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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知識90題

1、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何時建立的?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正式建立。這次會議從21日開始到30日閉幕一共舉行了十天。會議通過了具有新中國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產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紀年、國歌和國旗;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會議還選出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從此,人民政協與新生的人民共和國一起登上了歷史舞台。2、人民政協會徽的含義是什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會徽,象徵著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會徽的整個圖案莊嚴富麗,它以一顆紅光閃閃的五角星、四面迎風飄揚的紅旗和白色地球襯托的紅色中國地圖為中心,光芒四射的蔚藍色天幕作背景,周圍是紅色緞帶連接起來的瓦藍色齒輪和金黃色麥穗。這個會徽是1949年7月由新政協籌備會制定、通過的。政協會徽體現了「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各民主階級大團結」的精神。這個會徽是由張汀和周令釗設計的。設計者對圖案的原說明是:一、紅星表示無產階級領導;二、齒輪、嘉禾表示工農聯盟為基礎;三、四面紅旗表示四個階級(即當時的四大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的大聯合;四、地圖表示新中國,背景光芒四射。此外,紅星下面的「1949」四個阿拉伯數字,表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誕生的年號;緞帶上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10個金色仿宋字,標明了人民政協的全稱。這個設計圖案經周恩來批示交新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們傳閱後,認為較好地體現了籌備會提出的指導思想。後經籌備會常務委員主任毛澤東批准,在1949年9月21日開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正式使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的階級關係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但政協會徽體現的我國各族人民大團結的精神,對我們的愛國統一戰線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3、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有什麼偉大歷史意義?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召開,具有偉大的歷史意義。它是中國一百多的來革命運動特別是三十多年來新民主主義革命運動歷史積累的結果,是新民主主義運動的一次總結;它完成了建立新中國的偉大使命,揭開了新中國歷史的第一篇章,中華民族從此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它標誌著中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在組織上的形成,中國人民的革命大團結更加鞏固和擴大,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黨外各界愛國人士的團結合作更加密切,從而展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廣闊前景。4、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是如何協商決定國都的?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開幕後,於22日設立了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並在全體代表中進行分組討論。在與會代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9月25日,毛澤東、周恩來召開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協商座談會。關於國都,大家認為,由於北平作為中國的首都已有700多年的歷史,政治上位於華北解放區,人民力量雄厚;經濟上鄰近重工業區的東北各省;文化上有幾百年的文化積澱,是世界有名的歷史都城之一,且「五四」運動以來一直是新文化思想的搖籃;地理上位於華北平原,將來有足夠的擴充餘地;交通上有平沈、平綏、平漢、平滬等鐵路幹線,海運鄰近天津,十分便利,一致贊成建都北平,並將其改稱北京。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作出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定於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為北京。5、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是如何協商決定國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由新政協籌備會向社會公開徵集設計方案,並提出初選草案,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開幕後,設立了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並在全體代表中進行分組討論。9月25日,審查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決定對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和爭論的意見上報大會主席團。當日晚,毛澤東在勤政殿宴請各方面人士。宴請後,毛澤東舉著放大了的五星紅旗的國旗圖案說,大家都說這個圖案好,中國的革命勝利就是在共產黨領導下以工農聯盟為基礎,團結了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共同鬥爭取得的,這是中國革命的歷史事實,今後還要共同努力進行社會主義革命。我看這個圖案反映了中國革命實際,反映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人民大團結進行革命鬥爭的方向。正如同志們所說的,是比較好的圖案。這時有一位民主人士站起來表示完全同意主席意見,但對說明中大星、小星的提法提出修改意見。毛主席說,那就不提大星小星,只提五星的相互關係,我看就提在共產黨領導下,我國人民的大團結。國旗是不是就選這個圖案?大家熱烈鼓掌表示贊同。被選定的國旗圖案,其設計者是上海的曾聯松。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一致通過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五星紅旗,象徵著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6、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是如何協商決定國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由新政協籌備會向社會公開徵集設計方案,並提出審查意見,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審定的。9月25日,毛澤東、周恩來召開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協商座談會。與會人士一致認為以《義勇軍進行曲》作國歌最好,但仍有人要求修改歌詞。周恩來認為,「要嘛,就要舊歌詞,這樣才能激勵激情,修改了唱起來就不會有那種感情。」毛澤東也說,我國人民經過艱苦鬥爭,雖然全國解放了,但還是受帝國主義的包圍,不能忘記帝國主義對我國的壓迫,我們還要爭取中國完全的獨立、解放,還要進行艱苦卓絕的鬥爭,所以還是保持原有歌詞好。經過協商,大家一致贊同毛澤東和周恩來的意見。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決議,確定《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國歌。7、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是如何協商決定紀年的?1949年9月25日,毛澤東、周恩來召開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協商座談會。會上,大家一致認為,應採用現代世界上多數國家公用的紀年制度,即用公元為新中國的紀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一致通過決議:中國人民共和國的紀年採用公元。今年為1949年。8、人民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是如何協商通過國微圖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微是由新政協籌備會向社會公開徵集設計方案並提出審查意見,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討論通過,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核准公布的。一屆全體會議後不久,全國政協決定邀請清華大學營建系和中央美術學院分別組織人力設計國微方案。1950年6月20日,周恩來親自主持全國政協國微審查小組對國微方案作最後一次討論,採納了李四光等絕大多數委員的意見,確定了清華大學設計的國微圖案。6月23日,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 會第二次會議在毛澤東的主持下,討論通過了這個國微圖案,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核准發布。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全國政協一屆二次會議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微圖案及對設計圖案的說明》。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發布頒發實行國微的命令,至此莊嚴富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微終於誕生了。正式通過的國微圖案是集體創作的,形式和金紅色彩莊嚴而富麗,內容具有中國特徵。國旗既可以表示革命和工人階級領導政權的意義,亦可省寫國名。天安門則象徵著中國人民自「五四」運動以來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鬥爭和在此誕生的新中國。齒輪和麥穗象徵工農,稻麥並用,亦寓地廣物博的意義,以綬帶緊結齒輪和麥穗象徵工農聯盟。9、人民政協是如何就文字改革問題進行協商的?政協協商文字改革問題,集中體現在對漢字簡化方案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協商。建國初期,在中國共產黨倡導下,成立了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後改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確定文字改革的任務是「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漢字改革的方針是「約定俗成,穩步前進 」;漢語拼音的字母形式則採用國際通過的拉丁字母並加以必要的補充。1955年3月15日,全國政協舉行報告會,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作關於漢字簡化問題的報告,文改會委員胡喬木作關於文字簡化和改革問題的報告。3月22日,全國政協組織在京的委員、副秘書長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等有關方面人士,分組座談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與會人士認為,漢字簡化是中國文字發展的必然趨勢,但簡化必須統一和法定化,以免隨意造字,造成文字混亂。4月15日,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舉行第五次會議,文改會副主任胡愈之報告各地討論文字改革問題的情況。文改會吸收了政協委員的意見,對方案草案進行了修改。1956年1月,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 10、人民政協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簡稱《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11、人民政協是由哪些方面組成的?《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設若干界別。12、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什麼?《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13、什麼是政治協商?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14、什麼是民主監督?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15、 什麼是參政議政?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16、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兩大主題是什麼? 《政協章程》規定:團結和民主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兩大主題。 17、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一項什麼制度? 《政協章程》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18、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十六字方針」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根據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促進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團結合作,充分體現和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特點和優勢。 「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這十六字方針,是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這個方針充分體現了我國新型的社會主義政黨關係。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這就決定了在人民政協的各項工作中特別是履行職能的各項活動中,都必須切實遵循這個方針。19、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什麼為根本的準則?《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的準則。20、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織和機構是怎樣設置的?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凡有條件的地方,均可設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該地方的地方委員會。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並設主席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國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委員會設立辦公廳,專門委員會及其他工作機構的設置,根據工作需要和當地實際情況,由常務委員會決定。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地方委員會的工作機構的設置,按照當地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由常務委員會決定。21、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按照什麼進行工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進行工作。22、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根本任務是什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要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盡一切努力,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能團結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維護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不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為實現我國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務而奮鬥。23、人民政協各級組織之間是什麼關係?《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對地方委員會的關係和地方委員會對下級地方委員會的關係是指導關係。24、上下級政協之間的指導關係主要體現有哪些?政協全國委員會通過修改、解釋政協章程並監督章程的實施,規範地方委員會的工作;地方委員會對全國委員會的全國性決議,下級地方委員會對上級地方委員會的全地區性決議,都有遵守和履行的義務;政協全國委員會加強同地方委員會的聯繫,溝通情況,交流經驗,研究地方委員會帶有共同性的問題。1954年12月4日,周恩來在《關於政協章程和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問題》的講話中曾就政協上下級的關係做過概括和解釋,他指出,人民政協「上下之間有指導和被指導、指示和接受指示、報告和接受報告的關係」。25、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的組成原則有哪些?《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的組成,根據當地情況,參照全國委員會的組成決定。凡贊成本章程的黨派和團體,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同意,得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個人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協商邀請,亦得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參加地方委員會者,由各級地方委員會按照本條上述規定辦理。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和履行本章程的義務。 26、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行使的職權有哪些?一、修改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二、選舉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三、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四、討論本會重大工作方針、任務並作出決議;五、參與對國家大政方針的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27、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的職權有哪些?一、解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二、召集並主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屆第一次全體會議前召開全體委員參加的預備會議,選舉第一次全體會議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第一次全體會議;三、組織實現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四、執行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五、 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審查通過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國務院的重要建議案;六、根據秘書長的提議,任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七、決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並任免其領導員。28、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行使的職權有哪些?一、選舉地方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二、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三、討論並通過有關的決議;四、參與對國家和地方事務的重要問題的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29、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的職權有哪些?一、召集並主持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屆第一次全體會議前召開全體委員參加的預備會議,選舉第一次全體會議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第一次全體會議;二、組織實現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和全國委員會所作的全國性的決議以及上級地方委員會所作的全地區性的決議;三、執行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四、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審議通過提交同級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議案;五、根據秘書長的提議,任免地方委員會的副秘書長;六、決定地方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並任免其領導成員。30、人民政協的各級委員會每屆任期幾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況,由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得延長任期。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地方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31、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的全體會議多長時間舉行一次?《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的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32、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哪些人員組成?《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地方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候選人由參加各該地方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全體會議選舉產生。33、政協章程對政協委員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要求有哪些?《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會委員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事業,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在本界別中有代表性,有社會影響和參政議政能力。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會委員要密切聯繫群眾,了解和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參加本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34、政協章程規定的委員權利有哪些?根據政協章程規定,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委員的權利可歸納為:(1)在本會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3)有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的權利;(4)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5)有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的權利;(6)有聲明退出政協的自由;(7)受到警告處分或撤銷參加資格時,如果不服,可以請求複議。35、政協章程規定的委員義務有哪些?根據政協章程規定,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會委員的義務可歸納為:(1)遵守和履行政協章程。(2)遵守和履行本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的決議。(3)地方政協委員還應遵守和履行全國委員會的全國性的決議和上級地方委員會的全地區性的決議。36、政協章程對委員違反章程和政協決議的行為規定了哪些紀律處分?《政協章程》規定: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單位和個人,如果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或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別依據情節給予警告處分,或撤銷其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資格。37、什麼是界別?「界別」是我國政協組織的一個特有用語。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在廣義上,是指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和其他各有關方面;在狹義上,則是指除政黨和團體之外的其他參加政協的各個方面,如文化藝術界、科學技術界、經濟界、教育界、少數民族界和宗教界……等等。講政協組成上的界別特點,通常是指廣義的界別。38、政協委員產生的步驟有哪些?(1)提名推薦;(2)協商確定建議名單;(3)由政協主席會議審議同意,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4)公布。39、專門委員會的工作性質及人員設置?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委員進行經常 性活動的工作機構。專門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由常務委員會決定;設委員若干人,由主席會議決定。專門委員會根據需要可分設專題小組進行活動。40、專門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組織委員學習、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就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和提案;團結和聯繫委員及各族各界人士,積極反映社情民意;維護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加強同各國人民的友好往來與合作;組織各種活動,積極為委員知情出力、履行職責創造條件。41、人民政協現行的會議制度主要有哪些?全體委員會議制度、常務委員會會議制度、主席會議制度和秘書長會議制度、專門委員會會議制度。除些之外,還有根據形勢、任務和工作需要召開的協商座談會、情況通報會、意見聽取會、研討會等。全體委員會議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最高層次的協商會議形式,常務委員會會議是全體委員會議閉會期間的主要協商會議形式,主席會議是常務委員會會議閉會期間的重要協商會議形式,專門委員會會議是組織委員開展經常性協商議政活動的形式。42、政協常委會的產生有哪些程序和原則?(1)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候選人由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協商提名;(2)常委會組成人員經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3)實行等額選舉;(4)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5)候選人須得到超過全體委員半數的贊成票為當選。43、政協常委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常務委員除具有一般政協委員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外,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還應當享有下列權利:(1)參加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會議,討論決定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務和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商討論中共中央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及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聽取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對有關重要問題的報告或說明,提出建議和意見;審議提交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文件;審查重要的建議案、提案、視察報告、調查報告、出訪報告和其他報告。(2)參加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就某項專門問題進行協商座談,提出建議和意見。(3)參加常務委員會組織的其他活動。《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委會工作規則(修正案)》第六條規定:「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要認真執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全國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的規定、決議,積极參加常務委員會的活動,加強同各方面人士的聯繫,廣交朋友,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44、哪些人擔任過政協全國委員會主席?人民政協誕生以來,其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和名譽主席,一直由中國共產黨和國家在各個時期的傑出領導人擔任。其中,一屆政協主席是毛澤東(1949年10月—1954年12月),時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二、三、四屆名譽主席是毛澤東(1954年12月—1976年9月),主席是周恩來(1954年12月—1976年1月),時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總理、中央軍委副主席;五屆政協主席是鄧小平(1978年2月—1983年6月),他是中國共產黨第二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設計師;六屆政協主席是鄧穎超(1983年6月—1988年4月),我國著名的老一代革命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七屆政協主席是李先念(1988年4月—1992年6月),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家主席;八屆和九屆(1993年3月至2003年3月)政協主席是李瑞環,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屆和十一屆(2003年3月至今)政協主席是賈慶林,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45、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應如何簡稱?由於工作上的需要,各級政協的名稱經常要使用簡稱。這些簡稱可根據不同場合而有所區別,但應當有統一的規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可以簡稱為「人民政協」或「政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可以簡稱為「政協全國委員會」或「全國政協」,在對外交往中也可根據情況使用「中國政協」的名義。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的名稱,可以簡稱為「政協XX省(市)委員會」、「政協XX省XX縣委員會」,也可簡稱為「XX省(市)政協」、「XX省XX縣政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會議的名稱,可以簡稱為「政協第X屆XX省委員會第X次會議」,「政協第X屆XX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X次會議」,也可簡稱為「XX省政協X屆X次會議」,「XX省政協X屆X次常委會議」。市、縣級政協的簡稱亦與此同。人民政協的全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協各級組織的全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之後加上各該地方的名稱再加上委員會,即「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XX省委員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XX省XX縣委員會」。在舉行政協全會時的會標、各級政協的印章和政協機關的會牌上,均應使用全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英文縮寫是CPPCC。 46、如何認識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人大法律監督的關係? 答: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人大的法律監督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監督,前者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民主監督,後者是行使國家權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監督。這是兩種相輔相成,互為補充,不可缺少的監督。民主監督雖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較之法律監督更靈活,更為廣泛,是多渠道、多形式的。這種民主監督正是我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特點和優勢。 47、人民政協開好會議的「八字方針」是什麼? 答:人民政協開好會議的「八字方針」是民主、求實、團結、鼓勁。 48、政協委員辭職的程序是什麼? (1)委員本人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2)辭職的委員所作地方有關部門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建議。 (3)政協機關黨組研究。 (4)政協主席會議審議通過辭職委員名單。 (5)對主席會議審議通過的辭職委員名單向常務委員會會議作口頭報告備案,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49、撤銷政協委員資格應經過哪些程序? 撤銷政協委員資格,一般應經過以下程序: (1)有關方面提出書面建議。 (2)政協主席會議審議後提交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 (3)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50、政協委員、常委出席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應做哪些準備? 會前一般應做如下準備: (1)圍繞會議的主要議題,收集和閱讀有關文件資料,並在可能的範圍內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 (2)根據政協大會秘書處、辦公廳和有關專門委員會提供的參考資料,並結合自己的調研情況,提前準備在會議期間發言的要點以及擬提交的提案等。 (3)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本界別或所聯繫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 (4)備好出席會議的通知、委員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5)備好個人生活必需品。 51、政協委員、常委因故不能出席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應如何請假? 出席政協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是委員、常委履行職責的主要方式和應盡義務。自覺遵守請假制度是委員應有的組織紀律觀念和素養要求。按照政協的有關規定,委員和常委因故不能出席會議,須及時向會議秘書處請假並說明原因。請假應採用書面報告的形式,通過當面遞交、寄送或傳真方式交會議秘書組或總務組。如已經報到,但在會議期間因故不能出席某次會議,應事先通過小組秘書或直接向小組組長(召集人)請假。 52、政協委員、常委如何參加小組討論? 政協委員、常委參加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的小組討論是行使民主權利、充分發表自己意見的一種重要形式。委員參加小組討論可注意以下幾點: (1)會前圍繞會議的主要議題,閱讀有關文件資料,並在可能的範圍內作些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 (2)發言前最好草擬發言提綱,並在發言後交小組秘書,以供摘登會議《簡報》之用。 (3)通過舉手或其他形式向小組組長(召集人)提出申請,待小組組長(召集人)同意後,再行發言。 (4)第一次發言時,首先簡明介紹自己的身份,包括姓名、界別、主要職務等。 (5)發言要緊扣會議議程確定的討論主題,每次發言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十分鐘以內),以便其他與會者有機會發言。 (6)討論中要各抒己見,暢所欲言,一般不要打斷他人發言,必須插話時,應徵得發言者同意,插話要言簡意賅。遇有不同觀點時,要互相尊重,求同存異。 (7)發言由小組秘書作文字記錄,並存檔。小組討論情況一般在次日會議《簡報》中概述。全體委員會議期間小組討論的情況,由大會秘書長向主席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作綜合彙報。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小組討論的情況,一般由小組召集人或有關負責人向主席會議或常務委員會會議分別彙報。 (8)因事、因病不能參加小組討論時,應向小組組長(召集人)請假。 53、什麼是政協提案? 政協提案是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的黨派、團體和政協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者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由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政協提案是人民政協行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黨派、團體以及政協專門委員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獻計出力,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是協助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加強與各族各界人士的聯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一條重要渠道。 54、政協提案有哪幾種形式? (1)政協委員可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期間可以小組或者聯名名義提出提案。 (2)參加政協的各黨派、人民團體,可以本黨派、團體名義提出提案。 (3)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提案。 55、提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對提案的基本要求作了明確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四項: (1)提案選題應當圍繞國家大政方針、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重大問題、地方重要事務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等方面提出。 (2)提案內容應當實事求是,簡明扼要,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的建議。 (3)委員聯名提出的提案,發起人應作為第一提案人,簽名列於首位;以黨派、人民團體、政協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的提案,須有該組織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4)提案的書寫應當符合規範要求,使用統一印製的提案紙,做到一事一案,字跡工整,也可按規定的格式通過軟盤和電子郵件遞交。 56、有關文件對辦理政協提案有哪些要求? (1)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辦理提案,並在規定的時限內對提案進行答覆。要保證件件有答覆。 (2)對提案答覆應按統一格式行文,並加蓋部門或辦公廳(室)公章。復文直接寄送提案者,聯名提案寄送第一提案人,並抄送全國政協辦公廳。政府部門同時抄送國務院辦公廳。 (3)辦理工作要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實事求是。凡是應該解決又有條件解決的,要集中力量及時落實;因條件所限暫時難以解決的,要列入規劃,創造條件逐步落實;確實不可行的,要說明理由,解釋清楚。 (4)承辦單位要有領導分管,專人負責,健全制度,嚴格程序。對涉及兩個以上單位會同辦理的提案,主辦單位和會辦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主動協商解決。 (5)承辦單位要加強調查研究,提出落實提案的具體措施,切實提高辦理質量。 (6)提案者對反饋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提案委員會視情況商承辦單位進一步研究辦理。 57、政協委員視察有何特點?一般有哪幾種形式? 委員視察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委員了解情況、檢查工作、研究問題、建言獻策的重要途徑,是委員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監督的重要渠道,是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形式。其特點有:委員視察選題廣泛,圍繞國家的中心工作和政協常委會會議主要議題,選擇委員關心、部門重視、地方歡迎、適於視察的重要問題進行。參與面大,全體政協委員均可報名參加視察。形式多樣,視察團的形式主要有三種:跨省視察團,即組織委員到外省市區進行視察;就地視察團,即組織委員在本省市區進行視察;聯合視察團,即與有關部委和單位就他們正在開展的重要工作聯合組織視察或與本會專門委員會聯合組織視察。全國政協組織視察工作的形式有三種:常委視察和在京委員的視察由全國政協辦公廳組織;京外全國政協委員的視察工作由全國政協辦公廳委託地方 省級政協組織;駐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視察工作由全國政協辦公廳與中央政府駐港澳聯絡辦聯合組織。 58、全國政協對委員視察有哪些規定? 居住在北京市和港澳地區委員的視察由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負責組織;居住在北京市以外的委員視察由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委託各省級政協負責組織。 居住在北京市的委員由於人數太多,每屆任期中可參加二至三次跨省視察,其餘每年參加一次就地(就近)視察;居住在北京市之外的委員,每屆任期中可參加一次跨省視察,其餘每年參加一次就地視察。 圍繞常務會議議題,在每屆任期中組織若干次常委視察團。 視察結束後,要及時寫出視察報告。視察報告以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文件形式,報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有關部委及有關地方黨政領導機關,並書面提交全國政協常委會會議審議。 居住在北京市的委員的視察經費,由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集中使用。居住在北京市以外的委員的視察經費,由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按規定標準,撥至各省級政協。 視察工作堅持「求實、規範、安全、協作」的要求。要厲行節約,輕車簡從。委員參加視察時不帶隨員,生活不能自理者不宜參加。視察活動是有計劃有組織的集體活動,不組織個人單獨視察。 59、政協委員參加視察的職責是什麼?應注意哪些問題? 主要職責是:在團長、副團長的帶領下,按照要求統一行動;收集並學習與視察內容有關的材料,認真聽取情況介紹,積極了解社情民意;參加視察團內部座談,結合視察情況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參加視察報告的討論,必要時參加報告的起草工作;將重要的意見和建議通過政協信息或政協提案等方式反映給有關部門。 有關注意事項:委員參加跨省視察活動時,務必攜帶身份證。軍隊委員攜帶軍官證。視察期間,隨身攜帶個人專用藥、保健葯。養病住院治療,其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委員所在單位報銷。本著節約的原則,委員兩人合住一室,團長、副團長,常委和副省部級以上委員、兩院院士和75歲以上的委員視情安排套間、標準間。視察團統一乘坐大轎車或麵包車。單獨離團訪親探友,需事先請假。按照有關規定,委員參加視察期間,視察團不負擔以下費用:超出視察日程安排之外的活動費用;接待親友的交通、住宿費;長途電話、傳真費和洗衣費,視察期間委員如果有意見或建議,應與團長或工作人員聯繫,不宜直接向地方反映。 60、政協委員參加專題調研應注意什麼? 人民政協的專題調研,是委員深入實際、聯繫群眾、了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並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徑和方法,是委員參政議政的必要準備和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政協委員參加專題調研,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要發揮專長。委員參加專題調研活動,一般應根據本人的專業特點,選擇自己比較熟悉的領域或課題,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 二要注意宣傳政策。委員在調研過程中,能夠廣泛接觸各方面的人士和群眾,應當幫助群眾加深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及重大舉措的理解,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 三要反映社情民意。委員專題調研要深入工作實際,深入基層,掌握反映真實情況的第一手材料,了解平時難以聽到的群眾呼聲。這些情況上達後,有利於黨和國家制定和調整符合群眾意願的政策措施。 四要注意調研成果。對調查材料要認真地進行研討和論證,形成有政協特色的、有分量的意見和建議,並精心選擇好報送方式,最大限度地發揮調研成果的作用,促進黨政部門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61、政協委員如何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 人民政協開展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人民群眾的願望,是執政黨和政府的需要,也是各級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的一項職責。全國政協要求每個政協委員一年至少提出一條有質量的建議,反映一條有價值的信息,使自己成為本界別名副其實的代表。 (1)認真學習、熟悉政策,把握全局,擴大視野,廣辟社情民意來源。 (2)密切保持同本界別、本單位群眾的聯繫,經常了解他們的願望、意見和要求,包括容易被忽視的少數人的特殊要求,就近、就崗收集社情民意。 (3)積极參加政協組織的視察、專題調查等活動,儘可能地多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實地掌握第一手材料。 (4)在自身的業務工作中和社會交往中,廣泛接觸各界人士,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及外國有代表性人士,主動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 62、政協委員反映社情民意有哪些渠道?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人民政協的各項工作和各種活動都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意義。因此,政協委員可以利用政協開展的各項工作或各種活動,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地反映社情民意,其中全國政協辦公廳為委員反映社情民意開闢的專門渠道有: (1)使用委員反映社情民意用箋、委員專用語音信箱或電子郵件等來稿,通過《政協信息》反映社情民意。 (2)向《參政議政動態》投稿,向中央及有關領導部門反映社情民意。 此外,還可以通過信訪辦公室,代轉人民群眾來信向有關部門反映社情民意;運用《人民政協報》、《中國政協》雜誌等刊稿反映社情民意;也可利用提案、會議發言、視察和調查報告等形式,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反映社情民意。 63、政協文史資料工作的地位是什麼? 《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加強文史資料工作的意見》指出:人民政協的文史資料工作是周恩來同志親自倡導和培育的一項富有統一戰線、政協特點的重要工作,是人民政協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近半個世紀以來,各級政協徵集和出版了大量有價值的文史資料,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影響,為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推進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作出了特殊貢獻。 64、什麼是政協文史資料? 《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加強文史資料工作的意見》指出:政協文史資料是政協委員及其所聯繫的各方面人士對重要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記述,是歷史當事人、見證人和知情人親歷、親見、親聞的第一手資料。根據統一戰線組織的特點開展關於中國近代史、現代史資料的徵集、研究和出版工作,是各級政協組織的重要職責,是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客觀要求。 65、政協文史資料具有什麼作用? 政協文史資料具有「存史、資政、團結、育人」的重要作用。它開闢了史料積累、研究的新途徑,可以匡史書之誤、補檔案之缺、輔史學之證;它反映了各界代表人士從不同角度對歷史事件的認識和看法,蘊含了許多值得借鑒的寶貴經驗和深刻教訓;它體現了政協廣泛代表性和包容性的特點,是統一戰線中合作共事和發揚民主的有效形式;它見證了我國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選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並為之共同奮鬥的真實歷程,凝聚著他們對真理的追求和鮮活的人生體驗,是進行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的生動教材。 66、新世紀新階段政協文史資料工作的原則是什麼?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要求忠於史實、秉筆直書;堅持統戰和「三親」特色,允許多說並存,尊重歷史見證人從不同側面對歷史事件的表述;堅持服務大局,注重社會效益,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67、當前政協文史資料工作的重點是什麼? 在繼續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史料徵集的基礎上,廣泛徵集新中國成立以來政協委員及其所聯繫的各方面人士的「三親」史料。要按照徵集為主、搶救優先、充分利用、服務社會的要求,加大力度開展對重大歷史事件親歷者和重要代表人物的史料徵集工作,有計劃、有組織、積極穩妥地向前推進。 68、在文史資料工作中對政協委員有什麼要求? 《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加強文史資料工作的意見》指出:政協委員是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是政協文史資料工作的主體,也是政協文史資料工作的獨特資源和優勢。政協委員要把撰寫文史資料作為應盡義務,積極負責地履行好委員的職責。各級政協組織要制定措施鼓勵政協委員撰寫「三親」史料,為政協委員參與文史資料工作創造條件,搞好服務。 69、政協委員如何參加文史資料的徵集工作? 當前政協委員參加文史資料的徵集工作,可以從四個方面入手:一是撰寫記述本人親身經歷的回憶錄;二是向有親身經歷人士調查訪問後所作的記錄;三是個人或集體通過向親身經歷者調查訪問整理的對某一個人物或事件比較完整的資料;四是根據本人的經歷對各種文獻資料或別人寫的資料所作的考證、訂正或補充。無論哪個方面,都要體現親歷、親見、親聞的特點。 70、什麼是政協學習工作的「三自」原則? 組織和推動政協委員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學習,是人民政協的一個優良傳統。政協的學習工作歷來提倡「三自」原則,即自己提出問題、自己分析問題、自己解決問題,堅持「三不主義」(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提倡解放思想,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和風細雨,自由討論。 71、政協學習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人民政協組織經常性學習的主要內容有: ——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學習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重要方針政策和時事政治。 ——學習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方針、政策,學習政協章程和有關規章制度。 ——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現代化科學技術知識。 72、人民政協組織委員學習的形式有哪些? 人民政協組織委員學習的方式,可以靈活多樣,從各級政協組織學習工作的實踐經驗來看,普遍採用的形式和辦法有: ——通過全體委員會議、常委會議和主席會議,進行學習討論。 ——依託學習委員會和其他專門委員會以及基層的委員活動組,組織委員開展經常性的學習座談,把學習工作同參政議政活動結合起來,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邀請黨政領導、部門負責同志以及專家學者舉辦專題報告會、情況通報會。 ——通過全國政協幹部培訓中心,有計劃地組織各級政協領導同志、委員和機關幹部進行學習。 ——舉辦知識講座或讀書班、培訓班,適當地組織一些參觀、考察活動。 ——創辦各種形式的政協報刊,編印介紹政協和有關知識的小冊子,舉辦學習政協、統戰知識的競賽活動等。 73、《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是何時頒發的? 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即中發(2005)5號文件。 74、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一項什麼樣的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 75、為什麼說確立和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政治智慧的結晶? 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把馬克思主義整黨理論和統一戰線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與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一起,創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1949年人民政協的成立,標誌著這項制度的確立。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了一整套有關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理論和政策,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適應時代發展要求,對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把這項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載入憲法。中共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繼往開來、與時俱進,著眼於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繼續推進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的發展。 76、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顯著特徵是什麼? 這一政黨制度的顯著特徵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這反映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體現了我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具有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擴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參與,拓寬社會利益表達渠道,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實現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77、衡量我國的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的標準是什麼? 衡量我國的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以能否促進社會生產力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能否保持和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特點和優勢,能否保持國家政局的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能否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標準。堅持和完善我國的政黨制度,要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能照抄照搬別國政治制度的模式。 78、《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對人民政協提出了什麼要求? 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協要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特點、發揮優勢,努力促進參加政協的各黨派、無黨派人士開展協商,團結合作。要廣泛聯繫社會各界人士,暢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廣開言路、廣求良策、廣謀善舉,為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發揮積極作用。 79、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政治協商的形式有哪些? 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政治協商,主要採取民主協商會、小範圍談心會、座談會等形式。除會議協商外,民主黨派中央可向中共中央提出書面建議。 80、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同各民主黨派和代表人士協商的形式有哪些? 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同各民主黨派和代表人士的協商,主要採取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會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等形式。 81、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特點是什麼? 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82、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形式是什麼?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形式主要是:在政治協商中提出意見;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黨委及其職能部門提出書面意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在組織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時,可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通過在政協大會發言和提出提案、在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有關方面組織的重大問題調查和專項考察等活動;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特約人員等。83、《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是何時頒發的?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即中發(2006)5號文件。84、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是什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指出: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儘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85、人民政協在新世紀新階段的任務是什麼?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把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團結起來,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為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而奮鬥。86、人民政協工作必須堅持的原則是什麼?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堅持科學發展觀、把促進發展作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第一要務,堅持把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民政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87、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88、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議,政協黨組受黨委委託召開的座談會,秘書長會議,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由政協各組成單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參加的內部協商會議。89、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向黨委和政府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政協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監督人員等。90、《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對人民政協參政議政提出了什麼要求?人民政協要選擇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課題,深入調查研究,開展諮詢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要運用包容各界、聯繫廣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條件,了解和反映社會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願望和要求。人民政協的重要考察活動及重大外事活動要請參加政協的民主黨派有關負責人參加,政協專門委員會要積極開展與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的聯合調研。要建立健全人民政協參政議政的各項工作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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