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魄和「鬼風」:關於中國古人「死亡筆記」的筆記

   去年清明前,我在關天發了一篇談古人喪葬風俗的文字,引來爭議,一年後再續前話,可謂頑固不化也。起因是讀了關天一個轉載顧准先生文章的舊帖子。顧先生以為中國古代文化是史官文化,這個我大體贊成,是,中國自秦之後,現世禍福是天子至黎民全神貫注的地方,而這領域儒家和法家,基本說盡了。然而,中國人又不是不顧生前死後,不僅官家有宗教,民間也大量存在神鬼信仰、傳說和知識,這些都與儒家正典系統是相通的,一旦某時需要,馬上可以登大雅之堂。中國本土文化,陰陽五行論,是一個前提基礎,不分官家與在野,這很象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摩西律法是共同承認與運用,不管哪派別。有陰陽五行為前提,「天人感應」「天人合一」才不會流於口號,這非但不排斥鬼神信仰,而且還要納之為基礎部分,官府民間,學士與愚夫,活學活用,無絕然的對立隔閡。       快速重溫手頭上幾本著作,首先引起我興趣的是饒宗頤先生一篇短文<說營魄與魂魄二元觀念及漢初之子之宇宙生成論>(見氏著《中國宗教思想史新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饒先生施展大學問家手段,饒有趣味地考證了「魄」字與「氣」字的關係,說到老子的「營魄抱一」,引《說文》「魄,陰神也,從鬼,白聲」,古人曾借「白」為「魄」(《孝經》:「魄,白也」),《左傳.昭公七年》子產云:「人生始化曰魄,既生曰魄,陽曰魂」,杜預注「魄,形也」,孔穎達疏區分魄為形而魂為氣,引為「附形之靈為魄,附氣之神為魂。附形之靈,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為聲,此則魄之靈也;附氣之神,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是魄在於前,而魂在於後,故云既生魄,陽曰魂」。如果說到這裡為止,那就真是「唯物」了,可是,不,魂魄還有另一層氣之在生死之形骸前後的觀念。《淮南子》有云:「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呵呵,原來死了不是完了,還是有戲的。我們看《禮記.禮運》:「故天望而地藏,體魄而降,知氣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鄉,皆從其初」,這樣說來魂屬天、魄屬地,前者早於後者被賦予。   順著饒先生的話頭,細玩幾個漢字,可從另一角度旁證。「鬼」,說文雲「人死歸為鬼」,鬼是人死後變成的,《禮記.祭義》云:「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鬼的本質是什麼,是魄,「魄」,說文雲「陰神也」,《淮南子.說山》「魄問於魂曰:『道何以為體?』」句高誘註:「魄,人之陰神也」;「魂」,說文雲「陽氣也」,高誘注淮南子同上篇同句雲「魂,人之陽神也」。很明顯,在古人那裡魂魄是人生前死後不同的存在方式,魂離體而人死,死後在地的那個個體,稱為魄,也叫作「鬼」。   這裡可以說兩個小故事,一個古風俗。《左傳》寫的城濮之戰,晉文公夜作惡夢,夢見自己與楚成王搏鬥,成王把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伏在他身上吸食他的腦髓,醒後文公極為驚懼,子犯卻為他解夢道:夢中楚王俯身是表示「楚伏其罪」。又,《呂氏春秋》記,齊湣王得惡瘡,請來宋國名醫文摯,文摯用激將法把湣王的瘡治好了,而大怒之下的湣王卻把文摯處以生烹之刑,但煮了三日三夜,文摯竟然活生生的顏色不變,文摯也很有趣,向齊王提議:「你要真想烹死我,為何不把我俯覆向下,以絕陰陽之氣呢?」果然,就把文摯煮熟了。「伏罪」、「伏法」兩詞由來原來與陰陽觀念有關,在周人那裡很是盛行,伏者,吸陰絕陽,那就只能去陰間了。   陰陽之隔,需要生人正確處理死者。在我國部分地區,曾經存在過所謂「二次下葬」,如剔肉埋骨葬、洗骨葬等。現在廣東等地,土葬的規範做法,在屍體下葬三到五年後,要把棺材重新起出來,如果只剩下骨頭了,就用罐盛起骨頭再次下葬,這第二葬起骨稱為「拾骨」。這裡的理念是,肉體是屬陽間之物,不能長留在陰間給鬼魂,如果不是,鬼魂不安就可能出來鬧事。     既然鬼被確定為有,那人神關係中,鬼是重要的一類。這一類與生人最大關係者,就是祖先。在宇宙萬物的秩序上,神與鬼是比人高級的存在,所以人要祭祀,以表敬畏,以表忠心,以示承順。所以儒家經典中談及祭祀及早期華夏民風信仰的文字,充滿了這類極為講究的祭祀,這種講究,稱為「禮」。儒家正典從來沒有認為不敬鬼神是合禮行為,如果說漢之後有部分儒士有無神之言論是事實,那儒家整體思想為肯定敬鬼神是人生當盡之義務,也是事實。《禮記.禮運》就寫道:   「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管磬鐘鼓,備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祜。   作其祝號,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輿其越席,疏布以冪,衣其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然後退而合享,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籩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此禮之大成也。」   這段話我以為完全作為延至今天的清明祭祖風俗,其思想與宗教根據的活的說明。古人認為,神、鬼、人也好,四時萬物也好,本於氣,昊天上帝、河嶽精靈、鬼魅魍魎,乃因其精氣結聚不散,到一定程度就成為一個活物。我們不要看見古人言氣,就以為是形而上的概念與想像,吾國先祖世界觀底色依然可稱為「自然有神論」,神靈與人一樣真實地活著,宇宙是有思想、有情感、有色彩的統一體,天界地府、鬼魂神仙,他們和我們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很大多數情況下,古書里出現什麼氣、精、神,陰陽、四時、萬物等字眼,並非與今人觀念一致,吾人之祖先崇拜屬有神論範疇(我以為連泛神論如不算),起碼從起源、從民間普通百姓的出心與理解上說是如此,這本不應有多少爭異的。       人必有一死,但或知死而求長生,這樣就產生了道家方術,乃至成為後來的道教,追求仙家境地去了。楚辭有「載營魄而登霞兮,掩浮雲而上征」「審壹氣之和德」「無滑而魂兮彼將自然。壹氣孔神兮於中夜存」等句子(《遠遊》),據歷代注釋與專家之言,這是仙家的修養方法,目的是「魄與魂合,抱神以靜」「升仙之時,則魄隨魂同上升於天。惟一般死者非神仙者流而凡夫,其形魄仍歸於地,而魂氣則無所不之」(饒宗頤語,與上書同)。神仙家不是求原來這副臭皮囊的千年不變,而是魄魂齊一,隨形附影,往來天地,不為物累,不為情困,自在樂得。   人必有一死,死而不甘,死而不寧,死而無葬,死而無祀,靈魂變成厲鬼,與生人過不去,這就成了陽間的一大問題了。劉義慶《幽明錄》寫了一側故事:   「廣陵露白村人,每夜輒見鬼怪,咸有異形醜惡。怯弱者莫敢過。村人怪如此,疑必有故,相率得十人,一時發掘,入地尺許,得一朽方相頭。訪之故老,咸云:『嘗有人冒雨送葬,至此遇劫,一時散走,方相頭陷沒泥中』」(此處用《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標點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讀法國作家米歇爾.拉貢的《地下幽深處:幽冥國度的追問》,驚訝作者的敏銳,他認為上古之人「舉行祭奠儀式最初並非出於對死人的尊敬,主要是認為人的靈魂不死,想阻止死人復活。這一點對我們至今有影響的,只不過我們沒有意識到」(中譯本,作家出版社,2005年),是書舉了許多有趣的例子,例如在法國一帶在鐵器時代早期有一族群叫克爾特人,現今發現的上百座墓穴裡面,有大批被拆了輪子的靈車,都是下葬時已經被這樣處理了,目的是阻止死人重新回到陽間;古加勒比人,人之將死,族人就把他們放在圓形的洞穴里,十天時間內給他們送水送吃的,如果他們真是死了,沒有生命跡象了,就向他們的頭上扔食物,立刻把洞穴封起來在上面點燃大火,人們圍著火堆邊吼邊跳舞。這種觀念不僅原始社會有,文明社會一樣有,法國直到十八世紀,還出現過因為懷疑死人回到陽間騷擾地方,把而且已經死去十幾年的人挖出來斬首。   外國人如此,中國人也一樣。胡新生先生大著《中國古代巫術》(山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是書近來有修訂版)公認為水準之作,裡面就收集了許多我們祖先如何「荒誕」的故事。魏文帝皇后甄氏與後來成為皇后的郭氏爭寵,被文帝賜死,文帝下令下葬甄氏時要讓她披頭散髮,面孔朝下,口中塞滿谷糠。這不僅是泄憤,還是阻止她陰魂上天庭告狀或者回來宮中鬧事的一種法術。後來,甄氏所生的明帝即位,為母親報仇逼死郭氏,對郭氏也用了一樣的葬法。《墨子》有說,楚之南有炎人國,父母死後必須要把他們屍體上的肉全部剔除乾淨,然後埋其骨,此方為孝子:   「孝的反面則是不孝,不孝則有可能受到鬼魂的懲罰。在原始宗教觀念中,祖先的鬼魂並不常保佑子孫,它們也像其他鬼魅一樣對生者充滿敵意,商代甲骨文中屢有祖先作祟為禍的記載即可為證。」(胡新生語,同上書)   既然有時不免有鬼魂鬧事,那驅鬼治邪就是必須要掌握的一門本領,而有此本領者前有巫師後有道士。驅邪趕鬼之術,有祓、禳、詰、解除、厭劾、厭勝、辟、禁等。祓禳原屬「儺」,後演變成除凶驅邪活動的通稱;詰,是用六種專門的咒語攻擊妖邪,後來也用來代指一切的驅魔之法,詰此義到漢甚至更晚的時候還在使用;解除,好理解,是解除魔法,在漢代,解除與祭祀是並生的,正面的取悅鬼神就是祭,反面就是解除了;厭劾、厭勝也好理解,就是鎮壓妖邪;辟邪,今人還用此字,日常化了,是帶攻擊性的巫術行為;禁,有專門所指,是指「氣禁」,藉助符咒控制精氣與凝聚精氣,從而控制客體,《後漢書.方術列傳》記有東陽(即今浙江金華)人趙炳有一神秘功夫,能使枯樹生花、使人和老虎都府伏不動,又曾「以盆盛水,吹氣作禁,魚龍立見」。唐代大醫家孫思邈的《千金方》有一專篇名為「禁經」,就是專談以咒語治病的方技,「孫思邈認為,禁咒、符印與湯藥、針灸、引導一樣,都是『救急之術』」。(以上均引自胡新生著作)   至於道士的法術,就更神奇有趣了。道士作法,口中必念念有詞,到底念什麼?那得看是什麼妖邪,自己學的是哪一種派別的法術了。咒語也是分許多門類的。《太上三洞神咒》有<天蓬真君神咒>,全文如下:   「天蓬,天蓬,九玄煞童。五丁都司,高刀北翁。七政八靈,太上皓凶。長顱巨獸,手把帝鍾。素梟三神,嚴駕夔龍。威劍神王,斬邪滅蹤。紫炁乘天,丹霞赫沖,吞魔食鬼,橫身飲風,蒼舌綠齒,四目老翁。天丁力士,威南御凶。天騶激戾,威北銜鋒。三十萬兵,衛我九重,辟屍千里,祛卻不祥。敢有小鬼欲來見狀,鑊天大斧,斬鬼五形,炎帝烈血,北斗燃骨,四明破骸,天猷滅類,神刀一下,萬鬼自潰。急急如律令!」   這是什麼,是威嚇,就是先展示天蓬真君的實力,讓妖魔鬼怪見而知威,束手就擒。還有一類咒語,就是告訴對方,我知道你的所有底細,你休得張狂。《千金翼方》就寫了一條禁咒注鬼的咒語:  「注父張,注母楊,注兄靖,注弟強,注姊姖,注妹姜,知汝姓字,得汝宮商,何不遠去,住何所望?前出封候,後出斫頭;前出與賞,後出與杖。汝今不去,住何所望?急急如律令!」   道教為漢代興起的宗教,故這個「急急如律令」的格式百分百是照搬漢代官府下達公文中的述語,意思是要象執行軍令那樣馬上執行照辦。有沒有效姑且不說,觀念的對應倒是很接得上的。例如,人死成鬼,鬼與人交就往往在人入睡,陽氣下沉,陰氣升高的時刻,《雲笈七籤》卷四五就引《太丹隱書》說到人作惡夢的原因不外三種「一曰魄妖,二曰心試,三曰屍賊」,辟除惡夢的法術是,夢醒後以左手捻人中二十七下,叩齒二十七下,小聲念咒。敦煌遺書《新集周公解夢》二十三章題「厭攘惡夢」又提供一個新法,說人做了惡夢,早上千萬不要對人說,用黑色書寫符咒,放在床下,也千萬不能告訴別人。(見胡新生著,同上)   作為宗教的道教,齋醮科儀紛繁複雜,不過最為世人所重視仍然是超度亡靈一類,如黃籙派。道士要做這些事,必須先經過嚴格訓練。成書於南北朝時期的《太上洞淵神咒經》(日本學者小林正美認為此書可定為劉宋中期作品)云:「道言,道士之法,以三洞為先。受此神咒,乃得人仙及於人間,殺一切鬼賊。不受此文,鬼不畏人」(轉自小林氏著《六朝道教史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對於大自然來說,白晝陽氣盛行,萬物見形,人活得踏實;黑夜陽衰陰來,沒有光的話,一切都換了一副面孔,原來熟悉的也變得陌生,即便你自己的家,純然的黑暗裡,你上廁所也得放慢腳步,乃至小心翼翼。對於很多人來說,黑暗裡彷彿潛伏著許多不確定因素,心理學家說,人類很早就怕黑了,或許是對黑夜本身,或許是懼怕黑暗某些突然而至的危險的畏懼。法國畫家高更發現塔希提島上的卡納卡婦女從來不在黑暗中睡覺,她們象城市的小孩一樣,要在有亮光的地方入睡。在伊利莎白一世時期,有教會人員認為,上帝不允許撒旦在白天出現,托馬斯.納什說:「為了懲罰我們,造物主給撒旦分配了獨特的時段和王國」,而德國人彷彿完全同意,有一段禱告文寫道:「夜是地獄當道的時刻,是撒旦統治的時間」(見A.羅傑.埃克奇著《黑夜史》,湖南文藝出版社,2006年)。Michael Jackson 那首《Thriller》唱出了這種黑夜恐懼的西方形態。那對於西方人來說,地獄觀念的發達,遠比基督教要來得早,「從古以來一直在生者的世界周圍有一個死者的、鬼魂的世界,需要加以安撫,保證他們轉入安息的世界。在這幅『橫向』的示意圖中,活人和死者共存。而書面的宗教,特別是基督教教義,已經代之以縱向的圖象,以拯救的假設引導靈魂根據其表現升天或下地獄(有時到煉獄),並宣布軀體在審判日復活」(米歇爾.沃維爾著《死亡文化史:用插圖詮釋1300年以來死亡文化的歷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史,2004年)   中國人關心死後到哪裡去,有什麼「待遇」嗎?從大量的考古發掘與文獻研究中,答案是肯定的,毫無異議。上文引用的饒宗頤先生文章中,引用過一段《越絕書》越王與范蠡關於靈魂的對話,范蠡認為「魄者至賤,魂者至貴」,很明顯,魂是可以直接升天,而魄就只有到陰曹地府了。而《詩經》中頌揚先帝功績的詩句中也有「在帝左右」,即先帝大德,其魂在上帝的天庭中與上帝同在。據不少專家(包括饒宗頤先生)認為,先秦至秦漢時期中國人對於死後世界的理解與處理,與埃及文化已經有不少驚人相似之處了。   不過,從規模與重視形態上,變成帶宗教意味、普及意味的冥府的想像則要到佛教傳入、道教興盛之時。(本節關於佛道材料,主要參照了日本學者蜂屋邦夫著的《道家思想與佛教》,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在道教傳統中,人死後去什麼地方?答案是,一為東嶽泰山,一為豐都鬼城。泰山為鬼魂往之,這個說法起源於漢代,到魏晉時期已經很盛行。張華《博物志》云:「泰山,天帝孫也。主召人魂。東方萬物始,故知(治)人生命。」《三國志.魏志.管輅傳》云:「太(泰)山治鬼不治人」。泰山為冥府所在的傳說,直到干寶的《搜神記》中也有故事書寫。   至於豐都鬼城。其說最早見於葛洪的《枕中書》,說東南西北中五方各有鬼帝,其冥府在各地山上,北方冥府在羅豐山。而陶弘景《真靈位業圖》第七則的中位有豐都北陰大帝之名,註記雲該神祇為古昔大庭氏,集天下鬼神,治羅豐山,三千年後交由其他人管治。從五行觀念看,北方屬水,色尚黑,故陰冷幽深、神秘莫測,當然是最適合鬼魂集聚了。羅豐山有否?答,子虛烏有。但有趣的是,四川的豐都城卻被實指為「鬼城」,那又是怎麼回事?原來,此處為道教兩位早期名人西漢王方平、陰長生修練並得道升仙的地方,此處原名為平都山,因這兩位名人而又被稱為「王陰山」,王陰王陰,喊著喊著變成「陰王」,陰王就是陰界冥王,那自然地,平都山及豐都城變成了傳說中的「鬼域」了。當然,也不排除另一個可能,就是道教早期的五斗米教(即後來的天師教)以「鬼道」為中心,對豐都冥府說或許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總之,大概從隋朝開始,豐都就座實了「鬼城」之名。     道教的想像力,總體來說不及佛教豐富,包括了地獄說,甚至道教要跟著佛教說,吸收許多細節,才可以與佛教並駕。佛家言地獄,其具體程度某種程度上超過了基督教。佛教的地獄說,原本是印度地區的民間產物,包括了「六道輪迴」也不是佛教獨創之說,但卻在中國成為佛家特有的教化。六道中最底層就是地獄,作惡多端、罪孽深重的人死後就落到地獄。佛家眼內的地獄有何形態?答,有八大,有十八層。   《俱舍論》卷八中有「八大地獄」說,分別為:等或獄(冷風吹起,罪人互相殘殺,死了又再復活,再次撕殺)、黑繩獄(用黑鐵繩把罪人捆綁起來)、眾合獄(用猛獸及各種刑具給罪人施刑)、號叫獄(罪人在受刑,痛苦衷吼)、大叫獄(比號叫更痛苦慘厲)、炎熱獄(用炭火加熱銅鍋煮烹罪人)、大熱獄(罪人受到比炎熱獄更深的煎熬)、阿鼻獄(又稱無間地獄,罪人一刻不停地受著各種酷刑的懲罰)。八大地獄縱向排列,還有橫向排列的八寒地獄。有寒當然要有熱相對稱了,佛典中地獄的數目並非固定,《大智度論》卷十六說,在八大地獄周圍有火炭地獄、沸屎地獄、劍樹地獄、銅柱地獄等又一個八大炎火地獄,而每個八大周圍又分別有四個小地獄,加上近邊地獄、游增地獄,總計128個小地獄。   印度佛典中地獄的數目多變、種類繁多,不過來到中國,最著名、影響最大的當數十八層地獄說了。《法苑珠林》說,地獄之主閻羅王,手下有十八判官,分別掌管十八個地獄。而具體的當為後漢僧人安世高譯出的《十八泥犁經》,泥犁就是梵文地獄之意,十八層的名字與上面說的有同有不同,這部經書網上有電子本文,我這裡不說。說說其描述的地獄特色,這十八層地獄不僅刑罰極端殘酷,聽者憟然,而且時間幾乎是無了期的。如第一層,地獄一天相當於人間的三千七百五十年,如果按地獄時間算,一萬年服刑完畢,那就等於人間的一百三十五億年。而且這僅僅是最淺層地獄的刑期,如果到第二層,刑期要增加一倍,於是十八層里的生活幾乎讓人無望了。   然而佛是慈悲的,佛陀前四大菩薩之一的「地藏王菩薩」是專門解救地獄苦難的大士。不過地藏信仰在中國有一些獨特的形態,例如民間極為流行的《地藏菩薩本願經》最早版本出現於明藏,被學者疑為偽經,且成書時間不會太早。其經雲,地藏菩薩原為印度婆羅門少女,其母卻不信佛,入邪教而輕三寶,死後墮入地獄。少女變賣家產,向佛寺捐錢,遍獻香花,終於感動佛祖,在夢中被引導到地獄。地獄鬼王說,因為你的善行孝心,為母親修福,你的母親已經被救出地獄了,少女夢醒後在佛像前發下宏願,要為所有在未來永劫,因罪孽墮入地獄中受苦的眾生行大方便,謀求解脫,最後再成就成佛之道。後少女成佛了,由佛陀封為冥界教主,號地藏菩薩。   儘管可能《地藏菩薩本願經》晚出,但地藏信仰在中國的發達卻要早很多,如六朝時期即有《地藏菩薩經》、《閻羅王經》流布民間,唐宋時期地藏信仰已經很中國化了,突出例子有地藏菩薩肉身傳說,《宋高僧傳》卷二十有<唐池州九華山化成寺地藏傳>,雲和尚俗姓金,為新羅國人,樣貌醜惡,骨格高大精奇,力大能敵十夫,然心地極為善良,六十七歲時到中國,見九華山而喜之,苦修累年,人見敬而憐之,為之建寺院,很快建成,和尚於此活到九十九歲,坐化,肉身不爛,為人禮拜,傳為地藏化身(《宋高僧傳》,中華書局點校本,1987年版,下冊)。   地藏菩薩慈悲為懷,但正如日本學者蜂屋邦夫先生說的:「作為冥界之王,他的影響力遠不如東嶽大帝或豐都大帝。地藏菩薩的形象瀟灑,有本事拯救亡魂。但是和給亡魂施加懲罰的閻羅王之類的威力相比,他就遠不是對手了」(蜂氏《道家思想與佛教》)。     閻羅王,本亦非佛教獨,早在佛教出現前,在《梨俱吠陀》中這個陰間鬼王的形象已經出現。佛典里關於閻王來歷的傳說有多個版本,其中較有故事情切的還是《法苑珠林》引《凈土三昧經》說的,閻羅王生前是印度毘沙國的國王,與維陀如生王打仗,兵力不敵,發願說「願為地獄王」,而部下十八位大臣也一同發誓「願助王治罪人」,於是就有了閻羅王和十八地獄的掌司小王,自然地,兵卒也成了鬼卒了。   很奇怪的是,閻羅王居然還有多個中國版本!《隋書.韓擒虎傳》云:「生為上柱國,死為閻羅王」,後來敦煌的故事寫本,就成了韓擒虎助隋文帝屢立戰功後,在宴會上與眾人道別,隨紫衣人去了陰界。唐張讀的《宣室志》說大曆年間,郄惠連被天帝任命為閻王。還有,《夷堅志》說,秀州知府林衡夢見自己二十年後成為閻羅門,二十年後,他病重,夢一官吏抱著案牘見他,紙上大書閻羅王林,到他死那天,當地僧侶十多人同時作夢,去迎接新任的閻羅王,接到的竟是林衡。還有,還有,宋代中期,寇準、范仲淹都曾傳為閻羅王,而最著名、影響最大的莫過於包拯。包拯為閻羅王之說在北宋後期已經開始出現了。   在中國,閻羅王不僅有一位,還有十殿閻王之說,大概在唐末年間出現,之後十殿閻王完全取代了十三冥王,成為中國祀東嶽大帝時,同時享祀的神祇:   第一殿秦廣王蔣。其職責是把善人送入天國,善惡參半者送入第十殿,男的轉世為女人,女的轉世為男人,而罪大惡極者則直接送入第二殿,在地獄各殿中輪留受懲罰。   第二殿為楚王厲。其司管為大地獄(剝衣亭塞冰獄),凡生前傷害他人身體、偷盜殺人的,下此地獄。   第三殿宋帝王余,其管為黑繩獄。人間凡有不敬尊長、教唆訴訟者下此獄。   第四殿五官王呂,其管也是一個大地獄(剝戮血池地獄)。人間凡偷瞞租稅、買賣不公者下此獄。   第五殿閻羅王天子包。送到此獄者,讓把他帶到望鄉台,讓他們在人間的親人看到他在地獄中受苦,再進一步深究他的罪行,罪定後送入誅心十六小地獄,把他的心臟挖出來喂蛇。   第六殿卞城王畢,其掌之獄名大叫喚大地獄、枉死城等。在人間凡欺天怨地,向北小便或痛哭者,查明罪行,送入此獄。   第七殿泰山王董。其掌為熱惱地獄(礁磨肉醬地獄),在人間用骸骨做葯、導致他人骨肉分離和悲苦的,下地獄。   第八殿都市王黃。司大熱鬧地獄(熱惱悶煩地獄)。在人界不孝、讓父母煩心者下此獄,其滿後送第十殿,轉世為畜生。   第九殿平等王陸,其司豐都城鐵網阿鼻獄。在人間凡殺人放火者送入此殿,抱空心鋼鐵,受火燒,然後剔其心肝弄稀爛,送入阿鼻獄受苦,期滿後轉生六道。   第十殿轉輪王薛。把前面各殿送來的鬼魂分別善惡,定等級,投胎降生於四大部洲。還有些具體規定,如惡人要先變成鳥和魚,朝生暮死,待罪滿後可轉生為人,不過要投胎到荒蠻之地。   罪越大者,在各地獄間流轉逮介,受苦時間越長。   呵呵,關於死後世界的描述,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絕對是最詳盡明細的一個了。不過也搞笑,中國化了的佛教信仰,還帶有非常鮮明的人間色彩。閻羅王的傳說是一個典型。這裡舉三點:一是上述各殿閻王,生前都是人,都曾做過「司法工作」,而且閻羅王后來乾脆全部成為「中國人」了;二是,閻羅王也有「溫情」,各位不知有否留意到,十殿閻王中的第五殿名閻羅王,怎麼回事?是的,閻羅王被貶了,他原先是總管地獄司法的,可是他後來在第一殿工作時,太有愛心了,同情那些枉死橫殺的鬼魂,讓他回陽間復仇,所以天帝大怒,把他貶為第五殿閻王,剝奪了他總管一職,哈哈!第三,十殿閻王,干著干著,也假公濟私起來,傳說第一殿閻王秦廣,其舅張四本應68歲陽壽已盡,可他把68改為78,被第二殿閻王楚江發現了,楚江說:「這樣不行,你是第一殿的,頭道關要把好嘛」,秦廣很淡定地說:「老弟,咱們是彼此彼此啦,你的小姨子本該28歲就死了,你卻叫我把28改為48,我也依了,這……」楚江馬上改口了「對對對,熟人熟事,六親不能不認嘛」,於是皆大歡喜,可是秦廣放走舅舅時,忘了關地獄大門,導致800名餓鬼趁機逃獄,回到人間作亂,讓人間惡人的數目增多。   哈哈。可見,凡是人情當道的地方,即便是陰曹地府,完全的公平公正也是有困難的。這也是「有差等的愛」的體現吧。       寫到這裡,這篇筆記已經長得不行了。不過,還好,還算有幾個故事看。最後小結幾句吧:   一、中國人的生死觀,以陰陽二氣觀念為基礎,地府陰曹本是應有之所,先秦時期已經盛行,後來隨著佛道流布,其圖景而變得越來越精細,越來越有教化作用。同時,這套陰陽五行觀,也為風水堪輿的發達提供了廣寬的理論基礎,讓陰宅說在中國人的視野中自然成立,從皇家貴胄到民間富戶,都要講究,因為它對生者起著相當重要而神秘的作用。   二、死者為大,不管是出於孝與敬,還是出於陰陽不能相混的恐懼,總之,死者不安,靈魂會回來陽間作祟。故讓死者瞑目,就是一件重要工作,不能不做了。有人說,祭祀是做給生人看的,不全對。死,不是生命的結束,而是生命形式的轉換。中國經典否定這一點,不僅極為罕見,而且否定之說從來影響有限。   三、權威崇拜。有一個值得思考的現象,就是地藏菩薩、東嶽大帝,本是閻羅王的「上司」,可是在民間的「威力」卻遠不及「閻羅王」,無它,前兩位都是教化者,閻羅王是具體實施懲罰者,實權掌握在閻王手裡,所謂「皇帝遠,拳頭近」,懲惡比教善,往往更具直接效果。中國文化所謂「儒法互補」,理由在此。事實上歷代皇權,都不僅僅奉行儒家一套來司政的,陽一套,陰還要一套,因為任何統治者都要面臨一個問題:對不服、不從者怎麼辦?由此投射到天國地獄,懲罰,對於人來說就永遠不能沒有的,特別在中國人看來,沒有絕罰的管理,等於沒有終極權威的管理,我不聽你的,你能把我怎麼樣?這樣一使橫手,任何的儒雅與大度都成為考驗。   人間是角力場,中國人與外國人角力,不享受,輸的時候也多,可與自己人角力,勝算大增,那才叫樂趣。尤其是把作對者施予極端酷刑時,那種君臨一切,「我就是你的主」的快感,恐怕是無可比擬;投射到地獄信仰,就是各殿閻王能把死者,不斷地折磨,不斷地在慘叫聲中肯定自己的權威與能力,而死者又完全無挑戰之力,那種自我的高大威猛,就簡直如日中天,勢不可擋了。   四、敬鬼神而遠之的,尺度以生人為中心。《禮記.祭義》就提出祭不能數,即不能太繁煩。不是怕煩著死者和天帝,而是生人自己會覺得煩。中國人不會享受猶太人、基督教徒那種每時禱告樣式,因為煩,因為沒有自尊。人的地盤,人毫無異議地應該作主,這是陰陽五行之天理。所以,實用,保證各得其所,自己能主宰自己,最為要緊。祭祀實質帶有「擺平」的意味,防止死者回來搞亂自己的世界。  中國人的敬鬼神,我覺得夠敬了,就是敬了。大多數情況下,判斷尺度有二:一是鬼神不來找自己麻煩了;二是我所做的,在其他同類人中算是不錯,我沒有不足,那就行了。再深一些,有些信佛道的有錢人,「敬神成痴」,王琰《冥祥記》云:「晉司空廬江何充,字次道,弱而信法,心業甚精。常於齋堂,置一空座,筵帳精華,絡以珠寶,設之積年,庶降神異」,這個何充,正史亦說他好佛痴迷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本傳云:「崇修佛寺,供給沙門以百數,糜費巨億而不吝。親友至於貧乏,無所施遺,以此獲譏於世」,故《世說新語.排調》亦說:「二郄奉道,二何奉佛。皆以財賄」(案:二郄指郄愔、郄曇,二何指何充及其弟何准;本文用《世說》版本為朱鑄禹著《世說新語彙校集注》,上海古籍,2002年)。敬神禮佛也好,行善布施也好,最基本的能夠保證自己死後不受地獄之苦,往生為人,投胎到富庶之地、殷實之戶,或有貪神仙境界的,則進一步如何充等的到「變態」地步。佛教流行,流行的只是偶像崇拜,用以保證「我命」今生來世的幸福;地獄信仰只不過提醒他們,要達到我命的多世幸福,不能做哪些事。故中國人的生命,是六根未凈也不想凈、四大不空也不想空,相信生前死後,僅僅想這個「我命」越來越幸福。   五、傳說與神話背後存在「傳教」與「炫耀」意圖。出家人靠布施,道士作法要有供養,錢物從哪裡來是個極為實際的問題,再有,善信不理你是哪家哪派,他們不懂也不想懂,誰做的法事靈驗,誰就是可信的。那好了,因應自身生存發展需要,針對群眾心理而設計本教本尊的靈驗故事與光榮史,成為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務(吾國祖先的媒體傳播理念和手法我看古代世界中最先進與完備的)。   魏晉六朝,為中國神怪小說傳說的第一個高峰時期,考諸這個時期的宗教活動,可步步印證其因由,實與宗教繁盛有極大關係。日本學者小南一郎研究了《搜神記》等作品認為,象「人鬼戀」這樣的故事,不僅是文人心理想像的投射,更有其現實的傳教弘法意圖,宗門之人借傳說向善信宣揚他們門派的利害,有些道士方家甚至就只為獲利,而不惜杜撰成文(相關研究可參小南氏《中國的神話傳說與古小說》,中華書局,1993年;或王青著《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佛教信仰與神話》,中國社會學科出版社,2001年)。茲舉兩側故事。《搜神記》卷二:   「漢北海陵營陵有道人,能令人與已死人相見。其同郡人,婦死已數年,聞而往見之,曰:『願令我一見亡婦,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見之。若聞鼓聲,即出勿留。』乃語其相見之術,俄而得見之」   《異苑》卷五:   「太原王玄謨,字彥德。始將見殺,夢人告曰:『誦觀世音千遍則免。』玄謨夢中曰:『何可竟也。』仍見授。既覺誦之,且得千遍。明日將刑,忽傳唱停刑。」(版本用《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   由於「俗人」不好嚴謹之宗理,只要不是理論思維特別發達,特別較真的,從民間到官場,各種各樣的神一早就隨人之喜好、想當然地雜居其處,三教合一,實啟於六朝民間的「造神運動」。這符合國人的需要。   好了,這兩天的書寫到此為止。借龔自珍《小遊仙詞十五首》其七,結束本文:     丹房不是漫相容,百劫修成忍辱功。   幾輩凡胎無覓處,仙姨初豢可憐蟲。           二0一0年清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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