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沒有證據證明某人服從於命運而獲得人生的成功
3.沒有證據證明某人服從於命運而獲得人生的成功
【原文】昔者暴王作之,窮人術1之,此皆疑2眾遲3朴,先聖王之患之也,固在前矣。是以書之竹帛,鏤之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曰何書焉存?禹之《總德》4有之曰:「允5不著6,惟天民不而葆7,既防凶心,天加之咎8,不慎厥9德,天命焉葆?」《仲虺之告》10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於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師。」彼用無為有,故謂矯11,若有而謂有,夫豈為矯哉!昔者,桀執有命而行,湯為《仲虺之告》以非之。《太誓》之言也,於《去發》12曰:「惡乎君子!天有顯德,其行甚章13,為鑒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敬不可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上帝不常,九有14以亡,上帝不順,祝降其喪,惟我有周,受之大帝。」昔紂執有命而行,武王為《太誓》、《去發》以非之。曰:子胡不尚15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記,從十簡之篇以尚,皆無之,將何若者也?
【譯文】古時暴君編造這些話,窮人複述這些話。這些都是惑亂百姓、愚弄樸實的人,先代聖王對此感到憂慮,在前世就有了。所以寫在竹帛上,刻在金石上,雕在盤盂上,流傳給後世子孫。說:哪些書有這些話?禹時《總德》上有說:「承允而不顯明,那麼天和人民都不保佑,既然放縱心意,天就會降下懲罰,不謹慎喪失規律,天命怎會保佑呢?」《仲虺之誥》中說:「夏桀王有罪,詐稱的誣辭來自上天,來對老百姓發布命令。上天使用了不善良的夏桀,從而使商接受了上天命令,使我們的軍隊明白。」他無中生有,所以叫假託;如本來就有而說有,怎麼是假託呢?從前,夏桀主張有命行事,湯作《仲虺之告》以批駁他。《太誓》上的《太子發》說:「嗚呼君子!天有明顯的規律,它的所為非常顯明。可以借鑒的不遠,就在那殷王。說人有命,說恭敬不可行;說祭祀沒有好處,說凶暴沒有害處。上帝不保佑,九州都亡滅了。上帝不答應,九州降下滅亡的災難。只有我周朝,接受了商的天下。」從前紂主張有命而行事,武王作《太誓》太子發反駁他。說,你為什麼不向上考察商、周、虞、夏的史料,從十簡之篇以上,都沒有命的記載,那還有什麼說的呢?
【說明】墨子反覆強調,引證舉例,就是想要證明從古自今沒有誰說過有命,一切都是事在人為。墨子的這種主張是對的,因為確實沒有證據證明某人服從於命運而獲得人生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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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術:即古「述」字。
2.疑:(yí儀)迷惑、猶豫不定。《韓非子·五蠹》:「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人主之心。」《商君書》:「疑行無成,疑事無功。」
3.遲:(chí池)《漢書·杜周傳》:「周少言重遲。」魏源《默觚下》:「料事同而遲速不同。」本意為遲鈍,反應慢,不靈敏之意。這裡延伸為愚笨之意。
4.《總德》:古逸書,不可考。
5.允:(yǔn殞)《易·升·初六》:「允升,大吉。」《書·舜典》:「浚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詩·小雅·鼓鍾》:「淑人君子,懷允不忘。」《詩·大雅·常武》:「王猶允塞,徐方既來。」《詩·周頌·小毖》:「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爾雅·釋詁上》:「允,信也。」《正字通·兒部》:「今俗許諾曰允。」這裡用為相信而承諾答應之意。
6.著:(zhù助)《管子·幼官》:「器成不守經不知,教習不著發不意。」《禮記·大學》:「其不善而著其善。」《禮記·中庸》:「誠則形,形則著。」《孟子·盡心上》:「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韓非子·功名》:「而日月之名久著於天地。」《穀梁傳·僖公六年》:「病鄭也。著鄭伯之罪也。」《小爾雅》:「著,明也。」這裡用為顯著、顯明之意。
7.葆:(bǎo保)古通「保」。《管子·宙合》:「則民守其職而不亂,故葆統而好終。」《墨子·號令》:「小城不自守通者,盡葆其老弱粟米畜產。」《莊子·田子方》:「人貌而天,虛緣而葆真。」這裡用為保持、保護、守衛之意。
8.咎:(jiù舊)《易·坤·六四》:「括囊,無咎,無譽。」《書·說命中》:「允協於先王成德,惟說不言有厥咎。」《詩·小雅·伐木》:「寧適不來,微我有咎。」毛傳:「咎,過也。」《管子·輕重丁》:「是以外內不蜷,終身無咎。」《老子·九章》:「富貴而驕,自遺其咎。」《爾雅·釋詁上》:「咎,病也。」《韓非子·解老》:「憯則退而自咎。」《說文·人部》:「咎,災也。」《廣韻·有韻》:「咎,愆也。」還里泛指災禍、凶難之意。
9.厥:(jue缺)《易·大有·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書·說命上》:「若葯弗瞑眩,厥疾弗廖。」《詩·大雅·文王有聲》:「遹求厥寧,遹觀厥成,文王烝哉。」《詩·周頌·臣工》:「於皇來牟,將受厥明。」《管子·弟子職》:「執箕膺揲,厥中有帚。」《爾雅·釋言》:「厥,其也。」《孟子·梁惠王下》:「昔者太王好色,愛厥妃。」這裡用為代詞,相當於「其」之意。
10.《仲虺之告》:告通誥。應為《仲虺之誥》,《尚書》中的一篇,本節引文有誤,其原文是:「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於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師。」譯文按原文。
11.矯:(jiáo角)《書·仲虺之誥》:「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於下。」《管子·法禁》:「然後失矯以深與上為市者,聖王之禁也。」《墨子·非命》:「彼用無為有,故謂矯。」《呂氏春秋·悔過》:「乃矯鄭伯之命以勞之。」《公羊傳·僖公三十三年》:「遇之殽,矯以鄭伯之命而犒師焉。」《穀梁傳·宣公十五年》:「矯王命以殺之。」《戰國策·齊策四》:「矯君命。」《史記·魏公子列傳》:「矯魏王令。」這裡用為假託、詐稱之意。
12.去發:即「太子發」之誤。周武王名姬發,《太誓》即《泰誓》,是周武王伐紂前的誓詞。查《泰誓》中沒有此段文字,疑抄寫錯誤。
13.章:(zhāng張)古通「彰」。《易·豐·六五》:「來章,有慶譽,吉。」《書·堯典》:「平章百姓。」《詩·小雅·裳裳者華》:「我覯之子,維其有章矣。」《詩·大雅·卷阿》:「爾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管子·宙合》:「章道以教,明法以期。」《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賞罰無章。」《禮記·中庸》:「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孟子·盡心上》:「君子之志於道也,不成章不達。」《荀子·正名》:「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呂氏春秋·知度》:「而堯舜之所以章也。」《淮南子》:「近之則鍾音充,遠之則磬音章。」這裡用為彰明、明顯、顯著之意。
14.九有:即九州。《書·咸有一德》:「厥德匪常,九有以亡。」《詩·商頌·玄鳥》:「方命厥後,奄有九有。」
15.尚:(shàng上)古同「上」。《書·胤征》:「尚弼予欽承天子威命。」《詩·齊風·著》:「尚之以瓊華乎而。」《管子·水地》:「欲尚則凌於雲氣,欲下則入於深泉。」《韓非子·外儲說右上》:「是臣乘君而下尚校也。」《廣雅》:「尚,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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