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是怎麼來的
曾擔任1913年「讀音統一大會」議長的吳稚暉.說起國語,一般人會立刻聯想到字正腔圓的北京話。實際上,所謂國語只是以北京語音為「基礎」,與正宗的北京話有很大差別。「國語」一詞是清朝末年吳汝綸提出來的。1909年,清朝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把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民國成立後的1913年2月1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開了「讀音統一大會」。會議依照李光地《音韻闡微》中的常用字,審定了6500多個字的標準讀音,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老國音」。1919年9月編輯出版了《國音字典》。1920年,爆發一場名為 「京國之爭」的大辯論。問題的起因就在於國語標準音。支持國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兩派,爭吵得很厲害。於是時任南京高師英文科主任的張士一發表文章,主張「注音字母連帶國音都要根本改造」,應「先由教育部公布合於學理的標準語定義,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話為國語的標準」。這個主張得到許多人的支持,特別在南方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紛紛開會響應,甚至通過決議:「不承認國音,主張以京音為標準音」,「請教育部廣徵各方面的意見,定北京語音為標準音」。1932年,教育部公布《國音常用字彙》正式確定「新國音」為標準讀音。「新國音」確立後,南京國民黨政府藉助學校教育和電影、廣播等手段,大力推行國語統一運動,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成績。然而,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淪陷區的國語統一工作陷入停頓。抗戰結束後,緊接著又是三年國內戰爭。因而,直到國民黨敗退台灣,政府在全國統一國語的目標仍遠未實現。近代的「普通話」一詞,是朱文熊1906年首次提出來的,後來,黎錦熙、瞿秋白、魯迅等陸續對「普通話」有過論述。經「五四」以來的白話文運動、大眾語運動和國語運動,北京語音的地位得到確立並鞏固下來。那麼,現代「普通話」標準是怎樣確定的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在1955年舉行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張奚若在大會主題報告中說:「為了突出我們是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為了突出我們各民族語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經過深入研究,我們決定不採取國語這個叫法。如果叫國語的話,擔心會被誤解為把漢語凌駕於國內其它民族之上。」 經過研究最後決定叫普通話。在這次會議上,與會者就普通話的方言基礎產生了激烈爭論,最後,大會決定採用投票辦法,從覆蓋漢語區的15種主要方言中,選出一個作為普通話的基礎方言。 當時的投票結果是:北京官話(以北京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52票位居榜首;西南官話(以西南官話為基礎方言,以成都語音為標準音)獲 51票,以一票之差名落孫山;吳語(以吳語為基礎方言,以蘇州或上海語音為標準音)獲46票,列第三名;粵語(以粵語為基礎方言,以廣州語音為標準音)獲 25票,名列第四。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中,對普通話的含義作了增補和完善,正式確定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普通話」一詞開始以明確的內涵被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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