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界對「二十一世紀傳媒案」宣判反響強烈
12月24日,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總裁沈顥等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系列案件宣判一事在新聞界產生強烈反響,也引發了人們對媒體、記者職業操守的再思考。儘管這是一個曾被多次討論的話題,但當這一幕發生在曾經令業界矚目的財經媒體身上,發生在新聞學子曾追崇的「偶像」身上時,不由讓人多了幾分唏噓。
媒體不能因環境變化觸碰底線
「作為社會底線的守衛者,媒體不能沉淪」「媒體是把雙刃劍,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對於此案,財經領域專欄作家、時評人等在微博上紛紛表達自己的觀點。
採訪中,《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深深地感到該事件對新聞界尤其是財經媒體圈的觸動很大。「這件事發生伊始,我們就在內部進行了自我檢查,規避可能出現問題的隱患,畢竟財經是相對敏感的報道領域,誘惑也比較多,如果媒體、記者不具備自控力,那是相當危險的。」一位不願具名的主流財經紙媒中層管理者這樣說。
該案中,沈顥曾說道,在媒體界以輿論監督為幌子,通過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獲取非法利益已不是秘密,而且是普遍存在的。這句話聽起來讓人難以接受,難道我們的媒體已經到了這般境地了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我們要分清楚主流與支流,不能以點帶面,更不能一棍子打倒一片,讓個別無良媒體、記者的行為,損害了整個媒體業的公眾形象和社會公信力。」大連廣播電視台新聞中心輿論監督欄目記者、兩屆「好記者講好故事」宣講團成員盧建偉表示,在輿論監督報道中,誘惑有時是很多人想像不到的,但我們要明白,媒體之所以有生存的土壤,是因為受眾依賴媒體來還原事實真相,一旦陷入錢權交易的怪圈,媒體就會處在失語、沉默的境地,這相當於自掘墳墓。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傳播學部教授隋岩認為,雖然現在媒體面臨的傳播環境發生了變化,很多媒體已經在市場上打拚,營收結構也發生了變化。但是,失去了財政撥款,獨立謀生的客觀事實並不能成為媒體以及媒體人就此墮落的理由。
堅定新聞理想也能防範有償新聞
「當前新聞媒體在市場化浪潮衝擊下逐利趨向日益強烈,而采編人員的待遇、收入結構、社會地位都發生了明顯變化,特別是在當前許多媒體經營收入不斷下滑的情況下,采編人員收入與新聞單位效益直接掛鉤,更加使得媒體和從業人員的驅利行為日趨嚴重。」在分析該案產生的原因時,溫州日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社長方立明說。
關於新聞工作者的角色定位,美國著名新聞工作者普利策曾做過這樣一個比喻,「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那麼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雲和淺灘暗礁……」方立明認為,唯有始終不渝地堅守道德和規矩底線,才能不斷提高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能力。
而在隋岩看來,媒體擁有至高無上的公信力與獲得自身良好發展是不矛盾的。那些做不到的媒體就應從自身反思,是自己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和變化。
「新聞理想應該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即便在新媒體時代,新聞理想仍然很重要,甚至它是防範有償新聞的一種有效方式。」中國傳媒大學教授劉宏補充道。
不觸碰底線依舊能把日子過好
「媒體監督也要有規矩,不能任意而為。」網民在關注此案的同時,也在呼籲應加緊輿論監督立法。劉宏認為,從國際角度看,防止有償新聞並不能簡單地用所謂高薪養廉來解決。
方立明則表示,對於新聞媒體的不良行為,在缺乏有效的事前監管機制的情況下,事後追懲並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因此,學界、業界及媒體管理單位,要健全、完善有效的監督機制,加大監管力度,以剛性的規矩增強新聞工作者的戒懼意識和底線意識。同時,媒體內部建立獎勵與懲罰雙管齊下的激勵機制,提升新聞工作者堅守政治操守和職業道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他律」內化為個人的自覺行動和精神追求。同時,要通過新聞實踐嚴格自律,通過「走轉改」等新聞實踐,做到「報實情、說實話、鼓實勁、求實效」,使采編人員逐漸形成遵循新聞規律、遵守新聞紀律的自律意識,形成服務社會與公眾的職業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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