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婚姻,是這兩個字
「 和白蘭花Michelia一起去體驗未知的人生 」
背景音樂:《半句再見》孫燕姿
有人說,理想的婚姻是用心陪伴。可我覺得,陪伴並不一定能讓人得到滿足。
比如,今天你很想吃西瓜,可老公給你削了個蘋果,他說蘋果美容養顏,是為你好。你雖然會吃,但你會覺得滿足嗎?
我想不會。因為你迫切想要的,是西瓜的味道。
理想的婚姻,是給對方她想要的滿足感。而這種滿足,是建立在生理和精神上的雙向滿足。
生理滿足
荷蘭學者維爾德在《理想的婚姻》一書中寫道:正常人在夫妻之愛中,如果沒有實現肉體的徹底交往,就沒有身心上的幸福可言。
據一家《婦女熱線》接到的婚姻諮詢電話統計,夫妻性生活不和諧方面的諮詢佔全部婚姻問題諮詢的52.6%。也就是說,超過一半的婚姻,都無法在生理需求上得到滿足。
之前我發了一篇文章,叫《你的性生活達標了嗎?》,文中引用了美國性學專家公開的一個公式:性愛頻率=年齡的首位數×9。
舉例來說,年齡在30~39歲的人,他(她)的性愛頻率是3×9=27.關於這個27,解釋出來的意思是:他(她)適合在20天內過7次性生活。
有一些女性讀者給我們留言抱怨道:「20天7次?我這種1年1次的,簡直就是守活寡。」
人到中年,一方欲求不滿,一方寡淡無味,這是婚姻最大的裂縫。
有人說,上班時間越長,越容易離婚。
因為生活節奏太快,人人忙於工作,那麼家對他們來說,就像是旅館,倒頭就睡了。
還有讀者說,「剛結婚時天天過性生活,接著因為工作,他調到異地,一年回來兩三次。剛開始分居時一回來就要,後來不要了。可是我說我要性生活,他說他壓力大累,沒興趣。現在不分居了,天天在一起他也不需要。我真快苦死了。」
加班和出差,是一把刀,割裂了兩個人之間的生理需求關係。
生理上的極度不滿足,讓兩個人感情變淡,矛盾也隨之而來。
精神滿足
只用下半身得到的滿足,只完成了婚姻的一半。婚姻的另一半,是精神滿足。
黑格爾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人物不僅要在物質需要上得到滿足,還要在精神旨趣上得到滿足。
對於理想的婚姻來說,物質是遠遠不夠的,需要精神滿足。
我有個法學專業的朋友,她曾跟我講過這樣一個離婚官司:
女方是個很有想法的海歸,回國後當大學老師。男方是個小富二代,他自己學歷不高,家裡屬於暴發戶的性質。
男方很愛這個女孩,但女孩對他談不上愛,只是覺得他適合結婚。她以為感情可以培養,但事實上,他們結了婚,也聊不到一起去。
她讀哲學、參加各種學術討論會,他則安安穩穩在自家當個小廠長混日子。
這樣的生活過了兩年,女方說「實在過不下去了」,一定要離婚,她的離婚訴求是房產分割。
而男方聽說分割房產時,就賭氣讓她把鑽戒、項鏈、包包都還回去。
男方是想挽留這段婚姻的,而且他以為用錢能夠挽留住女方的心。
沒想到,女方二話不說,摘了戒指就給他,「拿走,我不稀罕」。
對於男方來說,愛得深固然沒錯,但以自己的方式去愛,壓根不考慮對方的精神需求,這種付出沒有任何意義。
朋友說,雖然法院遇到離婚官司都會先行調解,勸和不勸離,但那場官司里,她和法院的朋友一致贊同離婚。
因為能過一輩子的婚姻,需要精神上的互相滿足。
離婚=不滿足
前幾天我看到某婚戀平台的調查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平均每5對夫妻就有1對離婚。
近幾年,全國離婚率都普遍上漲。北京的離婚率高達39%,上海緊隨其後。
我曾問過那個律師朋友:「來找你打離婚官司的人,大概都是什麼年紀?」
她說:「中青年比較多,有等孩子成年了再離的,也有結婚兩三年就要離的,甚至我還接待過一對兒剛領證2個月的,他們倆是90後,離婚理由是女方在男方出差的一個月里出軌了。」
我當時很詫異,想不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真人真事,他們難道不擔心自己的「婚姻狀況欄」寫著「離異」嗎?
朋友像是能理解他們一樣,說:「比起離異這兩個字,他們更在乎的是感情的純潔度。」
我表示費解,「既然要感情純潔,那又為什麼要做對不起對方的事呢?」
她笑笑說:「見多了你就會發現,婚姻出問題,無外乎一個原因,就是兩個人無法滿足對方。她一個人在家沒人陪,生理心理都空虛,這種婚姻自然就容易翻車。」
的確,空虛寂寞的心,最想要放縱。既然開始一段婚姻,就別讓對方感到冷。
滿足對方精神上的需求,彼此有話可聊;滿足對方的生理需求,讓婚姻變成一件愉悅的事情。這才是理想中好的婚姻該有的樣子。
願你在滿足感中,與你的另一半,攜手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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