆法之謎。

2013年6月18日

附錄一:二十四節氣之最早出處:《淮南子?天文訓》摘要

日行一度,十五日為一節,以生二十四時之變。斗指子,則冬至,音比黃鐘。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音比應鐘。加十五日指丑,則大寒,音比無射。加十五日指報德之維,則越陰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陽氣凍解,音比南呂。加十五日指寅,則雨水,音比夷則。加十五日指甲,則雷驚蟄,音比林鐘。加十五日指卯中繩,故曰春分則雷行,音比蕤賓。加十五日指乙,則清明風至,音比仲呂。加十五日指辰,則穀雨,音比姑洗。加十五日指常羊之維,則春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夏,大風濟,音比夾鍾。加十五日指巳,則小滿,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丙,則芒種,音比大呂。加十五日指午,則陽氣極,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音比黃鐘。加十五指丁,則小暑,音比大呂。加十五日指未,則大暑,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背陽之維,則夏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涼風至,音比夾鍾。加十五日指申,則處暑,音比姑洗。加十五日指庚,則白露降,音比仲呂。加十五日指酉中繩,故曰秋分雷戒,蟄蟲北鄉,音比蕤賓。加十五日指辛,則寒露,音比林鐘。加十五日指戌,則霜降,音比夷則。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維,則秋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草木畢死,音比南呂。加十五日指亥,則小雪,音比無射。加十五日指壬,則大雪,音比應鐘。加十五日指子。故曰:陽生於子,陰生於午。陽生於子,故十一月日冬至,鵲始加巢,人氣鍾首。陰生於午,故五月為小刑,薺麥亭歷枯,冬生草木必死。

按:《淮南子?天文訓》所採用的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已經與今日全同。但是,其文字敘述並不嚴謹,如從「冬至」到「立春」,其曰:「斗指子,則冬至,???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加十五日指丑,則大寒,???加十五日???距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加三個十五日本應為四十五日,而《淮南子》卻說是四十六日,這樣說,僅僅是為了與陽曆一年365天相吻合,並未說明其中緣由。事實上,二十四節氣之間的相隔天數,有15天的,有16天的,有時也會出現14天的。以2013年為例,「立春」(2月4日)至「雨水」(2月18日)為14天;「雨水」至「驚蟄」(3月5日)為15天;「驚蟄」至「春風」(3月20日)為15天;而「清明」(4月4日)至「穀雨」(4月20日)則為16天。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一年24個節氣,意味著地球每繞太陽運行15度為一個節氣。但由於地球繞太陽的軌道是橢圓形的,有遠日點和近日點,從而使得地球繞太陽運行時,公轉速度並不一致,近日點速度快,遠日點速度慢,因此造成每個15度的時間長度並不相同。從北半球的角度看,地球公轉速度夏天的時候稍慢,冬天的時候稍快。因此,24個節氣中的各節氣的時間長度也不同。但是,在《淮南子》的時代,古人雖然知道一個回歸年為365.25天,但既不知道地球是繞太陽旋轉的,更不知道地球繞太陽的軌道是橢圓形的。哥白尼雖然創立了「日心說」,但依然認為地球繞太陽的運行軌道是圓形的。這個問題的最終解決是由近代德國著名天文學家開普勒完成的。牛頓也是在開普勒的結論啟示下才發現「萬有引力定律」的。

附錄二:《詩經?豳風?七月》注釋及譯文

七月流火(1),九月授衣(2)。一之日觱發(3),二之日栗烈(4)。無衣無褐(5),何以卒歲(6)?三之日於耜(7),四之日舉趾(8)。同我婦子,饁彼南畝(9),田畯至喜(10)。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11),有鳴倉庚(12)。

女執懿筐(13),遵彼微行(14)。爰求柔桑, 春日遲遲。

采蘩祁祁(15),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16)。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17)。蠶月條桑(18),取彼斧斨(19)。以伐遠揚(20),猗彼女桑(21)。七月鳴鵙(22),八月載績(23).載玄載黃,我朱孔陽(24),為公子裳。 

四月秀葽(25),五月鳴蜩(26)。八月其獲, 十月隕萚(27)。 一之日於貉,取彼狐狸, 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28),載纘武功(29)。言私其豵(30),獻豣於公(31)。

五月斯螽動股(32),六月莎雞振羽(33)。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34),塞向墐戶(35). 嗟我婦子,曰為改歲(36),入此室處。

六月食郁及薁(37),七月亨葵及菽(38)。八月剝棗,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39)。七月食瓜,八月斷壺(40)。九月叔苴(41),采荼薪樗(42),食我農夫。 

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43),禾麻菽麥。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44)。晝爾於茅(45),宵爾索綯(46)。亟其乘屋(47),其始播百穀。

二之日鑿冰沖沖(48),三之日納於凌陰(49)。四之日其蚤(50), 獻羔祭韭。九月肅霜(51),十月滌場(52)。朋酒斯饗(53), 曰殺羔羊。躋彼公堂(54),稱彼兕觥(55),萬壽無疆。

作品注釋

(1)火,古讀毀。流火,星名,夏曆五月,此星當正南方,六月過後就偏西,故稱流。

(2)授衣:叫婦女縫製冬衣。

(3)一之日:周曆一月,夏曆十一月。以下類推。觱(b?)發(bo,陰平):風寒也。

(4)栗烈:氣寒也。

(5)褐(h?):粗布衣服。

(6)卒歲:終歲,年底.

(7)於:為,修理。耜(s?):古代的一種農具。

(8)舉趾:抬足,這裡指 下地種田。

(9)饁(y?):往田裡送飯。南畝;南邊的田地。

(10)田畯(j?n):農官,農夫。喜:歡喜。

(11)載陽;天氣開始暖和。

(12)倉庚:又名鶬鶊,黃鸝鳥。

(13)懿筐:深筐。懿,深貌。

(14)遵:沿著。微行:小路。

(15)蘩:白蒿。祁 祁:人多的樣子。

(16)公子:諸侯的女兒。歸:出嫁。

(17)萑(hu?n)葦:萑,音椎,蘆類,可作箔(蘆簾)。

(18)蠶月:養蠶的月份,即夏曆三月。條:修剪。

(19)斧斨(qiāng):裝柄處圓孔的叫斧,方孔的叫斨。

(20)遠揚:向上長的長枝條.

(21)猗(yī):取葉存條曰猗。女桑:小桑。

(22)鵙(j?):伯勞鳥,叫聲響亮。

(23)績:織麻布。

(24)朱:紅色。孔陽:很鮮艷。

(25)秀葽(yāo):秀是草木結籽,葽是草名。

(26)蜩(tiao,陽平):方言,蟬,知了。

(27)隕:落下。萚(tu?):枝葉脫落。

(28)同:會合。

(29)纘:繼續。武功:指打獵。

(30)豵(zōng):一歲的野豬。文中泛指小的野獸。

(31)豣(jian陰平):三歲的野豬。文中泛指大的野獸。

(32)斯螽(zhōng):蚱蜢。動股:蚱蜢鳴叫時要彈動腿。

(33)莎雞:紡織娘(蟲名)。

(34)穹窒:堵塞鼠洞。

(35)向:朝北的窗戶。謹:用泥塗抹。

(36)改歲:除歲。

(37)郁:郁李。薁(y?):野葡萄。

(38)亨:烹。葵:滑菜。菽:豆。

(39)剝(pū):敲擊。介:求取。眉壽:長壽。

(40)壺:同「瓠」,葫蘆。

(41)叔:抬起。苴(jū):秋麻籽,可吃。

(42)荼(t?):苦菜。薪:砍柴。樗(chū):臭椿樹。

(43)重:晚熟作物。穋(l?):早熟作物。

(44)上:同 「尚」。宮功;修建宮室。

(45)於茅:割取茅草。

(46)索綯(t?o):搓繩 子。

(47)亟:急忙。乘屋:爬上房頂去修理。

(48)沖沖:用力敲冰的聲 音.

(49)凌陰:冰室。

(50)蚤:早,一種祭祖儀式。

(51)肅霜:降霜。

(52)滌場:打掃場院。

(53)朋酒:兩壺酒。饗(xiǎng):用酒食招待客人。

(54)躋(jī);登上。公堂:廟堂。

(55)稱:舉起。兕觥(s?gōng):古時的酒器。

(56)七月:夏厲七月,以下月份都是指夏曆。流:移動。

(57)言:語助詞。私:歸自己。

(58)食:供養,養活。

(59)爾:語助詞。於:為,割。

(60)肅霜:猶"肅爽」,天高氣爽。

作品譯文

第一章

七月大火向西落,

九月婦女縫寒衣。

十一月北風勁吹,

十二月寒氣襲人。

沒有好衣沒粗衣,

怎麼度過這年底?

正月開始修鋤犁,

二月下地去耕種。

帶著妻兒一同去,

把飯送到南邊地,

田官趕來吃酒食。

第二章

七月大火向西落,

九月婦女縫寒衣。

春天陽光暖融融,

黃鸝婉轉唱著歌。

姑娘提著深竹筐,

一路沿著小道走。

伸手採摘嫩桑葉,

春來日子漸漸長。

人來人往采白蒿,

姑娘心中好傷悲,

要隨貴人嫁他鄉。

第三章

七月大火向西落,

八月要把蘆葦割。

三月修剪桑樹枝,

取來鋒利的斧頭。

砍掉高高長枝條,

攀著細枝摘嫩桑。

七月伯勞聲聲叫,

八月開始把麻織。

染絲有黑又有黃,

我的紅色更鮮亮,

獻給貴人做衣裳。

第四章

四月遠志結了籽,

五月知了陣陣叫。

八月田間收穫忙,

十月樹上葉子落。

十一月上山獵貉,

獵取狐狸皮毛好,

送給貴人做皮襖。

十二月獵人會合,

繼續操練打獵功。

打到小豬歸自己,

獵到大豬獻王公。

第五章

五月蚱蜢彈腿叫,

六月紡織娘振翅。

七月蟋蟀在田野,

八月來到屋檐下。

九月蟋蟀進門口,

十月鑽進我床下。

堵塞鼠洞熏老鼠,

封好北窗糊門縫。

嘆我妻兒好可憐,

歲末將過新年到,

遷入這屋把身安。

第六章

六月食李和葡萄,

七月煮葵又煮豆。

八月開始打紅棗,

十月下田收稻穀。

釀成春酒美又香,

為了主人求長壽。

七月裡面可吃瓜,

八月到來摘葫蘆。

九月拾起秋麻子,

採摘苦菜又砍柴,

養活農夫把心安。

第七章

九月修築打穀場,

十月莊稼收進倉.

黍稷早稻和晚稻,

粟麻豆麥全入倉。

嘆我農夫真辛苦,

莊稼剛好收拾完,

又為官家築宮室。

白天要去割茅草,

夜裡趕著搓繩索。

趕緊上房修好屋,

開春還得種百穀。

第八章

十二月鑿冰沖沖,

正月搬進冰窖中。

二月開初祭祖先,

獻上韭菜和羊羔。

九月寒來始降霜,

十月清掃打穀場。

兩槽美酒敬賓客,

宰殺羊羔大家嘗。

登上主人的廟堂,

舉杯共同敬主人。

齊聲高呼壽無疆。

附錄三:十三經及《十三經註疏》

1、十三經的內容

「十三經」是指《易》、《書》、《詩》、《周禮》、《禮記》、《儀禮》、《公羊傳》、《穀梁傳》、《左傳》、《孝經》、《論語》、《爾雅》、《孟子》等十三部儒家經典。

2、十三經註疏的具體情況

註疏:注和疏的並稱。

注,對經書字句的註解,又稱傳、箋、解、章句等;疏,對注的註解,又稱義疏、正義、疏義等。

注、疏內容關乎經籍中文字正假、語詞意義、音讀正訛、語法修辭,以及名物、典制、史實等。宋人將十三經宋及宋以前之註疏合刊,「註疏」之稱始流行。

十三經註疏:即指後人為了便於查閱《易》、《詩》、《書》、《周禮》、《禮記》、《儀禮》、《公羊傳》、《穀梁傳》、《左傳》、《孝經》、《爾雅》、《孟子》的注和疏加上唐陸德明《經典釋文》的注音合刊成的一部書。這就是現在通行的《十三經註疏》。

以清代學者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經註疏》在「十三經」注釋版本中最為完善,是研究中國古代文化的重要參考資料。具體包括:

周易正義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尚書正義魏?王肅偽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

毛詩正義漢?毛亨傳、鄭玄箋、唐?孔穎達等正義

周禮註疏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

儀禮註疏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

禮記正義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春秋左氏傳 正義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春秋公羊傳註疏何休解詁、唐?徐彥疏

春秋穀梁傳註疏晉?范寧注、唐?楊士勛疏

孝經註疏唐玄宗注、宋?邢昺疏

爾雅註疏晉?郭璞注、宋?邢昺疏

論語註疏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

孟子註疏東漢?趙岐注、宋?孫奭疏

3、十三經的確立過程

(1)戰國「六經」說

《詩》、《書》、《禮》、《樂》、《易》、《春秋》

(2)西漢「五經」說(戰國末《樂》失傳)

《詩》、《書》、《禮》、《易》、《春秋》

(3)東漢「七經」說

《易》、《書》、《詩》、《禮》、《春秋》、《論語》、《孝經》

(4)唐代科舉「九經」說

《易》、《書》、《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春秋左氏傳》

(5)唐文宗時期「十二經」說

《易》、《書》、《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春秋左氏傳》、《論語》、《孝經》、《爾雅》

(6)宋代「十三經」說

《易》、《書》、《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春秋左氏傳》、《論語》、《孝經》、《爾雅》、《孟子》。

此後,儒家經典便成了「十三經」,其後再無變化。

按:以我的見解,「十三經」一說,本身就不夠嚴謹。在古代,「經」與「傳」是嚴格分開的,「經」僅指在孔子之前已有的東西,即便《春秋》,也不是孔子作的,而「傳」則是用來解「經」的。但所謂「十三經」,卻是經傳不分,以三傳為例,《公羊傳》、《穀梁傳》、《左傳》都是解釋《春秋》的,現在卻都變成了「經」;《三禮》之說更加荒唐,本來在戰國「六經說」、西漢「五經說」、東漢「七經說」里,《禮》僅指《儀禮》,今日所謂《周禮》、《禮記》,都是後人強加的;《爾雅》本來只是一部字典,現在卻成了「經」。所以,所謂「十三經」,實際上只有「五經」。《公羊傳》、《穀梁傳》、《左傳》屬於《春秋經》之「傳」;《禮記》、《周禮》、《論語》、《孟子》、《孝經》屬於「記」;《爾雅》屬於漢代經師的訓詁之作。

南宋時,朱熹把《禮記》中的兩段文字獨立出來,分別叫做《中庸》和《大學》,再與《論語》和《孟子》相加,又有了後世所謂「四書」一說,再加上漢武帝置五經博士時的五經(即《詩》《書》《禮》《易》《春秋》),就變成了後人最為熟悉的《四書五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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