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本報評論員《 人民日報 》( 2014年10月15日 01 版)香港一些人發起「佔中」非法集會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處置、穩妥應對,贏得了市民的廣泛認同,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與此同時,「佔中」組織者以特區政府為靶子,不斷製造議題、挑起紛爭,極力打擊行政長官威信、阻礙特區政府施政。任何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該對這種以「私願」劫持「公意」的行為說「不」,都應該在法治的理念下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當前,香港政制發展進入了一個關鍵階段。按照基本法,特區政府經過廣泛諮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有關報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特區政府將在短時間內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這一過程能否在合法前提下順利進行,直接關係到2017年香港能否如期落實普選。然而,一些人卻無視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惜策動所謂「公民抗命」,公然以「佔中」這種違法方式,逼迫中央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讓步。為了實現這一企圖,他們把矛頭直接對準了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羅織罪名、編造謠言,企圖把中央信任的行政長官逼下台,在香港上演「顏色革命」的一幕。只是他們選錯了地點,註定歸於失敗。民主必須建基於法治之上,而不能是少數人的暴政,更不能成為極少數人無法無天、恣意妄為的借口。在「佔中」活動中,一些人衝擊正常社會秩序,癱瘓交通、禍及民生,令人憤慨。特區政府及警方依法處置非法集會,是維護社會治安、捍衛公眾利益的職責所在,也是維護法治的必然要求。試想,如果對違法行為都坐視不理,誰來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如果對違法分子都縱容姑息,誰來保護那些守法的市民?法治是最大的公共利益。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就是尊重特區政府和警隊的盡職之舉,也是維護700萬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穩定是福,動亂是禍。對於香港的民主制度發展有不同訴求,可以求同存異,也可以通過各種合法方式表達。中外無數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如果因為有人發動激進違法行動,進行政治勒索就屈服,只會換來更多、更大的違法活動,只會加劇動蕩和混亂,社會就永無寧日。堅定不移支持梁振英行政長官領導的特區政府依法維護香港穩定,才能保持香港良好的營商環境,才能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也才符合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以及外來投資者的共同利益。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有遵循和執行基本法的責任,都有維護法治的責任。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定不移地支持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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