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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我國殉職記者由慈禧下令處決

第一位我國殉職記者由慈禧下令處決

今天是國際記者節,講講中國近代史乃至整個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殉職記者——沈藎,這位真正的湖南人,一位傲骨錚錚的新聞工作者、革命志士、中華漢子、湖湘男兒,一位用生命說真話的近代青年的故事。

魯迅先生曾在《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中,引用了章太炎年輕時所作的一首小詩《獄中沈禹希見殺》:「不見沈生久,江湖知隱淪。蕭蕭悲壯士,今在易京門。魑魅羞爭焰,文章總斷魂。中陰當待我,南北幾新墳。」其中的「沈禹希」、「沈生」,就是本人主人公沈藎。

沈藎(1972—1903),字愚溪(禹希),原名克誠,湖南善化(今長沙)人,近代資產階級維新派人士、著名新聞記者和烈士。

早在1898年戊戌變法期間,沈藎與湖南同鄉、革命志士譚嗣同、唐才常等人相交往來,志趣高遠;並認為湖南若要實行革新,非有一番破壞而不能奏功效,即必須發動顛覆性的革命,而維新變法、君主立憲還是很不夠的。後維新變法失敗,沈藎被迫東渡日本留學,成了激進的革命派。1900年 春返回上海,與唐才常等人共同組建「正氣會」,後改名「自立會」。而沈藎則擔任幹事,主持交通,工作十分積極,出力甚大。隨後又到漢口參加「自立軍」,為 右軍統領,活動於湖北新堤一帶。不久事情敗漏,避走上海,再潛往北京,繼續從事反清革命活動,並被日本在天津的英文《新聞報》聘用為記者,長期從事新聞工作。

1903年,沙皇俄國背信棄義,不但拒不履行1902年《交收東三省條約》中分期撤兵的約定,還提出新的「七條」要求,繼續控制東三省及內蒙地區,強迫清政府接受。慈禧太后喪權辱國,不想惹他們生氣,欲與沙俄締結「見不得人」的《中俄密約》。

當 時正在北京的沈藎,已提前探知消息。因該密約事關中國的命運,沈藎以記者的正義,欲在簽約之前把它昭示天下,阻止簽約。他買通政務處大臣王文韶之子,弄到 《中俄密約》的草稿原文,立刻將其寄給天津的《新聞報》。密約提前在報上發表後,世界輿論一片嘩然,中俄簽約計劃成為泡影,而他自己也遭至殺身之禍。

當 《中俄密約》的內容在《新聞報》上公開以後,很快引發在東京的中國留日學生和國內各階層的強烈反對,輿論一片嘩然。全國人民群情激憤,紛紛斥責清政府的賣 國行徑,使得清政府陷入非常難堪的狼狽境地。在國內外強大輿論的壓力之下,清政府不得不被迫放棄簽訂《中俄密約》的計劃。

眼見陰謀沒有得逞,北方紅鼻子很生氣,慈禧太后更是惱羞成怒,極其殘忍地下令將告發者必須「斬立決」。在清廷全力偵察下,沈藎兩個密友叛變並舉報了他。7月19日沈藎在北京寓所被捕,後被判「斬立決」。但適逢慈禧萬壽慶典,不宜公開殺人,遂改判「著即日立斃杖」。7月31日在刑部大堂,8個獄卒手持特製的大木棍,杖打沈藎四肢和背部200餘下——據說刑部平時沒有行杖的業務,只得臨時抱佛腳,亂棍猛打,長達4個小時之久卻仍未致死,最後用繩勒之方死。這就是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沈藎案」。

7月21日,敢言的《大公報》刊出沈藎被捕的消息;以後又連續發出7篇報道,直到沈藎被殘酷地斃於杖下。該報8月4日報道:「拿來刑部之沈藎,於初八日被刑,己志本報。茲聞是日入奏,請斬立決。因本月系萬壽月,向不殺人。奉慈禧皇太后懿旨,改為立斃杖下。惟刑部因不行杖,此次特造一大木板。而行杖之法,又素不諳習。故打至二百餘下,血肉飛裂,猶未至死。後不得已,始用繩緊系其頸,勒之而死。」9月16日報道:「……當杖斃時……骨已如粉,未出一聲。及至打畢,堂司以為斃矣。不意沈於階下發聲曰:何以還不死,速……用繩絞我……」堂司遂令「以繩勒其頸,而始氣絕」。其狀慘不忍睹,而沈藎始終保持著堅強不屈,視死如歸。錚錚鐵骨,至死都讓極權者無地自容!

沈 藎死後陳屍獄中,無人收殮;數日後才有友人尋來,將僅剩的一些「碎骨爛肉」集中起來,埋入獄中某處,此後亦「不知所蹤」。沈藎生前與在華英國記者莫理循 「素來交好」,兩人曾互贈照片,表示相互尊敬。當沈藎死後,這個歷來寫字潦草的英國人,卻在友人照片背面工整地寫下一行英文——「沈克諴,杖斃,1903年7月31日,星期五」。這更像是一個英國記者對一個中國同行的悼念與致敬。

革命志士、新聞記者竟犧牲得如此慘烈,激起中國各界人士的義憤和西方輿論的巨大反應,各報刊紛紛登載,震驚中外。在上海,數百人公開集會,隆重悼念沈藎。因筆鋒犀利而被譽為「長槍大戟」的章太炎,當時正在大清朝的監獄裡,他寫了數首祭奠沈藎的詩,《獄中沈禹希見殺》便是其中之一。

連老外也覺得這事夠狠毒,公使夫人們紛紛找慈禧「談話」——她們似乎真把這老太太當女人看了。9月14日《大公報》披露:「探 聞政府自杖斃沈藎後,各國公使夫人覲見皇太后時,談及沈之冤抑,皇太后亦頗有悔意。已面諭廷臣,『會黨要嚴拿,萬不可株連良善,致離人心』等語。近日政府 十分和平,絕無不合公理之舉。蓋恐駐京各國公使嘖有煩言也。」慈禧太后迫於各國公使的壓力,裝出鱷魚流淚般的「仁慈」和「悔意」。

烈士犧牲之後,香港革命派報紙《中國日報》發表唁文:「沈君之死,鬼神為之號泣,志士為之飲血,各國公使為之震動,中西報紙為之傳揚,是君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因言獲罪而被誅殺的新聞記者。有後世評論者稱:「……回顧百年中國言論史,這個31歲的記者開了個頭,一個慘烈而悲壯的開始。」而還有許多後來者步其後塵。但在沈藎現存於世的照片中,這個鐵骨錚錚的記者,卻是一副極平常的中國傳統文人的柔弱體貌,眼神溫和而沉靜。所以人們很難想像,當他被捕後,當著審官的面,大聲斥罵慈禧「喪權辱國」,「愧為一國之主」時剛烈、無畏的樣子。他在獄中飽受虐待,1年後戊戌黨人王照獲罪下獄,恰巧也關在同一牢房;後來王在文中回憶道,「粉牆有黑紫暈跡,高至四五尺,沈血所濺也。」

慈禧一生殺人無數,卻沒有一次像沈藎之死這樣深受中外輿論的譴責。清廷的統治者們不得不開始反省自己的統治。1905年,大清刑律內的凌遲、梟首、戮屍這3項酷刑被下詔廢止。隨後,1906年和1908年,又頒布了《大清印刷物專律》和《大清報律》等新聞法規。在後世的史家眼中,清末的這幾部法律,「比無法無天、以人代法、口諭治罪的年代,多少向前邁了一步……這不能不歸功於沈藎……」

沈藎雖然死了,卻進一步促進了全國範圍內革命運動的迅速開展,加速了中國社會的近代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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