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孩子,懲罰還是給予後果?
教養孩子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生活中需要管教孩子的時候還真的不少。當父母對孩子的預防、示範、警告不管用,或者是孩子已經突破界限,犯下嚴重的錯誤,接下來一步,父母該如何辦呢?是對孩子進行懲罰還是採用後果法則?
7歲的小明和朋友們玩打仗遊戲的時候,用小石頭將一個小朋友的頭打破了一個口子,流血了,小明一下就嚇呆了。正巧在一旁的爸爸氣極了,「啪啪啪」抓起小明就打,「你怎麼總是闖禍?!告訴你多少次了玩的時候『要小心』!這星期你甭想再出來玩了!」
9歲的小麗很愛美,每天早上都要自己挑衣服。今天學校有活動,小麗希望穿漂亮一些,挑來挑了半天,還沒決定穿哪一件。眼看到了上學的時間,媽媽的火氣噌地就上來了:「你什麼時候能改掉這個愛臭美的毛病啊!要遲到啦!」媽媽強行給小麗穿了一件衣服,小麗不願意,「如果你現在不走,這個月你就休想看電視!」
4歲小強和媽媽在超市,一會兒跑這邊拿東西,一會兒跑那邊看熱鬧。媽媽一再叫他不要亂跑,但他根本不理。突然只聽「哐當」一聲,小強把超市的一個花瓶給打碎了。「你怎麼總是將事情搞砸?你看,不聽話又闖禍了!」媽媽又氣又急,抓起小強就打,「我還要另外花錢來賠!」
教養孩子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生活中需要管教孩子的時候還真的不少。當父母對孩子的預防、示範、警告不管用,或者是孩子已經突破界限,犯下嚴重的錯誤,接下來一步,父母該如何辦呢?是對孩子進行懲罰還是採用後果法則?
懲罰真的有效嗎?
上面三個案例中,爸爸媽媽們採取的都是懲罰手段。懲罰是通過外部手段強行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讓他們迅速地服從父母。懲罰更多針對不良行為本身,而忽視導致不良行為的原因,並且父母在考慮採取何種外部手段時,更多考慮如何能立即見效,而不是考慮與不良行為的關聯性。
很多使用懲罰的父母都認為懲罰可以改善孩子的不良行為。從表面上看,懲罰可以「立竿見影」地阻止孩子的不良行為。事實上,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懲罰不能真正改善行為。即使所懲罰的不良行為暫時消失,但更壞的行為幾乎必定會隨之出現,並且懲罰帶來的負面情緒,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表現出來。
懲罰會帶來四種負面效果
憤怒和攻擊。憤怒是懲罰最常見的反應。懲罰由於是通過外部手段強制阻止孩子的不良行為,孩子的注意力往往會集中在懲罰本身,而不是自己的不良行為上。所以,被懲罰的孩子會產生報復的需要,他們會覺得自己很冤枉,想要伸張自己的權利。為了宣洩自己內在的不滿情緒,孩子可能通過打人和傷害他人等攻擊行為來發泄自己的怒氣。
同時,由於孩子從父母那裡學到了如何實施懲罰,那麼,當他在處理和同伴之間矛盾時,極有可能學習父母的這種做法。
第一個案例中的小明對爸爸這樣的處理方式很不滿,他很氣憤爸爸為什麼不聽他的解釋就打人,還一星期不准他出門和朋友們玩。爸爸去處理小朋友的傷去了,小明一個人回到家,正好看到表妹拿自己的玩具玩,衝過去就將玩具搶過來,還用力將表妹推倒,「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你就玩我的玩具!下次再也不准你玩了!」表妹頓時大哭起來。
關係被破壞。懲罰會使被懲罰的人對實施懲罰的人產生敵意和憎恨。第二個案例中的小麗對媽媽就一肚子意見,「我有一個蠻橫不講理的媽媽。」小麗私下跟她最好的朋友講。小麗認為媽媽太愛嘮叨,很武斷,還從來不尊重自己的想法。所以,每當媽媽跟她講道理,她要不找理由離開,要不就把媽媽的話從『這耳朵進那耳朵出』。懲罰很容易破壞孩子和父母之間的關係。
自尊心被傷害。因為孩子是通過別人對待他們的方式來了解自己的價值的。懲罰會使年幼的孩子認為他們很差,他們是壞的。不少父母在家裡常常用諸如這類的語氣來指責孩子「你怎麼總是……」「你怎麼從來就不……」「你又……」等等,來給孩子貼標籤。長期在這種口頭懲罰或者體罰成長下的孩子會感到自己不被尊重,不受重視,從而缺乏自尊和自信。
缺乏主動思考,破壞個人責任感的形成。懲罰不能真正改善行為的非常重要一點就是,沒有將孩子引向主動思考問題,並且學習什麼是正確的行為。由於父母採用強行手段阻止孩子不良行為,孩子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對懲罰手段的本身,而不是針對「這樣行為為什麼不對?」由於受到懲罰,孩子內心充滿了諸如憤怒、焦慮、恐懼或羞辱等負面情緒。在這種心理狀態下,孩子很難去主動思考自己為什麼做得不對,並且如何做才是正確的。
同時,由於迅速服從是父母所期待的,從小在這種管教方式下長大的孩子,他們很容易順從他人,不加分析地接受別人的觀點,而不是動腦筋去思考。如果一些父母沒有意識到,當孩子長到青少年時,他也容易順從同伴的壓力。因為他從一次又一次教訓中體會到順從是最安全的。
案例三中,小強得到的教訓不是以後如何安全在超市購物,並且當犯錯誤時應該如何處理,而是:媽媽會提供一切解決問題的答案,迅速聽從媽媽的話是最安全的。懲罰破壞了個人責任感的形成,阻礙了積極思考解決問題的主動性。
正確使用後果法則
管教孩子有兩個目標:一是幫助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第二,幫助孩子學習如何做出正確的決定(行為)。很顯然,懲罰並沒有達到這兩個目標。那麼使用後果法則如何呢?
後果法則是父母澄清為孩子立的界限,強調後果與孩子不良行為的聯繫。後果法則通過讓孩子體驗自己行為的後果,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幫助他們從經驗中學習如何做正確的決定(行為)。
後果法則分為自然後果和相關後果。自然後果是指沒有成人的介入,由孩子的行為自動產生的後果。而相關後果則是指由成人施加的,但與孩子的行為相關聯的後果。
自然後果
如果可能,盡量讓孩子體驗自己行為的後果。自然後果正是如此,讓孩子從他們經驗中學習。現在很多父母們太溺愛孩子,往往剝奪了孩子體驗自己不良行為的後果的機會,從而導致了孩子變得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
在案例二中,如果使用自然後果法則,就可以這樣來處理問題:當小麗挑衣服時,媽媽需要做的唯一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一旁安靜地提醒一下時間。如果小麗由於挑衣服而耽誤上學時間,遲到就是自然後果,讓她自己來承擔責任。反之,如果媽媽強行將小麗帶出門,小麗不僅沒有體驗到遲到的後果,相反卻體驗到媽媽的憤怒和懲罰。這樣就會將小麗的注意力集中在「蠻橫無理的媽媽」身上,而不是她自己的行為上。這就剝奪了小麗的思考並從自己行為的後果學習的機會。
相關後果
當自然後果不起作用時,那麼就需要相關後果了。比如有些時候自然後果不可能發生,而且在許多情景中自然後果往往是無法被接受的。比如父母不可能放任一個孩子體驗在大街上玩耍的自然後果。那麼,這個時候需要父母安排相關後果來幫助孩子學習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人。
在第一個案例中,按照相關後果法則,小明的爸爸可以這樣做:努力讓自己安靜下來,用力抱住小明,告訴他爸爸很愛他,但為他打傷小朋友的事很難過。因為只有小明在被爸爸接納後,安靜下來,才可能對自己行為進行反思。
接下來,爸爸可以帶著小明,一起到醫院處理小朋友的傷。這樣小明可以從爸爸身上學習如何處理問題。最後,當小朋友的事情處理完畢,告訴小明他必須為此事承擔責任,並和小明一起討論如何做。相關後果可以是:小明用自己零花錢來賠償醫藥費,並且,做道歉卡片,或者挑選一些禮物送給小朋友,表達自己的歉意。
父母在選擇相關後果的時候,需要注意後果的合理性,即相關後果應該與孩子的行為之間有一定聯繫。比如,在案例一中,小明打傷小朋友和「一星期不準出去玩」沒有什麼關聯,這樣的後果實際上就是懲罰。因為孩子並沒有從中學習到以後如何正確處理和小朋友之間的衝突。同樣在案例三中,媽媽對小強的責打併沒有讓小強學會以後如何正確在超市走路,以及當犯了錯誤之後應該如何處理。
謹慎使用後果法則
請注意,很多人在實際表達「懲罰」時,往往使用是「後果」一詞。因為父母控制著相關後果,因此它們表現了父母對孩子的權力,所以父母不小心,相關後果很容易會變成懲罰。那麼怎樣來防止「後果」演變成為「懲罰」呢?
1.懲罰和後果最大差異在於:這兩者如何讓孩子怎樣看待自己。
懲罰讓孩子相信自己是「壞的」,破壞了孩子的自信。後果則是讓孩子通過自己的努力學習好的行為,並幫助他們相信自己是「好的」。案例一中,懲罰讓小明感到自己「總是闖禍」,是不好的孩子;而如果使用後果法則,小明可能就會認識到自己有能力彌補過錯,自己是一個好孩子。
2.態度是否尊重孩子
父母在管教孩子時需要控制自己的怒氣,努力使自己安靜下來。否則即使是一個完美的相關後果也可能轉變成懲罰。當孩子犯錯誤時,冷靜和向孩子說明為什麼施加後果都很重要,不然孩子聽到的都將是你的怒氣。尊重孩子是後果法則的著眼點,這樣才能幫助孩子從內心改變,真正改善行為。
3.事先立界限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一些基本問題上,為孩子設立界限,事先讓孩子了解後果和行為之間的關係,這樣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將「後果」轉變為「懲罰」。因為很多時候,當孩子犯錯誤時,無論是父母還是孩子都可能很難處於冷靜的狀態,那麼,父母要做出合適的相關後果,並且讓孩子去遵行就比較不容易了。比如孩子亂扔玩具,事先與孩子商定立一個規矩(如果亂扔玩具,就有什麼樣的後果),而不是等有客人來的時候看見客廳混亂而對孩子大喊大叫,臨時決定禁止他一周不玩玩具。
正確使用後果法則來管教孩子,有助於孩子成為一個積極思考,主動承擔責任的人。由於孩子通過自己的經驗來學習什麼是正確的行為,那麼他就是在學習如何自律。後果法則不僅幫助孩子及時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也促進了其終身自律行為的發展。
本文參考《兒童紀律教育》一書,(美)Marjorie V.Fields, Debby Fields著。
惠之/文,劉煜/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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