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的,九成事關房子 錢江晚報
本報記者 王曦煜 文/攝
浙江遺囑庫負責人葉世娟表示,世事無常,財產用遺囑的形式去處理,對老人,對子女,都是較好的安排。 |
「什麼時候才輪到我立遺囑啊?這個月能來嗎?」 立遺囑居然還要排隊,怎麼回事?錢報記者近日來到浙江省首個遺囑庫一探究竟。 浙江遺囑庫負責人、杭州市南都法律服務所主任葉世娟在接受錢報記者採訪時介紹,手機經常接到老人的催促電話,她表示,從去年6月底成立後,遺囑庫已有近300位老人來立遺囑,目前預約已排到今年3月初。
據了解,這些年我省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杭州尤甚,隨之而來的是有關於遺產的官司大增,而遺囑往往成為其中關鍵。葉世娟感慨地說,自從做遺囑庫後,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世間百態,人情冷暖。
免費辦理免費保管
浙江遺囑庫到底是幹啥的
浙江遺囑庫是個什麼樣的機構,和中華遺囑庫有關係嗎?記者來到位於杭州上城區紫花支路22號的浙江遺囑庫。
負責人葉世娟表示,浙江遺囑庫是由浙江民生社會養老服務中心和杭州市南都法律服務所共同設立的公益項目,去年6月28日啟動,和中華遺囑庫沒有關係。
她說,項目主要為我省60歲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費辦理遺囑法律諮詢、免費遺囑登記和免費遺囑保管服務。
據介紹,這半年多來,遺囑庫已接待了近300位老人,發出了200多張遺囑證,還有一部分在預約和辦理。
為什麼要做這個公益項目?葉世娟坦言,一方面自己此類案子辦多了,很受觸動,也比較有經驗,此外,也希望通過遺囑庫做出南都所的特色。那麼,在這裡立遺囑是什麼樣的流程,法律效力如何?葉世娟介紹,可以先來遺囑庫填預約表。之後,對於符合要求的他們會通知老人來辦理。
據介紹,老人過來當天需要先做精神鑒定,由專業的醫生現場做。然後通過指紋掃描、現場影像、法律見證、文件存檔和密封保管等流程,完成訂立遺囑。之後會發一張遺囑證。遺囑證只是一張證件,表示老人在這裡做過遺囑,而不寫遺囑的具體內容,避免被子女或他人看到,萬一不合心意起家庭紛爭。同時,老人可以指定查詢遺囑或提取遺囑的人,也可以設置時間和條件。
這一整套遺囑服務目前針對60歲以上老人完全免費,其服務如果按行業標準收費大概是6000-8000元。
為何老人自己立的遺囑
有6成被判無效
隨著老齡化的進展,有關老人的官司越來越多,大多和遺產有關。葉世娟說,「此前引起巨大關注的杭州女子小麗的房產糾紛案就是一個例子,身為獨生子女,竟不能完全繼承父母留下的學區房,七大姑八大姨都可以來分房子,原因就是她父母沒有留下明確的遺囑。」(編者註:本報去年3月18日A11版曾就此案做過法律解讀)
「在杭州,據我此前調查,法院有關財產繼承案件中有7成是因為沒有遺囑,而有遺囑的案子中,有6成遺囑被判無效。」她解釋說,「有很多老人認為立遺囑很簡單,就自己隨便寫寫,寫好之後藏好,結果不是無效就是找不到,最後等於沒立。」葉世娟表示,以前,老人家總是諱談遺囑,但近幾年這些觀念在轉變。「我們去小區講座的時候,很多老人說自己早就想立遺囑了,就是不知道怎麼弄。」
看得多了,站在局外人的角度,葉世娟建議老人不要在身前過早地處理掉財產。「世事無常,老人也要為自己多考慮,過早處理掉財產而老年生活過得很悲涼的案例有很多。財產用遺囑的形式去處理,對老人,對子女,都是較好的安排。」更讓葉世娟感慨的是,雖然有的老人過來諮詢時咬牙切齒,稱子女不孝,半毛錢也不留給他們了,但是真要寫遺囑的時候還是會留些。「眼中雖然流淚,筆下還是留情,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據統計,來立遺囑的老人大多是為了處理財產,其中9成都是房子。而來立遺囑的老人中,有幾位讓葉世娟印象深刻。(為保護隱私,均用化名)
親情的分量
有時重不過一套房子
杭州陳奶奶有3套房子3個兒女,丈夫很早就離世了,這些年,因為外孫要讀書等原因,兩個女兒早早把其中兩套房子改到她們名下。
她剩下的這套房子是要留給兒子的,但是一直沒辦過戶,兒子總是說不著急,可她急。陳奶奶怕以後兩個女兒來爭這套房子,所以趕過來立遺囑。她說自己也不是重男輕女,不然所有房子都給兒子了,只是兩個女兒都不怎麼孝順,「我在她們心裡的分量,還不如一套房子,她們眼裡就只有房子,到手了也就不管我了……」陳奶奶很是難過。
女兒突然離世
前夫以及女婿都來爭房子
朱女士是個女強人,婚後沒幾年丈夫出軌,打官司離婚,一個人帶著女兒過。上世紀90年代,她在杭州辦了一家裝修公司,這些年陸續在杭州買了5套房子。
早年婚姻的不幸,讓她把所有的心血都放在了女兒身上,而且考慮到今後自己如果再婚的話房產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就很早陸續把房子都加了女兒的名字,而且比例劃成女兒99%,她1%。女兒大學在哈爾濱,後在那結婚定居,她在哈爾濱也以女兒的名字買了房子。
沒想到去年一場車禍,女兒不幸過世。朱女士痛不欲生,而接下來的事情讓她更鬱悶。因為房產都是女兒佔大頭,前夫知道後立馬和她打官司要分割房產,而女婿也在和她爭哈爾濱的房子。
晚年喪女本已很不幸,還要糾纏遺產官司。朱女士找到葉世娟律師一方面是諮詢官司的事,另一方面想立一份遺囑,把留下的財產都給娘家人。
我來立遺囑
是想從子女生活中體面地退出
孫先生今年60多歲,離婚多年,他在杭州有兩套房子,膝下一子一女,都已成婚,因為疼愛孫子,所以很早就直接把其中一套房產直接過戶到了孫子名下。沒想到後來兒子遇到意外過世,兒媳另嫁,他自己帶著孫子過,有時候力不從心想找女兒幫忙,女兒沒說什麼,女婿說話就難聽了,「你不是房子給了孫子嗎,那就讓孫子照顧你吧,不然你就把剩下的房子給我們……」
他索性請了保姆,日子總是要過下去。這些年孫先生身體逐漸毛病多了起來,他一直在想剩下的房子留給誰。
「其實我也知道,只要我說以後把房子留給女兒,他們應該會照顧我,但是我感覺這就像一場交易,明碼標價,太不是滋味了。難道以房養老就是這個意思嗎!」孫先生聽說遺囑庫之後上門諮詢,「我想來立遺囑,不是想離開後還影響孩子們的生活,而是想體面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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