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婚禮

舊時結婚儀禮,從古代「六禮」(一納采、二問名、三納吉、四納徵、五請期、六迎親)演變而來。 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通過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過周代,基本上建立與固定下來,而到了秦、漢時期,則有進一步的發展。 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禮自古代起就是一個嚴肅而重要的話題。與之相對應的,也形成了一整套與婚禮相關的文化。雖然到了今天,這些風俗已不再是新人的首選,但這不妨礙我們一同穿越到過去,重新了解一下中國古代的婚禮。 中國婚禮的歷史演變 《禮記.昏義》中的「昏」,原文作昬,由於古人娶妻,婚禮的親迎是在黃昏時進行,這時太陽將要下山,月亮就要出來,含有「陽往陰來」的意思,因而得名,後來才加上「女」字偏旁寫作「婚禮」。 古代婚禮習俗 提親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經媒人撮合,認為門當戶對,互換「庚貼」(年齡、生辰八字)壓於灶君神像前凈茶杯底,以測神意。如三日內家中無碗盞敲碎、飯菜餿氣、家人吵嘴、貓狗不安等「異常」情況,則請算命者「排八字」,看年庚是否相配、生肖有無相尅。舊時有人迷信所謂六年大沖、三年小沖;男婚年齡逢雙,女子十九不嫁;謂雞狗(雞犬不和)、龍虎(龍虎相鬥)、虎羊(羊落虎口)、蛇鼠(蛇吞老鼠)難相配,待認為周全後始議親。 定親 定親前議親,議親始議「小禮」,在買賣婚姻年代均討價還價。一般「四洋紅」或「六洋紅」(綢緞衣料四至六件),金戒子兩隻、金耳環一副;聘禮,小禮三十六,中禮六十四,大禮一百廿(銀圓);食品,個數「六十四」,即包頭64對、油包64隻、麻餅64隻等,尚有老酒2擔至8擔不等,故生囡有「老酒甏」之稱。定親後,男方將上述禮品用杠箱抬到女方。女方回禮多為金團、油包及閨女自做的綉品。定親憑證,男方送「過書」,俗稱「紅綠書紙」(紙張兩層外紅內綠),女方送「回貼」認可,俗稱「文定」。故舊時夫妻吵嘴,妻子常說我是有「紅綠書紙」的,以此抑制丈夫。繼「文定」後擇吉迎娶,由擇日店揀「好日」的日子。親友送禮,婚禮多是現金,或喜幛、喜軸,並書以「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天作之合」等。送嫁禮多為繡花或綢緞被面、被頭或日用器物,亦有送紅棗、花生、桂圓、蓮子,寓「早生貴子」意。 舊時有媒人首次進門不能喝茶的習俗,謂「媒不飲茶」,說喝了茶要衝淡婚事。又稱媒人為「媒百櫥」,媒成能吃上「百餐」,要酬以「謝媒酒」,但婚後如夫妻不和或婆媳不睦,媒人有調解責任。 成親 請吃酒 迎親日子叫「好日」。俗諺「請吃酒,掗拜生」,好日前新郎拿著紅紙「知單」請長輩親友吃喜酒(好日酒),長輩要在自己姓名下寫上個「知」字。好日前有待郎、待嫁習俗,雙方父母親請子、女吃包子、蚶子、肘子、栗子、蓮子,討「五子登科」彩頭。好日前三五天,男方送女方「轎前擔」,一般為鵝2隻、肉l方、魚2尾等。 看嫁資 男方去女方搬嫁資(嫁妝),女方置嫁資於廳堂,讓人觀看,稱「看嫁資」。器物披掛紅色綵線,衣服等薰以檀香,箱底放數枚銀元,俗稱「壓箱錢」。嫁資搬到男方,亦陳列於廳堂供人觀看,亦叫「看嫁資」。由阿婆取女方鑰匙包,取鑰開箱,俗稱「掏箱」。 安床伴郎 迎親先一日,男方要「安床」,由一位「全福」婦女,取24雙筷子系扎紅線,安放新郎席子下,稱「安床」。婚前一至三天夜裡,由一個父母雙全的小儇(男孩)伴新郎同睡,睡於床的裡邊,稱「伴郎」。晚上要給這個小儇吃包子、花生、雞蛋,寓「包生兒子」意,待「好日」那天早晨離開時,要給紅包,俗稱「挈出尿瓶」。 享先 好日先一二天,男家向貰器店貰得花轎和婚禮器物,掛燈結綵,以上等筵席款待賀客,稱「細便飯」。好日五更時辰,男家以全副豬羊或五牲福禮及果品,在廳堂供祭「天地君親師」,俗稱「享先」。早餐興吃「享先湯果」。 坐花轎 寧波閨女出嫁均坐花轎。傳說南宋小康王(高宗)逃難至明州,金兵追急,賴一女子相救得脫,後找恩女不得,詔明州女子出嫁可享半副鑾駕待遇,鳳冠霞披,並坐花轎。花轎,俗稱「大紅花轎」,有四人抬、八人抬之分。20年代寧波美球針織廠趙姓廠主的兒子成親,特約貰器店製作一頂上等花轎,精工細鏤吉慶故事人物300餘個,名「美球轎」,貰器店化本錢5000元,趙家首次貰用付費500元。這頂八人抬花轎,抬轎者穿一色特製的緞子馬褂,炫耀一時。坐花轎尚含有明媒正娶、原配夫人之意,女子一生只能坐一次。故夫妻吵嘴,妻子帶在嘴邊一句話:我是大紅花轎抬進門的,又不是走上門的,以此來炫耀高貴。迎親日,花轎出門,以凈茶、四色糕點供「轎神」。放銃、放炮仗,大紅燈籠開路,沿途吹吹打打。新郎不到岳父家迎親,以喜娘(送娘)為使者,持名貼前往。 開面 女家喜娘用五色棉紗線為新娘家絞去臉上汗毛,俗稱「開面」(含有現在美容意),客人興吃「開麵湯果」。花轎臨門,女家放炮仗迎轎,旋即虛掩大門「攔轎門」,待塞入紅包後始開。花轎停放須轎門朝外,女家有人燃著紅燭、持著鏡子,向轎內照一下,謂驅逐匿藏轎內的冤鬼,稱「搜轎」。女家中午為正席酒,俗稱「開面酒」,亦叫「起嫁酒」。 上轎 新娘上轎前,經男方喜娘三次催妝,佯作不願出嫁,懶於梳妝(當然也有封建婚姻確實不願者),而後坐娘腿上,娘為女兒喂上轎飯,寓意不要忘記哺育之恩。較異習俗有三:其一,「哭上轎」。女兒上轎,母親哭送,哭詞多為祝頌、叮囑話,有:「囡啊囡,儂抬得去呵,烘烘響啊!儂獨自去呵,領一潮來啊! 」「儂敬重公婆敬重福,敬重丈夫有飯吃」等,新娘動了感情含淚惜別。其二,「抱上轎」。新娘由兄長抱上轎,進轎坐定後,臀部不可隨便移動,寓平安穩當意。其三,「倒火熜灰」。新娘座下放一隻焚著炭火、香料的火熜,花轎的後轎杠上擱系一條席子,俗稱「轎內火熜,轎後席子」。起轎時,女家放炮仗,並用茶葉、米粒撒轎頂。新娘兄弟隨轎行,謂之「送轎」。城區抬花轎要繞至千歲坊或三法卿(地名)等處,以討「千歲」、「三發」彩頭。兄弟送至中途即回,且要包點火熜灰回來,並從火種中點燃香或香煙,返家置於火缸,俗稱「倒火熜灰」,亦稱「接火種」。 拜堂 花轎進門,男家奏樂放炮仗迎轎。停轎後卸轎門,由一名五六歲盛妝幼女(俗稱「出轎小娘」)迎新娘出轎,用手微拉新娘衣袖三下,始出轎。新娘出轎門先跨過一隻朱紅漆的木製「馬鞍子」,步紅氈,由喜娘相扶站在喜堂右側位置。是時,新郎聞轎進門,即佯躲別處,由捧花燭小儇請(找)回,站左側。喜堂布置與各地相同,拜堂儀式則稍異,有主香公公,多由新郎祖父或祖伯叔擔任。主香者和新郎、新娘皆遵贊禮聲動作。贊禮者喊:行廟見禮,奏樂!(樂起)主祝者詣香案前跪,皆跪!上香,二上香,三上香!叩首,再叩首,三叩首!贊禮者接著贊唱:升,平身,複位!跪,皆脆!接唱:升,拜!升,拜!升,拜!又唱:跪,皆脆,讀祝章!由一個十三四歲小儇跪在右側拜佛凳上讀畢(事先念熟,不可讀錯)。贊禮者又唱:升,拜!升,拜!升,拜!整個過程總稱為「三跪,九叩首,六升拜」。最後贊禮者唱:禮畢,退班,送入洞房!其間,新郎、新娘在拜堂時,有搶前頭跪習俗,謂誰跪在前面,以後就可管住後者,致鬧出邊拜邊踢墊子,新郎拂袖而起拒拜的笑話。 洞房 繁縟的拜堂儀式畢,由兩個小儇捧龍鳳花燭導行,新郎執綵球綢帶引新娘進入洞房。腳須踏在麻袋上行走,一般為5隻,也有10隻麻袋,走過一隻,喜娘等又遞傳於前接鋪於道,意謂「傳宗接代」、「五代見面」。入洞房後,按男左女右坐床沿,稱「坐床」,由一名福壽雙全婦人用秤桿微叩一下新娘頭部,而後挑去「蓋頭篷」,意示「稱心如意」,謂「請方巾」。新郎稍坐即出,新娘換妝,客人吃「換妝湯果」。而後,新郎、新娘行「拜見禮」,論親疏、輩份依序跪拜見面,稱「見大小」。拜時起樂,堂上擺大座兩把,受拜者夫婦同坐,如一個已故,則亦按男左女右就坐,另一把空著。拜畢賜紅包給新娘,俗稱「見面錢」。公婆可不掏紅包,謂「媳婦自家人」。新娘與同輩見面則作揖,若小輩拜見時,新娘亦給「見面錢」。之後,舉行「待筵」,新娘坐首席,由4名女子陪宴勸食,新娘多不真吃。筵畢,喜娘陪新娘至廚房行「親割禮」,有撈粉絲、摸泥鰍等習俗,謂之上廚。 賀郎酒 拜堂晚上,男家為好日正席酒,叫「賀郎酒」,新娘須逐桌逐位為長輩和客人斟酒,酒要斟滿又不可淌出。酒飲狀元紅,菜多鴛鴦名,樂奏百鳥朝鳳、龍鳳呈祥。席間,新娘在上熱菜(換湯)時,喜娘喊:新娘子換湯(換妝)作揖啦!宴後,喜家請有福有德的座客兩人至洞房,向新郎、新娘行「三酌易飲」禮,每進一次酒(新人只啜一口)相互交換下酒杯。主賀者須邊唱賀郎詞,戲謔、祥和兼有,諸如:第一杯酒賀新郎,有啥閑話被裡講,恐怕人家要聽房。第二杯酒賀新郎,房裡事體暗商量,謹防別人要來張(看)。第三杯酒賀新郎,祝願夫妻同到老,早生貴子狀元郎。 是夜,有吵新房習俗,諺云:「三日無大小」。成親那天新娘不多與客人說話,吵房時先逗新娘開口,看其衣裳紐扣,五顆紐扣說是「五子登科」,看其腳髁頭,說是看老壽星。鬧至午夜始散。新郎隨出送客,喜娘始鋪被褥,新娘即賞以紅包,喜娘嫌不足則佯立不走,待增加後才出。新娘關房門,新人共吃「床頭果」。新郎上床,新娘「坐花燭」,花燭不可吹滅,燭盡方可上床。尚有在白天做好手腳,夜裡撬門跳窗進新房挪走新郎衣裳,吵房成功,新人要罰出糖果、香煙錢。 成親後 回門 成親次日起床,須由新郎開房門。是日,男方備轎請阿舅,阿舅受茶點三道後,退至阿妹新房歇息。午宴,請阿舅坐首席,稱「會親酒」,忌用毛蟹(娘舅謔稱毛蟹)。宴後,用便轎接新郎陪伴新娘回娘家,稱「回門」。隨轎送「望娘盤」一擔。岳父母家宴請「生頭女婿」,忌用冰糖甲魚。宴畢返回,新娘一出轎門,賓客中愛鬧者預先以二三十條長凳從轎前鋪接至新房門,架成「仙橋」,要新郎攙扶新娘從「橋上」過,客人歡笑催促,若步履穩健,則在新房門前「橋頭」凳上再疊長凳一條,並遞上一隻油包,要新娘口咬油包走過,美其名曰「鯉魚跳龍門」。第三日,「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新娘下廚,煮糖面分贈四鄰。 滿月盤 新婚彌月,岳父母家遣人送禮品一擔,謂「滿月盤」。又送禮券若干,金額不等,供婿家酬謝襄辦婚事人員,俗謂「花笑票」。 舊時貧富懸殊,以上所述系富庶和中等人家。至於貧窮人家則用硬紙板剪個雙喜字,貼上金紙,牆上一掛,一對花燭,一頂蹩腳花轎,便拜堂成親。 入民國後,繁褥婚俗漸變。五四運動後,知識青年中始有文明結婚。l936年鄞縣縣政(蟹)府頒布《鄞縣新生活集團結婚規則》,但未能推行。結婚中迷信和繁褥習俗有所改變,但仍興新娘坐花轎、結婚拜天地。新中國成立後,《婚姻法》作保障,男女婚姻自由,婚禮從簡,吃些糖果,或辦酒數席,家人親友歡聚慶賀。80年代,隨著生活水平提高興起迎親坐轎車,索高聘禮,大操大辦酒席,講排場、比闊氣之風重新滋長。有些農村舊式婚俗,有所抬頭。婚事新辦、婚事簡辦亟須大力提倡。 中國傳統婚禮背後的歷史文化意義 中式傳統婚禮含中國哲學 紅色是對日神的崇拜 剛剛過去的西式情人節適逢新春佳節,顯得格外喜慶。不過,也許國人從此不必感慨本土節日比不上洋節了,因為在對待情感的態度上,中國人已經越來越喜愛傳統的方式。近兩年,傳統婚禮儀式越辦越多,甚至形成產業就是例證。 前不久,北京的北海公園內,出現了一隊吹吹打打的迎親隊伍,吸引了眾多遊客駐足。這是由北京民俗泰斗常人春先生親自策劃並主持的老北京傳統婚禮,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民間婚禮首次穿越皇家園林舉行。這消失了半個多世紀的花轎接親幾乎同時出現在中國大江南北。到底是什麼魅力使傳統婚俗在中國這片土地上又重放異彩呢?帶著這個問題,記者親自體驗了一把中式傳統婚禮,以揭示其中的魅力。 我國傳統的婚禮儀式,總以大紅色烘托著喜慶、熱烈的氣氛。吉祥和祝福、孝敬成為婚禮上的主旨。俗話說「禮樂和鳴」,幾乎婚禮中的每一項禮儀都滲透著中國人的哲學思想。 愛紅源於日神崇拜 「紅」在中國人心目中是喜慶、成功、吉利、忠誠和興旺發達等意義的象徵。這源於古代對日神的崇拜。在傳統婚禮上張貼大紅喜字,給新娘遮臉的是紅蓋頭,新娘穿的吉服是大紅襖,新郎胸前佩戴的是大紅花等等。這些紅色服飾不但給婚禮帶來喜慶的氣氛,同時也暗示著新婚夫婦婚後的日子會越過越紅火。 婚儀體現天地人和諧 著名民俗學家高巍認為,傳統婚姻的很多儀式中都體現了中國人嚮往「天地人和諧」的哲學,以及人們祈福迎祥的文化心理。因為傳統意義上的婚姻不僅僅關係到結婚的雙方當事人,而是兩個家族和全社會的事。需要通過一系列儀式反映婚姻莊重,引起當事人和親屬朋友對婚姻本身的重視。其背後蘊含著對天地人融合的觀念。 請親友來證明婚姻本身的正式和莊重,不是隨意的,這和重視人與人的和諧結合在一起。由於婚姻的產生,使得二人的家庭形成姻親關係。儀式可以體現家長在家庭中的地位。 儀式結束時,新郎新娘要把敬神的錢糧和裱文都要放到錢糧盆中拿到院里焚化。隨著火焰、紙灰升騰,此時鞭炮齊鳴,鑼鼓喧天,表示已經得到了「天」的認可。 國人敬天,這和農業社會生產水平有關。當時必須以家族為紐帶,和自然形成共同生活的原則。因此只有天地人合一、關係和諧,人才能夠豐衣足食。 再比如,傳統婚禮中有很多裝飾性的器物,以及語言禁忌、參與人的禁忌。像喜娘伴郎不能由鰥寡孤獨者擔任。這並不像庸俗化解釋中說的那樣是擔心「不吉利」影響新人,而是因為在傳統觀念中,鰥寡孤獨恰恰表現了一種不和諧,不圓滿,和儀式中向天地祈福的初衷是相反的。因此有了這樣的禁忌。 傳統婚禮中多用的樂器也反映了「和諧」的思想,以及對「天」的重視。鑼鼓、嗩吶、笙都是以響聲明亮為主的,婚禮上的音樂也不是文人的自娛自樂,而是要表達人的聲音,聲音大才能讓「天」知道,同時反映婚姻本身的隆重。參與者在四面大鼓,兩面開道鑼的巨大聲響中能夠感受到靈魂的凈化作用。人在天地間生活,要與天地和諧,也要與人和諧。中國人的祈福迎祥,也就是這樣一種社會文化心理的反映。 禮俗的文化意義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教授何星亮在《文化與文明》中寫到:每一種文化都可分為外顯的文化和內隱的文化兩部分。外顯的文化包括物質文化(或科技文化)、社會文化(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部分。社會文化或制度文化是表現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文化,主要是為了與他人和諧共處以維持集體生活而創造的,精神文化是表現人與自我之間關係的文化,它是人類為了克服自己在感情、心理、認知上的種種困難與挫折、憂慮與不安而創造的。而內隱的文化是隱藏在外顯文化背後的結構或模式。象徵符號是構成文化的重要部分,它是傳達意義或信息的重要形式,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相互聯繫、相互溝通的重要手段,在人們的生活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每個民族都擁有大量的象徵符號,而這些象徵符號通常只有本族群的人才能理解。例如,漢族傳統婚禮上,新娘一般都吃紅棗、花生、桂圓、瓜子等,這四種食物象徵「早生貴子」,而這種象徵意義只有漢族和了解漢文化的人才能理解其意義。 中國古代門第婚姻的歷史演變 一、婚齡 古人是主張晚婚的,認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發育成熟才能結婚。上一章雖述及《黃帝內經·素問·上古天真論》說,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歲始來月經;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歲才開始遺精,如果這時「陰陽和」(即性交),則可能有子。但是這時性功能並未完全發育成熟,還沒有進入合適的婚齡。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歲,始能「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歲,才能「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而長極」。所謂「腎氣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發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較成熟;所謂「真牙生而長極」,指人的最後一顆牙齒「盡頭牙」長出,也表示人的身體已完全發育成熟。 這一思想對後世影響很大,許多古代書籍中都提出過這個問題,在漢代與魏晉南北朝的許多學術書籍及醫書中也強調這一點。 但是,到了漢朝,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論在實踐中受到了一些衝擊,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論衡·齊世篇》中說:「《禮》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未必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這種狀況和封建社會的發展有很大關係。在封建社會中,以一家一戶為生產單位,男子早娶則家中較早地增添勞動力,似對發展一家一戶的生產有好處;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視子嗣,早娶則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雖然有些有識之士反對這種早婚現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漢朝有個學者叫王吉的說:「夫 婦,人倫大綱,天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會生活中有許多現象、民間有許多做法都源自經濟發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現實的問題,帶有很強的現實性;而科學理論探索事物發展的規律,帶有很強的預見性。預見與現實之間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都會遇到這類問題。對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還是要從經濟上徹底解決,這當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漢代早婚現象的興起,王室與民間皆然。查考《漢書》、《後漢書》,男子從十五歲至十八歲初婚者都有。如《後漢書·靈帝記》:「建寧四年四月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后。」靈帝於建寧元年即位,年十二,那麼結婚時年十五。《後漢書·桓帝記》:「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歲即位的,結婚那 年應為十六歲。《隸釋》十五金廣延母徐氏紀產碑云:「收從孫,即廣延,立以為後。年十八,娶婦徐氏。」 查考《漢書》、《後漢書》,女子出嫁從十三歲到十九歲的都有。如《後漢書·昭德馬皇后紀》:「後從兄嚴不勝憂憤,白太夫人絕竇氏婚,求進女掖庭,由是選入太子宮,時年十三。」《漢書·外戚傳》:「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媼。王媼家本涿郡蠡吾平鄉,年十四,嫁為同鄉王更得妻。」《後漢書·曹世叔妻傳》:「作女 誡七篇,其辭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古詩《孔雀東南飛》:「十七嫁為婦,心中常苦悲。」《後漢書·光烈陰皇后傳》:「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成當里,時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統計的年齡,按中國舊俗為虛歲,即剛誕生就算一歲,誕生滿一年即為兩歲,所以實足年齡比上述的還要減去一歲。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長於女為常。如《漢書·霍光傳》:「光長女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與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蓋內安女後宮,為婕妤,數月,立為皇后。」又《漢書·外戚·孝昭上官後傳》:「昭帝始立,年八歲,安女入為婕妤,月余,遂立為皇后,年甫六歲。」這兩段是說明了男女相差兩歲,是為 「相配」。民間也是如此,《後漢書·循吏·任延傳》:「洛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齡相配,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 二、婚姻途徑 在秦、漢、魏晉南北朝這一時期,由於距上古時期還不算很遠,男婚女嫁還有一定的自主權,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強,夏、商、周時代那種在有的節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漢民族中已基本絕跡了。 在《漢書》與《後漢書》上記載了這樣幾件事:《漢書·張耳傳》:「外黃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謂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請決嫁之。女家厚俸給耳。」 《後漢書·梁鴻傳》:「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在以上兩個例子中,外黃富人之女儘管是他人建議,自己決定,但總是表明了對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權。孟光之嫁梁鴻,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這種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後很少見了,即使有,也會受社會打擊,被斥為「放蕩」、「不規」、「有悖禮法」,而在漢代,還是時人異之,時人賢之的。 當然,以上這種現象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從秦、漢起,婚姻由父母決定,已逐漸演變為事物的主要方面。《後漢書·戴良傳》:「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這個父親有支配女兒婚事之權,對外也比較好說話。可是也有不好說話的父母,如《漢書·淮陽憲王傳》:「趙王復使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魏志·王粲傳》:「粲父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進以謙名公之胄,欲與為婚,見其二子,使擇焉,謙弗許。」有時,長輩對子女親事的看法有矛盾,但歸根結蒂,兒女親事還是取決於長輩。如《漢書·孝宣許後傳》:「時許廣漢有女平君,年十四五,當為內孝令歐侯氏子婦。臨當入,歐侯氏子死。其母將行卜相,言當大貴,母獨喜。張賀聞許嗇夫有女,乃置酒請之,酒酣,為言:『曾孫體近,下人乃關內侯,可妻也!」廣漢許諾。明日,嫗聞之,怒。廣漢重令為介,遂與曾孫。」再如漢高祖劉邦當初娶呂后,也有類似情況。呂后的父親呂公看到劉邦的相貌,很敬重劉邦,說自己相人多了,沒有人能及得上劉邦,要把女兒嫁給他。可是妻子呂媼發火了,她責問呂公說:「你一直說我們的女兒要嫁個貴人,沛縣縣令來求婚,你都不同意,怎麼許給了劉邦這個小子?」呂公說:「這種事女人不懂。」結果還是將女兒嫁給了劉邦。 有時,男女的婚姻還由別的親屬插手干預決定,當然這種親屬要比父母更權威。例如漢朝的陳平年輕時娶不起妻,戶牖有個富人叫張負的,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見到陳平,感到陳平相貌很好,氣度也了不起,於是就要把孫女許給他。這個孫女命不好,嫁一個丈夫死一個丈夫,共五次。可是,張負的兒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 陳平,說陳平窮,又不幹什麼正事,縣裡不少人看不其他,為什麼要把女兒嫁給他。但是張負認為此人不會沒出息,最後還是把孫女許配給了陳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過父母,或不從父母命,那麼父母是十分生氣的。例如漢朝的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臨邛的大富豪卓王孫有次宴請賓客,司馬相如應邀出席,在席間弄琴。卓王孫新寡的女兒文君偷偷地從窗縫看司馬相如,十分傾心,於是在夜裡跑到司馬相如處,兩人私奔至司馬相如的故鄉成鄉。司馬相如家 境貧窮,徒立四壁。卓王孫為此事大怒,說:「這個女兒這麼沒出息,我不忍心殺她,但一分錢也不能給!」人們勸他,他終不聽。 無論是男女自行擇偶,還是父母決定,選擇的標準有哪些呢? 男方擇婦,一是看重形相,當然所謂形相不光是美。漢朝有個有名的循吏黃霸,「少為陽夏遊徼,與善相人者共戴出,見一婦人。相者言:『此婦人當富貴,不然,相書不可用也!』霸推問之,乃其鄉里巫家女也。霸即取為妻,與之終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華陽國志》卷十中說了這麼一件事:「陽姬,武陽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閉獄。楊渙始為尚書郎,告歸,郡縣敬重之。姬為處女,乃邀道扣渙馬訟父罪,言辭慷慨涕泣。渙懇告郡縣,為出妻父,因奇其才,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門弟,如《漢書·董賢傳》說:「王閎妻父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久為郡守,病免為中郎將,兄弟並列。賢父恭慕之,欲與結婚姻。」還有貪慕女方家財的,如前面引述的陳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陳平為什麼接受張負這個守寡五次、人們都不敢娶的孫女呢?後人說是貪圖岳家多財。 女家擇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呂公之看劉邦,張負之看陳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覽》 五百四十一引《吳書》說到吳國有個有名的大臣陶謙年輕時的事:「陶謙字恭祖,丹陽縣人。甘公出,遇之途,見其容貌,異而呼之,住車與語,甚悅之,因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聞陶家兒遊戲無度,如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後必大成。』遂與之,後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賢與才,古人對此是十分重視的,史書所載甚多,如《漢書·張耳傳》:「父客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後漢書·公孫瓚傳》:「瓚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後漢書· 列女傳》:「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當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鮑宣貧而好學,有志。《太平御覽》五百四十一引《鄭玄別傳》云:「故尚書左丞同縣張逸,年十三,為縣小吏。君謂之曰:『爾有贊道之質,玉雖美,須雕琢成器,能為書生以成爾志否?對曰:『願之。』乃遂拔於其輩,妻以弟女。」《華陽國志》卷十下說:「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為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許多古人惜才、愛才,慧眼別具,識人於草莽之中,助人於窮危之際,這種賞識與幫助往往以聯姻的形式出現,這種情況即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也沒有什麼不好。 在那個時代,聯姻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帶有政治目的,為了某種政治關係而聯姻。《史記》七《項羽紀》說:「張良出要項伯,項伯即入見沛公,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婚姻。」《後漢書·劉植偉》:「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眾十餘萬。世祖遣植說揚,揚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納郭后,後即揚之甥也,故以此結之。」 在秦、漢之際,指腹為婚的事也始見端倪,此風盛行於後世。如《後漢書·賈復傳》:「復兆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創甚。光武大驚,曰:『我所以不令賈復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其婦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憂妻子也!」 總之,秦、漢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徑與目的上已日益鮮明地打上了封建社會的烙印:家法與父母之命越來越起作用,而門第之見也開始產生,從前面所引述的許多事例來看,門第相當的所佔比例不少,這種重門第、重等級之風是封建社會的特徵,而到魏晉之時達到頂點。當然,也有許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賤與 貧窮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說來這沒有什麼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許多「此男當貴」,「此人必非終於草莽者」的看法與期望,帶有一種以求有朝一日進入較高等級的希求。至於通過聯姻以獲取金錢還不太明顯,陳平欲得五嫁夫輒死之女意在金錢,也只是後人的分析。古人聯姻中以追逐金錢為目的的遠不如今日,這可能是 商品經濟還不發達的緣故。 三、婚儀 這個時期的婚儀沿襲過去的「六禮」,而且在貴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藝文類聚》四十說:「納采,始相與言語採擇可否之時。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納吉,謂歸卜吉,往告之也。納徵,用束帛,征成也。請期,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 但是,這一時期的「六禮」比之於古之「六禮」,繁縟得多,奢侈得多,以此來顯示地位與財富,是封建社會的特點之一,淳樸的古風已逐漸喪失殆盡。例如,從漢朝起,百官納采,用玄纁、羊、雁等禮物凡30種。《通典》五十八對此作了較詳細的描述: 後漢鄭眾百官六禮辭大略同於周制,而納采女家答辭,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稱前人,不雲吾子,皆雲君。六禮文皆封之,先以紙封,表又加以皂囊,著篋中,又皂衣篋,表訖,大囊表之,題檢文,言:謁表某君門下。聘禮物凡三十種,各有謁文,外有贊文各一首。封篋表訖,蠟封,題用皂帔蓋於箱中, 無囊表,便題檢文,言:謁篋某君門下,便書贊文,通共在檢上。禮物:案呂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葦、卷柏、嘉禾、長命縷、膠、漆、五色絲、合歡鈴、九子墨、金錢、祿得香草、鳳凰、舍利獸、鴛鴦、受福獸、魚、鹿、鳥、九子婦、陽燧。 以上這些禮物都要寫上討吉利的謁文,表明它一定的含義,這些謁文還表明當時人們的倫理觀念與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追求。《通典》五十八記載的是: 總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黨。雁則隨陽。清酒降福。白酒歡之由。粳米養食。稷米粢盛。蒲眾多性柔。葦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須祿。長命縷縫衣。延壽膠能合異類。漆內外光好。五色絲章采,屈伸不窮。合歡鈴音聲和諧。九子墨長生子孫。金錢和明不止。祿得香草為吉祥。鳳凰雌 雄伉合儷。舍利獸廉而謙。鴛鴦飛止須匹,鳴則相和。受福低俗作品請刪除恭心慈。魚處淵無射。鹿者祿也。鳥知反哺,孝於父母。九子婦有四德。陽燧成明安身。又有丹為五色之榮,青為色首,東方始。 至於聘金,即納徵錢,是越來越豪華奢侈,甚至達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漢官儀》說:「皇帝聘皇后,黃金萬斤。」《漢書·王莽傳下》說:「進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為皇后,聘黃金三萬斤。」《後漢書·獻烈梁皇后紀》說:「於是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宋書·禮志》說:「尚書朱整議: 漢高後制,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漢書·淮陽憲王傳》說:「趙王復使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這種狀況不僅在王室貴族中定為禮制,而且在民間也蔚為風氣。如《漢書·陳平傳》中敘述:「張負卒與女,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由此看來,這種「門面」無論如何不能不要。《後漢書·任延傳》中所述的任延因駱越之名不懂嫁娶禮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兩千多男女的年齡差異,為他們配對。「其貧無禮聘,令長史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這也是風俗不可違也。 當時,不僅聘金甚巨,而且婚禮的其它方面排場很大。如《漢書·西域烏孫傳》說:「漢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焉。賜乘輿服御物,為備官屬宦官侍御數百人,贈送甚盛。」《潛夫論》三《浮侈篇》說:「富貴嫁娶,車??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 這種嫁娶侈靡之風在當時就為一些有識之士所反對。例如前面所述的那個戴良,「嫁女,以竹方笥為嚴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還有前面說過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學而被人賞識、妻之以女的鮑宣在這方面作風也很好,其妻少君嫁過來時,裝送資賄很豐厚,鮑宣很不高興,對妻子說:「你生長於富豪之門,習慣於修飾、享受,而我是生活貧賤的,對這些禮實不敢當。」妻說:「我的父親因為你品德作風好,才叫我嫁給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總按你的意見辦。」鮑宣高興地說:「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志同道合了。」這位婦女就把華衣美服與侍從都退回娘家,換上布衣,和鮑宣一起歸鄉里。當然,在那種社會裡像戴良、鮑宣這種人 是不多的。 在當時,鬧新房的風俗已經興起,賓客們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群書治要》引仲長統《昌言》說:「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慾,宜淫泆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據記載,漢代汝南有個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來祝賀,喝了許多酒。 他的一個叫張妙的朋友在鬧新房時開玩笑,把杜士捆起來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懸於梁,杜竟一命嗚呼了。 四、幾種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漢及以後的封建貴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會的後世一樣,多妻制頗為盛行,除正妻之外,還有小妾、少婦、傍妻、小婦、妾、下妻、外婦、傅婢、御平等許多名義,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漢書·元後傳》:「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漢書·孔光傳》:「時定陵侯淳于長坐大逆誅,長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長事未發覺時期去或更嫁。」《後漢書·梁節王暢傳》:「臣暢小妻三十七人。」當時,如無子則買ae ,在民間也是尋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覽》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風俗通》說:「陳留有富室,公年九十無子,取田家女為妾。」九十歲還要買小老婆,這是多麼畸形與醜惡! 這些情況,當然還是建立在男子統治與壓迫女子、以女子為玩物的基礎之上的。在這中間有許多醜聞穢事,如《漢書·王商傳》:「耿定上書言:商與父傅婢通及女弟淫亂。 」 《漢書·夏候嬰傳》:「頗尚平陽公主,主與父御婢奸,自殺。」 《漢書·侫幸傳》:「張彭祖為其小妾所毒,薨。」《漢書·淳于考傳》:「許皇后姊孊為龍額思侯夫人,寡居。長與孊私通,因取為小妾。」至於《後漢書·趙孝王良傳》說:「趙相奏乾居父喪私其小妾,坐削中丘縣。」這是因為在父喪期內還 娶小老婆,觸犯了封建禮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職的處分,否則,在封建社會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還有一種值得注意的現象是重親。重親就是婚姻之家再結婚姻,即所謂「親上加親」。重親可分三種:姻家恆為姻家,婚家恆為婚家,還有姻家、家互為的情況(指《儀禮士昏禮記》的說法,女氏稱婚,婿氏稱姻)。這種情況,按歷史記載,多實行於王室、貴族,當然民間也有,只是未具體地記載於歷史罷了。由於親上加親,就結成了一個個頗為複雜的關係網,如《漢書·文三王傳》:「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園子為立舅任寶妻。寶兄子昭為立後。」 至於下面一種情況就更複雜了。《後漢書·耿弇傳》:「父況,及況卒,少子霸襲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馮嗣。馮卒,子良嗣,一名無禁,尚安帝妹濮陽長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顯嗣。顯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長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襲嗣。尚顯宗女隆慮公主。襲卒,子寶嗣,寶女弟為清河孝王妃。」 這種「親上加親」的婚姻,其實質是為了雙方在政治上、經濟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從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進一步鞏固雙方的關係。從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會中,尤其是在統治階級內部,婚姻很少是愛情的結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為前提的。 由於「親上加親」,結成了十分複雜的關係網,婚姻有時是在同輩之間進行,有時卻是在不同輩之間進行。這並不是由於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嚴格,這是馬虎不得的,只不過是家族利益超過了對輩份的講究而已。 另外,還有一種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漢朝人結婚似不避同姓。 如《漢書·王訴傳》:「訴薨,子譚嗣。譚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來,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呂后妹嫁於呂平」,也是如此。 用現代科學觀點來看,同姓聯姻,並非不可,因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緣關係。但漢代的不同輩通婚,尤其是血緣關係很近的不同輩通婚,如親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現象很值得分析。可以從政治利益高於一切來考慮,還可能是古代血緣婚的迴光返照。 五、絕婚與改嫁改娶 漢代至魏晉南北朝之際,絕婚(即離婚)與改嫁改娶之事甚多。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從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禮法與貞節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個宗法制度對女子的壓迫,又可以看到在絕婚與改嫁改娶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自由度,這是顯然不同於宋、元、明、清等後世的。 絕婚的第一種情況是男棄其婦,這樣做有許多原因:一是無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當然是一件大事。「無子棄,絕世也」,這正是七棄(或七去)之一。《東觀漢紀·應順傳》:「順少與同郡許敬善,敬家貧親老,無子,為敬去妻更娶。」其實,無子不一定是女方的問題,這實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說「錯」了什麼話,鬧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漢朝的那個陳平,年輕時是個浪蕩子,不事生產,他的嫂嫂看不過去,說了些不好聽的話,如「有叔如此,不如無有」等,陳平之兄知道後,就逐其婦而棄之。人云,這種做法也符合七棄(或七去)之一:「口舌棄,離親也。」其實,這也是很不公正的。這 正像後來劉備所說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猶可補,手足斷安可續!」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宗法社會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盜竊。七棄(或七去)之一是「盜竊棄,反義也」。其實,這種所謂「盜竊」,往往不是什麼大事。如《漢書·王吉傳》:「吉少時學問,居長安,東家有大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後知之,乃去婦。」這棵棗樹是鄰家種的,枝果伸到王吉家來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給王吉吃,結果王吉為之和她離了婚,這真是視婚姻為草芥,視女子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棄(或七去)之一是:「嫉妒棄,亂家也。」這樣離婚當然有「充分理由」了。《後漢書·馮衍傳》上說,馮衍娶北地任氏女為妻,任氏女又兇悍、又嫉忌,不許馮衍畜媵妾,而且虐待馮衍前妻所生的子女馮豹、馮姜,後來馮衍把她逐出了門。關於這件事,馮衍寫了一封信給任氏女的弟弟任武達,說明原委,這封信在歷史上頗為有名,人們常以此來教育女兒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婦道。信云: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婦之道,義有離合。先聖之禮,士有妻妾,雖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歲暮,恨入黃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壞。五子之母,尚足在門,五年以來,日盛歲劇,以白為黑,以非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無罪無辜,讒口嗷嗷,亂匪降天,生自婦人,青蠅之心,不重破國;嫉妒之情,不憚喪身。牝雞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於衍。醉飽過差,輒為桀紂,房中調戲,布散海外。張目抵掌,以有為無。痛徹蒼天,毒流五臟,愁令人不賴生,念令人不顧禍,入門著床,繼嗣不育,紡績織紝,子無女工,家貧無僮,賤為匹夫,故兒之,莫不凄愴,曾無憫惜之恩。唯一起,武達所見,頭無釵澤,面無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窮,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販糖之妾,不忍其志。計婦當去久矣,念兒曹小家無他使,哀憐姜、豹,當為奴婢,惻惻焦心,事事腐腸,洶洶藉藉,不可聽聞,暴虐此婢,不死如發,半年之間,膿血橫流。婢病之後,姜竟舂炊,豹又觸泥塗,心為愴然,編谷放散,冬衣不補,端坐化亂,一縷不貫,既無婦道,又無母儀,忿見侵犯,恨見狼藉,依倚鄭令,如居天上,持質相劫,詞語百東,劍戟在門,何暇有讓;百弩環舍,何可強復;舉宗達人解說,詞如循環,口如布穀,縣幡竟天,擊鼓動地,心不為惡,身不為搖,宜詳居錯,且自為計,無以上書告訴相恐,狗吠不驚,自信其情。不去此婦,則家不寧;不去此婦,則家不清;不去此婦,則福不生;不去此婦,則事不成。自恨以華盛時不早自定,至於垂白家貧身殘之日,養癰長疽,自生禍殃。衍以家室紛然之故,捐棄衣冠,側身山野,絕交遊之路,杜仕宦之門,闔門不出,心專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這封信寫得很生動,振振有詞,鑿鑿有據,女方家族自然無話可說,當時的社會輿論也在馮衍這一邊。當然,以今日的眼光看來,這也僅僅是一面之詞,信中還不時流露出「大男子主義」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確有許多缺點,但觸犯丈夫的統治權,不許丈夫納妾,危及丈夫的「權利」與「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華陽國志·廣漢士女贊》說,有個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遺產,嫂子很想獨佔,汝敦的妻子很賢惠,勸汝敦都給他們算了,於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給了兄嫂,夫妻倆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時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勸他送給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見他們來,以為是來 借錢的,不給他們好臉色看;後來知道他們來送金器,又高興得手舞足蹈了。這時,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財還給弟弟。從這件事看來,這位嫂子貪心,似乎是個「小人」,但這位哥哥也很差勁,弟弟與家媳讓出父母遺產,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為愧了。後來,雖然感悟了,為什麼馬上和妻子離婚呢?自己能感悟,為什麼妻子就不能感悟,為什麼不幫助、教育她呢?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於父母,即沒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對媳婦有偏見。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後漢書·鮑永傳》:「永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後漢書·列女廣漢姜詩妻傳》上說:「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謹。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嘗溯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 」這兩件事都很不講理,鮑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罵了一條狗,就被離棄了。姜詩的妻子更冤,她本來對婆婆很孝,婆婆喜歡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風,她沒能及時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為了這件事,就被離棄了,這是多麼違背人情、人性!七是為了一時的政治關係而去其妻。漢朝大將班超就發生了這種事。《後漢書·班超傳》說,當時有個大臣李邑初去于闐,畏敵如虎,又妒班超之功,於是上書皇帝誹謗班超,說班超擁愛妾,抱愛子,安樂。 中國的婚禮習俗 一、交杯酒與結髮夫妻 「合巹」這個詞對於現代人而言是陌生的。然而,新郎與新娘的「交杯酒」卻是每一個結過婚或參加過婚禮的人非常熟悉的。「合巹」就是指新婚夫妻在洞房之內共飲合歡酒。巹是飄之意,把一個匏瓜剖成兩個瓢,新郎新娘各拿一個,用以飲酒,就叫合巹,合巹始於周代,後代相巹用匏,而匏是苦不可食之物,用來盛酒必是苦酒。所以,夫妻共飲合巹酒,不但象徵夫妻合二為一,自此已結永好,而且也含有讓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正如《禮記》所載:「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 宋代以後,合巹之禮演變為新婚夫妻共飲交杯酒。《東京夢華錄·娶婦》記載:新人「用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飲訖,擲盞並花冠子干床下,盞一仰一合,谷雲大吉,則眾喜賀,然後掩帳訖。」這個儀式的象徵意義是意味深長的。 用綵綢或彩紙把兩個酒杯聯接起來,男女相互換名,各飲一杯,象徵此後夫妻便連成一體,合體為一。當然很多情況下,「惟新婦羞澀,不肯染指一嘗」。(民國:《解縣誌》) 飲過之後把杯子擲千床下,以卜合諧與否,如果酒杯恰好一仰一合,它象徵男俯女仰,美滿交歡,天覆地載,這陰陽合諧之事,顯然是大吉大利的了。民國時期,山西民間結婚,拜天地之後,「導入洞房,婿先進,上床踏四角,新娘繼入,坐床後隅,飲交杯酒,是日『合巹』,合巹之後,尚有謁祖日見勇姑等禮,大抵於結婚之低俗作品請刪除行之」。(民國:《浮山縣誌》) 今天,山西農村青年的婚禮上,交杯酒是必不可少的,但其形式比古代要簡單的多。男女各自倒酒之後兩臂相勾,雙目對視,在一片溫情和歡樂的笑聲中一飲而盡,或者是在洞房或是在舉行婚禮的大廳、飯店、酒樓。按民俗傳統,交杯酒是在洞房內舉行的,所以都把合巹與入洞房連在一起,但不管此俗的表現方式有何不同,其寓意與心態都是一致的,結永好、不分離的暗示對於新婚夫妻今後長期的婚姻生活都會產生影響。 當人們置身於偏僻山村的婚禮中,不管平常人們的生活多麼艱辛,但通過交杯酒所洋溢出的歡笑,我們可以看到人們對愛情的堅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照婚禮習俗,在交杯酒過後,常常還要舉行結髮之禮。結髮在古代稱合髻,取新婚男女之發而結之,新婚夫妻同坐於床,男左女右。不過,此禮只限於新人首次結婚,再婚者不用。人們常說的結髮夫妻,也就是指原配夫妻,娶妾與續弦等都不能得到結髮的尊稱。 古代婚俗中,結髮含有非常莊重的意義,後來這一習俗逐漸消失,但結髮這一名詞卻保留下來了。結髮夫妻受到人們的尊重,結髮向征著夫妻永不分離的美好含義,如同交杯酒一樣,在農村仍然得到大多數人的充分肯定和讚許。 在男人們可以娶妾、養姨太太的時代,結髮夫妻就顯得尤為突出。以至於不論是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新科進士,還是突發橫財的商人地主,在攀援富貴、尋花問柳、續納小妾之時,一般都要對結髮夫妻保持一定的尊重。 在中國人的心理和情感上,從古至今,漫漫幾千年,尤重結髮夫妻。 因為結髮意味著「第一次」。在男女授受不親,人們一生中深交的異性寥若星辰的情況下,結髮,意味著第一次接受了異性的新鮮,第一次發出會心的微笑,第一次品嘗了愛的幸福,第一次組建了屬於自己的家庭。所以,無論如何,這個第一次都是彌足珍貴,值得珍惜的。 此外。結髮還具有莊嚴、神聖、天意、緣份等等得到社會認可的深層含義,在此基礎上,婚姻的雙方產生了義務和責任感。 二、鬧洞房的秘密 鬧洞房是婚禮的最後程序,也是任何婚禮都不可少的內容,它是婚禮的高潮,也是最熱鬧最有趣的節目。 新婚之夜,親戚朋友圍坐房中,對新娘百般戲謔,稱之為「鬧房」、「戲新娘」。鬧的方式各種各樣,各地有同有異。總括起來可分為文鬧和武鬧兩種。文鬧以較文雅的方式,往往都是向新娘出謎語、對對子,請其講述戀愛經歷及平常不見於口的男女之事,山西民間有稱「說令子」,妙趣橫生,迫使新娘無法對答而大出洋相,藉以取樂。「是夕,好事者多以談諧語編為詞調,強使新婦歌之,名曰『鬧房』。近則變本加厲,慶賀之忱出以戲謔,抑失禮之甚矣。」(民國:《翼城縣誌》)武鬧是使用較為粗野的方式,不僅口出穢言,還對新娘動手動腳,頗有惡作劇的性質。 鬧洞房時,平輩的、晚輩的、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紛紛擁入新房,喜笑逗樂,尤其是新郎的朋友,他們極盡所能,想出種種方式,讓新娘當眾表演,以逗樂取笑,俗話說「三日沒大小」,除了爹媽都能鬧。這期間,人們之間隨隨便便的關係是禮俗所允許的,很多禁忌都被解除了,頗似西方文化中的狂歡節。因此,無論如何戲鬧,如何難以接受,新娘是萬萬不能反目生氣的。如若氣走了鬧洞房的人,將被視為是新娘的任性,人緣不好,日後的光景就不會好過。 鬧洞房是對新婚夫妻的一種祝賀方式。在民俗中,人們認為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崇,為了趨逐邪靈的陰氣,增強人勢的陽氣,才鬧洞房的,所以民間俗語說「人不鬧鬼鬧」。 鬧房在功能上也是對新婚夫妻的考驗,包括機智與耐心,原本是一種「關口考驗」,但在民間往往行之過分,成為陋俗。 鬧洞房的習俗起源甚古,《漢書》記載「燕地嫁娶之夕,男女無別,僅以為榮。」(《漢書》,《地理志》)鬧房之俗可能起源於「聽房」。在新婚之夜,親朋好友在洞房窗外竊聽新媳婦的言語和動作,人們感興趣的無非就是男歡女愛之事。從性心理的角度講,這種舉動似乎正是弗洛伊德理論中的「低俗作品請刪除」之舉。以後逐漸演變成為戲弄新娘的鬧洞房。此種風俗行至唐代,風行民間,不但男方親屬,賀賓客朋都有戲弄新娘的權利,連不相干的陌生人,也可以中途阻攔,品頭論足,撫摸取笑,需索於難。這種習俗由古至今,已由個人行為變為集體行為。 綜觀鬧洞房之俗,驅動人們聽房、鬧洞房的心理動機是複雜的。 首先,這是一種人們性意識的外化與下意識的衝動,人們從鬧房戲婦與撫婦之中,表現了對異性的某種挑逗,發泄出來之後便可克服既羨且忌的心理,以達到性在「下意識」界域的某種平衡,這種對異性的態度與行為在平時是受到嚴格限制的,鬧洞房正好提供了一種機會。 其次,鬧洞房是傳統婚姻中包辦婚姻的產物。因為只有在新婚典禮之後,激動的新郎才可搞開新娘的紅蓋巾,這對新人以前不相識,無相交,更無情感的溝通,第一次見面便要共墮愛河,顯然是陌生和難堪的。因此,鬧洞房習俗可以消除彼此的距離和陌生感,協調倆人之間的緊張氣氛,融洽感情。無疑,洞房之鬧是百米賽跑前的必要準備。 再者,在興旺發家的心理趨動下,大多數的新婚之家,都存在著既苦於眾親友之鬧,又樂於讓其鬧的雙重心理。 鬧房可以使雙方的親友們熟悉起來,顯示家庭賓朋滿座,興旺發達,增進親友間的溝通與感情,以及鄰裡間的和睦。 熱鬧是中國人生活的美學理想,鬧洞房正是臻於此境的手段。熱鬧了才能形成喜事喜慶的氛圍,鬧是一種快樂的場景,是一種歡騰與興旺發達的象徵,只有鬧、大鬧特鬧,喜慶才有市場,財路才可大開,人丁才能興旺。 三、洞房驗貞 在中國,性行為是一種受習俗高度制約的行為。人們不僅對公開的、合法的性關係表現出極大的興趣,而且習俗的規範試圖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每一個縫隙之中。 在《詩經》中,我們可以談到許多婦女與情人們私奔的故事,至少在孔子時代,社會上層中,男女之間的性關係之混亂多少有如墮落的羅馬時代。當時離婚很容易,再婚也並不難,少女的貞操還不是人們特別關心的問題。 然而,隨著儒學的興起,特別是宋代的理學泛濫之後,婦女被認為要對社會道德負起責任,理學家們強迫婦女生活在禁閉的世界裡,寡婦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惡,極其珍視婦女的貞潔。 此後,中國人對於婦女貞潔的崇拜也就成了一種心理上的痴迷。這種痴迷的一個惡劣的例子便是所謂的「洞房驗貞」。這種習俗把新娘子的貞潔與否,變成了一種當場驗明並有眾人在一旁作證的赤裸裸的處女檢驗,可悲的是,新郎並不以為這是對自己情感的褻讀,新娘也不覺得是對自身人格的侮辱。習俗已經扭曲了人們的心靈。 洞房驗貞的習俗在民間被稱作「驗紅」、「授巾」,古已有之。一般是在結婚之日,由新娘之母送給女兒或者女婿的白色巾帕,以為初行房事時之用,民間也稱「喜帕」。 舊時,歷朝定婚禮,都有授巾之禮。有的地方如廣東,授巾之後,新郎新娘關門入室,雲雨作愛,而新郎的父母親友則在門外靜候,風流之後,新郎手捧朱盤,盤內放著所授之巾,蓋以紅帕,其所示新娘為處女新紅,眾人皆大歡喜,紛紛表示祝賀,並以燒豬送於新娘娘家。在此之前,娘家人一直揣惴不安,惟恐新娘不見處女紅。 由於處女膜是否破裂成為檢驗貞女的唯一標準,一旦未見其紅,新郎與家人便要歸因於新娘不貞,至少在心理上要產生很大的猜忌與不和,形成隔膜。輕者使新娘無言以對,受辱終生,在婆家和丈夫面前無地位,重者由媒人遣送女子返回娘家。 重視處女紅,是中國社會的普遍觀念。善於觀察的文人們又把其賦予了浪漫的情調。 王實甫的《西廂記》在記述了張生與崔鶯鶯的幽會之後,特別提及香巾,他寫道:「(後庭花)春羅兒瑩白,早見紅香點嫩色,燈下低睛覷,胸前著肉揣,暢奇哉,渾身通泰,不知春從何處來。」 劇作家湯顯祖在其《邯鄲夢》那頗具艷麗色彩的對白中曰:「好夫妻進洞房花燭,……大河犯客槎,猛擒拿,無媒織女容招嫁。休計掛,沒嗟呀,多喜檀郎蘸眼驚紅乍,美人帶笑吹銀蠟。今宵同睡碧窗紗,明朝看取香羅帕。」 陶宗儀的《輟耕錄》記載了一個人娶新娘後未見處女紅,文人袁可潛贈與如夢令一首「今夜盛排宴筵,準擬靈芳一遍,春已去時,問甚紅深紅淺,不見,不見,還你一方白絹。」 今天,在山西農村,驗紅之俗已不多見。但有些地方常在新婚的第二天早上,把見紅的白毛巾放在新房外的明眼處,以示外人表明新娘是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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