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監管有新規 違規海淘風險加大

從8月1日起,中國消費者跨境網購的商品將擁有國家監管部門給予的正式確認的身份標識,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而不再是從前模糊不清的灰色狀態。

7月下旬,海關總署一周內連發兩個文件,即2014年第56號文件 《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和第57號文《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明確規定企業或個人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方式進行的貿易必須接受海關的監管。

業內人士認為,上述文件的實施表明,國家層面對跨境電商的認可和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的出口和進口將會在清晰的政策監管下加快發展,甚至可能會迎來一波資本投資的熱潮。與此同時,隨著新規出台,此前企業和個人不規範的海淘操作將面臨極大的風險。

監管漏洞

海關總署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跨境電商的交易額為700億元,而電商研究機構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監測數據則顯示,從2008年到2013年,跨境電商交易額的年複合增長率高達31%,這一增速遠高於國內電商業務的增速。

在對外貿易發達的深圳,跨境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城市外貿轉型的助推器。

與高速增長相伴的,是跨境電商由於政策不明晰帶來的一些模糊不清的灰色狀態。比如徵稅是走行郵稅還是關稅、水貨橫行、海淘商品因灰色通關而使售後服務得不到保障、保稅倉和海外倉商品的進出如何納稅等等。以出口為主的國內跨境電商,因為經營模式的問題對結匯、出口退稅、便捷通關會很關注,而進口跨境電商和電商物流企業對56號公告里的進口物流關務政策更關注。

在海關、電商、郵政都有過從業經驗的快郵口岸科技創始人劉劍錚認為,海關總署此次兩個公告的內容,最主要的核心是貨物和物品的監管條件、監管方法,嚴格區別了兩者之間進出境的報關待遇,免得魚龍混雜給進出口報關留下監管漏洞。

深圳跨境電子商務協會會長劉智勇則認為,規定國內註冊的跨境電商企業必須按要求和規定來做,是行業一大好事,讓進口電商業務真正陽光化、規範化,再也不需要擔驚受怕,而且還可以把走私水客區分開來。他認為國家對海淘業務的監管是必須的,也是及時的,他甚至認為對海淘的管理應該更狠更規範點,因為不規範的海淘業務對全球各國都不好,除了逃稅外,還搞亂了當地經濟秩序,香港出台政策打擊內地奶粉水客就是基於這個原因。

「明明是一般貿易,囤積很多不明手段過來的海外奶粉、化妝品、紙尿片等,還要明目張胆地要求走個人行郵通關,而且還不提供數據給國家,如果這能走通,簡直就是走私客的一大福音。」劉智勇表示,一步步改進、改好,要比逃避和抑制強很多。

三單比對

劉劍錚表示,既然海關總署提出了對網購商品的監管要求,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是明確了國家監管部門給跨境網購商品的一個身份標識,也表明海關認同跨境網購的交易屬性還是與線下的國際貿易物流有區別的,線上商品跨境交易既有別於跨境免稅店形式,也有別於商業快件的貨樣廣告通關形式。線上商品的跨境交易只要保證是自用的、數量合理就完全可以參照行郵清關的方式。海關總署推出了9610的特別監管代碼後,接著又出台了56號公告和1210新代碼給出了具體的通關政策。

跨境電子商務的交易特點是交易單票量極多(指跨境貿易合同的買賣雙方),而每個交易成交的商品量又少,一噸奶粉進口可能會有500個以上的跨境買賣雙方(收發件人)的信息量,跟傳統的國際貿易物流的單票報關就一個集裝箱的方式有很大的差別,以前B2B純貨物報關的國際貿易形式隨著跨境電子商務形式的出現完全變成B2CB2B2C甚至是C2C。

劉劍錚強調:「這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最終的收貨人一定是個人,而商品交易的物權轉移一定是線上的,只是物權在線上轉移的時間點和商品物流的具體位置不同,而存在了報關的具體形式。」

從前海關對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交易特徵也採取了「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辦理貨物及物品的報關方式,但電子商務交易及物流通關的數據基本是海量信息,監管部門監管到位唯一的方式就是實現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信息化報關處理系統。因此,三單必須比對,新規特彆強調了跨境電商企業要提前註冊備案,貨物、物品的海關商品編碼及物品8位稅號,必須向海關備案。同時,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的數據必須傳送給管理平台。這是新規給企業帶來的影響之一,為對接新標準必然會增加工作量,但從長遠來看,在前期繁雜的工作完成之後,後期的日常報關成本和風險反而會下降,更有利於從事跨境電商企業的長遠發展。

事實上,伴隨著跨境電商業務持續快速增長,不少資本一直在關注該領域,但投資案例卻很少,究其原因,正是跨境電商面臨的環境太過複雜,存在著諸多企業自身無法把控的風險,因此讓資本總是在臨門一腳時退卻了。新規的出台,被業內人士歡迎的原因之一也是一些不清晰的環節消失了,將增加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近期,母嬰進口電商蜜芽寶貝獲得了2000萬美元的B輪融資,為整個行業都提振了士氣。借新規出台之機,或許會掀起一輪資本投資跨境電商的熱潮,而跨境電商企業融資難的困境也有望因此而紓解。

保稅清關

此次緊隨56號文出台的57號文特別賦予處於保稅監管區的進出境商品以「1210」的全新代碼,被行業解讀更多是針對跨境進口商品。新規明確跨境電商企業進出口將不再適用行郵稅,只有個人物品按行郵稅徵稅,門檻是價值5000元以上的商品不徵稅,稅值在50元以下也不徵收。

而跨境電商供應鏈一般選取倉庫前置,售前批量商品放在中國保稅區的保稅倉,相當於出口電商的海外倉。跨境電商平台的線上交易後,按交易訂單的商品、價值、買賣雙方等信息提供第三方物流委託報關出區,核銷保稅倉入區商品賬冊。劉劍錚表示:「從前這裡就會存在一個物權持有人轉移邏輯不清晰,單證或者說電子數據強轉為B2C,化整為零逃避徵稅的風險。」也就是說根據電子交易數據強制轉化關稅的徵收方式,完美的實現螞蟻搬家,可以做到零徵稅。比如企業進口1000罐奶粉化為500個人報關就不需要徵稅,因為奶粉完稅價格是200元,稅率是10%,兩罐徵稅價格是40元,沒到個人50元起徵稅點,可以免徵。

而徵稅與否與跨境電商企業有多強競爭力關係很大。目前跨境進口電商最大的競爭不是與同業的競爭,而是水貨。因為出於各種原因,國內市場對進口商品,尤其是母嬰類、食品等有著非常強的需求,基本上有貨就能很快銷售出去。像在深圳、香港邊境通過走水方式、以自用品名義攜帶過關的商品,如奶粉、化妝品、紙尿片等,一般都會以商品形式在內地市場再次銷售,因不繳稅而極具價格競爭優勢。今後這類商品的進出關將面臨海關更嚴格的監管。而目前流行於微信朋友圈的「代購」,也是以自用物品的形式入境。

根據海關新規,以這種方式入境的貨物累積一定數量後,也需經過海關報關並繳納相應稅款,否則就涉嫌走私。但由於這種方式並不易監管,目前海關還沒有對這種方式有特別針對性的措施出台。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如深圳跨境電子商務協會會長劉智勇所言:「新規出台後,違規海淘的風險將比從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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