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風刑辨專題:辦理毒品犯罪案件證據審查判斷的基本要點

曹春風刑辨專題:辦理毒品犯罪案件證據審查判斷的基本要點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了證據裁判規則,可以說這個規則是適用於一切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帝王規則。如果律師在毒品犯罪案件能夠恰到好處的掌握和利用好這一規則,從細節入手,仔細對案卷中的每一份、每一組證據的證據資格和證明能力加以審查判斷,從而剝離出其中某些證據所存在的瑕疵、違法或者無效,這樣也就精準的找到了辯點,然後通過對辯護手段或者辯護方法的精密組合,形成一整套邏輯嚴密的辯護體系,最終必然會達到有效辯護甚至精細化辯護的效果。

由於律師在整個刑事訴訟程序中所處的角色和地位不同,審查和判斷證據的切入點和角度與偵、控、審三方既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即便都在遵守共同的法定證據規則,也各有側重不同。概然之,律師絕不能盲從於統一的證據規則,而失去了應有的訴訟意識和應該起到辯護責任所應有的獨立審查判斷的證據意識。具體要點如下:

一、審查判斷證據要客觀、全面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偵查人員、公訴人收集證據往往重視收集行為人有罪的證據,而忽視對行為人無罪或者最輕證據的收集。那麼,作為承辦律師在辦理毒品犯罪案件就要細緻入微的證據意識,審查判斷偵查機關是不是將與毒品犯罪活動有關的證據全面、客觀的收集了,比如,涉案的毒品、毒品外包裝、毒資、毒贓、手機、手機通話記錄、運輸毒品的交通工具、偽裝毒品是合法的其他證據材料、攜帶毒品的工具、毒品包裝上的人體痕迹、證人證言、現場勘查筆錄、提取筆錄、稱量筆錄、送檢筆錄、鑒定意見、檢驗報告、訊問時的同步錄音錄像、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法律文書或證據材料等。如果這些據以指控行為人有罪的證據有缺失或者不足,那麼作為辯護人則完全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和五十三條找到為行為人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沒有達到指控罪名的證明標準的有效辯點;反之,如果偵查人員、公訴人出於傳統的有罪推定的觀念,放棄了對行為人有利的證據,不去偵查或者怠於偵查,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能夠對案件證據全面、客觀的審查判斷,發現這些細節,充分運用好《律師法》和《刑事訴訟法》所賦予的權利去調查取證或者依據《刑事訴訟法》所賦予的申請調查取證權申請調取對行為人有利的證據,那麼,這樣的辯護效果對行為人的定罪和量刑也一定會利好。

二、審查判斷證據要著重是否由法定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收集

(一)調查、收集證據是行使法定的偵查權的行為,這就要求這一行為的實施必須有法定的主體、依據法定的職權來完成,如果律師在辦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發現指控行為人涉毒犯罪的證據中存在取證主體、取證的職權存在違法的情況,那麼也就找到了為行為人做有效辯護的空間。比如偵查人員沒有取得執法資格問題、比如自審自記的問題、比如協警或者保安參與取證的問題等;

(二)毒品犯罪案件的核心證據是涉案的毒品、毒贓和毒資以及運輸和承載這些證據的其他證據材料。根據法律規定,對這些證據的取證方法和程序有嚴格的限定。當場查獲毒品的要對毒品當場扣押、當場稱量、當場封存、當場提取樣本,同時要當場照相或錄像。當場扣押、提取、稱量、封存毒品同時要有扣押筆錄、扣押清單、提取筆錄、稱量筆錄進行記載。這些筆錄的基本要求要滿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包括提取(扣押、稱量)的時間、地點、案件的基本情況、毒品的持有人、見證人、簽名、按指紋確認並由偵查人員簽名;扣押清單要寫明扣押的日期、地點、數量、質量、編號、特徵和來源,也要有持有人、見證人簽名、按指紋確認並由偵查人員簽字;扣押其他物品、文件的,也應該遵守同樣的法定程序和方法。

這裡需要重點注意的是:

1、 扣押毒品環節 律師要著重審查判斷(1)扣押清單是否規範 對扣押清單上的各項要素是不是如實按照扣押時的實際情況進行的填寫。有沒有先行將某些事後才能明確的要素填寫上去;(2)是否對扣押物品煩人特徵是否詳細進行描述。比如對外包裝使用的是塑料袋或是其他什麼材質的,是否加以記載並註明外部特徵或者基本規格;(3)是否詳細記錄見證人的基本情況。偵查人員是否在扣押疑似毒品的物質前向見證人告知了見證人的權利和義務,偵查人員是否告知了行為人見證人的基本情況和行為人可以申請其迴避的法定條件。

2、 確認毒品數量環節 律師要審查判斷(1)稱量筆錄是否規範一定注意筆錄不僅僅要記錄稱量後的結果,而且必須要記錄稱重的過程。對所使用的稱重的工具應該在筆錄內有所反映並應該當著持有人的面核實確認稱量工具的準確性;(2)一定要審查判斷稱重過程是否有錄像或者照片,以確認毒品稱重的客觀性和真實性。

綜上所述,以上是筆者在辦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對證據審查判斷的基本體會,寫出來供大家分享。

推薦閱讀:

奇門測能成婚的判斷原則
根據日柱粗略判斷人生禍福
《增刪卜易》卦評例110/ 靜卦吉凶判斷三步曲
有關「牢獄之災」及刑期判斷
如何判斷男人是不是情場高手?

TAG:犯罪 | 毒品 | 案件 | 證據 | 判斷 | 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