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幫助者!
是誰把這樣一個吹不熄的蠟燭初次點燃在女孩的心中?縱使一再地為愛所苦,又一再地大失所望,絕大多數的新娘在婚禮的那一天,仍然像一個天真的女孩,在看似成熟世故的面紗底下,隱隱約約可見的仍是一雙充滿期盼的眸子。更遑論那些所謂幸福的少數,愛情的路上一帆風順,她們的心裡更是洋溢著無限的憧憬:「等我長大的時候,一定要和我所愛的人結為連理,我要奉獻所有的給他,和我們的家,做個幸福滿足的妻子。」這幾乎是所有女性的期盼,不管女權運動如何高漲,新女性主義如何抬頭,每一位步入禮堂的新娘,仍是帶著為愛奉獻一切的心情,虔誠地跪在聖壇前,求上帝賜福成全。
美夢難實現
直到第二天,第二個月,第二年…似乎伴著丈夫鼾聲入眠的永遠是自己沒講完的話,而會在乎被子有沒有捲成一團的,也是自己。努力想建立更親密關係的,似乎也是女人。自己猶如孤島上的生還者,面對的是一片汪洋大海,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心中的吶喊只有自己聽得見。
面對一臉無辜的丈夫,只有一再向自己重述婚禮上的誓言:「或順境或逆境;或富有或貧窮……」為了愛的緣故,咬緊牙關憋住氣,勇往直前,然而她的心已冰冷,好些中年婦女因此走上了絕望的路。當責任完成,兒女長大離巢後,便像是卸任的奴僕。心想我已還清債務,仁至義盡,從今以後我倆互不相欠,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往後我只想清清靜靜地過日子,好好地對待自己。上焉者尚能相敬如賓,少來夫妻老來伴。下焉者則可能落入情感的試探,步入中年後仍擺脫不了婚外情的引誘,走上了不歸路。 男女差異大
對一個男人而言,家的意義可能和一個女人不盡相同。在一個男人心目中,當他結婚的那一天,他覺得自己已經跑到了終點,多年來辛苦的追求,如今終於可以高枕無憂了。在心態上他覺得成家的心愿已達成,餘下的精力和時間必須另外尋找投注的對象,可能是事業,也可能是知識的追求。
然而對一個女人而言,從結婚的那天開始,就是她摩拳擦掌,大展鴻圖之時。她的事業就是經營這個新家,如今有共同努力的夥伴,正是方興未艾,充滿了潛力與契機,怎不令她興奮呢?
男女兩性看待婚姻的心態有如此巨大的差異,如何能同心攜手經營美滿的婚姻生活,確是值得加以探討的課題。
妻子的角色
其實造物者和婚姻的創立者──我們的神,早已告示我們雙方各負的職責。對於做妻子的,神說要做個「幫助者」。我們若能返璞歸真,回到大前提,遵守「使用手冊」上的說明,婚姻生活定可成為祝福,就像神當初的心意「那人獨居不好」,叫我們有了配偶,在身心靈各方面都能支取神的應許,過更豐富的生活,享受更豐盛的生命。
在婚姻生活中,妻子必須放棄童話式的美夢,認清事實,那就是人間中無一人能滿足她所有的需要,即使是自己所託付終身的丈夫。這份滿足感只有神才能賜予,不要受那些美麗動人的詩詞歌賦的矇騙,以為有了白馬王子或完美先生(Mr. Right),人生就圓滿無缺了。
聖經上告訴我們:「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16:4)如果期望先生來滿足我們所有的需要,這個願望必定落空。神的使用手冊上,已明明指示:「若喝別的水,必定會再渴。」賜生命的主才是惟一滋潤女人敏感,又詩情畫意心靈的源頭,而要求先生扮演上帝的角色,無疑是緣木求魚。
真愛與接納
男人最怕女人嫌他不好,不夠能幹。做為「幫助者」,妻子要學習那位大幫助者──「上帝」的榜樣,因我們的丈夫是與我們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愛他、肯定他、接納他。
有一位幼兒園的老師,定意在一天結束的時候,對班上每一個孩子說一句肯定讚美的話。當一個個孩子排隊經過她面前,仰起他們天真期待的臉,她總能想到他們一天之內或多或少值得嘉獎的地方,「小明,你很會幫助人。」「小莉,妳很安靜看書。」唯有這一天,小華站在她面前的時候,她竟想不出一件可以褒揚他的事。這孩子又搗蛋,又不聽話,十分令人頭痛。但當她看著小華時,她靈機一動,說:「小華乖乖,你眼睛的顏色好漂亮。」小華充滿自信而快樂地離開教室。明天小華是否乖是另一回事,至少今天老師和小華都很滿足,因為他領悟到「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能做什麼,而在於他是誰。」要能完全接納對方,必須先謙卑地看到自己的不完全。
肯定與讚揚
肯定丈夫本身,和他已經做到的,並公開表揚,也是「幫助者」可以努力學習的。「爸爸很努力賺錢。」「爸爸急公好義,是最好的朋友。」「爸爸愛我們。」「爸爸很積極進取。」都是鼓勵、肯定、讚賞的話,可以多多益善。也許多年的婚姻生活,令我們忽視了丈夫的優點,要回想當初為何選擇他為終身伴侶,他必定有吸引人的地方。何妨再用放大鏡看看,他有那些優點和特質,求神調整我們的視觀和心胸,多一份欣賞和感激,是婚姻生活中的維他命。
不越俎代庖
「幫助者」不是一味的搶救、縱容、溺愛,或代打。幫助者願意忍心看所愛的人受苦,因為那也是一條學習的途徑。做丈夫的也有自我成長的責任,所謂「好漢做事,好漢當」;「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過度的維護和縱容不見得對他有益。終極的幫助者是上帝,做妻子的不必扮演全能者的角色。若有不負責任的行為、言語,或精神、身體上的虐待,一定要事先談好後果,且須嚴格執行。讓後果成為後事之師,使他學到寶貴的功課。做妻子的要用愛心支持他,並靠上帝堅忍的愛,永遠對他有盼望,就如上帝愛我們,希望我們做正確的抉擇,但他不勉強也不代替我們做我們份內的事,只是永遠等待我們自動自發,上帝是隨時的「幫助者」,也是最好的榜樣。
婚姻靠神系
神設立婚姻制度,要人類從婚姻的經驗里窺知合一的奧秘。然而在這墮落的世間,再美的婚姻也會有它的缺憾。但是神應許要成為我們的避難所和拯救,他將兩個不完全的人結合在婚姻里,不是要他們彼此折磨,也不是要他們灰心喪膽,乃是要借著天天舍己的經驗,體會他浩大和源源不絕的能力,在各樣的試探里,經驗他的保守與信實,使兩個截然不同的人,在苦難的人生中,享受那最大「幫助者」的幫助。
讓我們在有血有淚,也有歡笑的婚姻中,靠主堅強,每天過著「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10-13)的日子,直到我們迎接天上新郎的那一天。願這個主禱文,不止是婚姻中祝福的一首詩歌,也是所有身為人妻所盼望的。畢竟「有情人終成眷屬」還是值得珍惜與嚮往的少女夢,因為神的原意本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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