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邏輯方法論的源頭
06-04
【張曉芒】中國古代邏輯方法論的源頭——《周易》邏輯方法論探析在2004年9月舉辦的「北京2004文化高峰論壇」上,著名華裔物理學家楊振寧認為「《易經》影響了中華文化的思維方式」,「這個影響是近代科學沒有在中國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中華文化有歸納法,可沒有推演法。近代科學是把歸納法和推演法結合起來而發展的,推演法對於近代科學產生的影響無法估量。中華文化的歸納法的來源就是《易經》。《易經》中每一卦都包含天道、地道與人道,即天的規律跟人世的規律是一回事,所以受早年《易經》思維方式的影響,把自然跟人歸納成同一理。中國傳統是擺事實,跟次序沒關係,重要的是最後的結論。[1]但國內一些易學專家對此提出質疑。著名的易學專家、山東大學哲學系劉大鈞先生即認為,楊振寧的演講「有很多常識性錯誤」。如他說《周易》只有歸納,沒有推演。可是眾所周知,《周易》是最早的一部算卦書,算卦的方法就是靠推演,舉一反三,不能說沒有推演。另外,《周易》是一本「普世之書」。從這個角度,也是一種廣義的「推演」。[2]而這正是中國邏輯思想史研究所關注的。因為,《周易》作為我國古代一部極為重要的文化典籍,即使是在中國邏輯史的研究方面,也應被引起注意。探討在其形成過程中,如同包含了其他學科方面的思想萌芽一樣,是否也應該包含一定的邏輯思想及方法論的萌芽,也運用了一定的邏輯方法?就應成為研究中國邏輯思想史的題中應有之義了。一、格式化的形式方法《易·繫辭下》和《易·繫辭上》中有兩句話分別說明了《周易》八卦的生成方法:「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太極」為天地未分之前的混沌狀態,是至高至極、絕對惟一的東西。由它生出「兩儀」即陰與陽,《周易》分別以符號「━」和「――」來表示。「兩儀」又可以相互搭配組成「四象」,由「四象」進一步按陰、陽消長的原則,生成「八卦」,分別以符號來表示,即「 」為「乾」、「 」為「坤」、「 」為「震」、「 」為「巽」、「 」為「坎」、「 」為「離」、「 」為「艮」、「 」為「兌」。在「八卦」的基礎上,「八卦」兩兩相互重疊,又可以推演生成「六十四卦」:「為乾、坤、……既濟、未濟」。在通行的《周易》本中,六十四卦的排列順序是固定的,它們始於乾、坤,終於既濟、未濟。如對構成八卦乃至六十四卦的卦形做分析,可以發現,《周易》在採用「卦」的形式來反映事物狀況、表達思想內容時,己經有了符號化、格式化的特點。如是,才可以「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以「八卦」和「六十四卦」的變化來推演與預測人事、自然和社會。八卦的基本陰陽符號,只就其陰陽兩爻的「形」與「意」來看,其象徵事物的抽象性和表達內容的豐富性,已經遠遠超出了象形、指事、會意一類的自然語言文字。從它只須規定為陰、陽,通過自身的組合變化,就可以把萬事萬物的性質、運動法則、變化形式、變化趨勢等都表現得淋漓盡致來看,它已經可以被認做是一種純粹的人工語言符號了。而且,在六十四卦中,均是以六爻構成,這本身就有了「數」的意義,有了它自身的符號語言的形成規則和變形規則。這種人工語言符號系統的排列順序所遵從的原則是,陰、陽兩爻代表的「對立統一」、「物極必反」的辯證思維原則。從「兩兩相耦,非復即變」的形式,將六十四卦分為三十二對。其中或將卦象顛倒的一對卦排在一起,如泰卦(乾下坤上)和否卦(坤下乾上),剝卦(坤下艮上)和復卦(震下坤上),既濟卦(離下坎上)和未濟卦(坎下離上)等,在卦象上相互顛倒,六十四卦中,將其稱作「復卦」,共二十八對;或將卦象相反的一對卦排在一起,如乾卦(乾下乾上)和坤卦(坤下坤上),坎卦(坎下坎上)和離卦(離下離上),頤卦(震下艮上)和大過卦(巽下兌上)等,在卦象上正好是相反的,六十四卦中,將其卦稱作「變卦」,共有四對。無論是復卦或變卦,在六十四卦的排列順序中,每一對卦總是處在相臨的位置,構成了一個封閉的符號系統。在這個符號系統中,其形成規則(把符號串聯成合式公式的規則)以及變形規則(把一個符號序列演變為另一個符號序列的規則),是否有一個規律?或者說在這個符號系統中,六十四卦的排列(或可說定理證明的順序)可否有一定的順序規律?細觀六十四卦卦象,如果用數字「0」表示陽爻(—),用數字「1」表示陰爻(--),六十四卦就有兩種排列方法。一種排列方法是伏羲六十四卦方點陣圖的排列順序,這是嚴格按照二進位的減增次序,由乾卦(乾下乾上,自下而上為:000000),按逆時針方向從乾卦的正南方向經由東向北演變至復卦(震下坤上,011111),然後在返回到乾卦左側(西方)的姤卦(巽下乾上,110000),經順時針(由西向北)演變到正北的坤卦(坤下坤上,111111)。這種方點陣圖的排列順序,通過天圓地方所表示的天道與地道,構築了一個世界模式,為人們提供了晝夜運行、寒往暑來、陰陽變化的消息。另一種排列方法則是《周易》通行本(文王方點陣圖)的排列方法。其卦象排列,無論是按《易·序卦》也好,還是按《易·雜卦》也好,其排列原則基本上是按照各卦的語義來說明語形次序的。這種排列順序,除有卦象顛倒、相反所反映的符號形式(或數)的變化外,如乾、坤兩卦分別為「000000」和「111111」,既濟、未濟兩卦分別為「010101」和「101010」,其他並無一定的二進位遞減遞增的規律在內。為什麼《周易》會從伏羲六十四卦方點陣圖的嚴密的數字化推演退化到文王方點陣圖的毫無「二進位」的規律可循?這是一個謎。不過,這裡倒是可以說明兩點:一是《周易》並非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開創了二進位的先河,《周易》只是希冀從陰陽的變化中,以對立蘊涵轉化,描繪出一個世界模式來。如果說現代的二進位理論是從《周易》的陰陽變化理論中得到某種啟示的話,倒是可信的。1667年萊布尼茲在法國巴黎參觀博物館,看到了帕斯卡爾的一台加法機,引起他要創造一台乘法機的興趣。1701年,正當54歲的萊布尼茲為創造乘法機冥思苦索、無路可走的時候,法國的傳教士白晉(JoachimBouvet,1656~1730)將「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圖」與「伏羲六十四卦方點陣圖」從北京寄給萊布尼茲,引起了著名數學家萊布尼茨的極大興趣。他從這兩張圖中,受到了很大啟發,他居然發現八卦是象形文字的雛形,由坤卦經艮、坎、巽、震、離、兌到乾卦,正是由零數到7,這樣8個自然數所組成的完整的二進位制層數形。六十四卦正是從0到63這64個自然數的完整的二進位制數形。在數學中八卦屬於八階矩陣。經過了長時間的通訊討論,萊布尼茨揭示了作為電子計算機原理「數學二進位制」與《周易》六十四卦的同一性。對此,李約瑟評論說:「萊布尼茨除發展了二進位制算術而外,也是現代數理邏輯的創始人和計算機製造的先驅,這並不是一種巧合……中國的影響對他形成代數語言或數學語言的概念至少起了部分作用,正如《易經》中的順序系統預示了二進位制的算術一樣。」[3]李約瑟雖然並不贊同二進位制直接出於《周易》的觀點,但至少表明《周易》在萊布尼茨發現數學二進位原理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啟迪作用。二是《周易》的思維方式具有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那種只注重內容,不注重形式的特色。後世之所以通行現在的六十四卦排列,主要是在於中國古代所注重的是對於語形的語義解釋,著眼點在於陰陽互變、對立蘊涵轉化的辯證法上,其目的在於通過認識這種陰陽消長的變化規律,得到「守中」的最終目的。這裡,其社會倫理色彩是濃重的。從陰陽兩爻的組合構成六十四卦看,《周易》作為一個符號系統,有一些形式化方法的萌芽。我們將其稱做「格式化方法」。如數理邏輯的語言對其進行整理,這種格式化方法的萌芽表現在它是一個有限的、非有序的、封閉的符號系統:(一)初始符號:(1)━(2)――(二)初始公理:(1) (乾);(2) (坤);(3) (震);(4) (巽);(5) (坎);(6) (離);(7) (艮);(8) (兌)(三)按照陰陽對立及對立蘊涵轉化的因果聯繫的原則所推出的六十四個卦象所代表的64個公式(定理)。在這個封閉系統中,符號之間不表現為一種有序性,只表現為一種兩兩對稱性,即「兩兩相耦,非復即變」的形式。這種形式上的對稱性,所反映的陰陽消長的蘊涵關係,只表現在每一對卦的語形上。如果從64個公式的整體上分析,從坤至既濟、未濟,在形式上並無一個整體的蘊涵關係,它們只反映了一種內涵上的辯證思維。即它們所遵循的只是語義上的分析,而並非是語形上的內在聯繫。這種語義上的聯繫,完全是按照各卦內涵上的因果關係所銜接。如《易·序卦》中所言:「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惟萬物,故受(承續、承接)之以屯。屯者盈(充盈)也,屯者物之始也。物必生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幼稚)也,物稚不可不養成也,故受之以需者,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一旦出現生活資料的分配問題,必然導致爭論)。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必然有所親比,即親密比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否則思通,通則人人同心同德)。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用事,侍奉,效力)。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經臨,臨者,大也(以上臨下,以大臨小)。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有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從內涵上的先後相承的內在聯繫來對《周易》的符號系統進行語義說明,才能夠接近《周易》的本義。因此,對於《周易》邏輯思想的研究,其重點應放在《周易》的語義學研究上來。因此,如果以先天六十四卦方點陣圖為根據,就說《周易》是一個語形上按二進位的嚴格的有序系統,似乎偏離了中國古代傳統思維方式只注重內涵而忽視形式的特點。同時,也無法說明中國古代為什麼以《周易》為分界線,從此由注重形式轉為注重內涵。如是,《周易》符號系統沒有語形上的有序性。格式化方法是為其對立蘊涵轉化的語義分析服務的。但《周易》仍然可以被視為是一個初具「形式化」方法的「公理」系統,它有一定的語法語言。如有初始語言,有初始公理,有一系列合式公式(定理)。並且,任何一個公式以及任何一個公式中的任何一爻,又都可以被視為邏輯變項,可以代入任一自然、人生、社會的具體事物。《周易》認為,世上萬事萬物,林林總總,但每一事物均屬於某類,「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易·繫辭》)。只要某類事物合於某一條件,就可以代入某一卦或某一爻。或者說,任一事物的可操作性如何,佔得哪一卦即行代入哪一卦。而這一卦的卦辭或爻辭即是這個事物的語義說明。例如,「同人」卦九五爻辭說:「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雖然僅按爻辭講,是說某一支軍隊先敗後勝,但只要比附到這個卦爻上(即將某事物代入這個變項),那麼,這個事物的情況就一定是先凶後吉的。這個凶是客觀存在的,但只要經過主觀上的努力,排除障礙,不惜用強,就一定會達到先苦後甜的結果。因為這類事物的因果關係符合這個卦爻所約定的因果聯繫,也即合「道」。這樣的符號系統,「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它雖然只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但因其每一卦、每一爻均可視做一個「思維樣式」,均可以代入自然、人生、社會各類事物,可以「引而申之,觸類而長之」,因此,這所有的卦、爻已經可以包括盡天下所有的「道」了。所以《易·繫辭》評價說:「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與天地准」,就是說它的其中道理跟自然、人生、社會的現象、規律是一一對應相當的,「彌綸天地之道」,也即遍包天地之道。《繫辭》還認為所有的事物既不能離開「道」,也不能違反「道」,「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夫易廣矣,大矣」。「其道甚大,百物不廢」。由此可見,在《周易》這個符號系統中,所有的推演「樣式」(卦爻)都是世間萬物因果關係的概括抽象,萬物無論怎樣變化,都不能離開卦象所代表的「道」。《周易》這套符號系統,其推演的作用之大,萬物因果已經盡在其中了。二、關於「象」的邏輯概括、分類方法《繫辭傳》說:「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以八卦來看,它的卦象均以特定的人工符號表示,並且由此產生出特定的含義。例如八卦各象分別由「 」(乾)、「 」(坤)、「 」(震)、「 」(巽)、「 」(坎)、「 」(離)、「 」(艮)、「 」(兌)來表示八種自然界的基本物質:天、地、雷、風、火、水、山、澤。由於乾卦為純陽之卦,象徵陽性的事物,所以乾卦有剛健的屬性,所以為天(天主宰萬物的再造生機),為馬(良馬健行),為首(天在上,人的頭也為一身之首),為父、為君(天主宰萬物,父主一家,君主一國),等等有剛健屬性的事物。坤卦為純陰之卦,象徵陰性的事物,所以坤卦有柔順的屬性,所以為地(地藏乾所賦予的再造生機以便再造萬物,為牛,為腹,為母等具有柔性的事物。至於其他六卦,分別因卦象中陰陽爻的不同位置而有動、入、麗、陷、止、說的不同屬性,又分別象徵著有這些屬性的不同的人體部位,不同的動植物,不同的人倫關係,乃至不同的季節、方位等等。應該說,這種基於分析、比較基礎上,尋找不同事物中的共同因素,捨棄不同事物中的不同因素,按不同事物的共同屬性來比擬各種事物的抽象的思維過程,無疑已經有邏輯概括、分類方法的端倪了。這種概括、分類的結果,使八卦的卦「象」具有了抽象性。「象」的這種抽象性和概括性,通過立象以盡意,「以類萬物之情」,有了推演、認識現實事物的作用。同時,「象」通過「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也已經具備了以「象」形指實的定名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象」可以被認為是藉助「象」形語言來反映思考對象的屬性的思維形式,它不但具有概括性和抽象性,而且還具有普遍性,它可以指稱任一個有這種「象」形所具有屬性的事物。但它還並不等同於認識對象,它不存在於客觀事物中,它只存在於主觀意識中,它是觀念性的東西。雖然「它們是主觀的,但同時它們也反映著自在之物……人的概念,就其抽象性、隔離性來說是主觀的,可以就其整體、過程、總和、趨勢、源泉來說卻是客觀的」[4]。基於此,我們認為《周易》中已經使用了一定的邏輯概括、分類方法,其「象」已經具有了一定的概念形式,而且,這種邏輯思考的結果雖然有其直觀性,但卻是自覺的、理性的思維結果。三、關於「辭」的語義說明方法《周易》中的卦爻辭,是對卦象的語義說明。每一卦的卦象,只有在與卦辭、爻辭相聯繫起來時才有實際意義。《易·繫辭》說:「繫辭焉,所以告也」,「辭也者,各指其所之」,「辨辯吉凶者存乎辭」。這些均說明《周易》中「辭」的基本性質和功用,就是用「辭」這一形式或告之,或指之,或辨之。也即「斷一卦之吉凶」,或「斷一爻之吉凶」。邏輯學中的命題是陳述性語句,而「告」、「指」、「辨」、「斷」就有陳述、辨別的意義。也即有命題的意義。因此,卦爻辭的「辭」就是主觀命題的一種形式,它的最為重要的一個邏輯性質就是有所斷定性。試舉剝卦(坤下艮上)為例:卦辭為「剝,不利有攸往」。按《說文解字》:「剝,裂也。」引而申之,剝落、衰落、殘謝等都可以叫剝。不過剝卦所講的,乃是陰剝陽的剝。照《易傳》的解釋,從剝卦的內外卦來看,內卦坤為順,外卦艮為止。故止順為大勢所趨。從整個卦體的六爻組合來看,下五爻均為陰爻,僅上九爻為陽爻。這表示陰性的東西正在生長,陽性的東西正在衰落。由陽代表君子,陰代表小人,則表示為陰盛陽衰,小人得勢,君子困頓;小人壯而君子弱;天時與人事均與君子不利。所以君子宜藏器待時,勿有所往。即使要前進,因前進已被斷定有所不利,所以前進時定要謹慎從事,要有所順從。積極行動則不利。這是從陰陽兩義所做的斷定。如從爻辭做斷定,從初六至六五,無一不在講諸陰如何一步步剝陽,可謂險象叢生。直到上九,僅餘一陽像一顆果實未被剝盡。按照「消息盈虛,天行也」的對立蘊涵轉化的規律,陽不能盡剝,事物才有了一線轉機。所以此時上九爻辭說:「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此時人心思治,眾心愿載君子,小人則不敢剝盡於上,否則他也將自失所覆,連安身之所也沒有了。由之,剝卦的卦辭和爻辭均斷定小人眾強而得勢,陰強陽弱,其有所往必敗。所以佔得此卦時,就可得知所從事的事物是主凶不吉的。這正是卦爻辭所表達出來的認識。再看與剝卦卦象相反的復卦(震下坤上)。初九爻為陽,表示陽性的東西正在復甦。雖然只有這一陽爻,但它卻是新生力量,是正在發展向上的東西,所以復卦卦辭斷定為:「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覆其道,七日來複,利有攸往。」即復卦為回、反本,陽剝極必復反於下,雖僅一陽,勢單力薄,但因其是新生的、向上的、前進的,猶如冬至時節陽氣復生,萬物即將復甦,其生生之勢必不可擋。在上五陰雖眾,但必然要被披靡消散,已經構不成在下一陽勃然生氣的障礙了。在下一陽則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所以,卦辭告訴我們出入均無疾患,朋友自遠方來也無咎,出行者往返於途中,七日即可回家。因此有所往,也有所利。所以是主吉。至於復卦的六爻,也各有其吉凶的斷定內容。不一一列舉了。這些例子說明了一點,《周易》卦象的吉凶含義都是由卦辭、爻辭來斷定的。「辭」已經具有了一定的邏輯命題的指向功能。其功能是建立在直觀性上的,通過這種以「辭」來斷定吉凶,「辭」與「象」就構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這種「所以告也」,「各指其所之」,「辨吉凶者存乎辭」,已經初步具有了類似於後世的「以辭抒意」(《墨經·小取》),「辭是以見極」(《荀子·正名》)的含義了。不過,《周易》的這種「辭」的邏輯命題的語義說明的方法,仍然是以直觀性、隨意性和比附性為其特點的。四、關於「取象比類」的推類方法《周易》作為一部占卜之書,其主要功能還在於以卦爻辭來陳述卦象的吉凶,以卦象吉凶來比附所為之事的可操作性,因此,《周易》思維方法的底蘊還在於推論上。其推論的方法主要是推類的方法。《易·繫辭下》說:「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在這種「取象」的過程中,《周易》按照男女交合生出子女這種自然生物學現象,進行了第一次類比:「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在這第一次類比中《周易》先將自然界最為根本的天地交合,生成乾、坤之下的六卦。(至於「《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只是一種二分法)又按照這八卦所比附的自然界最基本的物質(天、地、雷、風、火、水、山、澤)的屬性,加以經驗歸納,分別賦予八卦以健、柔、止、說、動、入、陷、麗的屬性,將八卦比附為八種人倫關係:父、母、長男、長女、中男、中女、少男、少女;比附為八種動物:馬、牛、龍、雞、豕、雉、狗、羊;比附為身體的八個部位:首、腹、足、股、耳、目、手、口;比附為八個方位:西北、西南、東、東南、北、南、東北、西;比附為八個季節:秋冬間、夏秋間、春、春夏間、冬、夏、冬春間、秋;以及比附為八種植物,八種顏色等等。在這種比附中,《周易》按照不同事物中所具有的共同屬性,將不同的事物分別歸納於八卦中的某一卦中。這種比附的認識過程,是接近於類比方法的認識過程的。雖然在這種比附中,有的尚有一定的根據,有的則不免流於牽強。因為在比附過程中,事物化歸一類的共同屬性單一且不是本質屬性,將不同事物歸於一卦缺乏一種內在的、統一的、質的規定性。不過,能夠分析各卦的屬性,並以此為基礎,將其比附為各種人倫關係、各種動植物、各種方位等等,說明《周易》已經自覺地認識到了「取象比類」的邏輯認識方法。同時,這種比類之「類」的觀念的初步認識,是建立在對事物內涵的分析認識上的,其「類」的劃分基於各自的內涵屬性上。雖然這種帶有形象性、直觀性特點的比附方法是基於經驗邏輯的基礎上,其類比的層次也基本上是以不同事物及現象的某一屬性的相似或相同為根據,並非是嚴格意義上的類比推理方法,但是,《周易》的這種基於內涵的類比方法,卻為中國古代的以內涵分析為主的邏輯思想、推理方法奠定了一個穩定的基礎。至《周易》以後,中國古代邏輯思想基本上是以內涵分析為主的「正名」思想,其推論方法基本上是以推類方式為主的,類概念成為中國古代邏輯範疇史上的一個最為重要的基本範疇,推類方法成為最具有中國古代特色的一種推論方法。這種貢獻不能不歸於《周易》。如果說《周易》的格式化方法的第一次類比中是不嚴格的,那麼在八卦生成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又比附於萬事萬物的第二次類比中,其類比方法就趨於完整,較為嚴格了。萬事萬物都可以在六十四卦中找到它必須遵循的原則,找到它的吉凶情況以及它的可操作性。無論人們要從事何種行為,只要佔得某一卦,那麼這一卦的卦爻辭就可以引出一串語義說明。例如,《國語》、《左傳》等史書就記載了許多古人遇事占卜的例子。其基本方法都是以卦爻辭的語義說明推論所為之事的吉凶。在這種以卦推論萬事萬物的第二次類比中,《周易》的使用價值才真正體現。萬事萬物,不管其原因、結果、過程,只要套入某一卦的思維「樣式」中,其吉凶自有說明,可否操行也就一目了然,萬物因果盡在其中了。而且,這種推論方法的推論範圍之廣泛,也是令人咋舌的。不過,這種推論將千差萬別的事物現象,不問其性質、特點,只要占卜得哪一卦,就以這卦的吉凶情況推斷某一事物的吉凶情況,並認定其操作性,其生拉硬扯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隨意性也是《周易》的一個致命的弱點。只是在以後的邏輯思想發展中,中國古代的思想家才自覺認識到「別類」、「異類」、「異類不比」、「類不可必推」的重要性,才使中國古代的推類方法趨於完善、合理。綜上,《周易》的思維模式奠定了中國傳統思維模式的基礎,基於此,對《周易》的邏輯方法進行歷史的、邏輯的、辯證的分析,從語義學和語法學的角度,探討《周易》中卦象與卦名、卦名與卦辭、卦辭與爻辭、爻辭與爻辭之間的關係,各卦象之間的關係,其矛盾推移演化的內在規律,其卦爻辭的語義解釋的可信度和精確性,其推論比喻的複雜性和廣泛性等等,應當成為中國古代邏輯史研究領域的一個課題。這對於如中醫理論、氣功理論的研究,也是可以幫助揭示它們的更多奧秘的重要一環。因此,通過比較研究,了解不同思維科學的發展對不同文化發展的影響,也是我們研究邏輯與文化關係的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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