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家」周強:新形勢下如何破司改難題

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資料圖)

大公網評論員宋代倫

作為共和國第十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從2013年全國兩會就任之初起就被寄予厚望。媒體也給其添加了許多標籤,例如首位「60後」國家領導人、為數不多的法學科班出身的首席大法官、曾經最年輕的省府班長、最年輕的最高法院院長等。

當然,法律專業背景出身是周強最受關注之處。因為在周強之前的歷任首席大法官,只有董必武和肖揚是法學出身,中國最高法的掌門人長期「外行管內行」。也因此,人們對未來司法改革的各種可能性充滿期待。

而回顧就任最高法院院長的履歷,可以發現周強在具備深厚法律理論與實踐的同時,還有著多彩的個人與仕途經歷。

司法一線央地歷練

1960年周強出生於湖北黃梅,這也是二戰後代表中國參加東京審判的國際大法官梅汝璈的祖地。雖然在文革末年趕上了最後一波知青下鄉潮,但並未與許多40、50後那樣受政治氣氛的長期衝擊。改革開放元年1978年,18歲的周強就進入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成為高考「新三屆」中最年輕的一批。而眾所周知的是,與周強一起畢業於西南政法78屆的其他400多位同窗,日後湧現出了大批在政法領域的風雲人物,如現任最高法副院長江必新、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夏勇,著名法學學者梁治平、趙旭東、賀衛方等,成為日後為人津津樂道的佳話。周強無疑是其中最傑出的代表之一。

周強從求學到從政的道路上,有兩位長輩不得不提。一位是周強在校的導師金平。金平是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科的創始人之一,西南民法學派的奠基人。周強在讀研究生期間,正是師從金平攻讀民法。對於78級這一屆,金平是稱讚有加。對於周強,金平稱其「學習非常勤奮,成績好,對人也非常謙虛,同學關係也處理得非常好,對老師也很尊重」。而在碩士畢業進入司法部工作後,金平還曾賦詩一首給周強,「許國不畏身家累,除弊應如金石堅」,以勉勵他好好做官,並說中國是一個大國,要很多優秀的政治家,但是不要做政客。周強之後的從政道路,確實並未辜負恩師的期望。

碩士畢業後的1985年,周強被分配到司法部,一呆十年,從政策研究室法規處的一名主任科員,做到司法部法制司司長。1993年3月,時任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肖揚轉任司法部長,於是就有了新老兩位最高法院院長在之後兩年間的共事。期間,青年周強的幹練頗受肖揚賞識,便將他派到改革開放的前沿深圳,掛職擔任司法局局長助理,半年後重回司法部,即成為辦公廳副主任兼部長辦公室主任,成為肖揚的「大秘」。之後又晉陞法制司司長,進入高級幹部隊伍。

1995年可算是周強仕途生涯的轉捩點:並未繼續在政法一線奮鬥,而是來到共青團中央,成為時任第一書記李克強的同事。不到三年後的1998年6月,周強就接替李克強當選為團中央第一書記,位列正部級,五年後成功連任,前後主持共青團中央達八年(1998-2006),成為1978年以來在該職位上任期最長者。

2006年9月,周強又出走北京,二次「南下」出任湖南省代省長,五個月後轉正,成為當時中國最年輕的省長(後被胡春華打破)。2010年4月,再接替張春賢出任湖南省委書記,終成地方大員。在湖南六年多時間裡,周強充分發揮了他法律人的底色,「法治湖南」成為其施政一大特色。履新湖南伊始,周強就力推省內55個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清單」公佈於眾,這被視為周強帶給湖南的第一個變化,「陽光執法」成為他向湖南展示的決心。

在與江必新、應松年等政法同儕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10月,《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出台,成為中國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規定。這源於《行政程序法》在中央落實的難產。而該法又是規範地方政府權力,解決官場腐敗、社會衝突的制度保障。因此,這一法律在湖南的落地實踐,被認為是開啟了行政程序立法「先地方,後中央」的探索,成為立法實踐的經典案例。

曾經共事、後來接任湖南省委書記的徐守盛評價周強說:「他是一個好學上進、工作很有激情、很善於團結同事的一位難得的好領導。……在不同的崗位上,積累了一些依法治理的經驗,特別是在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方面。他的學歷背景對我們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很有幫助,而且他有一套依法治國的理念。」

2013年3月15日,53歲的周強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這距離他離開政法領域已過去18年。他也成為共和國歷任院長中最年輕的一位。

開放時代的司法改革

從「法治湖南」到「法治中國」,周強面前是一片司法改革的汪洋大海,但問題的長期積累也讓中國的司法系統沉痾遍地。中國司法問題雖然繁雜,不過總結來看還是幾點:司法不公正、司法不透明、司法不獨立。

如開頭所言,上任之初,周強被大家寄予厚望。如今主掌一年半有餘,周強交出了怎樣初步的成績單?司法系統這一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支柱,又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可以說,針對上述中國司法存在的弊病,周強執掌最高法正各個擊破,齊頭並進地改革中。司法不公正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造成了多起冤假錯案。於是,周強在執掌最高法後僅11天,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再審,宣布因涉嫌2003年的一起姦殺案被羈押了近10年的張高平、張輝叔侄倆無罪。之後,一連串沉積多年的冤假錯案得到平反,最近一次較有影響力的是念斌投毒案。律師團體的「死磕」無疑在其該案起到了莫大的作用。同時,律師團也發表聲明稱,要感謝福建高院頂住壓力,堅守法律,還特別指出這還「離不開最高法院周強院長,以及國家推動對平反冤案、公正司法的大氛圍」。

周強在今年兩會上做的最高法報告回顧去年工作時稱,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這當然是成績,但數字背後卻是一個個當事人遭受的巨大不公。習近平曾強調,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99個公平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100%的傷害。也因此,周強在報告中對今年工作安排時稱,要健全完善預防和糾正冤假錯案工作機制,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保護無辜者不受追究。大規模平反冤假錯案後,最高法的用力重心必然轉向停止製造冤假錯案上。

與肖揚時期和王勝俊時期相比,當下司法面對的社會生態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最大的特點就是媒介環境的開放性。過去,司法改革把相當大的力度放在提升司法專業性上,而在互聯網時代,人們對司法系統公開透明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司法對外界各種聲音的反饋的呼聲漸漲。司法公開也就成為周強改革的又一主線,而且力度空前。在案件審理方面,去年八月薄熙來案在微博上的全程直播攪動了整個輿論場,也讓濟南中院和背後的最高法廣受好評。之後的一系列大案要案,網路公開庭審程序和信息漸成慣例,裁判文書公開也逐漸常態化。

另一方面,在司法系統與外界,尤其是與媒體打交道上,最高法也做出了許多創新性舉措。四中全會開幕前不久的10月11日,周強就借最高法的人民法院新聞發布例會制度5周年活動的場合,向30名來自高校的專家學者和媒體業界人士親自頒發聘書,聘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信息傳播策劃專家。其中新聞傳播界知名學者14人,主流媒體代表16人,鄭永年、白岩松、魏武揮等入選。此次專門針對司法信息傳播建立專家庫,堪稱史無前例。這個「陣容豪華」的專家團及其獲得的「禮遇」表明:在媒體融合發展的大潮中,法院系統全方位推進司法公開、重構司法輿論關係的遠見和決心。

而周強也在活動現場即興發表演講稱,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關切和對公平正義的期待,以媒體融合發展為契機,不斷提高人民法院新聞發布工作水平,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共同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向全世界傳播中國法治聲音。而就在10月11日這場五周年活動上,最高法公布了全國法院共2995家法院設立的3281位新聞發言人名單,一併公開網址和聯繫方式。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如此大規模公開全國法院的新聞發言人,不僅在國內部委中,在世界也屬罕見。白岩松作為最高法新聘專家也不忘點贊稱,「最高法院新聞發布工作做的非常好,他們搶頭條的能力極強,他們搶頭條的能力就是用公開完成的。」他認為,最高法因為自己的開明和努力實踐,得到了社會更多的尊重。這番舉措無疑是對「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中國法治聲音」的最好實踐。

司法獨立如何破?

最高法在中國日漸開放的時代下充分展示了自己司法公開的改革魄力,那麼問題來了,如何在輿論大潮中維持司法的獨立性?司法獨立或許是司法改革最難啃的硬骨頭,因為其不但要獨立於地方行政權力的不當干預,還要有面對公眾輿論時保持理性冷靜的定力。針對前者,最高法在去年三中全會前夕密集發聲提及司法系統獨立,例如「防範冤假錯案要確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機制」等,並發布意見「要求堅決貫徹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憲法原則」。到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司法體制改革框架在司法獨立方面表述為一句話,即「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可以說,針對司法獨立的「去地方化」,最高法一年多來的努力不可謂不積極。

但另一方面,許多案件從審理到判決過程中不可避免受到公眾輿論的追蹤與評判,近有夏俊峰案,遠有葯家鑫案等。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准瀋陽刺死城管的夏俊峰死刑。今年全國兩會上,周強就專門對此案判決作解釋:「這種人不殺就非常危險,就好像兩個人關起門來吵了一架,你把人殺掉了,如果這樣也是正當防衛,這個社會就會天下大亂。法院在這個時候要勇於站出來維護法律底線和原則。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因為當事一方弱勢就偏袒,更不能因為富有就可以超越法律。」

此話後來經媒體廣泛傳播引起輿論大噪,不少觀點認為周強這是不懂法的表現。從眾聲喧嘩中也不難看出,網路時代的輿論很大程度存在將個人,尤其是弱勢群體與政府等公權力強化對立的氛圍。而這也警惕司法系統在依法辦案過程中有滑向司法民粹主義的可能。周強此言,雖然比較吸人眼球,但仔細分析後,確實顯示出這位首席大法官在面對輿論搖擺時的「法治思維」,體現出了應有的智慧。

司法獨立要達到的目的並非是把自己圈起來與外界隔絕,而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制與地方政府、與其他政法機關、與公共輿論建立良性的關係。這套機制既能保證各方的溝通順暢,又能維持司法的公平正義。這的確是一項高難度的平衡任務。眼下,在司法公正、司法公開等方面有條不紊推進的情況下,我們期待四中全會的召開與決定能在未來構建一個真正司法獨立的大環境,讓這三方面改革的互相支持與配合在「周強時代」重塑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實現中國司法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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